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本工程在盐城经济开发区,招标时要求投标人须在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备案,那在盐城市建设局备案的资料有效吗
应该在开发区备案,资料再复印一份送开发区就行了。
⑵ 现任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局长是谁
姜华。姜华。
写了两遍,因为回答的字数有要求。
⑶ 政府文件可以指定发给一家公司吗 市建设局的文件需要那几个领导的批示才能通过
关键看什么类别的文件啊
⑷ 盐城市建设局的内设机构
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承办文电处理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局党委会、局务会和综合性会议的组织与协调,督促检查会议决议事项的实施;负责局重要文稿的起草;负责机关行政、保卫、文印、通讯、印章管理和文书档案、机要保密工作;负责新闻宣传、政务信息和局办刊物的编辑发行工作,负责建设行业新闻机构驻盐记者站管理工作。
(挂“建设职工教育培训办公室”牌子)
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宣传、思想工作和全市建设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的综合协调;负责全市建设系统人才开发和教育工作,编制建设系统教育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指导、管理局属学校及培训机构;指导、管理建设行业的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工作;负责局及直属单位人员出国(境)的管理;负责老干部服务工作;指导、协调人武、共青团、妇女和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局属社会团体的归口管理。 (挂“总工程师室”牌子)
组织拟订全市建设系统科技发展以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规划、技术措施,并指导督促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研项目、技术开发项目和引进技术项目,负责建设科技成果的鉴定申报;指导建设技术市场、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和技术进步;指导全市墙体材料改革和建筑节能工作;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及咨询单位资质管理和从业人员的注册工作;组织地方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报批和推广;组织和指导建筑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 (挂“市抗震管理办公室”牌子)
组织拟订全市建筑行业的发展战略、重大措施及实施方案,并指导督促实施;负责管理全市城乡建筑市场;负责全市建筑施工、安装、建筑装饰、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工程检测等单位的资质审查、年检和管理,以及工程建设项目经理资质审查注册工作;负责全市建筑工程标准定额与造价工作的管理、监督与指导;核发《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管理全市建筑工程及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测、工程监理、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竣工验收、工程评优工作;综合管理全市涉外建设项目审查工作;指导协调全市进出市施工队伍和对外工程承包与劳务合作;综合管理全市城乡建设、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和附建式人防工程建设工作。 (挂“市拆迁管理办公室”牌子)
负责拟订城市综合开发、旧城改造和拆迁实施计划并指导督促实施;指导全市城镇土地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城市综合开发管理、房地产开发单位资质管理和进市区开发企业的注册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综合开发价格;负责全市拆迁单位的资质管理;负责市区拆迁与安置管理、安全监督和综合协调,以及各县(市)拆迁工作的业务指导。 单位类别:全民所有制行政管理型事业单位(国有事业单位)
单位职能:受盐城市建设局委托,负责全市建筑劳务企业资质的初审;负责办理外出施工许可证核验和登记手续;负责外出施工项目经理的年检初审和考核;负责全市驻外办事处(分公司)和施工队伍的管理;负责建筑业外出施工的综合统计分析,参与全市建筑业发展目标的考核和评比;负责外出施工市场信息的收集、发布和综合处理,参与行业发展情况的调研和督查,组织开展对外劳务合作;承办外出施工人员培训有关工作。 单位类别:国有企业
单位职能:城市公共交通是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社会公益事业。盐城市公交总公司主营城市及近郊区公共汽车营运、出租汽车营运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单位类别:全民事业单位
单位职能: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房屋白拆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受市建设局委托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内房屋拆迁许可、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行政强拆等受理和初审工作;负责年度拆迁统计工作;负责涉及拆迁的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协助做好对县(市)房屋拆迁业务指导和市城市规划区内拆迁实施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单位类别:国有事业单位
单位职能:⑴起草全市城市绿化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研究制订全市风景园林、城市绿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修编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并指导实施;
⑵参与绿线管理,负责市区绿化市场的秩序管理;
⑶负责市区公园绿地、行道树、绿化带和古树名木的养护管理;
⑷负责受理市城市规划区内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建设用地上树木砍伐、移植的审批;
⑸受市建设局委托,负责全市园林绿化单位施工、养护资质的初审;负责全市城市绿化达标、园林式单位(园林住宅小区)的审查;
⑹参与政府投资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评审和竣工验收;承办绿化工程(含政府集资工程)的组织、监督、管理等具体工作;
⑺参与城市园林绿化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⑻对各县(市)区风景园林行业进行业务指导。 单位类别:依照公务员管理
单位职能:依据建设部规章授权,经盐城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盐城市城建监察支队是具有独立委托执法主体资格的行政执法组织,在市建设局领导下,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行政综合执法工作,具体职能如下:
(1)实施城市建设工程方面的监察。查处违反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未领取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未按国家规定招投标和违法发包与转包;未办理质量监督手续以及无工程建设监理、无资质开发、城建档案资料未移交归档、建设工程未经验收合格或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未按规定使用新型建筑材料、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等违法违章行为。
(2)实施城市公用事业方面的监察。查处损害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设施和燃气经营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
(3)实施城市园林绿化方面的监察。查处擅自侵占损害市区开放式公园、单位和居住小区内绿地、草坪以及擅自砍伐树木和损害雕塑、绿篱、栅栏等绿化设施的违法违章行为。查处擅自占用或者破坏城市绿线范围内的城市绿地和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采石取土、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及其他对城市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活动的违法行为。
(4)实施城市市政工程设施方面的监察。查处损害城市桥梁、路灯、排水等市政设施和未办理地下管线施工许可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
(5)履行法律法规授权建设局行使的其他行政执法职能和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单位类别:事业单位
单位职能:负责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的审核;负责排入城市排水主管道的水质水量监测和城市排水许可的审核;负责建成区道路、排水、桥梁(已移交)等市政设施及配套设施的巡查、养护、管理,参与市政设施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地址
解放南路150号
⑸ 外省施工企业如何在江苏盐城市建设局备案
外地企业需提供资料:
先到企业分公司工商登记地的区建设局申请核查办公场所,填写核查表(见附件)并经区建设局盖章后,汇总以下资料办理:
A. 网上上报数据回执;
B.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C.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核原件收复印件);
D.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核原件收复印件);
E.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筑业企业提供,核原件收复印件);
F.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G. 建筑业企业前一年未发生《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59号)第二十一条所列行为或工程监理企业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未发生《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58号)第十六条所列行为的证明(外省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本省企业由当地地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省属企业由企业主管部门出具,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中国港湾建设(集团)总公司、中国路桥(集团)总公司、中国冶金建设集团公司、中煤建设集团公司、中国化学工程总公司、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中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土木工程集团公司、中国地质工程集团公司、国家电力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新兴(集团)总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公司、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等中央管理大企业及其下属企业由总公司出具);
H. 介绍信【外省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本省企业由当地地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省属企业由企业主管部门出具,中央管理大企业及其下属企业由总公司出具】;
I. 驻深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核原件收复印件);
J. 在盐城行开户证明;
K. 企业在盐城办公场所证明(指本企业购买物业的房产证或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不少于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总承包企业不少于150平米,其他企业不少于100平米。注:一处办公地点只能注册一家企业);
L. 企业驻盐城分支机构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核原件收复印件),在深联系电话(含座机和手机),项目经理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M. 企业与分公司所在辖区的人口计生部门签订的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
N. 劳务分包企业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资质等级标准规定数量的技术工人的职业资格证书和社会保险清单(要求加盖社保部门公章);
⑹ 建设局和住建局区别
一样。
建设局是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的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简称为建设局,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1、建设局,又称住建局,全称为住房与城乡建设(规划)局,县(或设区)一级主管建设行业的行政部门;
2、住建局--主要是住房、建筑的审批规划发证等;主要是住房、建筑的审批规划发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是2008年中央“大部制”改革背景下新成立的中央部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负责建设行政管理的国务院组成部门,负责国家建设方面的行政管理事务。2008年3月15日,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建设部”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6)盐城市建设局文件扩展阅读:
历史沿革
1979年3月12日,国务院发出通知,中共中央批准成立“国家城市建设总局”,直属国务院,由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代管。
1982年5月4日,“国家城市建设总局 ”、“国家建筑工程总局”、“国家测绘总局”、“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的部分机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合并,成立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1988年5月,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撤销“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设立“建设部”;并把国家计委主管的基本建设方面的勘察设计、建筑施工、标准定额工作及其机构划归“建设部”。
2008年3月15日,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建设部”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管理。
⑺ 建设局是做什么的
《建设局》是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的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简称为建设局,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
一、主要职能
1、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监督地方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国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国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3、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负责国务院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审查,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
4、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5、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6、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国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规和规章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7、研究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拟订全国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等有关主管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8、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国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的建设。
9、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
10、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11、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国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12、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13、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稽查执法
1、工作性质
住房城乡建设稽查执法是指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住房城乡建设活动各方主体行为依法监管,以及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监督过程中,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稽核调查、检查处理的活动,是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和行政监督的重要内容。
2、主要任务
①、组织对城乡规划、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住房公积金、建筑市场、标准定额、工程质量安全、建筑节能、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历史文化名城、风景名胜区、城镇减排等方面的违法违规问题实施稽查。组织城乡规划督察员对城市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及风景名胜区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②、完善稽查执法制度,形成分级负责、层级指导、协作配合的稽查执法工作体系,建立健全发现及时、查处有力、指导顺畅的工作机制。完善稽查执法信息系统,受理、处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投诉举报。
(7)盐城市建设局文件扩展阅读
(一)、建设局职责调整
①、将原建设部的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②、取消已由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③、取消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个人执业资格行政审批的审查事项。
④、将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划给交通运输部。
⑤、将城市管理的具体职责交给城市人民政府,并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市政公用事业、绿化、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城市客运、市政设施、园林、市容、环卫和建设档案等方面的管理体制。
⑥、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⑦、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推进建筑节能,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二)、稽查执法重要意义。
加强稽查执法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推行依法行政、创新体制机制、整顿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举措,是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工作机制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有效手段。
近年来,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深化执法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推动开展稽查执法工作,对遏制违法违规行为发挥了明显作用。形成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但必须看到,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和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违反城乡规划、违法违规开发建设、破坏风景名胜区资源等问题仍呈多发态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规范市场秩序的任务还很重。
加大稽查执法工作力度,有利于强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能,政管理体制,确保各项政策制度落到实处;有利于实现监管关口前移,有效预防、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减少违法违规行为带来的负面影响和经济损失;有利于及时解决影响人民群众生活的热点难点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促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
⑻ 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设机构有哪些
建工,环卫,监督站,档案,交易中心,物业办,市政,开发办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