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政治权利与法律权利的区别
政治权抄利与政治权力是袭基础政治学的两个重要概念,它们是对立统一的,既相互联系,又存在区别。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并影响政治生活从而得以在社会的政治生活领域达到自我实现的权利。政治权利是社会成员参与和影响社会政治生活的权利。政治权力,是指在政治关系中,权力主体依赖一定的政治强制力,为实现某种利益而作用于权力客体的一种政治力量。政治权力是主体对客体的影响力,反映二者的制约、服从关系。政治权力与政治权利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其对立性主要表现为两者在权限划分与配置上的反比例关系和两者在政治运行中的双向互控;其统一性表现为两者的相互依存和相互转化。
B. 基本政治权利与基本权利区别
1,范围不同来
基本政治权利源:指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游行、集会等。
基本权利:包括政治权利之外,还包括人身自由的权利、社会经济权利、获得救济的权利、社会生活权利、公民的平等权利。
2,概念不同
基本政治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
基本权利:是宪法确认的公民在政治、经济、文化、人身等方面所享有的基本权利。
3,表现形式不同
基本政治权利:政治权利是由宪法、法律确认的,并受到宪法、法律的保护。同时它又受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科学技术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
基本权利:《宪法》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实现“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就要消灭特权。
C. 基本权利、民主权利、政治权利有什么区别
三者在范围、概念、实现方式和意义的区别如下:
1、三者的范围不同:
公民基本权利是宪法确认的公民在政治、经济、文化、人身等方面所享有的基本权利,除了包括政治权利之外,还包括人身自由的权利、社会经济权利、获得救济的权利、社会生活权利、公民的平等权利。
政治权利的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选举与被选举权;公民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的权利。
2、概念不同:
而民主权利则是以民众的知情权、言论权、参与权、监督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民众的公共权利为内容的。
政治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主要指选举权、被选举权,参加管理国家,担任公职和享受荣誉称号等权利。
3、实现方式和意义不同:
根据宪法 、法律的规定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它是公民的经济要求在政治上的集中反映,是公民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民其他权利的基础。
在现代民主和法治国家,民主权利是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民民主权利的内容是人民主权的具体表现,保障人民民主权利是国家确认和践行人民主权原则的必然要求。
我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体现了广泛性、平等性、真实性以及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D. 民事权利和政治权利怎样区别
我国政治权利主要指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的权利,政治权利,主要是参与政治生活的权利。
与此相对应的民事权利是参与民事法律关系的一种权利,如缔结合同,侵权损害赔偿,知识产权,财产权等等,其核心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
E. 政治权利 国家权利 公共权利三者的联系与区别
政治权利
political rights
根据宪法 、法律的规定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它是公民的经济要求在政治上的集中反映,是公民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民其他权利的基础。在现代社会,公民的政治权利是由宪法、法律确认的,并受到宪法、法律的保护;同时它又受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科学技术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公民享有政治权利的广度及其实现程度如何,往往是衡量一个国家民主化程度的标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过宪法、法律保障,公民不但可以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享有言论、集会、结社及游行示威等权利,而且还可以通过社会提供的诸如公职平等竞争、择优录取制度、社会协商制度等多种形式,直接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务,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国家权力:国家与法同在,无法无国,无国无法。国家是管理者的工具,也是被管理者的工具。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地位完全平等,不存在超越人权的绝对抽象的国家权力。国家权力建立在具体的公民权利之上,国家权力在人权面前必须止步。国家既是抽象的又是具体的,任何个人、政党、政府都代表不了国家意志或国家权力,谁都不能把自己的意志等同于国家意志而强加于人。所以,国家权力的本质是公共的,法治就是多数人的理性选择,虽不是唯一、最好的,但一定是较好的、可选的,是符合全社会各阶层公民的基本需要的选择。如果谁说总统的身份优越于罪犯的身份,那是反法治的思想意识的体现——因为在法律面前他们都没有特权,是完全平等的。
公共权利是这样一种权利状态:即宪法意义上的每个公民应享受的基本权利在实际社会生活中必须由集体和全民的名义代表———各公共(行政、企业、事业)部门根据它们自己的部门法的规定来行使,否则它们难以得到声张。也就是说各种公民权利不能根据宪法上相对应的母权来有效行使,必须得到各公共权力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确认才能得到某种权利
F. 基本权利与政治权利的区别
宪法“公民的基本权抄利和义务袭”一章中规定的第一项宪法权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第33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公民宪法和法律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原则。从法律角度看,法律平等是法律的根本属性,一如德国法学家拉德布鲁赫所言,“在任何程度上,法律面前平等和法律规范的一般性都是法律的本质”。 从权利角度看,法律面前的平等是一切其他权利实现的基本要求。所以,它不仅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一个基本原则。
政治权利是国家保障公民有直接参预政治的可能。政治权利和自由是公民作为国家政权主体而享有的参预政治生活的权利和自由,或说是保障公民能够参预政治活动的自由。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权力由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而公民个人享有的参预政治方面的权利,是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基石,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政体的基石,它表明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G. 解决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过于扩大有什么意义 政治
1)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大幅度增加,居民衣、食、住、行、用等条件明显改善,城乡居民收入不断提高。但近年来,城乡居民之间收入差距呈现逐步扩大趋势。
(2)我国现阶段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必然使个人收入呈现多样化的复杂现象,也必然会拉大收入分配的差距。
(3)从充分发挥各种生产要素的潜力、提高效率的角度看,这种收入差距的拉大有其必要性。但从社会公平的角度看,又要避免收入差距的过分悬殊。这是因为,收入差距过大不符合社会主义原则,也不利于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更与共同富裕的最终目标相背离。因此,要合理调节收入分配,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规范个人收入分配秩序,努力缓解城乡居民之间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
(4)社会公平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之一,是衡量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尺度,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深厚基础。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应当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综合运用多种手段,逐步建立起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和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使全体人民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并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
(5)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一方面是加快城镇化进程,支持和引导农民向城市流动;另一方面新时期解决城乡差距又不能只靠把农村人口转移到城市,而必须搞好农村、农业、农民的发展问题。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已经具备了较强的实力,能够更好地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总体上就是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乡村,通过更多地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这是一个新的发展思路。
H. 公民就一定拥有政治权利吗人民和公民的区别是什么
(复1)不一定
(2)公民:具有制一定国家的国籍,依据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1、范畴不同:公民是与外国人相对应的法律概念,人民在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内容。现阶段,人民是指全体社会主义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2、范围不同:我国公民范围比人民范围更广一些。
3、后果不同:公民中的人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一切公民权利并履行全部义务;公民中的敌人则不能享有全部权利,也不能履行某些义务。
4、所指概念不同:公民一般表示个体的概念,人民所表达的是群体的概念。公民是指取得某国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人民是指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
总之,
第一:公民是法律概念,人民是政治概念;
第二:公民比人民范围大,公民包括全体社会成员,人民不包括全体社会成员,依法被剥削政治权利的人和敌对分子不属于人民。简单说,如同粮食包括玉米,玉米包括不了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