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县级复住房和城乡建设制局是县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是政府部门,是行政机关,是行政单位。
《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批准设立的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简称为建设局,为国务院组成部门。所以县建设局是行政机关,不是事业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城乡建设、工程建设、勘察设计咨询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小区物业管理行业、市政公用事业的管理办法及相关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实行行业管理。
机关单位,指国家机关,指从事国家管理和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包括国家元首、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
建设局是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的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简称为建设局,为国务院组成部门。将原建设部的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㈡ 2015临沧公务员考试成绩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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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云南省公务员笔试成绩排名信息
各位报考人员:
根据公务员考录的有关规定,为认真组织做好2015年临沧市考录公务员(不含法检系统)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时间
全市资格复审时间统一安排在2015年7月13日(星期一)至15日(星期三)完成。
二、复审地点
报考市直部门(含省管单位)的考生到市直招录部门政工(人事科、办公室、综合科)参加资格复审。报考县(区)的考生按管理权限到各县、自治县、区委组织部(干部股、公管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参加资格复审。
三、复审组织
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县、自治县、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直各招录部门负责组织。
四、复审所需证明资料
(一)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的证明资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需打印一式二份,审核后一份考生持有,一份留存审核单位)、户口册或户籍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这些材料在资格复审时要求必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部门进行审验。
2. 资格复审时仍为事业、国有企业单位人员,需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服务期满已到事企业单位就职的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属于事业、国有企业单位的,必须提供现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及县级各项目主管部门开具的服务时间证明;服务期未满仍在聘或服务期满续聘在原单位的四项目人员,在报考非定向四项目人员的岗位,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各项目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报考定向招考“四个项目”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以下服务证及相关证明
1.根据有关规定,我省大学生村官服务满两年即可享受服务期满的优惠政策,服务满两年的大学生村官可以报考定向服务期满四项目人员的岗位,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云南省大学生村官定向考录(招聘)推荐表》。
2.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报考定向服务基层“四个项目”岗位的,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
3.云南省招募的“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人员报考定向服务基层“四个项目”岗位的,资格复审时需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4.在云南省服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报考定向服务基层“四个项目”岗位的,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发放的《志愿服务证》(证上需有各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
五、有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进行审核。复审时把考生提供的资料对照《云南省2015年度考录公务员公告》(招考简章)岗位资格条件及其所附的《专业指导目录》及《考录政策及常见问题解答》进行审核。
(二)属事业、国有企业单位的人员,请到云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信息网上下载“同意报考证明”,并按要求向审核部门提交“同意报考证明”。
(三)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考录程序,视违纪违规程度,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请报考人员认真及时阅读通知、公告及所有相关文件资料,知晓政策规定及安排,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复审结束按时进行网上确认,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五)资格复审结束经网上确认后,全市将确定面试时间、地点、方法及注意事项及面试日程安排表,并在《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lincang.gov.cn)上公布,请资格复审合格并参加网上确认人员及时登录关注。
六、咨询电话(区号0883)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2127617
市人社局考试录用与培训教育科:2128062
(一)市直招录单位(含省管单位)
市人社局:2167436 市人大办组织人事科:2144978
市公安局:2852216 市纪委组织部:2122079
市卫生局:2122292 团市委团务部:2122389
市工信委:2129022 市国土资源局:2123365
市林业局:2161577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167443
市外事办:2122400 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6520527
市科技局:2122208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131669
市工商局:215 市地税局:2142096
(二)县区招考单位
临翔区委组织部:2166343 临翔区人社局:2166463
云县人社局:3211404 凤庆县人社局:4214824
永德县委组织部:5220810 永德县人社局:5220907
耿马县委组织部:6121712 耿马县人社局:6121624
镇康县委组织部:6630176 镇康县人社局:6630131
双江县委组织部:7623033 双江县人社局:7625604
沧源县委组织部:7123234 沧源县人社局:7124760
原标题:关于2015年临沧市报考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中共临沧市委组织部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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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什么样的单位
建设局是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的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简称为建设局,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主要职能(一)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监督地方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国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国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三)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负责国务院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审查,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四)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五)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六)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国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规和规章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七)研究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拟订全国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等有关主管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八)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国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的建设。(九)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十)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十一)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国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十二)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十三)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㈣ 建设局 和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说是是一回事吗它两是什么关系
你好:
“建设局”是2009年大部制改革前的政府部门。此后随着中央到地方的大部制改革以及国家对房地产调控和对居民住房的重视,因而把此前的建设局、房产局合并成为今天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因此现在没有建设局,也没有房产局,只有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目前大部制改革后的情况来看,不少单位也就是换了换领导,特别是一把手领导,具体业务还是没有整合,也就是说原来建设局的事情还是以前那些人、哪些部门在干,房产局的同样是这样!
㈤ 住建局和建设局是一样吗
一样。
建设局是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内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容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的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简称为建设局,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1、建设局,又称住建局,全称为住房与城乡建设(规划)局,县(或设区)一级主管建设行业的行政部门;
2、住建局--主要是住房、建筑的审批规划发证等;主要是住房、建筑的审批规划发证等。
(5)凤庆县住房和建设局扩展阅读:
建设局职责调整:
(一)将原建设部的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取消已由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取消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个人执业资格行政审批的审查事项。
(四)将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划给交通运输部。
(五)将城市管理的具体职责交给城市人民政府,并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市政公用事业、绿化、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城市客运、市政设施、园林、市容、环卫和建设档案等方面的管理体制。
(六)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七)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推进建筑节能,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㈥ 想请问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什么工作单位。是行政机关还是执法机关呢。谢谢了
住建局不是行政机关吗?
㈦ 凤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电话是多少
你好,
可以拨打114电话查询一下凤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电话,
若有记录工作人员会告诉你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