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浙江省建设厅’什么时候改名为‘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
应该是今年5月份改的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之后改的
2. 历届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
历届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如下:
厅长:项永丹。
副厅长:姚昭晖
巡视员:应柏平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拟订全省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全省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监督各地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地址扩展阅读:
职能职责
1、组织编制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牵头监督指导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负责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住房保障。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等相关工作。
2、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住房建设规划、住房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重大问题。
3、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资质资格管理,指导或组织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落实建筑活动监管中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协调城市建筑工地、城镇管理基础设施涉及的污染防治工作。
4、负责建筑、房地产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城市建设、管理与运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定全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和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并监容实施,制定公共服务设施(不合通信设施)建设标准井监容实施,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3.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办理中心可以补办土建施工员吗
建议你去他们官网上面查询电话号码然后打电话咨询他们,他们会比较清楚些
4. 浙江省建设厅政务办理中心的办公时间是什么能不能办理三类人员变更手续
能办理三类人员变更手续,浙江省建设厅政务办理中心的办公时间是: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2:30-16:00 。
办理变更流程:
1、申请申请人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
2、受理,审批平台进行受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补正的全部材料。信息提取齐全且符合法定要求,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3、审核,审批平台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7号)的相关规定审查。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7号)的相关规定审查。
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出具审核通过意见;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出具审核不通过意见。
4、决定,审核通过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告; 审核不通过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5、送达,申请人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自行下载打印《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地址扩展阅读: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7号)规定:
第五条“安管人员”应当通过其受聘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考核机关)申请安全生产考核,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不得收费。
第十一条“安管人员”变更受聘企业的,应当与原聘用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并通过新聘用企业到考核机关申请办理证书变更手续。
5. 想知道:台州市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办理中心杭州市体育场路498号浙江地勘大楼三楼 在哪
过几天要去杭州出差,需要到浙江省建设厅政务办理中心去办理事情 地址在线路3 k516路 (汽车北站)上车,坐10站至(武林小广场站)下车起点步行约7,
6. 浙江省建筑安全员证书在哪个网站查询
可以到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进行查询。
一,在网络搜索: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点击进入官网。
(6)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地址扩展阅读
建筑施工安全员负责巡视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并负责对新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监督协助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情况。所有在施工现场内发现的安全隐患安全员应该立即向工长、项目经理或相关领导汇报并有权停止施工作业。安全员有权检查与安全相关的内业资料、日志、记录等文件并督促相关人员完善改进。
第一条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法规、标准、和规定,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二条 努力学习和掌握各种安全生产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第三条 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各单位的施工和生产情况,指导和协调基层专业人员的工作。深入现场检查、督促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第四条 参与对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并对其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服务。
第五条 参加安全检查,负责做好记录,总结和签发事故隐患通知书等工作。
第六条 认真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协助领导贯彻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 协助配合部门技术负责人,共同做好对新工人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第八条 当发现有违反安全施工的行为或安全隐患时候可以勒令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上级领导或部门。
7.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干部学校市政二级继续教育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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