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北京市延庆市政工程公司怎么样
法定代表人:刘涛
成立日期:1993-07-01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所属地区:回北京市
统一社会信用答代码:911102294010218064
经营状态:开业
所属行业:建筑业
公司类型:全民所有制
英文名:Beijing Yanqing Civil Administration Engineering Company
人员规模:100-500人
企业地址:北京市延庆区延庆镇广兴街76号
经营范围:市政工程建筑、工业、民用建筑;专业承包;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租赁建筑工程机械、建筑工程设备;市政设施管理;城市园林绿化施工;绿化管理;销售建筑材料;道路货物运输;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道路货物运输、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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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延庆有一个盘,叫城建万科城,怎么样
城建万科城二期3/4/7/8号楼开盘在售,户型有70平1居,75平2居及下跃,90平3居及下跃,均回为9层住宅,均价约26500元/平,预计2019年中答旬非毛坯交房。
后加推5号楼,户型为75平米两居及二居下跃,均价25600元/平米。南北通透,一梯两户,70年产权,纯正美式风格
❸ 北京发布最严停工令是什么
9月15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在官网发布了《关于印发<2017-2018年秋冬季建设系统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为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自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在北京城六区全部区域、十个新城区及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城区及建成区范围内,所有各类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施工等均需停工。对于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涉及土石方作业的,确实无法停工的,由项目建设单位申请,属地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初审,并以区政府名义统一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统筹后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
(三)明确停工范围,确保扬尘治理达标。
1.停工时间: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
2.停工范围: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全部区域;通州区、大兴区、房山区、门头沟区、延庆区、昌平区、怀柔区、密云区、平谷区、顺义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及建成区。
3.停工内容:停止各类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施工等。
对于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涉及土石方作业的,确实无法停工的,由项目建设单位申请,属地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初审,并以区政府名义统一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统筹后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
(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1.采暖季期间,对拒不停止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除工程的项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依法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记分,纳入北京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动态监督管理,暂停其新开工项目审批,暂停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在北京建筑市场投标资格6个月。
2.自发文之日起至10月15日期间,发现扬尘治理不达标的项目,暂停该项目施工企业在北京建筑市场投标资格30天;10月16日至11月15日,发现扬尘治理不达标的项目,暂停该项目施工企业在北京建筑市场投标资格60天;11月16日至12月15日发现存扬尘治理不达标的项目,暂停该项目施工企业在北京建筑市场投标资格90天;2017年12月16日至2018年3月15日期间发现存在扬尘治理不达标的项目,暂停该项目施工企业在北京建筑市场投标资格6个月。
3.一个月内发现同一施工企业有三个及以上项目扬尘治理不达标,该施工企业全市所有在施工程项目停工整改30天,并依法暂停其在北京建筑市场投标6个月。连续三个月发现同一施工企业有项目扬尘治理不达标,暂停其在北京建筑市场投标6个月。
4.一个月内发现同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三个及以上项目扬尘治理不达标,其下属所有项目停工整改30天,同时停止新开工项目审批手续办理,提请市规划国土委等部门,暂停其在北京土地市场交易资格3个月。
5.一个月内发现有三个及以上项目扬尘治理不达标或连续三个月发现同一监理单位有项目扬尘治理不达标,暂停其在北京建筑市场投标资格3个月。
6.采暖季期间,发现经市政府批准可进行土石方工程作业的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不达标,除执行以上处罚外,取消其土方工程作业资格。
7.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检查标准统一参照《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检查(验收)表》(见附件),检查得分达到85分(含)以上,且每个参与评分子项得分不得低于该项总分的50%即为达标,低于上述标准为不达标。
8.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定期对被查处存在扬尘污染违法行为的企业和项目进行全市通报。
(五)加强部门联合执法,齐抓共管扬尘治理。
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联合环保、城管等部门定期开展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执法检查,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管控措施不到位、未按规定使用渣土运输车辆、裸露土方覆盖不严密等问题采取联防联控,分别查处,齐抓共管,高限处罚的措施。
(六)强化建筑垃圾管理,建立责任追溯机制。
建设单位须选择取得经营许可的运输企业承担工程建筑垃圾、土方清运和土方回填任务,确保使用规范合格的运输车辆。施工单位应采用容器或管道运输建筑物、构筑物内建筑垃圾,严禁凌空抛掷,场区内设置封闭式垃圾站,按规定及时清运,并安排专人负责进出场运输车辆的清洗保洁工作。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对环保、城管等部门移转的施工现场渣土车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溯,严肃追究施工现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责任。对违规使用不达标车辆进行渣土运输的企业提请市城市管理委纳入黑名单,暂停运输企业运营资格6个月。
(七)采用信用管理措施,加大违法处罚力度。
将违规企业和个人纳入信用管理,对未按要求开展扬尘治理工作或扬尘治理不力的开发企业、施工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并进行记分,同时纳入企业资质动态监督管理;对于违法情节严重,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项目和企业负责人,尝试与检察机关建立移转机制,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
(八)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管理,减少污染物排放。
2017年10月底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配合市环保局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加大对建设系统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综合监管,全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禁止使用冒黑烟高排放工程机械(含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推土机、旋挖钻机、铣刨机等)。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每周配合环保部门对施工工地进行巡查和不定期飞行检查,发现违法行为,移转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查处。
(九)量化扬尘执法检查,建立考核问责机制。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每月对辖区内所有在施工程进行至少一次全覆盖执法巡查,利用《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检查(验收)表》进行打分,对月排名末10位的施工工地进行曝光,并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累计曝光2次及以上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负责人进行约谈并查处。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对辖区内扬尘治理不达标的施工企业可采取停工整改、约谈告诫、区内停标等措施。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做好现场取证、核查落实、约谈笔录等工作,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依法暂停其在北京建筑市场投标资格。采暖期内,每月月末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对所属辖区内被市级及以上城管、环保等部门查处扬尘治理不达标项目超过2个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进行约谈,停止该区新开工建设项目审批。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每半月对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情况进行一次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扬尘治理工作。
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到大气污染防治的紧迫性和艰巨性,以更强的决心、更大的信心,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全力以赴开展秋冬季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攻坚行动,切实履行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建设单位承担扬尘治理首要责任,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承担扬尘治理主体责任,确保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达标。
(二)夯实各方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各单位要按照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要求,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积极响应空气重污染应急措施。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认真履行辖区内施工现场扬尘监管责任。建设单位(含开发企业)及时、足额向施工单位支付文明施工措施费,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文明施工措施。监理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监督管理工作,发现存在扬尘治理不力行为,敦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拒不整改的上报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各集团总公司全面落实扬尘治理企业主体责任,严格倒排工期,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的格局。
(三)加强督察督导,及时报送工作信息。
各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应认真履行扬尘治理的主体职责,强化扬尘治理工作,落实各项强化措施。各集团总公司(含二级公司)将扬尘治理负责人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备案。施工项目各参建单位扬尘治理负责人报属地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备案。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于9月14日前将各项目督察人员信息汇总后,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9月15日前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北京市细化落实方案》(京大气〔2017〕1号)相关要求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项目清单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每月23日前将本月扬尘治理执法检查工作量、案件移送和处罚处理情况及当月被查处存在扬尘污染违法违规行为的工程施工现场督查人员信息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接收相关信息邮箱:[email protected]。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可依据本通知,结合辖区工作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工作方案。
四、建立投诉举报制度
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通过拨打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便民服务热线59958811,举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管控措施不到位、裸露土方覆盖不严密等违法违规行为,接到举报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依法展开调查处理,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举报人。
五、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❹ 延庆城建万科城和十里春风比较哪个更合适
根据来我对您的前期了解,咱们自考虑的是自住+投资的双重属性,关于居住来讲,其实两个楼盘项目都能满足,根据对开发商的了解,品质都可以有保障,而且价格都比较低,哪个对咱们生活比较便利就可以选择哪一个。 至于考虑到投资,那就不用比较了,直接选择通州就可以,北京的城市规划是“一核一主一副两轴多点”的发展规划,未来通州就是北京市,城六区就是中央政府区,关于通州的一核五区、环渤海总部基地,京津冀一体化的发展,以上我都给您介绍了,北京是一个受政策导向非常严重的城市,政策的偏向力度直接决定了这个区域的未来发展,相信您通过今天的了解,心中应该已经有了选择,不会再纠结了,祝您能早日选到合适的房子;
❺ 延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分工
赵粤来,现任延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副局长,主持人力社保局全面工作。负责党务、政工人事、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劳动监察、劳动关系处理、争议仲裁、劳动能力鉴定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局党委(团委、妇联)、人事教育科、劳动监察科、劳动监察大队、调解仲裁科、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王强,现任延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书记。负责纪检监察、依法行政、行风建设、社保基金监督、法制、维稳、信访、包村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社保基金监督科、法制科(全程办)。
孟顺利,现任延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负责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及招聘、事业单位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和职业能力建设、局机关事务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公务员管理科、流动调配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教育培训与职业能力建设科、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协助书记分管局人事工作。
刘红福,现任延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负责社会保障工作。分管社会养老保险科、医疗保险科(公费医疗办)、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基本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公室。
梁利锋,现任延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负责大学生“村官”、人事考试培训、局宣传、信息、调研工作,兼延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闻发言人。分管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大学生“村官”办。
苑立杰,现任延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负责就业促进、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生态就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宏观管理监测等方面的工作,牵头联系乡镇和街道社保所。分管就业促进科、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所、职业技术学校、劳动服务管理中心。
崔铁军,现任延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会主席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局工会、办公室工作。
张学尧,现任延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研员。负责县科级以下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退休干部活动中心。协助书记分管局政工工作。
尤来银,现任延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
分管工资福利科。协助刘红福同志分管社会养老保险科。
张庆云,现任延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协助赵粤来同志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❻ 谁知道北京延庆有没有公租房,如果有该如何申请
你没说你的具体条件不能给你解答~不过给你个资料把~你参考下
公租房申请条件:北京公租房申请 暂不对外地人开放公租房申请条件:北京公租房申请 暂不对外地人开放
视频: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出台
具廉租房经适房两限房资格可租
租赁5年期满后通过复核可续租
下周一起可到街道登记申请
租住者仍可轮候政策性住房
相关:申请公租房市民仍可保留政策房购买资格
本报讯 下周一起,取得廉租房、经适房、两限房资格的家庭无须再次申请,经过登记即可进入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轮候范围。昨天,《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发布,自8月1日起实施,首先解决已取得政策性住房资格但暂时无力购房者的住房困难和过渡住房需求。非京籍住房困难者暂不能享受这一优惠政策。
公租房租金低于市场价
公租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水平,面向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出租的住房。公租房将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并结合承租家庭负担能力和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租金一定比例下浮确定租金。公租房的维修、养护、管理由产权单位负责,产权单位也可以委托专业服务企业管理。
“政府支持、市场运作、公平公开、严格管理是公租房的基本原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委员徐志军表示。
今年购建50万平方米
公租房由市区县政府所属机构或政府批准的机构通过新建、收购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按照本市住房建设计划,今年将收购建设50万平方米的公租房,主要位于大型公交枢纽等交通便利区域,以一、二居小户型为主。
公租房建设用地实行有偿使用,其中对于政府所属机构或政府批准的机构建设的,用地可采取租赁方式,按年缴纳土地租金。“第一批公租房中不仅有新建的还有配建的,以及政府回购的公租房,市民不用等待太久就可以住进公租房。”徐志军说。
■受益群体
获得政策房资格可登记轮候
公租房主要针对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廉租房、经适房和两限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及其他住房困难家庭。据悉,截至6月底,本市廉租房受理居民申请2.6万户,经适房5.6万户,两限房5.2万户;通过审核备案的,廉租房2万户,经适房4.6万户,两限房4.2万户。已通过资格审核正在轮候的家庭,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申请轮候公租房。
公租房实行公开配租制度。符合廉租房、经适房、两限房申请条件及家庭中有60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人员、残疾人员、复转军人、优抚对象或重点工程拆迁的优先配租。
符合配租条件的家庭只能承租一套公租房,不能同时享受廉租房、经适房或两限房等政策性住房。市住保办政策计划处处长崔少飞解释,取得了“三房”审核资格,实际上就具备了公共租赁房的租赁资格。
非京籍夹心层暂不享公租房
此前有消息称公租房将首次面向部分住房困难的非京籍人士,但此次公布的政策并未将这部分人纳入其中,供应对象仍限定为京籍。
“其实公租房并没有新的准入标准,而是与政策性住房共用一个标准,这部分人需求强烈,审核基础完善,政策在试行阶段主要是解决这些人的住房困难。随后,根据试行情况完善细则和办法,逐步将其他住房困难人群纳入进来。”崔少飞表示。随着廉租房、经适房、两限房政策的实施,本市大多数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得到了解决,但仍有部分中低收入家庭既不符合廉租房条件,又无力购买经适房或两限房,政策的第一步就是解决这些人的住房困难。
■退出机制
租满5年条件复核后可续租
公租房租赁期限最长5年,合同期满承租家庭应当退房。需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由产权单位会同相关单位复核,符合条件的续签租赁合同。
承租家庭不符合承租条件但暂时不能腾退房屋的,租赁合同期满后给予两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市场价收取租金。过渡期届满后承租家庭仍不退房的,按房屋产权单位规定的标准收取租金,具体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这就是用经济的手段实现退出机制,过渡期内及之后仍不退出的按照市场价收取租金,也就没有了公共租赁的意义,以此保障真正住房困难者可以获得房源。”住建委委员徐志军说。
租赁公租房仍可轮候政策房
公租房实行动态管理,将承租住房转借、转租的,擅自改变承租住房居住用途的,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承租住房内居住的,连续3个月以上未按期交租金的以及其他违反合同行为,产权单位可与承租家庭解约收房。
承租家庭如获得其他形式政策性住房的也需退出公租房。徐志军解释,承租公租房仍可轮候经适房或两限房,一旦获得房源就要退出公租房。
骗租5年内不得申请政策房
申请者不如实申报,骗租公租房,由产权单位解除租赁合同,承租家庭应退房并补交租金。过渡期满后拒不退房的行为要记入个人诚信档案,5年内不能申请政策性住房。
产权单位在租赁合同存续期间不按规定的租金标准收缴租金或擅自向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出租公租房的,要限期整改,退回、补足租金或收回住房
❼ 北京延庆以后会批房场吗
延庆即将“棚改”的注意!十一前,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内布了关于印发《关容于进一步完善北京市棚户区改造计划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意见中内容很可能关系到大部分延庆即将“棚改”的地区,以后棚改审批将越来越难。已经启动的小营、石河营、南菜园、民主村、白眼泉、南辛堡子等等棚改项目是幸运的。
关于进一步完善北京市棚户区改造计划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了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坚持减量发展和“双控”“三线”要求,严控拆占比、拆建比,推动棚户改造实现进度、成本、质量、效果统筹,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京建发〔2017〕481号)、《北京市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计划管理意见》(京重大办〔2016〕84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提出本意见。
❽ 中房新雅建设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中房新雅建设有限公司(原中房集团新雅建设装饰有限公司)隶属版中国房地产开权发集团,是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企业,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饰工程设计甲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证书的国内一流建筑业企业。
法定代表人:程建
成立时间:1992-06-25
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11000000926775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公司地址:北京市延庆区经济开发区二区百泉街17号
❾ 河北怀来县废除限购政策当地住建局辟谣:继续执行!
新京报快讯 近日,一纸网上流传的文件引发关注,据此有消息称,河北省张家口市怀来县的楼市调控政策出现松动,住房限购政策已废除。7月1日下午,张家口市怀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就此事回应新京报记者称,所谓解除限购的消息是假的。
落款日期为2020年6月10日的“怀来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怀[2020]43号文件),在网上引起不小争议。文件称,怀来县人民政府决定将部分由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城建领域不符合现行要求、超出时限规定、到期自动废止的7个文件废止。废止的文件中,包括了怀来县于2016年12月发布的《怀来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试行)》(怀政【2016】62号)(以下简称“62号文”)。
此前的“62号文”提出,对怀来县户籍居民购买住房限购3套(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购置第2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5%,第3套不低于50%;非怀来县户籍居民在怀来创业、经办企业以及外来务工的人员在该县无住房且满足下列条件的(签订劳动合同工作2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有缴纳税收等证明),限购1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为核实该消息,7月1日下午,新京报记者与怀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取得联系,一名刘姓工作人员回应记者称,“我们确实发布了上述怀政[2020]43号文。”
随后,记者又多次与怀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取得联系,最后,该局办公室一名杨姓工作人员回应称:“我问过领导后确定,网传‘限购政策解除’是假的。之前的限购政策是从2016年开始执行,到2018年底已经废止,当时随即又下发一份新文件要求继续执行限购政策。由于处于疫情期间,新政策还在起草当中。但到目前为止,我们继续执行该2016年到2018年底执行的限购政策。”
据了解,怀来县地处河北省张家口市东南部,与北京市延庆区、昌平区、门头沟区接壤。前几年,受到冬奥会、大七环等利好影响,怀来也承接了一些北京外溢的购房需求,尤其是以北京客群为主的旅游度假地产火热,房价也出现大幅上扬,随后当地出台限购等政策,抑制楼市过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