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本溪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本溪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03年08月04日在本溪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内代表人张跃光,公容司经营范围包括城市建设对外招商、融资、投资服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
法定代表人:张跃光
成立时间:2003-08-04
注册资本:51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21050000500591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地址:平山区东明三路33栋1至8层
⑵ 2020年本溪市平山区转山至千金段建设项目还建设吗
本溪市平山区建设还是有建设的二零一零
⑶ 本溪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在哪里
本溪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还行吧,不过你要是可以考其他的公务员,建议你别考建委,有难度,内部人我不宜多说。
以上回答你满意么?
⑷ 本溪市西泊子汽水厂老楼拆迁是真的吗
答:本溪市西泊子汽车厂老楼拆迁事实应该是真的。
⑸ 关于本溪市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补偿规定通知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方式有哪些?
答:市政府第86号令第29条规定:
拆迁住宅房屋的补偿,可以货币补偿,也可以产权调换。除第二十四条、第四十二条三款规定外,补偿方式由被拆迁人选择。(第二十四条规定:拆除所有权人下落不明的代管房屋、弃管房屋和所有权有争议的房屋,拆迁人应依据本办法提出货币补偿方案,报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并将货币补偿款向公证机关办理提存。第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被拆迁房屋所有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对被拆迁房屋所有人实行等价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仍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房屋所有人与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8、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与使用性质是怎样确定的?
答:市政府第86号令第19条规定:
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和使用性质,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为准。没有记载或有争议的,以市房产产权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
9、对违章建筑和临时建筑的拆迁是如何规定的?
答:(一)市政府第86号令第36条规定: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拆迁人应对房屋本体(不含环境、区位等因素)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补偿。
(二)本溪市棚户区、采煤沉陷区房屋拆迁操作规程第8条规定:
违建房屋的拆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规定执行。
违建房屋原则上由所有人自行拆除,对在搬迁期限内拒不自行拆除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拆迁人申请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对违建房屋进行认定;
(二)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在接到认定申请后,要在5日内做出认定,并出具认定书;
(三)拆迁人将认定书提交综合执法部门,综合执法部门要在接到认定书后7日内对违建房屋强制拆除。
同时,对具备法定资助条件的违建房屋,强制拆除后还要从其资助款中扣出执行费。
10、如何计算被拆迁人的搬迁补助费、误工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
答:市政府第86号令第38条规定:
拆迁城区内的房屋,拆迁人应按下列规定给予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补助(不含违章建筑房屋的被拆迁人):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因拆迁而迁出的,由拆迁人一次性支付每户搬迁补助费、误工补助费各200元。
(二)实行产权调换安置方式的,拆迁人应支付被拆迁人每户每月临时安置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5元/平方米。
11、被拆迁房屋原有设施是如何补偿的?
答:市政府第86号令第40条规定:
因房屋拆迁而引起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的有线电视、通讯设施等迁移的,拆迁人应承担一次性迁移费用的补偿。
原房屋有煤气设施,实行货币补偿的,凭被拆迁人个人缴费手续,拆迁人应给予补偿;实行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进户后,不再承担煤气设施安装费。
⑹ 本溪新策科技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来注册号:****所在地:自辽宁省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张军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登记状态:存续登记机关:本溪市明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学府佳苑2号楼3单元11层27号
法定代表人:张军
成立时间:2008-02-21
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21050000500940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336号5楼(本溪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⑺ 本溪市溪湖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怎么样
简介:本溪市溪湖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0年04月28日,主要经营范围为基础设施建设等。
法定代表人:林成刚
成立时间:2010-04-28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21050000504401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公司地址:本溪市溪湖区郑家街(郑家路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