Ⅰ 海安县拆迁有那些补偿方式,以什么为标准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建设局、物价局、国土资源局《海安县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价评估技术规范及其它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海政办发〔2004〕3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县建设局、物价局、国土资源局拟定的《海安县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价评估技术规范及其它补助费标准》已经县三届人民政府第二十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四年四月一日
海安县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价
评估技术规范及其它补助费标准
(县建设局 物价局 国土资源局 二○○四年三月)
第一章 总 则
一、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房屋拆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南通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通政发 [2003]16 号)、《南通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价评估技术规范》(通房发 [2003]17 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规范。
二、本评估规范所称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价,是指政府指导下的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不同于市场调节下的由交易双方协商的市场价。
三、本规范适用于海安县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价的评估(以下简称拆迁评估)。
四、评估的目的:为确定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而评估其房地产市场价格。
五、依照房地产评估的一般规律,拆迁评估可采用市场比较法、路线价法等方法。
六、承担拆迁评估业务的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讲求评估信誉,实行良好服务,并对估价报告的内容和结果负责。
七、拆迁评估应遵循公平、合法、替代和估价时点的原则。
拆迁评估时点一般为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拆迁规模大、分期分段实施的,以当期(段)房屋拆迁实施之日为估价时点。
八、本规范未规定的事项,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房地产市场评估常规办理。
第二章 拆迁评估的基本步骤和方法
一、拆迁评估的基本步骤和方法
1 、掌握被评估房屋的合法权原则和依据;
2 、根据合法性依据进行实地勘测评估;
3 、绘制、填写评估材料;
4 、编制评估报告;
5 、报告评估结果。
二、拆迁评估方法:
拆迁评估可采用市场比较法、路线价法等实施评估。对同一评估标的(楼房以幢为评估单位,平房以户为评估单位),采用同一评估方法实施评估。
拆迁评估标的计量单位为被拆迁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或合法土地面积。
(一)市场比较法:
1 、本方法主要适用于城镇规划区内国有土地和被依法征用的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的拆迁评估。
2 、本方法的计算公式为:
被拆迁房屋补偿额 = 合法建筑面积的建安成新价 + 合法土地使用面积或合法建筑面积的区位补偿基价
3 、建安价补偿:
( 1 )被评估房屋建筑结构、等级、成新因素的评估补偿按《海安县(货币安置)各类被拆迁房屋建筑结构、等级评估标准》( 附表2-1 、 2-2 )和《海安县各类被拆迁房屋成新评估标准》(附表 3-1 、 3-2 )及《海安县各类被拆迁房屋成新折旧率( % )》(附表 4)对照评估。
( 2 )区位补偿:
根据《海安县城区居民、征地拆迁农改居户房屋拆迁区位补偿基价》(附表 1 ),并结合被拆迁户所处区位、地段的具体位置评估确定其区位补偿基价。其面积计算办法:
①规划区内居(村)民住宅合法土地使用面积大于合法建筑面积的按合法土地面积计算区位补偿,合法建筑面积大于合法土地面积的按合法建筑面积计算区位补偿。
②居(村)民住宅如属受让土地,按以下标准计算区位补偿:受让土地时每平方米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出让年限×剩余使用年限×受让土地面积。
③对已享受房改优惠政策的承租国有公房或单位公房的承租人,在城镇房屋拆迁安置中不得享受区位补偿,由拆迁人给予适当补贴。
( 3 )被评估成套住宅房屋所处楼层因素的修正按《海安县成套住宅楼房楼层调整修正系数标准》(附表 5),修正的价格基数按建安价补偿额计算。
( 4 )被评估成套住宅房屋为多层标准住宅水、电、配套设施齐全的,按评估值的 +3% 进行修正。
( 5 )被评估房屋环境因素的修正。根据被拆迁房屋所处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居住环境在眺望、景观、噪音、空气污染、建筑密度、道路交通、周边绿化、受教育(学校、幼儿园)、购物、就医方面的因素进行修正,修正权重比在 -2% 至 2% 之间。
4 、对于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征用后的被拆迁户,所在村、组有条件在另处安排宅基地供其异地迁建住房,并经规划管理部门同意实施的,对被拆迁房屋的建安价结合成新进行补偿。按《海安县(自拆自建)各类被拆迁房屋迁建补偿评估标准》(附表 2-3 )及《海安县各类被拆迁房屋成新折旧率( % )》(附表 4 )对照评估。
(二)路线价法:
1 、本方法适用于非住宅房屋的拆迁评估。
2 、本方法的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额 = 合法建筑面积的区位补偿额 + 被拆迁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的建安成新价补偿额
( 1 )区位补偿价的确定:临街商业铺面房屋根据《县城区主要道路临街商业铺面房屋拆迁区位补偿基价》(附表 7 )和《海安县非住宅房屋临街状态调整系数计算表》(附表 9 )及《海安县非住宅房屋楼层调整修正系数表》(附表 10 )进行修正确定。生产、仓储、办公和非临街商业铺面用房根据《海安县营业、生产、仓储、办公房屋拆迁区位补偿基价》(附表 8)确定。
( 2 )非住宅房屋拆迁,合法土地使用面积大于合法建筑面积的部分,按同类地段区位补偿基价的 20% 计算补偿。
( 3 )非住宅房屋建安价评估按《海安县(货币补偿)各类被拆迁房屋建筑结构、等级评估标准》(附表 2-1 、 2-2 ),结合房屋成新《海安县各类被拆迁房屋成新评定标准》(附表3-1 、 3-2 )和《海安县各类被拆迁房屋折旧率( % )》(附表 4)评估确定。
3 、对非住宅房屋拆迁停产、停业补偿:
对拆迁非住宅房屋,致使经营活动停产、停止或中止的,可根据拆迁前两年增值税、营业税纳税额平均值给予一次性综合补助,见《海安县非住宅营业用房一次性综合补助表》(附表 11 )。
三、其它补偿评估
1 、对超出被评估房屋结构等级条件以外的设施、设备和装璜项目的补偿评估按《海安县房屋拆迁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璜项目补偿标准》(附表6-1 、 6-2 、 6-3、 6-4 、 6-5 、 6-6 、 6-7 、 6-8 )单列进行评估。
2 、在拆迁范围内,对属于拆迁人的树林(含果树)、竹园、祖坟等需要砍伐或迁移的,按《海安县房屋拆迁范围内附属物补偿标准》(附表 12-1 、 12-2 、 12-3 、 12-4 、 12-5 、 12-6 、 12-7 、 12-8 )给予一次性补偿。
3 、因房屋拆迁,致使被拆迁户饲养的畜禽变卖处理的,按《海安县房屋拆迁养殖类补偿标准》(附表 13 )给予一次性补偿。
第三章 搬迁补助标准
一、住宅房屋搬迁补助费标准:
1 、对被拆迁的住宅房屋,支付搬迁补助费的标准为:按每平方米 5 元标准一次性支付搬迁补助费,对一次性支付搬迁补助费不足 200 元户的由拆迁人补足 200 元( 200 元为保底数),对一次性支付搬迁补助费超过 200 元 / 户的按实补助(住宅用房改作经营场所的仍按住宅房屋标准计算搬迁补助费)。
2 、对非住宅房屋拆迁的搬迁费补助标准,按《海安县非住宅房屋搬迁费补助标准》(附表 14 )规定执行。
二、房屋拆迁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
1 、对被拆迁人自行解决过渡用房的,应支付临时过渡补助费,标准为:被拆迁房屋面积在 30 平方米(含 30 平方米)以下的,一类区位:月支付临时过渡补助费 100 元;二类区位:月支付临时过渡补助费 80 元;三类及以下区位:月支付临时过渡补助费 50 元。被拆迁房屋面积在 30 平方米以上的,每平方米月支付临时过渡补助费 3 元。
2 、对房屋拆迁实行货币补偿的,一次性支付 6 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对回迁安置的,按协议的约定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三、支付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规定:
1 、支付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以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权属书证所确认的合法建筑面积为依据按户计算。对因析产造成少于 30 平方米的不单列分户计算。
2 、拆迁租赁的房屋,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应支付给房屋承租人。但在租赁合约中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四、拆迁生产型工业、企业非住宅用房,造成被拆迁单位正常生产停产的,根据县劳动部门提供的被拆迁单位在册、在岗、缴纳劳动保险的人员名册,按海安县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工业职工人均月收入标准补助。其中,造成部分停产的,经济补助不超过 3 个月;造成全部停产的,经济补助不超过 6 个月。对非正常生产的企业或在拆迁前已经停产的企业,按下岗职工月生活最低保障线的标准 176 元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 6 个月。
五、最低保障补偿额:
1 、县城区被拆迁人或者被拆迁公有住房承租人获得的货币补偿总额(不含搬迁奖励费、临时过渡费)低于人民币 4 万元或 3 万元(公有住房承租人补偿额低于 3 万元);其它乡镇镇区被拆迁人或者被拆迁公有住房承租人获得的货币补偿总额(不含搬迁奖励费、临时过渡费)低于人民币 3 万元或 2 万元(公有住房承租人补偿额低于 2 万元);且经公示确认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县城区由拆迁人分别补足 4 万元或 3 万元;其他乡镇由拆迁人分别补足 3 万元或 2 万元。
( 1 )被拆迁人或者被拆迁公有住房的承租人在本县范围内仅有被拆迁房屋一处住房的;
( 2 )享受政府最低生活补贴,属“三无对象(无子女、无工作、无生活来源)的”;
( 3 )被拆迁房屋长期用于实际居住;
( 4 )被拆迁人或者被拆迁公有住房的承租人未享受过住房补贴。
2 、 县城区私有房屋被拆迁人或者被拆迁公有住房承租人获得 4 万元或 3 万元货币补偿,其他乡镇镇区私有房屋被拆迁人或者被拆迁公有住房承租人获得 3 万元或 2 万元货币补偿后;仍无经济能力解决住房的,由拆迁人负责在被拆迁房屋区位等级以外(县城区不得超过三级以外,乡镇不得超过本集镇区外),购置二手房安置,(安置用房:面积不得低于被拆迁房屋合法建筑面积,质量不应差于被拆迁房屋质量) 。
六、新建住宅房屋自竣工之日至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不满 5 年(自批准建房日期之日增加建房施工期 9 个月)被拆迁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按所拆除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的建安重置价的 20% 以内增加补偿。
七、对被拆迁人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完税证明,并持续作经营场所 1 年以上的住宅房屋,可按实际经营面积,以非住宅房屋区位补偿价的一定比例增加补偿,其中, 1 年以上(含 1 年) 3 年以下的,增加 5% 的比例; 3 年以上(含 3 年) 5 年以下的,增加 10% 的比例; 5 年以上(含 5 年)的,增加 20% 的比例。
第四章 附 则
一、本评估规范涉及的补偿、补助标准和区位地段划分等适用于海安县县城规划区内。其它各乡(镇)区位补偿基价参照《海安县乡镇居(村)民住宅、非住宅拆迁户被拆迁房屋区位补偿基价》(附表 15 )执行。
二、被拆迁人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按期签订协议并主动搬迁交房的被拆迁户,按合法建筑面积给予适当奖励。
三、本评估规范自 2004 年 4 月 15 日起施行。海建 [2003]26 号《海安县城镇房屋拆迁补偿价评估技术规范》同时废止。在本评估规范实施之前,已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并已实施的拆迁项目,按原规定标准执行。
四、本评估规范由海安县建设局负责解释。
Ⅱ 海安建设局和建工局的局长现在都是谁啊
海安县信建局和城乡住房建设局局长:周道;党组书记:韩良跃。(2012.10最新调整)
Ⅲ 海安有望发展成大市吗
要看上面了 我也希望变成市 我也是海安的 哈哈
Ⅳ 江苏省海安砌民房有什么风俗
腊月黄天
农历的十二月,人们称之为腊月。按《汉语词典》上的解释:“腊,系古代在夏历十二月间的一种祭祀。”“腊者,猎也”。就是说,人们用打猎获取的野兽来敬神,求平安。自秦代开始有了“腊月”,汉代以后又将初八日统定为“腊日”,又称“腊八节”,相传这天原是释迦牟尼佛的成道日。再后来,民间普遍仿照寺庙风俗,用糯米、黄豆、花生、慈姑、青菜、红豆、蘑菇、木耳等原料杂配煮成“腊八粥”食用,直到今天,海安百姓仍然保留着吃“腊八粥”的风俗,现在超市里出售的各种罐装“八宝粥”也是由此演化而来。
打腊月头到三十夜,海安人多称为“腊月黄天”,过了二十,便以“夜数”计日,表示年关岁底时间的紧迫。在此期间,各家就开始忙着打笼蒸糕饼、馒头;腌制香肠、鸡鸭鱼肉等“冬腊风腌”;炒花生、买茶食、打年货、换洗被褥、剪头发、洗澡;还要用竹枝,鸡毛帚等打扫室内外的清洁卫生,称之为“掸尘”,并传下了“有钱没钱,洗洗干净过年”的俗语。
二十四夜,过去有“送灶”的习俗,祷祝灶君爷“上天言好事,下界保平安”。所供祀品一般为四盘:灶糖(即食糖,可用以粘封灶君之口)、茶叶和米(象征“生活平安”)、豆腐(取“富”的谐音)、红豆及碎稻草(供灶君神马的饲料)。随着时间的流逝和观念的更新,这些风俗渐渐废除了。
古时候,在数夜的年关,海安集镇上还专门设有打更守夜的人员,称“更夫”。他们手敲竹梆、铜锣,于寒夜里巡行,口喊“腊月黄天,火烛小心,水缸中要满,锅门口要清,伢儿卧倒铺里,大人睡在外边,屋上瓦响,不要当是猫儿、狗子”,以不断提醒居民注意防火防盗。如今,各级政府继承了这一风尚,常组织民兵和群众加强冬防巡逻,做好治保工作,确保社会安定。
除夕守岁
腊月三十日(月小则为二十九日)是除夕日,俗称 “三十夜”,前一天为小年夜,多数人家要拜祭祖先,以示“慎终追远”之意。除夕当日最忙碌,城乡居民均要将屋内外整理一新,在门户上贴上春联、门神、大红喜笺,在堂屋内挂上中国结,贴上年画,顺遂条、窗花,布置着相应的饰物,并常将“福”字倒贴,取“福到”的谐音口采,还要按旧俗在檐头口插上用红绿彩纸缠绕的“芝麻杆”,图个“节节高”的吉利。晚间,各家用蒲包装上石灰,在屋前屋后及场头打上“元宝囤子”,称做“麒麟脚印”,用来表达对来年五谷丰登、粮食满仓的向往。 在外地工作的人不管路途有多么远,必须在三十夜之前赶回家与亲人团聚。晚上敬祖、接灶之后,合家围坐共吃一桌丰盛的“守岁酒”,席间畅谈亲情,其乐融融……年夜饭需多煮一些,剩余的做“陈饭”,锅巴要留整块的,称“饭根”,并用一陶盆装盛,上面插柏树枝,缀上白果、铜钱、剪纸等,称为“陈饭盆”,置于神柜上,祈求“年年有余”。
临睡前,长辈要给晚辈分发红包,称“压岁钱”;在孩子的枕头旁放上糖果、枣子、长生果(花生);分放好新衣、新帽、新鞋袜。有些人家彻夜不眠,坐以待旦,称为“守岁”。除夕之夜,鞭炮声通宵不停,到处洋溢着辞旧迎新的喜悦和豪迈之情。
过五天年
农历正月初一,又称“元旦”、“岁朝”,俗叫“大年初一”。当日凌晨,老人要起床辨别自然界动物的叫声,以卜一年的运气。各户争先焚香鸣炮,抢接天敌。起早烧头香,祈求添丁长财。早饭吃红枣茶、元宝茶、汤圆、糕点等。随后以宅区为界,中青年三五成群挨家挨户去恭喜拜年。主人用烟、茶、花生、糖果招待。中午敬神称“下升”,饭前有不扫地、不泼水、不用秤、不动刀剪的俗规。初二日,农民到土地庙(祠)给土地公公、土地娘娘敬香,叩求新的一年风调雨顺、田无虫灾。从这天起,各家陆续走亲访友,互相拜年,亲友之间还要互请春酒,俗称“请春餐”,一般到正月十五为止。正月初五是“财神日”,商店普遍开市。新年第一笔交易如果是妇女来买,称为满(母)生意,价格优惠。 海安人对正月初一至初五这“五天年”极为重视,到处充满着和和美美、其乐融融的节日色彩。
元宵兴灯
正月十五的元宵节,也称“灯节”或“上元节”。海安有“十三上灯,十八落灯”的做法和“上灯圆子落灯面”的食俗,这期间为灯花期,“闹元宵”是其高潮,兴灯均为群众自发,经费自筹。古时候,海安街上的提灯游行与李堡的灯会,办得很具特色,曾驰名扬州八属,吸引了四面八方的人来海安观灯,有龙灯、九狮图、八骏马、七巧灯、锣鼓棚、河蚌精、荡湖船、挑花担、踩高跷、以及古老的站肩儿、八仙过海、茶担子等等。后来,灯会中又加入了打莲湘、打腰鼓、吹拉弹唱乐队。我县的文艺工作者将海安花鼓、苍龙舞等民间文化挖掘、整理,排演出既具有海安本土风情又体现时代特色的节目,给群众的春节文化娱乐生活营造了祥和、喜庆的氛围。
元宵佳节最具特色的民俗活动要数“正月半,炸麻串”,尽显了古代“刀耕火种,治虫肥田”的遗风,并一直流传至今。放眼四野,那上下翻腾的火把,那酣畅淋漓的呐喊,让人感受到一种雄浑、粗犷的乡野气势。
民俗是社会生活的窗口,随着时代的变革与进步,一些良风美俗得到了传承和发扬,而一些旧风陋俗逐渐被摒弃。了解民俗,我们似乎聆听到历史的足音,触摸到时光辗转的痕迹。在喧嚣、纷繁的现代生活中,民俗也能还原我们心灵深处温馨、美好的精神家园。
Ⅳ 海安建设局韩良跃简历
一般处在重要位置的人物,在他所在单位的官网上有详细的介绍,像那些公众人物回,他们会答有网络,你可以去网络里面搜索。如果是个人简历,是处于个人隐私,不建议在网上搜索,换位思考下,如果你的简历被网上公布,你也觉得不好吧。
Ⅵ 海安建设局今天上班吗
今天是国家法定的上班日,建设局属于政府部门,今天给应该是要上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