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中国有"中国城乡建设部"吗
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简称“中国住建部”,没有“中国城乡建设部”一说
❷ 房管局属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属部门
房产局的管理体制很难讲,理论上应当是行政机关,实行公务员制度,但实际上,没有哪个省设置了房地产管理厅(局),一般来说隶属于建设厅,现在机构改革又改成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大部分地区及以下的市县设立了房地产管理局,由政府直接管理或者为建设局的二级局,因为有收费,很多还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但又具有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的,所以很不好说这个单位是啥类型,各地不一样,要看当地编制部门的规定。
❸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是一个单位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前身,是2008年国务院“大部制”改革下,新成立的中央部委,简称住建部。
❹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证书哪里查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证书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查询。具体网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事大厅-受理发证信息查询
除此之外,还可以电话咨询,受理办咨询电话为010-58933470,咨询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可咨询企业资质受理材料清单、企业资质证书变更材料清单以及资质证书领取材料方面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南配楼104,邮政编码为100835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郑重声明,我办在受理企业资质申请、接收陈述材料、发放资质证书以及证书信息变更等所有业务办理中,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取费用;不举办任何有关企业的宣传展示,也未委托任何单位开展企业展示、收费等活动。
(4)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扩展阅读
办理证书所需要材料的温馨提示
1.材料通过邮寄方式报送,也可到现场办理。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南配楼10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受理办变更窗口;邮政编码:100835
2.邮寄件内请附A4纸写明企业联系人姓名和手机号。如材料有问题,受理办将通知企业联系人。
3.受理办咨询电话:010-58933470,咨询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可咨询企业资质的受理材料清单、企业资质证书变更材料清单以及资质证书领取材料方面的问题。
❺ 我国的 住建部是做什么的。
住建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要职责如下:
1、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
2、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国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国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3、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4、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
5、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6、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7、研究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拟订全国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
8、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国村镇建设的责任。
9、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
10、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
11、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
12、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13、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5)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扩展阅读
住建部相关人员介绍
1、王蒙徽(住建部部长)
1960年1月生,江苏盐城人,198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7月参加工作,清华大学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副教授。
2、宋寒松(住建部纪检组组长)
1962年1月出生,河北保定人,198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中山大学中文系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
曾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厅副主任、渎职侵权检察厅副厅长、职务犯罪预防厅厅长、原反贪污贿赂总局四局局长。
❻ 中国住房城乡建设部与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发证有何区别
建设厅发的证全国通用,官方认可。建协发的当地都不一定认可,投标什么的建协的没用
❼ 中国城乡建设监督网是否是中国合法网站
中国城乡建设监督网是正规网站,由中国建筑报和中国建材科技杂志社,中国建筑材料质量中心承办
❽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能否颁发信用等级证书
2019年企业信用aaa等级证书的申请流程及材料
企业信用aaa等级证书主要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看ID方圆资信,我们就是~
申报流程:
一、初步预审:填写《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请报》;
二、填报审批;
三、初审通过填写《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书》、签订协议书2份;
四、机构审核;
五、证书备案、发证
备案完成,颁发认证证书、信用报告及相关荣誉证书等,中国招标投标网、深圳方圆资信官网进行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示。建立信用档案推广公示。
申报和复审应提交的基本资料,请按以下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一、表格
1 、《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请报》
要求:表内各项内容填写完整、准确;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2、与贵公司签订协议书2份。
3 、《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书》
要求:表内各项内容填写完整、准确,不得有空白项,如具体项目无内容,请填写“无”;加盖企业公章。
二、附加资料 (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1 、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贷款卡、及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复印件。
2 、提供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三年年度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复印件。
3 、本行业相关的经营许可证或强制性认证。
4 、近年来已获的自主知识产权、商标、专利、资质许可、产品免检证书等各项荣誉的复印件。
5 、通过的各种认证,以及获得的有关资质等级证书(如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等)、社会荣誉 / 获奖证书(如供应商、客户、银行、工商、税务)证明复印件。
6 、目前的组织结构图(包括各部门岗位设置、各岗位职责说明);相关制度(包括公司章程、高管激励约束机制、财务、销售管理制度)的书面文件和文件目录清单。
7 、在企业简介、业务发展、产品市场定位、未来市场前景、发展战略等方面规划及方案的情况说明(如有请详述)。
8 、近三年内资助公益事业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
9 、其他相关证明企业信用的文件或材料。
❾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为加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岗位证书的管理,规范市场行为,经研究并报经住房城乡建设部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决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职业技能岗位证书》(以下简称《旧版岗位证书》)更名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岗位证书》(以下简称《新版岗位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旧版岗位证书》更名的依据。
(一)我国自1994年开始实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原建设部未成立专门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2002年,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原建设部和劳动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建设行业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人教〔2002〕73号),对《旧版岗位证书》采取逐步过渡的办法,过渡期间该证书继续有效。
(二)2004年,为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期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中,“关于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证书核发改变管理方式,不再作为行政审批项目,实行自律管理的要求”,原建设部下发了《关于改变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证书核发管理方式的通知》(建人教〔2004〕104号),决定将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工作由建设部移交中国建设劳动学会并负责证书的监制和管理,建设部负责监督、检查与指导。
(三)根据部市场监管司和人事司2015年6月,对各省市职业技能人员颁发与相关证书情况汇总显示,截止目前,全国已有近20个省市选用了该证书。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约有1500多万技能人员通过考评持有该证书。多年来,这些省市建设主管部门在抓职业技能培训考核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沉淀了许多好的做法和经验,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做出了积极贡献。但从全行业的角度看,由于对这项工作的基本信息,包括机构、标准、大纲、试题、工作流程等缺乏统一的规范与管理,不仅难以形成相关数据完整,而且也造成相关资源不能共享,不利于行业技能人才的培养和从业人员切身利益的保障。
鉴于上述情况,同时考虑到《旧版岗位证书》的名称和内容已不适应当前行政许可和人社部关于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改革精神和要求,将《旧版岗位证书》更名为《新版岗位证书》,并对证书有关内容和样式进行适当调整,以满足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等级晋升和持证上岗的要求势在必行。
二、新、旧版岗位证书的衔接
(一)《旧版岗位证书》更名为《新版岗位证书》后,考虑到目前全国实际证书量和持证人员流动性强以及转岗晋级等行业特点,已颁发的《旧版岗位证书》继续有效,待持证者晋级或转岗时,按有关规定进行培训与考评,合格后颁发《新版岗位证书》,《旧版岗位证书》同时作废。
(二)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印制新、旧版岗位证书。对于中国建设劳动学会或经部业务主管部门允许印制的、尚未使用完的《旧版岗位证书》延期使用到2015年12月31日止。
三、《新版岗位证书》的监制和管理
《新版岗位证书》的监制和管理,按照学会印发的《关于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岗位证书管理的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