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消防业务这块归建设部管吗
目前是双管,建设局监管,具体负责还是公安部消防局和下属各总队-支队-大队,当地建设局协管
⑵ 建筑消防工程 用不用去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办理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表
建筑消防工程不用去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办理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表;总承包合同备案已经涵盖了。
⑶ 消防交接给住建部后谁来核验
交接后的建设审核验收是建设局的,日常监督检查是应急管理局的。
⑷ 消防验收原件一般在建设局哪个科室
这个建设局没有消防验收的文件的,这个是在消防局的的验收科和城市建设档案馆保存的。
⑸ 消防是不是划住建局了
根据消防法,消防工作有公安机关事实监督管理(见消防法第四条)。专
地方政府对于 消防安属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及其组织实施(见消防法第八条),是建设部门的主要职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四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军事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协助;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海上石油天然气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消防工作。
法律、行政法规对森林、草原的消防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城乡消防安全布局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应当调整、完善;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⑹ 消防怎么要求建设局、房管局、工商局配合工作 我所在的地方各部门对消防工作不是很重视,很想下文协调搞
这个复问题是当地政府造成的制,你个人是无法解决的,必须有支队党委决定。领导牵头向市委反映,有市里面下文,这个如果走正规程序是必须办理消防手续的,你也是消防人应该知道根据国家《行政法》、《消防法》,甚至包括《工商法》等等都要求办理之前必须有消防审核手续和许可的
⑺ 消防归属哪个部门管理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管理。
2018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六次会议通过。根据该条例规定,消防救援衔是表明消防救援人员身份、区分消防救援人员等级的称号和标志,是国家给予消防救援人员的荣誉和相应待遇的依据。消防救援衔按照管理指挥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消防员分别设置。
其中,管理指挥人员消防救援衔设三等十一级,第一等即“总监、副总监、助理总监”。
根据中共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退出现役,成建制划归应急部,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另据应急部消防救援局网站介绍,应急部负责管理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两支国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承担相关火灾防范、火灾扑救、抢险救援等工作,设立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局,分别作为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的领导指挥机关。
(7)消防去建设局扩展阅读
火灾报警电话:119
消防咨询热线:96119
报警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1.要记清火警电话—“119”。
2.电话接通以后,要准确报出失火的地址(路名、弄堂名、门牌号)、什么东西着火、火势大小、有没有人被困、有没有发生爆炸或毒气泄漏以及着火的范围等。在说不清楚具体地址时,要说出地理位置、周围明显建筑物或道路标志。
3.将自己的姓名、电话或手机号码告诉对方,以便联系。注意听清接警中心提出的问题,以便正确回答。
4.打完电话后,立即派人到交叉路口等候消防车,引导消防车迅速赶到火灾现场。
5.如果火情发生了新的变化,要立即告知公安消防队,以便他们及时调整力量部署。
温情提醒:拨打“119”火警电话与公安消防队出警灭火都是免费的。
⑻ 消防工程报建需要什么证件和流程
消防工程报建需要的证件和流程:
1.填报《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工程,应填报《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建筑工程所在单位地形图(1/1000),工程概况及简要说明;
3.建筑工程项目1/500实测总平面图一式两份,计经委立项批文,城建规划部门勘测红线图一份;
4.国家、省级重点工程项目及其他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项目应送消防设计专篇
5.设计任务书、说明书、工业建筑应有生产工艺流程,使用的原材料和半成品、成品的理化性质、数量和运输、储存方式等资料;
6.全套土建、结构、水、电、暖通及消防系统图纸;
7.建筑消防设施设计必须由法定资格单位承担。图纸必须有设计证号、设计单位名称及设计人员、审核人员的签名,盖设计专用章,并出具《工程消防设计自审表》;
8.设计单位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
(8)消防去建设局扩展阅读: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条件:
1.已竣工的建筑工程经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初验合格后,由建设单位向公安消防机构提交要求组织消防验收的报告,并填报《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3.消防给水、消防车道检查报告。
4.消防工程施工企业的消防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5.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消防安全质量验收合格的报告。
6.公安消防机构的审批文件,包括:施工图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装修工程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其它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
7.消防设计专篇及消防设计变更技术联系单。
8.消防产品生产许可证明复印件、建筑防火材料、构件和消防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合格证明。
主要消防产品、设备的生产单位对其产品、设备的数量、型号及施工安装质量的确认报告。
9.地下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消防设施系统调试报告;施工单位出具的消防设施联动测试报告;操作维护管理手册。
消防报审分总平消防报审和单体建筑消防报审,单体建筑消防报审不用立面、剖面,只要总平、标准层、地下室(如有)、商铺的水电、建筑平面图,以及建设工程消防审核申报表。
⑼ 工程消防验收申请报消防大队还是住建局
1、工程消防验收申请报是在消防大队。
2、消防验收是指消防部门对企事业单位专竣工运营时进属行消防检测的合格调查,施工单位进行消防验收时需要消防局进行安全检测排查,同时需要出具电气防火检查合格证明文件,电气消防检测已被国家公安部列入消防验收强制检查的项目。
3、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申报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应当依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对已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的内容组织消防验收。对综合评定结论为合格的建设工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出具消防验收合格意见;对综合评定结论为不合格的,应当出具消防验收不合格意见,并说明理由。
⑽ 消防工程建设局备案需要多长时间
20个工作日。根据第十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消防设计审核申请之日起20日内出具书面审核意见。但是依照本规定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审核时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