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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与管理

发布时间:2020-11-27 05:24:38

1. 立法法 城乡建设与管理包含哪些内容

城市建设分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市政公用设施三部分的内容。
1)居住建筑。
2)公共建筑。
以上两部分内容,在说明条文第3条的释义中有具体解释。
3)市政公用设施包括给水、排水、污水处理、防洪、供电、通信、广播电视、电话、煤气、热力、道路、桥梁涵洞、市内公共交通、园林绿化、环境卫生、消防、路标、路灯等。

2. 房产局与城建局有什么区别他们主要是管理什么的

房产局主要职责:

市房产局是受市政府委托行使房地产管理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房地产管理的政策法规,结合本市实际起草制定地方房地产法规及实施细则。
(2)组织制定本市房地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规范房地产市场,开展房地产转让、租赁、中介、价格评估、典当、抵押、商品房预售、旧公房出售业务。
(4)负责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和发证工作。
(5)负责房产测绘、房屋质量、房屋面积计量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集资建房、合作建房,实施“安居工程”计划、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工作。
(7)负责直管房屋的修缮、物业、物政管理和资质审定工作。
(8)负责实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具体工作。
(9)负责房改公积金收缴归集和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市危房鉴定、房地产纠纷仲裁、房地产行政案件复议工作。
(11)负责开展文明住宅小区的创建和评比竞赛的组织领导工作。
(12)负责城市建设动迁、生产动迁、塌陷区补偿动迁、拆迁的审批和实施工作。
(13)负责全市房屋产权交易契税征收管理工作。

城建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城市和村镇规划、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建筑业、勘察设计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以及城建监察管理业的政策法规及相关的中长期规划,并结合本县实际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全县城市和村镇建设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划。执行“一书两证’’制度,负责规划的实施、监督、检查和管理。
(三)依法监督和管理全县的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负责建筑活动中的资质管理、工程发包和承包的管理、监理单位的管理、工程造价管理。对从事活动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勘察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进行监督;负责建设工程的报建、施工许可以及招标投标活动,指导和规范建筑市场;负责建筑业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工作和建筑市场强制性标准的实施监督和管理工程质量。
(四)负责全县城市建设和村镇建设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主管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开工报告审批、施工组织及竣工验收;参与全县主要建设项目的论证、可行性研究和选址等前期工作。
(五)负责勘察设计市场的管理工作,对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和注册人员进行动态管理,对勘察设计文件实行审查制度、质量监督制度和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监督管理勘察设计活动,依法查处勘察设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六)负责城市和村镇规划区内各类用地的规划和管理工作;管理全县房地产业,指导和管理住宅建设、房屋拆迁、房地产开发经营以及房屋商品化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指导住房制度改革。
(七)监督管理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规划,加强对环境监测的管理;负责污染防治、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环境保护;负责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地环境、声环境以及自然生态环境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指导和管理城市供水、燃气热力、公共客运交通、市政设施、园林和城市绿化、雕塑工作;确立城建监察的工作目标,负责城建监察的业务指导;综合管理城市计划用水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
(九)主管全县村庄和集镇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拟定小城镇发展计划,负责村镇土地开发和利用;指导村镇统一开发、综合建设,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推广应用村镇建设的新标准、新技术、新产品,推进小城镇建设的健康发展。
(十)负责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十一)管理全县城市建设档案工作;负责城建系统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者的区别在于:城建局职能更广,从宏观的角度管理整个城市的“硬件”建设;而房产局侧重于房产、地产的管理、规划和调控。

可参考以下网页:
www.xycj.gov.cn/fangcj.htm
www.huining.gov.cn/jigou/ShowArticle.asp?

3. 城建综合部的管理职能与权限

根据中共嘉兴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理顺嘉兴港区开发建设体制的通知》(嘉委[2001]11号)的精神,现就嘉兴港区行政管理职能和相关事权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完善“五统一”管理的职能和权限,由嘉兴、平湖两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授权或委托,授予嘉兴港区及其职能机构统一行使规划管理权、项目审批权、土地管理权、工商行政管理权和财政管理权及相关行政管理权。

(一)规划建设管理

由港区管委会负责编制上报港区(镇)总体规划,经平湖市人民政府审核,嘉兴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实施。

设立港区规划建设局,负责实施规划管理和建设工程管理。组织编制规划管理区范围内的详细规划和专业规划,编制村镇规划。负责办理各类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规划审批手续,颁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建设工程管理,颁发《建设施工许可证》;负责建设市场的管理以及工程报批、招投标、质量监督、安全监察等行业管理。

负责区内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企业以及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中介服务机构的企业资质审批和申报。

负责区内市政、交通、公用事业的行业管理;负责区内市政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管理;负责区内市政公用事业企业的资质审批和申报;负责区内节约用水和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

负责区内的房屋拆迁行政管理工作,审批办理拆迁许可证,负责拆迁工作的监督、管理和调解、仲裁。

建立港区城建监察队伍,经平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授权,行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处罚权;实施城市规划、建筑业、房地产、市政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的监察工作。

负责区内房政管理。受平湖市人民政府委托,受理和发放《房屋所有权证》并报平湖市房产管理部门备案。

负责区内城建档案管理,并报平湖市城建档案部门备案。负责办理辖区内有关城建规费和公用事业费用的收缴工作。

(二)项目审批管理

外资项目的审批,总投资在3000万美元以下的鼓励类或允许类生产性项目,在嘉兴市有权审批以及不涉及原材料综合平衡和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前提下,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由港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审批,批件分别抄报嘉兴市计委、经贸委、外经贸局备案;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由市外经贸局委托港区管委会代发;需经省及国家审批的项目,由港区管委会报嘉兴市有关部门转报省有关部门审核、审批。港区内企业自营进出口权的申报,加工贸易合同审批及转报等一切涉外经贸业务均由港区负责办理,同时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内资项目的审批,在限额以内的(生产性项目3000万元以下,非生产性项目1500万元以下的基建项目,1000万元以下的技改项目),由港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审批。限额以上的项目由管委会报嘉兴市有关部门,并转报省有关部门审批。

区内企业自用机器、设备和原辅材料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加工贸易合同的审批,由港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负责办理;需上报的,由管委会报嘉兴市有关部门转报省有关部门审核、审批。

(三)土地管理

设立港区国土资源局,负责港区(镇)的土地管理工作。负责区内建设用地的统一征用,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和招标、拍卖。统一征收土地税费和出让金。经平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委托,由港区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核发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受理和代发土地使用证。土地报批,实行“见章跟章”,由平湖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上报,港区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有关具体事项。

由港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制订实施港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报嘉兴、平湖两市国土资源部门备案。负责农用地占补平衡和资金筹措。负责农村私人建房用地的审批,由平湖市国土资源部门委托,核发农村建房用地土地使用权证。查处土地违法案件,调解土地争议和土地纠纷,负责做好地籍管理等基础工作。

(四)工商行政管理

由嘉兴市工商局在港区设立分支机构,负责行使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审批核准区内企业名称、工商登记、经济合同以及商标、市场、广告管理等各项工商行政管理职权。经市工商局委托,由港区工商分局颁发或代发有关证书。需报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由嘉兴市工商局上报审批。

(五)财政和税务管理

由嘉兴市国税、地税局在港区设立分支机构,负责区内的税收征管和稽查。设立港区金库,区内国税、地税收入均统一进入港区金库。建立港区独立财政体制,设立嘉兴市财政局港区分局,负责区内有关财政资金的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企事业的财务监督管理。分局人、财、物由港区负责管理;其负责人的任免,以港区为主,商市财政部门后任命。有关收入、支出的分配,归并平湖市财政。

二、港区党工委、管委会作为嘉兴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在承担经济管理职能的同时,承担港区(镇)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建设和管理职能。涉及一些业务性较强或确需在平湖市范围内统筹协调的行政管理事务,其行政管理职能仍由平湖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一)计划管理

根据嘉兴、平湖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要求,由港区管委会负责编制港区(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工业、农业、三产、社会发展等专项规划,编制年度计划,分别报送嘉兴市、平湖市计划管理部门。负责计划执行情况的分析、检查和调整。

(二)农业和农经工作

由港区管委会职能部门负责乍浦镇农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负责村级基层组织建设和农村经济的管理。负责乍浦镇农业水利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培育和推广,以及农业示范园区的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负责农村交通事业建设、通村公路及农村桥梁的规划、改造、养护。受平湖市政府委托,负责乍浦镇区域内的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区内渔政、水政、林政的管理(不包括九龙山省级旅游度假区)。

农业和农经工作业务上仍由平湖市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农林工作中的动植物检疫、兽药(含饲料添加剂)、药政、药检、农药登记、种子种苗管理、食(药)用菌种管理、种畜禽管理、兽医卫生的监督,仍由平湖市有关职能部门负责。

(三)教、文、卫、体工作

由港区管委会统一承担港区(镇)的教、文、卫、体事业。负责教、文、卫、体等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的制订和实施。负责教、文、卫、体、广电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管理。负责港区(镇)社会文化事业的行业管理和文化市场的管理。

教、文、卫、体工作的业务管理仍由平湖市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指导和检查。学校、医院的等级评定;教师、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教育科研;职称评定等由平湖市有关职能部门负责管理。防疫工作由平湖市防疫部门负责,港区职能部门协助。

(四)劳动与社会保障

由港区管委会劳动主管部门负责港区(镇)的劳动力市场管理、劳动合同鉴证、劳动年检、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负责土地征用人员的分流安置。协助平湖市劳动部门,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

劳动医疗鉴定、职业技能鉴定、锅炉压力容器检查及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处罚,由平湖市劳动部门负责,港区劳动主管部门配合。社会保险仍统一由平湖市社保机构管理。

(五)社会治安

由港区管委会统一负责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设立港区公安分局,作为平湖市公安局派出机构,同时作为港区管委会社会治安主管部门,实行双重领导。负责区内治安管理、交通安全管理、水上治安管理,组织实施区内消防管理工作。

(六)环境保护

由港区环保职能部门负责港区(镇)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和报批。按管理权限审批进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负责颁发排污许可证,办理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同时报送嘉兴、平湖两市环保局备案。

(七)其它

国防动员(征兵、人民防空)、民兵预备役、城镇退伍兵安置、粮食、气象、无线电仍归平湖市负责管理;民政、司法、科技、物价、交通、计划生育、爱国卫生、外事、内贸等由港区负责管理,港区相关职能部门和乍浦镇负责日常管理和组织实施。行政复议按原来隶属关系和管理程序不变,港区作为单列统计单位,统计数据在报平湖市政府统计部门的同时,报送嘉兴市统计部门。

三、乍浦镇人大和检察、法院系统的工作,按有关法律规定保持平湖市管理序列不变。党委、政府的行政管理由港区党工委、管委会统一领导和管理。

(一)人事管理

由港区管委会人事主管部门负责办理乍浦镇和镇属事业单位的机构和编制设置、干部调配、奖惩、培训、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核、审批及干部统计工作。镇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工作,仍按平湖市现有统筹办法办理。在下达教师分配计划指标中单列乍浦的指标。

(二)行政监察

监察工作由港区管委会监察职能部门负责,检查政府部门行政执法工作,受理对政府行政机关、公务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调处、申诉,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实施行政监察。

(三)财政及审计

由嘉兴市财政局港区分局负责审核镇财政预决算,并报平湖市人民政府;负责对预算内、外资金的监督;审批有关财政收支决算。由港区审计主管部门负责对镇级(含直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国有资产的审计和监督。

(四)党建工作

港区党工委对乍浦镇党建工作履行上级党委的领导职责。负责镇级领导班子的教育、考察和任免,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组织党员教育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查处违纪案件。审批和办理镇党委和直属机构党组织的机构设置、党员组织关系的变动等党务工作。

四、按照管人管事相一致和财权事权相统一的原则,上述事权明确后,平湖市政府有关部门原派驻在乍浦的工作机构和直属单位,应根据事权的划分相应调整隶属关系,并相应调整财政收入和支出基数。对需调整的具体单位,在测定财政体制时一并确定。

五、嘉兴港区党工委、管委会要着力构建以港口建设为龙头、招商引资为重点、镇区建设相配套的港务局、开发区和乍浦镇三位一体的特色港区。要根据港区的事权划分,进一步明确管委会、港务局、乍浦镇各自的管理职能和权限,做到统一领导、统盘规划、分工负责、分块运作、互为依托,建立起精干高效的管理体制和顺畅便捷的运行机制,加快港区开发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4. 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是干什么工作的单位

负责各地市的城市道路建设,房地产开发商的管理,商品房的管理,房产的管理,中介科,房屋安全质量的管理,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商品房的交易,物业的管理,建筑市场的管理,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等等。

5. 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作职责以及办理业务范围

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职责以及办理业务范围是各不相同的。国土资源局是负责贯彻国家土地、测绘、矿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一些地方还包括海洋法),对以上所述的土地、矿产资源进行开发利用并进行管理,包括地籍、用地、测绘、矿权等,对土地的权属进行登记,确定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个人只有土地使用权,无所有权;而房产管理局对国家关于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贯彻落实外,主要对是对城乡土地上的房屋进行登记造册,确定地上附着物的产权,对房屋产权进行监管。城乡建设局同样是贯彻国家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主要是对城乡建设进行系统的规划,交由有批准权的机关批准后实施,说简单点,那里建道路,那里建学校、那里建商品房等整体上进行统一规划,逐一按规划实施。主要是对建设项目的审批、监管及许可等,包括规划容积率、规划红线、建筑高度等等,颁发建设规划许可证。

6.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城市管理局一样吗

1、建设局,又称住建局,全称为住房与城乡建设(规划)局,县(或设区)一级主管建设行业的行政部门;
2、城建局--主管城镇建设(主要指城管大队负责的市容市貌);
3、住建局--主要是住房、建筑的审批规划发证等;
4、几年前只有建委后来改为城建局,现在细化为城镇建设局与城市住宅建设局。

7. 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城乡建设局的区别

委员会曾经是计划经济时代各级政府部门比较盛行的行政机构的称呼,在多次政府机构改革中多数委员改用局做为行政机构的名称。但某些地方政府仍沿用以前的名称。因此,城乡建设委员会与城乡建设局,是同类的行政机构,只是称呼不同。
城乡建设局或城乡建设委员会,有的地方称为住建局(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属于政府组成部门,是行政单位。其职责包括:
1、贯彻执行《城乡建设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房地产管理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建设行业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城市规划区内住房和建设规划执法工作;指导监督各县区住房和建设规划行政执法工作。执行有关城乡建设规划、建筑业、住房保障、房地产行业管理、城市房屋拆迁、物业管理、测绘、抗震设防、风景名胜区管理、勘察设计等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近期建设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指导全市县城总体规划初审工作;负责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初审和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户外广告的设置规划、审批及管理;负责城中村和旧城改造的规划、实施和管理;负责制订城市房屋拆迁年度计划;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测绘管理工作。
3、监督工程建设阶段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的执行。
4、负责辖区内建筑行业及建筑市场管理;指导监督建设监理及工程质量和安全;负责建设行业、勘察设计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建筑安装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办法;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国内外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负责建设工程竣工备案工作。
5、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项目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范围内工业民用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管理;负责建筑有形市场监督管理和从事相关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
6、指导城市规划区、开发区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

7、指导全市村镇规划建设工作。
8、监督、指导全市城乡建设工程和工业民用建筑抗震设防的设计与实施;负责城市建设工程和工业民用建筑抗震设计的审查与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附建式人防工程建设和易地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
9、承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8. 如何加强县级城乡建设与管理工作

县级领导班子是全县抓落实、促发展的领导核心,是全县各级班子的标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县级领导班子必须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忠实履行职责,不断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把县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推动武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坚强有力的领导集体。现就进一步加强县级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着力建设政治坚定、维护大局的领导集体
1、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县级领导班子要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与中省市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全体县级领导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严守政治纪律,善于从政治上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在事关原则的问题上立场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头脑清醒,保证政令畅通。
2、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三强一富一美”和市委“四强三领先”等决策部署,在实践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全力推动武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班子成员要以对党的事业、对武功人民、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的原则,既不因循守旧、固步自封,又不贪大求快、急功近利,以强烈的责任心创造一流工作业绩。
3、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坚持不懈地解放思想,用市场化的理念、国际化的视野和改革创新的精神,去谋划推动工作,始终保持跨越赶超的精神状态。全力抢抓发展机遇,乘势而上、务实进取,真正把机遇转化为项目,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的蓬勃态势,转化为不断壮大的综合实力,以更大的担当、更大的干劲、更大的作为全力推进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强化理论武装,着力建设学以致用、学用相长的领导集体
4、提高思想理论素养。以建设学习型班子为目标,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紧密结合发展实际和工作需要,加强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信息现代化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加强对经济、文化、科技、历史和法律知识的学习,加强对发达地区先进经验的学习,加强对基层和群众创造性实践的学习,不断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5、健全完善学习制度。认真落实县委中心组集中学习制度,每年组织集中学习12次以上,每年至少举行1次学习成果心得交流活动,坚持集中学习签到考勤。县级领导要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做好学习笔记,增强学习的系统性、针对性、实效性,每年至少撰写2篇以上理论文章。每季度举办一次《武功讲坛》,经常性邀请知名专家学者举办理论报告会或专题讲座。
6、加强重大问题研究。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紧密联系改革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对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重大问题的研究,努力把学习研究的成果转化为谋划发展的思路、推动发展的措施、领导发展的能力。
三、牢牢把握第一要务,做加快发展、赶超跨越的领导集体

9.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与建委是一个单位吗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与建委是一个单位,建委是建设委员会的简称,国家机构改革后改名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建设委员会是负责本区工程建设及建筑行业、房地产开发行业、建材行业综合行政管理的区政府职能部门。

(9)城乡建设与管理扩展阅读:

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转变的职责。

1.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2.加强房地产业发展的政策研究、动态监测,优化房地产业发展和住房供应结构,加快形成“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场”的房地产业新格局。

3.加大城乡建设统筹力度,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加强村镇工程建设的指导和技术服务。

4.改进行政审批管理和服务,整合行政审批受理窗口,推进集中受理和一站式审批,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效能;强化为中央国家机关、驻京部队、中央企事业单位在京工程项目和房屋管理提供协调服务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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