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宜兴市建设局的介绍
1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纪检监察和群团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依法行回政、人事人才、社会答保险和财务、审计、统计工作;负责市政工程的内审工作;负责局属企事业单位的改革工作。负责城建档案管理。负责建设系统的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及建设系列各类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工作。
2. 宜兴建设局是不是公务员
宜兴建设局是政府部门,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纪检监察和群团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依法行政、人事人才、社会保险和财务、审计、统计工作;负责市政工程的内审工作;负责局属企事业单位的改革工作。负责城建档案管理。负责建设系统的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及建设系列各类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工作。
3. 宜兴市建设局的直属单位
宜兴市地震局
宜兴市地震局受政府委托承担全市防震减灾工作行政管理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管理法规并监督执行;加强行业管理和社会管理,承担行政执法职能,推进依法行政。
(二)负责制定防震减灾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国土利用规划。
(三)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地震监测预报、震情速报和地震灾情速报、震灾评估工作;承担市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事机构的工作职责。
(四)指导和监督全市地震应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助市政府拟定、修编全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指导有关单位编制破坏性地震应急行动方案,检查监督落实情况,并建立备案制度;审核对地震观测设施和观测环境可能造成危害的建设工程。
(五)综合管理全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审批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项目的抗震设防标准。
(六)管理本市地震烈度区划和震害预测工作;监督辖区内重要建筑物及生命线设施抗震性能评价及震害预测工作;参与灾区重建规划编制工作;保护典型地震遗址、遗迹。
(七)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对有关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抢险救灾能力;审核涉及地震震情的宣传报道文稿及出版物。
(八)指导各镇防震减灾监理员做好各项防震减灾工作,组织开展地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防震减灾意识,提高防御地震灾害能力。
(九)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宜兴市照明管理处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城市公共照明的政策、法规和行业技术规范,编制我市城镇公共照明设施的管理办法;负责城镇功能性、景观性照明设施建设的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城区、交通干道、部分中心镇的功能性、景观性照明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和照明设施的网络系统建设和维护;承办建设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宜兴市建筑安装工程管理处
宜兴市建筑安装工程管理处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建筑业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发放;负责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经理的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建筑行业的统计工作;文明工地、优质工程等各类评先评优工作;负责建筑业协会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筑施工企业行业管理费和外地进市施工市场管理费的征收工作。
宜兴市市政建设管理处
宜兴市市政建设管理处主要职能如下:
(一)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市政建设和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参与编制市政和基础设施建设计划。
(三)严格遵守市政工程建设操作程序,组织实施城市市政工程建设。
(四)负责城市市政道路、桥梁等设施的维护、管理。
(五)维护城区河道的保洁和清淤工作。
(六)负责城市道路开挖及城市排水管理,编制城市下水道疏浚的计划(受宜兴市建设局委托)。
(七)负责市政施工企业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
宜兴市绿化管理处
负责城区内园林绿化的规划设计、组织施工建设和养护的宏观管理;指导各镇搞好镇区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提高园林绿化的品位档次;组织研究并提出城区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以及城镇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宜兴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一)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建设工程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相关的原材料、构配件、商品砼等的质量进行监督抽查。
(二)检查施工现场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及有关工程质量文件、技术资料,对其执行强制性标准诉情况实施监督。
(三)检查建设工程的实体质量,监督地基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
(四)监督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
(五)编制并报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六)参与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
(七)参与本地区工程质量检查和优质工程评选。
(八)参与辖区内的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
(九)监督检查全市检测单位和企业试验室的工作情况。
宜兴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其主要职能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房屋拆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配合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研究起草房屋拆迁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审核房屋拆迁项目、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审核政府投资的城市基础设施和环境工程建设项目的房屋拆迁工作。
(三)协调处理房屋拆迁纠纷,负责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争议的裁决。
(四)配合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制订拆迁补偿标准,监督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使用。
(五)协助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房屋拆迁单位和拆房企业的资质审核、审批工作。
(六)负责拆迁人员岗位培训及上岗资格审核。
(七)指导全市房屋拆迁的业务工作。
宜兴市城乡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
宜兴市城乡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是全市房地产开发的行业管理部门,其具体职能是:
(一)编制全市住宅开发计划,严格控制住宅建设总量,调控好市场供给与需求的平衡,规范房地产开发市场。
(二)负责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资质管理,实行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不断培育房地产开发企业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机制,提高企业的竞争意识、质量意识和精品意识。
(三)负责住宅小区公建配套立项审批,牵头负责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和交接管理。
(四)负责综合开发企业各类统计报表的汇总上报,提供行业动态分析和地方行政决策。
(五)协同研究制订房地产业发展和住宅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参与编制城市综合开发、旧城改造年度住宅发展计划。研究制订全市住宅产业化发展战略和规划。
(六)负责住宅开发建设市场秩序的管理工作。
宜兴市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处
宜兴市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处的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国家有关工程造价法律、法规,执行预算定额和费用定额。
(二)做好有关工程造价信息发布及宣传工作。
(三)处理工程项目定额及造价投诉,做好调解及答复工作。
(四)为建设单位提供造价咨询服务。
(五)工程造价资质的审查申报工作。
宜兴市装饰装修管理办公室
宜兴市装饰装修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能是: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业务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执行,重点加强建筑装饰装修过程中安全、质量的监督和检查,纠正违章行为,搞好服务指导。
宜兴市建设职工学校
其主要职能是承担中等层次的文化专业技术教育及本系统职工的岗位培训任务。
宜兴市城建档案馆
宜兴市城建档案馆负责对全市城建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检查。成立于1988年,是宜兴市人民政府所属的科学技术事业单位,隶属于宜兴市建设局领导,是城市建设档案资料的管理中心。1991年建立了宜兴市城建档案管理站,与宜兴市城建档案馆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行政管理体制。
宜兴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其主要职责是:扎口全市施工、装饰、市政、拆迁等企业的安全生产评估和安全资格证书的复审、申报工作;具体负责全市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4. 宜兴建设局历任领导
可以到政府网站查看
5. 请问宜兴建设局,太滆新村拆迁吗
没听过城里也拆迁的
6. 宜兴市建设局的班子成员
陈建平同志,局长、抄党委副书记,主持市建设局全面工作;
蒋小青同志,党委书记,负责局党委工作,分管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工会、共青团、妇联、统战、知识分子、科技,分管新农村建设、村镇扶贫、企业管理、联系人大、政协工作、协助局长管理干部人事、资产工作;
张听宝同志,副局长兼人防办主任、党委副书记,负责市人防办工作;
俞卓军同志,副局长,分管代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范智刚同志,副局长、党委委员,分管建筑行业,建筑市场、质量、建筑施工安全、工程造价和建筑科技管理工作;
曹炳炎同志,副局长、党委委员,分管抗震防震、绿化管护、城市公园和城区菜场物业管理、创建工作;
张亚军同志,副局长、党委委员,分管市政行业、市政和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城市市政设施维修和管护、道路照明、城市亮化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冯斌荣同志,副局长、党委委员,分管房屋征收(拆迁)、房地产综合开发行业管理、安置房建设管理、行政审批和城建档案工作;
蒋宝军同志,纪委书记、党委委员,分管纪检监察、政法、综治、信访、老干部和机关事务工作。
7. 宜兴市建设局的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承担组织协调局机关行政事务工作,处理局党委、行政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与协调;负责局重要文稿起草、文件审核和文电处理;负责对外联络、政务信息、宣传、信访、督办、档案、保密、接待、安全保卫和后勤管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批评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印章、介绍信及局系统通讯、车辆的管理等职责。
(二)组织人事科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局党组织建设的工作规划;负责局管的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险、人事档案、考核和行政奖励工作;负责知识分子工作和专技人员职务晋升申报、考核、聘任及有关管理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开发、人才培训;负责计划生育、统战、老干部工作,指导工、青、妇、等群团工作。
(三)法制科(挂“行政许可服务科”牌子)
负责局系统行政法制建设工作,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改革工作和建设监察工作;组织协调规范性文件的计划编制、起草、修订、审查、报批;负责行政处罚的立案、审查、处罚决定、申请执行和备案的日常工作,代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公共权力网上运行工作,统一行使行政许可服务;负责建设系统内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和执法证件管理工作;负责普法教育工作,抓好建设法律法规、行政措施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综合计划科
参与编制城市建设的发展战略、中近期计划纲要;负责编制城市市政维护建设、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年度计划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制订年度工程项目资金拨付计划;参与局承担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方案变更、工程款追加等方面的会审、报批工作;制订事业单位的年度工作目标计划;负责局系统的综合统计工作;负责统计人员的业务指导、培训和考核工作。
(五)工程技术管理科(挂“总工程师办公室”牌子)
参与制订建设事业科技进步规划,负责重大技术文本的编制、论证;负责重大技术管理规定的拟订、审定;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的制订和论证工作;组织建设工程评优活动;参与重大工程项目质量验收及重大工程技术事故的处理;负责勘察设计行业技术政策、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贯彻执行及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负责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和施工图设计的政策性审查;负责涉外建设项目审查,参与重大市政工程项目和变更方案的会审;负责管理城乡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和抗震设计审查工作;负责建筑节能和建设科技工作;负责本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考核和技术教育工作;指导本系统学会、协会等社会学术团体开展各项活动。
(六)财务科
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负责编制和执行局系统预算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负责制订事业单位的经济目标计划及考核;负责局系统政府采购项目的审核报批;对局系统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经济活动分析等工作组织定期考核和检查;参与重大经济合同和协议的研究和审查;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做好各项建设规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并进行监督;负责局系统会计人员的业务指导、培训和考核工作。
(七)审计科
负责局建设的工程项目决算的审计工作和上报工作;负责对局建设工程跟踪审计组聘用的中介机构及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局系统单位进行年中、年末财务审计,为事业单位的年终考核兑现提供依据;对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实行离任审计;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渎职行为进行专案审计;负责其他专项审计;负责上级审计部门对局系统各类审计的协调配合工作。
(八)村镇建设管理科
宣传贯彻上级有关村镇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履行村镇建设方面的行业管理职能;负责与省建设厅、无锡市建设局等上级主管部门的对上联系、与各镇工作上的衔接、沟通,做好各镇与局属建管、开发、质监、安监、拆迁等处室的协调工作;组织、联系和指导各类村镇建设创建工作和各镇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工作,负责制订各镇村庄整治计划及拨付的衔接工作,负责各镇小城镇建设年度考核和奖励工作;负责各镇建管所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村镇建设信息和数据的统计、汇总、上报、反馈。
(九)人防工作管理科
负责全市人民防空建设规划、计划的编制、管理和统计;负责人防工程及城市地下空间的建设、管理和开发利用,组织全民防空宣传教育,组织全市人民防空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和培训 ;研究制定人民防空指挥机构转入战时体制方案,
另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