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哪些常见问题
1.问:目前我市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哪些对象可参加?
答:①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
②在本市随父或母居住的非本市户籍未成年人,其父亲或母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暂住证》一年以上的;
③在厦门居住一年以上的港、澳、台人员,及随父母在厦居住生活的港、澳、台未成年人;
④本市辖区内的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高等院校全日制普通班)、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含侨、港、澳、台大学生),但不包括以上高校中接受成人高等教育(含脱产、业余、函授形式学习)以及进修、网络、广播电视等学校的学生。
2.问:全年都可以参保,是否代表个人任意时候参保,待遇都一样?补参保应向哪个部门办理?
答:本次参保期从每年3-5月份调整为全年均可办理,仅为解决个别居民漏参保或漏缴费带来的不便,由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属于年缴费,因此补缴个人需要全额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用,医疗保险待遇从实际缴费到账的当月开始享受。为确保个人医保卡从当年7月起正常使用,减少事后报销的麻烦。地税部门提醒参保个人,最好在每年3-5月的集中参保期办理参保。错过集中办理时间的需补办参保的,在校学生仍向所在学校申请参保,其他个人向户籍所在村(居)委会申请。
参保登记时间为:每月4日至月底。
3.问:在新社保年度开始后办理参保缴费的,待遇的享受从什么时候开始?
答:在待遇享受方面,每年的6至7月完成缴费的,从新社保年度起(即当年的7月起)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入学的大学生在11月底前完成参保缴费后,从从新社保年度起(即当年的7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以上两种情况的待遇生效时间不变。在新社保年度开始后办理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从实际缴费到账的当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4.问:2015年我市的城乡居民医保执行什么样的缴费标准?
答:2015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还未公布,请参保个人密切关注政府的公告。
5.问:参保个人可采用几种方式缴费,补缴要到哪个部门办理?
答:在校学生由学校统一代扣代缴,村居参保的个人目前有一卡通委托代扣、税收缴款书缴费、银联pos机缴费和银联在线缴费四种缴费方式。
社保扣费期:年扣费期为每年6-7月两个月;新参保(或补参保)个人扣费期为参保次月。
补缴:需要补缴的个人(村居参保),可登录地税网站--社保业务--社保缴费及查询功能下的银联在线缴费自行缴费;也可到地税办税服务厅开具税收缴款书或采用银联pos机刷卡缴费。需要补缴的在校学生,仍由学校统一代扣代缴。
6.陈女士问,想为母亲补缴2014社保年度的城乡医疗保险,可以办理吗?
答:2015年6月份之前要补缴2014年7至2015年6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可以的,但一定要注意以下问题:
1.参保登记,由于3-5月份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集中期,大部分新参保个人只办理新社保年度的参保登记,并不需要补缴的。因此,陈女士在办理登记时,一定要向办理登记的村居明确告知自己的补缴诉求,并注意审核《参保缴费登记表》的时间始是否从2014年7月起(仅办理新社保年度参保不补缴的,《参保缴费登记表》的参保时间始从2015年7月起)。
2.待遇享受,补缴个人只能从实际缴费到账的当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2014社保年度将于2015年6月结束,陈女士母亲确实需要补缴,只能享受补缴到帐月至2015年6月剩余几个月的医疗保险待遇。
7.问:我去年已经在村里办理了全民医保参保手续,今年是否还需要再次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答:去年已办理过参保手续和银行一卡通委托代扣的人员,今年无需再到村(居)办理登记,只需在委托代扣的银行卡里存足款项,地税部门将在6月和7月的6至20日统一代扣。
8.问:我原来在大学办理了大学生医疗保险,现在找到单位了,单位要给我办理职工社保,我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用人单位直接办理参保即可,地税社保系统会自动完成个人城乡医保的停保手续。
❷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每年什么时候交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每年缴纳费用的时间,按照地区不同,缴纳的时间也各不相同,但都是基本上在年底前截止缴纳(如2018年12月31日)。按照江苏南通海安的缴纳时间为例,海安的缴纳时间为每年5月1日至12月20日,期间缴纳下一结算年度的医疗保险费。
例如海安地区的缴费主要是在5月1日至12月20日期间都可以缴纳。比如2018年5月1日至12月20日缴纳的,是为下一年度医疗保险费的结算,而不是2018年的费用,是为了缴纳2019年医疗保险的费用。但是不算在内,新生儿出生后6个月内,到户籍所在区镇人社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就可享受。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险年度为每年的扩展阅读:
按年度正常标准续缴的居民如需社保卡代扣医保费,可先携带户口本和合作银行为江苏银行的本人社保卡,到户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服务站申请办理代扣手续后,再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到江苏银行任一营业网点开通银行卡功能,并向社保卡银行帐户中存入足够资金。
资金余额要不低于每年公布的居民医保个人缴纳标准,确保银行在12月15日前扣款成功。居民医保缴费与待遇水平直接挂钩,未在规定登记、缴费期内办理参保或参保后中断缴费居民,首次参保或续保后,一旦逾期不缴或未足额缴费,要在6个月的待遇过渡期后才能享受到居民医保的各项待遇。
参考资料:南通海安2019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公布----人民网
❸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每年减免金额
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1、未成年居民:30元/年 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一般居民:230元/年。
3、老年居民:180元/年 男1953年3月31日之前出生。
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参保方法:
1、提供资料
①未满18周岁的人员:《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16周岁以下人员未领身份证的可不提供)。
②18周岁以上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人员:《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
③18周岁以上城镇非从业居民:《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复退军人需提供退伍或转业证件)。
④低保对象:《户口薄》、《身份证》、《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2、办理流程:
①部门办理:城镇居民到社保局关系股办理,可到所在地社保局关系股办理,也可到所在劳动保障管理所或社保局办理。
②业务办理完毕,经办人员打印《惠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增员校对表》当场交给申办人,申办人如发现有错漏的,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到经办部门纠正,逾期不办的视作无误处理。
③业务受理时间为每月1—24日,当月申报的业务次月起生效,以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社保年度,一次性缴足一个社保年度内的医疗保险费,每年的6月1日至30日应一次性缴纳下一社保年度的医疗保险费。
❹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最多能报销多少,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险年度为每年的扩展阅读:
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保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包括现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所有应参保(合)人员。居民以家庭、在校学生以学校(以身份证为基本信息)为单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年缴费制度。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按照统筹地区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得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对城乡居民中五保供养对象、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及当地政府批准的其他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通过城乡医疗救助等渠道予以资助。
❺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何区别
一、面向对象不同:
1、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参保范围是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作用不同: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避免或减轻劳动者因患病、治疗等所承受的经济风险。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居民的住院和门诊大病、门诊抢救医疗费,支付范围和标准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标准执行。
三、缴费比例不同:
1、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率应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率可作相应调整。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家庭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参保居民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对职工家属参保缴费给予补助。国家对个人缴费和单位补助资金制定税收鼓励政策。
❻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否有年龄限制
城镇居民医保对参保人的年龄没有限制,只要是具有本市城镇户口,不属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任何年龄段的人都可以参加城镇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医保交费标准
学生、儿童每人每年筹资标准是100元,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60元,其余40元由政府补助。重度残疾、享受低保待遇和特殊困难家庭的学生儿童,个人不缴费,医疗保险费全部由政府补助。
非从业城镇成年居民按照每人每年560元筹资,缴费和补助标准是:
1、重度残疾人、享受低保待遇人员、特殊困难家庭人员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个人不缴费,医疗保险费全部由政府补助;
2、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120元,其余440元由政府补助;
3、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330元,其余230元由政府补助。
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1、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2、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3、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❼ 什么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它主要是对城镇非从业居民医疗保险做了制度安排。
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区别
一是面对人群不同。城镇职工医保主要面向有工作单位或从事个体经济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城镇居民医保主要面对具有城镇户籍的没有工作的老年居民、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学生儿童及其他城镇非从业人员;
二是缴费标准及来源不同。城镇职工医保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不享受政府补贴。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总体上低于职工医保,在个人缴费基础上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三是待遇标准不同。城镇居民医保由于筹资水平较低,医疗待遇标准总体上略低于职工医保。
四是缴费要求不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设立最低缴费年限,达到缴费年限(男25年、女20年)的,退休后不再缴费即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不设立最低缴费年限,必须每年缴费,不缴费不享受待遇。
❽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忘缴费了,能补交吗
不可以,中断缴费又续缴的,之前的缴费年限将作废。
1、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参保人自缴费后的下一医保年度内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缴费期结束后,除符合规定的新生儿可以随时参保,随时享受医保待遇外,其他城乡居民都应在规定时间内参保缴费,过期则无法补缴。
2、居民医保实施的是预缴费,所以,居民医保需要每年缴纳费用,不缴费将无法享受待遇。“居民医保的待遇和缴费额度,不同的群体不同,每年也都会有一些调整,因此,一次性缴纳几年的费用,操作起来会有一些难度。
居民医保重在保障“一老一小”,不管是出生不久的婴孩,还是年逾花甲的老人,只要符合条件的各年龄段人员都可参保。
3、按照规定,要参加居民医保,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并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非从业居民,
或者是非本市常住户籍但常年在本市城镇(指乡镇级及以上政府所在地)就学或入托的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婴幼儿和本市行政区域内高校(科研院、所)大学生,均可参加居民医保。
需要注意的是,符合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件的进城务工的农民居民,也可以自愿参加居民基本医保。
4、不缴费就不能享受到居民医保的护航,居民医保缴费不仅会影响来年是否能享受待遇,还会影响住院报销比例。
5、相关信息:
按照规定,居民缴纳基本医保费的年限与报销比例挂钩。连续参保缴费的,从第二年起,每增加一个缴费年度,基本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增加1%,增加的比例最高不超过10%。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
它是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后,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医疗保障问题,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的重大举措。
它主要是对城镇非从业居民医疗保险做了制度安排。这一制度的出现在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历程中具有重大意义,指明了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
(8)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险年度为每年的扩展阅读: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缴办事指南表:
申报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按“低保对象”补缴的居民,还需提交《武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按“重度残疾人”补缴的居民,还需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按“低收入家庭老人”补缴的居民,还需提交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未按月享受养老金或退休金的证明材料;
4、除在校生以外的其他居民填写《武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申请单》,在校学生填写《在校生参加武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申请表》一式一份(下载网址: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www.wh12333.gov.cn)。
办事条件: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保缴费的居民,可到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或社区经办窗口申请补缴办理时当前年度的个人居民医保费。其中,在校学生到所在学校申请办理补缴手续。
设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武政[2007]84号)
《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缴费政策的通知》(武人社发[2015]13号)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武人社办[2012]43号)
《关于将部分社保经办业务下放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的实施意见》(武人社办[2016]41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武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经办操作规程的通知》(武人社险中心[2015]12号)
❾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大概是多少
学生们,孩子们。结算年度,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超过70岁,结算年度,10万元以下医疗费用符合报销范围的,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9)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险年度为每年的扩展阅读:
1、参保职工因公出差、探亲、异地就医的,只报销符合医保规定的异地紧急费用,如果他们因非紧急原因住院,所有费用将不予报销。
2、被保险人在外地居住超过6个月的,按照长期居住人员的性质报销医疗费用。
3、对异地长期居住的居民,由单位提供证明,确定2家定点医院(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及时办理镇江市长驻异地职工医疗费用报销卡。
4、长期在外地居住的职工,必须坚持节约原则,按规定限量开药(每次就诊,急性用药3天以内,慢性用药10天以内,肺结核、高血压、糖尿病可延长至30天),超过上述标准的,不退还药费。
5、异地长期转诊的,由当地定点医院签署意见,按照属地原则逐级转诊,转诊医院是我市职工医疗保险确定的特殊医院,个人先支付总费用的10%,再按医保规定报销;其他医院,个人先支付总费用的20%,再按医保规定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