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设局发的叉车证,可以到厂里开叉车吗
亲,建设局不能发叉车证,如果你持有这类证都属于无效证件,国家不认可,现在国家认可的是质量技术监督局发放的全国统一通用通审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请亲们搞明白,不要再浪费时间与金钱。祝亲开心
2. 建设局办的叉车证,全国通用吗可以进工厂开叉车吗
现在开叉车必须有质监局发的本,全国通用的我这可以帮你报名,国网可查询
3. 建设局可以颁发叉车证吗,领证后工作好找吗
建设局可以颁发叉车症没有用的,工厂根本就不认可,
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的才有用。
要找正规的地方,办这些事情。
4. 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发的叉车证是合法的吗求大神解
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发的叉车证是不合法的。
叉车驾驶证(叉车证)是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是没有权力发叉车证的。所以是不合法的。
叉车驾驶证是属于特种车辆驾驶证 ,要到全国市级质量监督局指定叉车训练基地报考办理,报考办理时,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照片两张。
叉车驾驶是特种作业,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叉车一般属于工具车辆,只在单位的工作场地内使用。所以一般说来只需要岗位操作证或上岗证即可,但一般单位会要求驾驶叉车者有驾驶证。
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0号)第十条: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年龄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且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工作经历,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如没有就需要先培训)。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
(4)建设局叉车证扩展阅读:
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式样、标准及编号(但特种设备操作资格证格式与此不同)。
特种作业证件至少有安监总局、质检总局、建设部考核并发证。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
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国家质检总局下属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建设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规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一次,满6年需要重新考核换证。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
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5. 建设局办理的叉车证是全国通用吗
建设局办理的叉车证是全国通用的吗
6. 叉车证在什么地方办理,一般有什么要求,
建设局的证件找我可以办理
7. 建设局发的叉车证可以在工厂使用吗 还是要质监局的
现在一般都要质监局的证,以前的证如果还没有效期内应该可以使用的,当地质监局可以报考,技术好我校代报稳妥,两月左右
8. 建设局能不能办理叉车证
不能,叉车证是特殊行业,和电工、焊工等都要持证上岗。
9. 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发的叉车证是合法的吗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切实加强职业资格设置和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相关单位立即停止开展与这些职业资格相关的评价、认定、发证等工作,不得以这些职业资格的名义开展培训活动,或以其他方式变相开展与这些职业资格相关的活动。据悉,职业资格的设置和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直属单位、部管社团均不得自行设置职业资格;确有必要设置的,应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设置意见,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后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统一规划和管理。同时,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相关行业协会的指导和监督,督促相关单位停止开展与上述22项职业资格相关的活动。国务院决定取消的相关职业资格目录:建筑保温工程项目经理、地面供暖工程项目经理、建筑防水工程项目经理、古建园林工程项目经理、装饰(住宅)监理(师)、装饰项目经理、装饰材料管理师、装饰施工管理师、装饰质量管理师、建筑装饰设计师(含室内陈设、家具与厨卫、幕墙设计)、建筑表现制作师、民族(古)建筑维护师、民族(古)建筑修缮师、中国古建营造师、民族建筑设计师、室内设计师、景观设计师、建设行业专业技术管理职业资格、建筑业企业法务总监(法务经理)、法务助理、房地产置业法律顾问(咨询师)、全国电气智能应用水平考试
10.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叉车证有用吗
叉车驾驶证(叉车证)是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版
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是权没有权力发叉车证的。所以是不合法的。
叉车驾驶证是属于特种车辆驾驶证 ,要到全国市级质量监督局指定叉车训练基地报考办理,报考办理时,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照片两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