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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胎城乡建设费

发布时间:2021-02-14 08:41:21

1. 现在不同城市的人生二胎大概需要花费多少钱

现在二胎政策是开放了,大家是可以自由的生二胎了,不会再担心罚款什么的了。但在现在都市生活中,想生二胎却开始让人承担不起。我们以任意一个普通城市的花费,来好好算一下吧。



但是,这并没有结束,如果养个女儿还好,养个儿子你还有考虑买一套房子,不然儿子以后成家立业的有些可能。以现在这个房价来说,基本上后半生的付出都花在上面了。当然,如果你是一个有钱人,就当我没有什么都没有说。

2. 生二胎城镇保报销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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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条件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内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容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申办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手续,由用人单位持当地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签发的相关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其中申办生育津贴或者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待遇的,还应当持婴儿出生、死亡或者终止妊娠证明。

3. 生二胎国家补助多少钱有什么要求

有补助,生二胎时国家的补助主要是生育津贴,而生育津贴依据生育者个人的工资内和各地的补贴容政策而定。

津贴额度:

1、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2012年的新劳动法规定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较之前90天产假增加了8天。晚育假增加15天(新劳动法中未曾出现晚育假,地方出台的生育办法可能会增加此假期)。

2、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产假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4. 第二胎政策养老保险

1、按居民政策生育,给计划生育工作带来很大压力。户改后转型农民享受不到国家的任何经济补贴和待遇,却在二胎生育政策上按照城镇居民标准执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条规定:“在户籍制度改革和城市建设用地中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在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五年内,可继续享受本条例规定的适用于农村居民的生育政策。”按照这一条款的规定,洪家街道自1997年6月开始至2002年6月五年期间,符合这一再生育条件的户改育龄夫妇申请再生育并获得批准的共计51对。但时至今日,五年的延长期早已结束,他们在二胎生育政策上按照城镇居民标准执行,第一胎囡户可以照顾生育二胎的政策取消而只能生育一胎。导致育龄妇女及其家庭产生对立情绪,要求政府退还城市增容费,还其农业户口。在调查中发现,户改村中有69人按照农村生育政策可以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的一囡户有强烈的再生育意愿。近几年已出现多例在户籍改革五年生育照顾期满后再生育一个子女的违法生育案件。户改对象对计划生育和其他相关政策不理解,情绪对立。这些都对计划生育工作带来相当大的难度户,改居民一囡户加上户籍改革后至今未婚的大龄青年,将成为户改村今后违法生育的高发人群。 2、户改青年婚嫁后,其子女及女方户口难以迁入农村。从户改村运行情况看,利益损失最大的当数女青年。户改户口不能正常流动,户改女青年嫁给农民,其户口不能迁入男方,仍留在户改村(目前农转非人员与一般居民户口在户口迁移等方面已享受同等待遇。但由于迁入男方只能进集体户,享受不到当地村的权益,因而不愿迁出)。一方面不能享受男方户口所在村的土地资产分配,还要在宅基地审批、计划生育等方面受到政策限制;另一方面,男青年参加户籍改革后,配偶是农村户口的,如果把女方户口迁入本村,在集体利益分配中本村其他村民反对意见很大,难以迁入。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城镇居民不能享受土地资产的分配、宅基地报批。造成了户改女青年婚嫁后男方村不愿意接、户改村不愿意留、其子女户口城镇不愿入、农村入不了的状况。从而使户改后女青年“身价”降低。上洋桥村有上述情况的30多名女青年,因在夫家不能享受农民待遇,多次向村、街道要求在户口所在村单独立户享受宅基地,享受集体经济分配。 3、户籍改革对象享受村级集体经济利益减少。村级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中,享受股份多少衡量标准很重要的一条是农龄长短。因转制成为城镇居民后就不算农龄。那么对于转制农民来说,则无法享受到未转制农民相同农龄的股份,转制农民的切身利益受到损害。由于转制农民素质整体不高,大多是初中以下文化,缺乏技能,大多数被就业、教育、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等保障制度挡在城市化大门之外。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对于仅靠村集体经济收益分红而维持的他们已无从谈起。转制农民渐渐沦为社会的“边缘人”。一方面无法真正融入城市,另一方面又脱离了曾经赖以生存的土地。 4、户籍改革导致农村不稳定因素加剧。目前,洪家街道这些转制农民意见很大,强烈要求将其户口转回农业。1998年出现过近百人到镇政府上访。许多妇女到街道要求落实宅基地。2002年和2005年村委会换届选举时,部分户改对象发出公开信,要求归还其农业户口。计划生育违法户到政府说理,责怪政府剥夺了转制农民的正常生育权利。转制农民要求单独立户安排宅基地和有权分配土地资产的呼声也日渐强烈。户籍制度改革的背后隐藏着不稳定的隐患,有可能成为群体性事件。 三、对策和建议 户籍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其实质是各种利益交错的表现。其根本症结体现在二个方面:一是长期以来围绕二元户籍管理制度,形成了依附在户籍管理上法定的各种规定和利益,从计划生育、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失业,等等,全部用城乡二元户口为依据来区别对待。不仅如此,城与城之间、城与镇之间也存在这种鸿沟。因此,户籍改革没有综合配套政策,单项推进会与政府有关部门产生矛盾,遇到这样那样的阻力,必然举步维艰。二是在小城镇进行的户籍制度改革政策本身存在许多问题,核心问题是对农转非人员的利益保护不够,配套政策没有跟进,加上依附在小城镇户口上的利益成分逐步消失,我区农业户口“含金量”增加,户籍制度改革自然陷入困境。鉴于目前户籍改革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慎重研究,认真加以解决。 1、政府对户籍改革应统筹兼顾、系统设计,整体推出户改配套政策。户籍改革应从户口登记、劳动就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土地制度等方面综合改革,必须配套,缺一不可。针对洪家街道户改试点出现的问题应由政府组织发改、公安、计划生育、民政、教育、劳动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共同研究制定户改相关配套政策。 2、保障转制农民的原有利益不受影响。对转制农民的宅基地、承包地、自留地的使用、流转,应考虑出台相关的配套优惠政策。宅基地是农民的一项重要财产权益,目前,在村民建房方面,涉及到农转非户口房屋拆迁时,与一般村民同待遇予以落实宅基地。对于其他方面的情况,应制定详细方案,妥善处理。 3、集体资产权益享受问题。集体资产积累有一个过程。因此,无法切断户改农民与集体积累的关系,政策上要保证继续让这部分人享受村集体积累的部分权益。要进行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把资产量化到人,并在改制过程中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保障转制农民利益,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4、户口迁移问题。目前,农转非人员与一般居民户口在户口迁移方面已享受同等待遇。但小城镇居民户口子女婚嫁到农村的,户口迁出只能落实到集体户,享受不到当地村的权益,他们仍然不愿迁出。因此,在现行的户籍制度下,当小城镇居民户口子女婚嫁到农村的,只要本人自愿,应该注销城镇户口,登记为当地的农村户口,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集体资产有关权利和义务。 5、计划生育政策要符合户籍改制对象的实际。现行计划生育政策体系产生的年代是存在巨大城乡差别的年代,这种政策体系与当时社会相适应。应该承认,今天的社会依然存在着较大的城乡差别。现行计划生育政策与现状还是基本吻合的。随着城市化的推进,被征地农民逐渐增多,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关注,及时了解新问题,掌握新动向,寻求新对策,对计划生育政策对象的城乡划分标准做出调整,要符合农村户籍改制对象和城市化推进中农转非对象的实际,并以此指导基层的计划生育工作。 去年,政府出台《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农村落户实施办法》,较好地解决了大中专毕业生的“非转农”问题。只要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考虑历史、尊重现实、分析未来的基础上,作出理性、细致的规定,户改村遗留问题应该能够得到妥善解决,毕竟户改涉及的面不广(我区仅洪家街道),人数也不多(五千多人)。解决好这个问题,积累经验教训,有利于我区农村的稳定,也有利于城市化的推进。

5. 二胎社会抚养费的缴纳标准

第六条 生育第二个子女不符合规定的,按下列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系城镇居民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但前一年实际年可支配收入高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其实际年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 (二)系农村居民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的三倍征收,但前一年实际年纯收入高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的,按其实际年纯收入的三倍征收。第七条 生育第二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下列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一)系城镇居民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四分之一征收。(二)系农村居民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的四分之一征收。第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到指定的缴纳地点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指定征收点收妥款项后,应于当日解缴国库。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分期缴纳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第一年缴纳额不低于所征收社会抚养费总数的百分之四十。

6. 国家二胎政策补贴多少钱

二胎产假期限:具有生育证生育二胎,因头胎没有报销,2018二胎的产假是98天,包含所有的节假日,不能扣除;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对于符合政策的二孩,享受的生育保险所有待遇和一孩是一致的。即可领取98天的基础产假工资和生育医疗费,难产则再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则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未满16周流产的增加15天,怀孕满16周流产的增加42天,引产按照流产怀孕周数享受相应的休假天数。但在领取二胎待遇时,有两种情况需分别处理。一、之前已有生育二胎的计划,没有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那男职工就不享受15天的护理津贴;二、之前已办理独生子女手续,领取了一胎生育保险待遇,这种情况在领取二胎待遇时,需男职工退回15天的护理津贴;女职工在正常享受二胎待遇的同时,扣回60天产假的生育津贴,即只能领取38天产假的生育津贴。报销所需材料:个人医疗保险编号,《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出生医学证明》(包括两个孩子的)以上5个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诊断书,住院现金收据,出院治疗明细单及出院记录。新的产假政策与与以往什么不同?1、当爸爸的男同胞们能多获得5天带薪休假时间。2、对于妈妈来说,情况不同。此前,女性产假一般为98天基本产假+35天独生子女假+15天晚育假=148天。调整后,则是98天基本产假+30天计生奖励假=128天。乍一看似乎妈妈们少了20天的假。但对于此前并不享受独生子女假和晚育假的妈妈来说,其实是新增了30天产假。3、30天的计生奖励假对于一孩、二孩都是适用的,对于二胎妈妈来说,二孩产假也增加了30天。

7. 现在二胎有报销吗,比例多大

您好!分娩第一胎领取的生育津贴和分娩第二胎领取的生育津贴是一样的。具体政策(以北京市为例)如下: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0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0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参保了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生育宝宝后,可享受生育保险的待遇,领取生育津贴。往往女职工们会关注生育津贴可以领多少?怎么领?生育津贴如何计算? 1、生育津贴金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2、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3、生育医疗费用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备注:生育津贴要在生小孩后,五个月内办理。北京生育津贴怎么领? 怀孕后,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确定产检和生小孩的医院。注意需要办理准生证生育时,将就医登记表带到医院。这样使得社保局、医院核对后,便于使用生育保险结算。生完宝宝后携带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员到社保局申请,申领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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