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城乡建设 > 城乡规划管理标准化建设项目

城乡规划管理标准化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1-02-07 12:20:28

『壹』 城乡规划管理部门从中央到政府有哪些职责是什么

从中央到地方政府的部门:住建部城乡规划司、住建厅城乡规划处(直辖市规划局)、市县规划局(建委、建设局)。

拟订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规章;指导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园林、市容环境治理、城建监察等工作;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建设;指导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工作;承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的有关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二条 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用于指导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由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国务院审批。

第十三条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报国务院审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镇空间布局和规模控制,重大基础设施的布局,为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等需要严格控制的区域。

(1)城乡规划管理标准化建设项目扩展阅读:

(一)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监督地方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国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国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三)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负责国务院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审查,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

(四)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五)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六)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国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规和规章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贰』 《城乡规划法》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哪些规定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加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叁』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① 建筑管理,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对各项建筑工程(包括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性质、规模、标高、高度、体量、体型、朝向、间距、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色彩和风格等进行审查和规划控制;

② 道路管理,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对各类道路走向、坐标和标高、道路宽度、道路等级、交叉口设计、横断面设计、道路附属设施等进行审查和规划控制;

③ 管线管理,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对管线工程(包括地下埋设和地上架设的给水、雨水、污水、电力、通信、燃气、热力及其他管线)的性质、断面、走向、坐标、标高、架埋方式、架设高度、埋置深度、管线相互间的水平距离与垂直 距离及交叉点的处理等进行审查和规划控制,管线管理要充分考虑不同性质和类型管线各自的技术规范要求,以及管线与地面建筑物、构筑物,道路、行道树和地下各类建设工程的关系,进行综合协调。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上述建设工程的初步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确认符合规划要求后,建设单位可以进行施工图设计;在确认施工图设计符合规划要求后,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关于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对临时建设(指限期拆除、结构简易的临时性建、构筑物或道路工程管线设施等),必须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拆除;在临时用地上禁止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7)禁止性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广场、绿地、高压供电走廊和压占地下管线进行建设。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挖取沙石、土方等活动,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不得破坏城市环境,影响城市规划的实施。

(8)关于竣工验收和城市建设竣工档案。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城市规划区内重要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监督检查该建设工程是否符合核发的规划设计要求,包括总平面、空间布局、建筑单体设计和室外工程,以及各项批准的规划技术经济指标等。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六个月内,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档案资料。

(9)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城市规划法》规定的监督检查主要包括:网易博客学习资料更加丰富

对建设活动的监督检查;

①验证有关土地使用和建设申请的申报条件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有无弄虚作假。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及时退回;

②复验有关用地坐标、面积等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定是否相符。如不符,应责令改正或重新补办手续;

③对已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放线的建设工程,履行验线手续。若其坐标、标高、平面布局形式等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不符,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责令其改正;网易博客学习资料更加丰富

④建设单位或个人在施工过程中,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其建设活动(包括在城市规划区内挖取砂石、土方等活动)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者应如实提供情况和必要的资料。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责任为被检查者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⑤竣工验收。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参加城市规划区内重要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检查建设工程平面布置、空间布局、立面造型、使用功能等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如不符,应视情况提出补救和改正措施等。

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责任对辖区范围内城市的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责任对内部机构和工作人员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防止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立法机关的监督检查。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对城市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就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实施管理的执法情况提出批评和意见,督促城市人民政府加以改进或完善。城市人民政府有责任就城市规划实施情况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报告。

社会监督。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责任将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的各个环节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单位和个人有权监督、检举和控告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和随意侵犯其基本权利的行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制定具体办法,保障公民的监督权,并及时对检举和控告涉及的有关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控告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及工作人员执法过程中的各种违法行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责任建立切实有效的制度,听取意见、检举和控告,对有关违法行为作出处理。

『肆』 实施项目标准化管理有何意义

实施来项目标准化管理有自何意义
(1)通过标准化管理,可以将复杂的问题程序化,模糊问题具体化,分散的问题集成化,成功的方法重复化,实现工程建设各阶段项目管理工作的有机衔接,整体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为又好又快实施大规模建设任务提供保障。
(2)通过总结项目管理中的成功经验和作法,有利于不断丰富和创新项目管理方法和企业管理水平。
(3)通过对项目管理经验在最大范围内的复制和推广,可以搭建起项目管理的资源共享平台。
(4)通过在每个管理模块内制定相对固定统一的现场管理制度、人员配备标准、现场管理规范和过程控制要求等,可以最大限度地节约管理资源,减少管理成本。
(5)通过推行统一的作业标准和施工工艺,可以有效避免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通病和安全死角,为建设精品工程和安全工程提供了保障。
(6)通过对项目管理中的各种制约因素进行预前规划和防控。可以有效减少各种风险,避免重蹈覆辙。
(7)通过建立标准的岗位责任制和目标考核机制,便于对员工进行统一的绩效考量。

『伍』 在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中,“两证一书”的作用是什么

"一书两证"是对中国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的基本制度的通称,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专门核准发放的建设项目属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据依法审批的城市规划和有关法律规范,对各项建设用地和各类建设工程进行组织、控制、引导和协调,使其纳入城市规划的轨道。根据《城乡规划法》,城镇规划管理实行由县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制度,简称"一书两证"。

『陆』 审批制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立项前置条件有哪些

▲办理条件
使用国有资金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省和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宏观调控政策;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要求;提交的项目相关文件资料规范齐全,实行审批制立项。
▲资料清单
项目单位向遂溪县发展和改革局提交项目立项申请,申请书正文内容包括: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年限、建设规模及内容、资金来源等,并附以下资料: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取得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
2.城乡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
3.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或土地证
4.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登记表或环评审批文件
5. 节能评估报告(由有资质单位编制)或登记表及审查请示
6.县政府或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涉及行业主管部门职能的)
7.项目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证和身份证的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8.资金信用证明或银行融资意向书(项目单位自筹资金占总投资额30%以上)
9.工程图纸及预算书(有相应资质单位编制)
10.招标基本情况表(按《招标投标法》需招投标的项目)
11.安监部门出具的安全评估意见(涉及安全生产问题的项目)
12.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意见(涉及消防安全问题的项目)
13.根据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柒』 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的内容和程序

内容:(1)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城市的土地利用是城市规划的核心内容,城市土地利用的规划管理,是实现城市规划的基础。城市土地利用得当与西,直接影响城市合理布局、环境质量和城市形态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是城市规划能否顺利实施的致命点。如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对城市土地的利用进行严格控制,城市规划就难以落实,当然就更谈不上按照城市规划实行统一的建设了;因此,城市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是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的首要任务和极其重要的内容。 城市规划是确保城市土地利用科学合理的唯一法律依据.城市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就是在城市规划的指导下,运用法律赋予的控制手段,保证城市土地利用的科学合理和节约原则的实现。为城市土地的征用、规划和具体使用提供依据和创造先决条件。城市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重点是要严格控制与城市规划有关的各类建设的选址、定点,使之符合城市规划。主要制约手段是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法律效益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也就是说,凡与城市规划有关的各类建设,必须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选址定点,并按法定程序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否则不得以任何借口使用土地进行建设活动。 概括地说,城市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具体内容包括两方面:一是参与法定的国家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对于国家确定建设的、与城市规划有关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提出具体要求,使其符合城市规划,这类项目计划任务书的报批,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选址意见书;二是根据法定的管理审批程序,在城市规划区内使用土地,包括临时用地,进行的各类建设项目,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持国家批准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选址定点,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规划确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出规划设计条件,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城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是指为了保证城市规划区的各项建设活动符合城市规划,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法定的审批程序,对于各类建设活动进行规划管理。这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一项大量性的日常管理工作,也是城市规划实施管理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概括地说,城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具体内容就是: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市规划区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申请。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具体的规划设计要求,并审查有关规划设计文件和图纸,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其建设活动的合法性。按照建设项目的类型和期限不同,城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可以分为建筑管理、道路管理、管线管理、临时建设管理等几大类。 各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不同类型的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城市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不同的规划技术要求和审批办法。临时建设工程必须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临时建设工程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3)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是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的一项不可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主要内容是:充分发挥行政监督检查和群众性监督的作用,对于各项进行中的建设活动进行定期的和不定期的、严格的监督检查,及时制止和依法处理城市规划区出现的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保证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贯穿在建设项目从立项(选址)、定点、用地,直到建设申请、施工、竣工验收,以及使用的全过程中。

『捌』 不能标准化的工程项目怎么按照标准化管理

试试采用不需要标准的目标管理,如使用进度要求,质量要求等手段即可.

阅读全文

与城乡规划管理标准化建设项目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公司社保账户变更说明 浏览:719
威远县严陵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浏览:797
鄂州住房公积金帐号 浏览:250
江都区建设局与引江棚户区 浏览:717
扬州住房公积金比例 浏览:516
无业买社保还需要买公积金吗 浏览:403
退伍军人住房补贴新政策 浏览:385
工资5000深圳交社保后最后拿到多少 浏览:373
管城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招聘 浏览:777
杭州滨江住房公积金 浏览:856
社保缴费基数有试用期工资吗 浏览:377
建筑工程城市规划专业 浏览:656
现代设计建筑设计 浏览:9
2014年天津社保缴纳基数是多少 浏览:758
社保交基数高 浏览:275
南京社保卡每月返还多少 浏览:732
北京社保卡办理点 浏览:827
黄陂前川卫生院生化分析仪中标公告 浏览:677
安徽和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亳州市 浏览:455
社保卡上没有录入缴费信息吗 浏览: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