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建设局和住建局区别
一样。
建设局是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的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简称为建设局,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1、建设局,又称住建局,全称为住房与城乡建设(规划)局,县(或设区)一级主管建设行业的行政部门;
2、住建局--主要是住房、建筑的审批规划发证等;主要是住房、建筑的审批规划发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是2008年中央“大部制”改革背景下新成立的中央部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负责建设行政管理的国务院组成部门,负责国家建设方面的行政管理事务。2008年3月15日,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建设部”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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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1979年3月12日,国务院发出通知,中共中央批准成立“国家城市建设总局”,直属国务院,由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代管。
1982年5月4日,“国家城市建设总局 ”、“国家建筑工程总局”、“国家测绘总局”、“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的部分机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合并,成立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1988年5月,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撤销“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设立“建设部”;并把国家计委主管的基本建设方面的勘察设计、建筑施工、标准定额工作及其机构划归“建设部”。
2008年3月15日,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建设部”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管理。
㈡ 宿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宅与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本市房地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编制全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二)推进国家住宅产业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的实施,综合协调、推进本市住宅产业现代化及节能省地型住宅产业发展;组织研究制定住宅产业科技进步规划及产业政策。指导全市住宅与房地产业的科学研究、技术进步、职工教育、专业培训工作。
(三)负责全市各类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实施产权登记,发房屋权属证书;负责房地产测绘成果应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和管理全市房屋权属信息系统。
(四)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组织拟定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工作,建立健全并组织实施本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报预警体系;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开发项目管理,实行房地产开发全过程动态监管。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商品房预销售许可管理;负责房地产交易过户、抵押、租赁管理;负责直管公房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评估等社会中介服务机构资质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估价管理,组织房地产估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和注册登记工作。
(五)拟订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屋、限价房相关政策;组织并协调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屋、限价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房地产行业管理,指导房地产协会工作。
(七)负责全市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工作。
(八)负责全市物业管理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办法,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参与住宅小区规划审查和竣工综合验收工作。负责住房维修资金的归集、监管和使用。
(九)负责房地产监察工作。
(十)指导各县房地产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㈢ 住建局,建设局和城建局一样吗
1、建设局,又称住建局,全称为住房与城乡建设(规划)局,县(或回设区)一级主管建设行业的答行政部门;
2、城建局--主管城镇建设(主要指城管大队负责的市容市貌);
3、住建局--主要是住房、建筑的审批规划发证等;
4、几年前只有建委后来改为城建局,现在细化为城镇建设局与城市住宅建设局。
㈣ 住建局和建设局是一样吗
一样。
建设局是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内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容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的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简称为建设局,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1、建设局,又称住建局,全称为住房与城乡建设(规划)局,县(或设区)一级主管建设行业的行政部门;
2、住建局--主要是住房、建筑的审批规划发证等;主要是住房、建筑的审批规划发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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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职责调整:
(一)将原建设部的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取消已由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取消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个人执业资格行政审批的审查事项。
(四)将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划给交通运输部。
(五)将城市管理的具体职责交给城市人民政府,并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市政公用事业、绿化、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城市客运、市政设施、园林、市容、环卫和建设档案等方面的管理体制。
(六)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七)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推进建筑节能,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㈤ 宿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的领导分工
邓晓玲 领导市房地产管理局的全面工作。分管房地产市场监控、信息化版建设、房地产开发管理、招权商引资工作。
王学进 负责房地产产权产籍及交易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分管产权处、市场处、乡镇处、开发区办事处、房地产交易中心、房政科。
姚贵飞 负责人事、财务、房地产监察、房地产租赁、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工作。分管人事教育科、财务审计科、房地产监察大队、房地产租赁管理处。
张体超 负责纪检监察、督察、宣传、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稳、行政审批、政务公开等方面的工作。分管行政审批服务科。
赵德志 负责党务、工会、行政管理、直管公房管理、企业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机关党委、办公室、直管公房管理处、修建公司、开发公司、拆迁公司。
谢从兴 负责住房保障、商品房预(销)售、房地产中介、房地产科技、住宅产业化、房协日常工作等方面的工作。分管住宅发展科、置业担保公司、房协秘书处。
房勇 负责房地产开发、协助招商引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