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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建设局人员名单

发布时间:2021-02-13 11:14:14

① 娄底市国土资源局的领导信息

刘会和党组书记、局长。领导局全局工作,主持局党组工作。
曾志祥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协助局长领导局全面工作。分管财务科、信访科、矿产开发管理科、地质勘查科、测绘管理科。联系土地矿产储备中心。
罗果勇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地产管理科、地质环境科、矿产资源储量科、娄星国土资源分局、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联系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地质环境监测站。
吴崇周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规划科、地籍管理科。联系土地登记发证中心、局联建办。
宗娟娟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监察室、耕地保护科、综合管理科。
罗忠平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建设用地科、离退休人员工作科、执法监察支队。联系征地拆迁事务处、土地开垦整理中心。
熊勇总工程师。分管政策法规科。联系地理信息中心。
柳咏良总经济师。分管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办公室、局联建办、综合统计工作。
李贻升工会主席。分管工会、青年、妇女工作,协管机关党委工作。联系培训中心。
调研员、副调研员不具体分管或联系某项工作,遇有重大中心工作由局长适时安排。 刘会和 男,汉族,湖南新化人,1955年1月出生,1975年1月参加工作,1987年1月入党,本科学历,土地管理经济师,现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个人经历:1978年9月-1979年4月,湖南农学院邵阳分院任教;1979年5月-1986年12月,娄底地区农业局工作;1987年1月-1988年1月,娄底市国土管理局工作;1988年2月-1993年1月,任娄底地区国土管理局用地管理科副科长;1993年2月-1995年4月,任娄底地区国土管理局建设用地科科长;1995年4月-2000年12月,任娄底市国土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1年1月-2003年10月,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2003年11月-2006年5月,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地质矿产处处长;2006年6月-2008年8月,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局长;2008年9月起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曾志祥 男,汉族,湖南邵东人,1959年9月出生,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7月入党,本科学历,现任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协助局长领导局全面工作。
个人经历:1982年8月-1984年11月,湖南煤勘二队任技术员;1984年12月-1992年11月,任湖南煤勘二队二分队副分队长,副队长;1992年12月-1995年10月,任娄底市地质矿产局服务部经理、矿管科科长(副处级);1995年11月-2003年10月,任娄底市地质矿产局、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2003年11月-2006年5月,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06年6月-2008年6月,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地质矿产处处长;2008年7月起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地质矿产处处长。
罗果勇 男,汉族,湖南新化人,1956年3月出生,1974年12月参加工作,1976年6月入党,本科学历,现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个人经历:1974年12月-1980年9月,广西河池军分区教导队任战士、文书、副指导员;1980年10月-1982年12月,任广西公安厅民警处参谋,1983年1月-1994年4月,任武警广西总队第三支队参谋、干事、组织股副股长、股长、政治处主任、副政治委员;1994年5月-1998年8月,任武警防城港市支队政治委员;1998年9月-2002年12月,任娄底市地质矿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3年1月起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崇周 男,汉族,湖南新化人,1967年12月出生,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7月入党,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现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个人经历:1990年7月-1992年5月,任娄底地区农科所干部(其中:1991年1月-1991年12月,在新化县崇山乡社教);1992年6月-1993年12月,任娄底地区国土局人事科秘书;1994年1月-1998年2月,任娄底地区国土管理局地价评估所副所长;1998年3月-2005年1月,任娄底地区国土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科员、娄底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室主任;2005年2月-2006年6月,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2006年7月起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宗娟娟 女,汉族,江苏宜兴人,1967年11月出生,1987年10月参加工作,1998年6月入党,本科学历,现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个人经历:1987年1月-1997年12月,在原娄底地区、娄底市国土局工作;1998年1月-2004年10月,任原娄底市国土管理局、娄底市国土资源局任副主任科员;2004年11月-2007年11月,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财务科科长;2007年12月-2009年2月,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2009年3月起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罗忠平 男,汉族,湖南新化人,1959年8月出生,1978年2月参加工作,1980年2月入党,大学文化,现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个人经历:1978年2月-1987年3月,任陆军第41军军直防化连任战士、通信员,陆军第41集团军司令部机要处任连职参谋,坦克旅司令部任机要科代科长;1987年4月-1990年11月,任步兵第121师364团司令部任机要股长;1990年12月-1993年8月,任41集团军司令部机要处副营职、正营职参谋;1993年9月-1996年9月,任步兵第121师司令部机要科长;1996年10月-2004年10月,转业娄底市国土局、国土资源局任地产科科长;2004年11月-2005年7月,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耕保科科长;2005年8月-2008年12月,任娄底市征地拆迁事务处主任;2009年1月起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谢爱群 男,汉族,湖南邵东人,1964年12月出生,1983年10月参加工作,1988年5月入党,大学文化,现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分管监察室。 个人经历:1983年10月-1985年9月,大连87036部队服役;1985年10月-1987年9月,武汉市空军雷达学院学习;1987年10月-1995年3月,任大连87036部队干部;1995年4月-1997年9月,任娄底地区国土局科员;1997年10月-2004年10月,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法规监察科副科长;2004年11月-2007年11月,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科长;2007年12月-2010年7月,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2010年8月起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谭 军 男,汉族,湖南涟源人,1970年12月出生,1994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7月入党,本科学历,现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个人经历:1994年7月-1998年7月,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监察科办事员、科员;1998年8月-2004年10月,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监察科副主任科员;2004年11月-2009年3月,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规划科科长;2009年4月-2010年8月,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室主任;2010年9月起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
熊 勇 男,汉族,湖南湘乡人,1962年10月出生,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6月入党,本科学历,现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
个人经历:1987年7月-1992年12月,涟邵矿务局斗笠崇山峻岭煤矿从事技术管理工作;1993年1月-2000年10月,在娄底市地矿局工作,先后任双峰县青树坪镇副镇长(挂职)、法制科副科长、管理科副科长等职;2000年11月-2004年10月,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科科长;2004年11月-2005年7月,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地环科科长;2005年8月起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
柳咏良 男,汉族,湖南邵阳人,1962年9月出生,1981年12月参加工作,1995年9月入党,大专文化,总经济师。个人经历:1981年12月-1988年12月,在省地矿局418队工作;1989年1月-1992年11月,娄底市地质矿产局财务科工作;1992年12月-1994年5月,任原地区矿管局财务征管科副科长;1994年6月-2001年10月,任原地区矿管局财务征管科科长;2001年10月-2004年10月,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财务科科长;2004年11月- 2007年11月,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储量科科长;2007年12月起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总经济师。
李贻升 男,汉族,湖南涟源人,1956年9月出生,1974年2月参加工作,1986年5月入党,本科学历,现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工会主席。个人经历:1972年2月-1979年7月,涟源市古楼中学任教;1979年8月-1981年7月,新化师范学习;1981年8月-1985年7月,涟源太和中学任教;1985年8月-1987年7月,娄底师专学习;1987年8月-1990年11月,涟源三中任教,(期间师大进修);1990年12月-1998年2月,任原县级娄底市国土局任办公室副主任、主任;1998年3月-2003年2月,任原娄底市国土管理局地产办副主任;2003年3月-2004年10月,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分局局长;2004年11月-2009年3月,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地产科长;2009年4月-2009年5月,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工会主持工作;2009年6月起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工会主席。

② 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怎么样

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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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娄星区公安局全体名单,

截止2020年5月娄星区公安局领导班子全体名单如下:

刘明清(党委书记、局长)、刘伟(党委副书记、政委)、罗文卫(副局长)、吴绍秋(副局长)、李晓芬(副局长)、付凯军(副局长)、肖罡(副局长)、贺仙杰(纪委书记)、易崇(党委委员、政工监督室主任)、廖面华(党委委员)。

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分局成立于1978年12月,原名为娄底镇公安局,恢复建市后, 1980年改称娄底市公安局。2000年撤地改市后更名为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分局。现有民警职工363名。近年来,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

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理念,以提升队伍形象为突破口,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制度;以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为重点,严打整治,相继破获一大批影响重大的大案要案;以“三基一化”建设为契机,大力夯实公安工作根基。



(3)娄底市建设局人员名单扩展阅读:

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组织部署全区公安工作并指导、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收集、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研究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市局和区委、区政府提供信息和决策依据;

负责全区公安法制建设、案件审批、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组织实施执法监督工作;组织指挥全区公安侦查工作,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处置治安灾害事故、骚乱和群体性突发事件;打击、防范暴力恐怖活动和邪教活动;实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组织指挥全区公安机关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治安、户政、居民身份证的有关事务;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依法管理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组织全区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

④ 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机构设置

根据职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起草重要报告和综合性文件,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负责文秘、综合调研、政务公开、政务信息、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修史编志和机关后勤行政管理与接待工作;负责全市城乡建设档案的指导和管理;负责局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加挂信访科牌子)
承担有关地方性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工作;负责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建设行业法律法规的咨询、清理、汇编工作;承办本局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全市建设系统法制教育宣传培训、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受理、转送、督办;承办上级和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指导督促有关单位(部门)之间的信访案件;开展调查研究、排查不稳定因素、综合分析信息情况,及时、准确地向上级反映重要的来信来访,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指导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本系统的信访工作,对信访事项进行复查;负责协调指导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维护稳定工作。
(三)住房与房地产监管科
负责全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住房建设与房地产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产业政策和规章制度;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市场、住房产业化、住房建设、房屋搬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廉租住房资金的筹措、计划安排和资金监管;指导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经营管理;负责指导监督房屋产权产籍和商品房预(销)售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负责发放市本级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验核《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负责指导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开发建设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监督管理、资质审查、报批、年检(年度核查);参与制定城市房屋价格;参与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
(四)城乡建设科(加挂娄底市风景名胜管理办公室牌子)
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和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计划;指导与管理城市道路与桥涵、燃气、供热;综合管理城市规划区内各类管线;负责城建企业的资质审查报批;负责全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组织、协调、管理、调度和考核;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收取;承办市本级市政、风景区的维护(配套)项目预(决)算的审查和项目进度拨款的签证,负责风景名胜区的申报、保护利用工作;承办本城市建设项目行业招商引资工作,参与制订城建资金的使用计划并协调管理。
(五)城市给排水管理科
负责宣传贯彻有关城市供水、排水、节约用水、节能减排、污水(渗沥液)处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与管理城市给排水、节约用水、污水处理,指导监督全市供水和污水处理收费;指导监督全市供水和污水处理档案管理;负责市本级污水处理收费和管理;贯彻执行与城市给排水、节约用水和污水处理行业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城市供水和污水处理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给排水、污水处理和节约用水规划并负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对供水和污水处理行业有关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鉴定,并颁发职业资格证书。指导县市区供水、污水处理单位开展工作;负责委底城区并指导县市的排水许可工作。
(六)质量安全科
组织拟定质量、安全发展规划和计划;指导、协调、督查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建筑市场管理、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监理、建筑构配件检测、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对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科技设计与工程技术科
拟订建设事业发展规划;拟订全市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改革方案、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市场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各类房屋建设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建筑方案设计的审查,参与城市设计、工程立项、规划的审查;指导监督施工图审查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工作;指导勘察设计专业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工作;承办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初审报批;拟订并实施全市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建筑工法及工程建设标准化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市级建筑节能、建设科技重点项目和示范工程;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计划;管理行业科技成果,负责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指导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建设技术攻关工作。
(八)计划财务科
负责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筹措,会同财政部门提出城市维护建设资金使用计划的方案,管理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调度使用;参与建设领域财税政策和产业经济政策研究;统筹管理局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外资金及其他专项基金的使用;参与城建重大项目的技融资工作;负责城市建设维护费、污水处理费的收缴管理工作;承办固定资产的清产与核资、控购的审查与申报和局系统资产、规费和财务的审计,监督财务检查审计后的整改和财经纪律、财务制定的执行;指导与检查局系统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
(九)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社会保障、教育培训、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局系统干部档案管理;负责组织土建系列任职资格的评定、考试和申报;负责建设行业从业人员任职资格和执业资格管理;负责三类人员安全知识考试和建设职业技能岗位培训考试与考核;管理住房与城乡建设有关的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工作。
离退休人员管理科。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直属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队工会机构按有关规定和章程设置。
(十)娄底市重点工程办公室(娄底市支援铁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参与市重点建设项目中长期规划、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参与市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参与市重点建设项目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建设监理、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市重点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计划调度、监督协调和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综合管理;负责市重点建设项目统计工作;负责全市支援铁路建设综合协调工作。
(十一)娄底市新型城镇化工作办公室
负责全市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制定全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参与本城市、各县市城市总体规划、国土规划的编制和审查工作;组织制定全市小城镇建设中长期、近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小城镇年度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省市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和村镇建设事业补助费的安排和调配;负责制定全市重点镇发展规划及上报省重点镇;负责制定全市“文明城镇”、“村镇样板街”、“文明村庄”的评比标准,组织检查评比及上报工作;负责全市小城镇重点项目的申报工作;负责全市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十二)娄底市建筑业管理处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建筑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制度,研究制订实施办法、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建筑业企业的改革改制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对建筑市场违法行为实施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呈报;负责市、区管工程和省委托管理工程施工许可的审查呈报;负责承办各类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资质管理的具体业务按规定程序报批,负责建筑业企业从业人员(不含“五大员”及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资格)的执业资格管理,并依法规范、监督其市场行为;指导、规范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监理的发承包活动;负责监督市管工程和省委托管理工程的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活动;协助指导和管理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牵头负责市管工程和省委托管理工程的文明施工管理;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市管工程和省委托管理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指导和管理全市建筑行业职工技术培训;负责行业统计工作;组织协调建筑业企业参与国内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指导建筑业协会工作;负责全处党建党务、政治思想、宣传教育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协助市建设局抓好处系统的劳资、纪检监察工作;综合协调局二级机构招标投标办、劳保办、造价管理站、安监站的工作。
(十三)娄底市市政监理处
参与本局管辖范围内公用事业项目的投资、进度、质量等管理,依照国家、湖南省有关的监理法律法规及《娄底市建设工程监理制度》行使其职能与职权;指导和管理各县、市、区的重点市政工程和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监理工作;对本市范围内的监理单位及外来娄底承担监理业务的监理单位进行行业管理;参与公用事业项目的设计方案评审和招投标工作及工程预算、决算审查工作,直接组织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监理市本级所有的城市道路、园林、绿化、广场、城市交通设施、环卫设施、给排水工程、煤气工程、管线工程等市政和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十四)娄底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娄底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负责代拟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文件,并负责执行。对全市工程质量监督进行宏观指导;对受监工程进行经常性的不定期的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处理,并检查各方责任主体的责任行为;负责全市的质量优良工程的核定,参与市样板工程的评定;对原材料、构配件进行检测、鉴定;参与建筑、材料新技术、新产品的鉴定,进行推广应用。
(十五)娄底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对建设工程实行安全监督管理,记录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按生产方面的不良行为;开展预防事故的专项治理工作,为建筑施工安全提供安全监督保障;保障施工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按规定上报和参与调查处理重大安全事故;促进建设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完成市建设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六)娄底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娄底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执法;负责招标项目的监督管理,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指导;监督规范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服务;受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调查和处理;审查管理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检查、规范招标代理机构的市场行为;负责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的监管;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完成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

⑤ 娄底市(地区)现有人口为多少请提出依据来~

这是去年的报道:
8月18日,娄底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林武在副市长王善明、市政府秘书长谢元龙的陪同下,率娄底市经委、市发改委、市政府经研室、市建设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到我市调查指导,现场办公,要求狠抓安全生产,注重环境保护,努力发展循环经济。

我市是一座典型的资源型城市,现有人口35.3万,439平方公里土地,辖4个街道办事处和12个乡镇。近两年来,我市确定了“工业强市、民营富市”的发展战略,明确了“争当娄底后发赶超排头兵、争创全省经济强县(市)”的发展目标,实施“洗脑工程”、“改革工程”、“转型工程”的发展举措,在较短的时间内,将国民经济推上了发展的快车道。2004年,全市人均GDP达1800美元,位居全省第2位;在娄底市“三个文明”建设综合考核中夺得第一名,并列入全省首批13个经济强县(市)考核验收范围。今年,我市强力推行“三零”制度(零成本服务制度、零过错管理制度、零投诉监督制度),狠抓环境优化和企业改革改制,大力进行项目建设,力争完成GDP55亿元,增长14.3%,完成财政总收入4.03亿元,增长30.5%;工业总产值突破100亿元大关。

18日上午,林武一行兴致勃勃地考察了我市的小城镇建设,参观了冷水江钢铁总厂二期扩建工程;下午,认真听取了我市市委、市政府的情况汇报。

林武充分肯定了我市的突出成绩。他强调,要处理好城镇建设与产业化的关系,把二三产业作为城市发展的基础来抓;要把工业园区建设作为县(市)域经济的重头戏,招商引资的聚宝盆,主动承接沿海产业的转移;要把民营经济作为县(市)域经济的载体,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民营经济的发展;要把企业改革改制与结构调整结合起来,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企业竞争力;要注重环境保护,加大治理力度;要狠抓安全生产,特别是煤矿安全生产。

⑥ 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发证中心的分管局长是哪位

1,从中央政府的土地和建筑物是两个最。房屋管理,市政,规划建设部管辖下的单回位从本地的角答度,一些当地政府的规划,房屋,市政部门从建设部门分开,个别存在。建设局的水平。合并后的土地和房屋管理,统称为在重庆的土地和房屋局。
如何合作,以保持实际项目的句柄,链接,如盖房子,需要城市规划委员会批准的项目规划许可手续,土地部门的土地使用权也受到房屋管理局批准获得称号的相关证书。房屋建筑,建设局采取几个市政管理局等单位的合作,在管理和监督的一部分,你说,我认为主要原因在施工环节上批准的职权范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上市,这三个部门管的主要内容不能分开的建设在施工前和简单的谈话后,有关国土管网站涉及到几个部门审批的内容,规划管预计,管质量,市政管外观的建筑,藏房的土地和资源的头发还负责电源开发和利用矿产资源。

书面....

⑦ 娄底市政法委的职工名单

个人隐私

⑧ 娄底市公安局通缉名单

在教育部,公安部或者其他公安局首页,但希望肇事者已经发布了逮捕令,看不到普通的网上追逃的犯罪嫌疑人。

⑨ 怎么查退休人员名单

1、去自己单位人事、退休办或劳资管理部门查询。

2、去自己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查询。

3、去当地社保部门查询。

正常退休只要材料齐全随报随批,计算待遇后公示10天即发退休证。

目前男职工退休年龄为60周岁,女干部为55周岁,女职工为50周岁。

法定退休年龄是指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即: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9)娄底市建设局人员名单扩展阅读:

退休年龄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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