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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接续

发布时间:2021-02-16 02:38:43

Ⅰ 职工医保可否接续城乡居民医保

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是完全两种不同的医保。不能互通折算缴费年限。城乡居民医保版只限户籍地居民权参加(异地人士在当地开店、或者夫妻一方是户籍地居民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参保)。
职工医保由单位申报缴纳,本地、外地户籍都不设限。
若是本地居民。原先在单位参保然后离职。自己又不想以个人自由职业身份交职工养老和医疗。那离职停保后可以要求中途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这种情况中途参保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不会有等待期。但是职工医保卡上的钱还是不能动用的,是冻结状态。

Ⅱ 城乡居民第一次交医保怎么交

城乡居民医保网上抄怎么缴费
1、微信缴费
打开手机微信APP,点击右下角“我”—支付—生活缴费—社保医保—选择XX省/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正确输入参保人的身份证号码、姓名—点击确认缴费编号—点击下一步—立即缴费,显示“缴费成功”就完成了。
2、公众号缴费
现在有的地区支持在公众号上缴费,希财君就以广西地区为例,广西地区的参保人可以在“广西税务12366”公众号号上缴费,在菜单栏点击“办一办”—社保费缴纳—用户公证—自助缴费/代他人缴费,按照上面的流程提示进行操作就可以完成缴费。
3、官网缴费
想要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还可以通过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服务平台参加。希财君以北京地区为例,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服务平台,进入网上自助缴费界面,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把阅读接受打钩,点击发送短信验证码,输入验证码,点击查询。之后上面会显示参保人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就可以点击支付,支付完成后记得查看缴费结果。

Ⅲ 城镇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能互相转移吗

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可以互转,但是只能保留一个,如果居民医保要变换成职工医保,在职工医保办理好以后,居民医保待遇自动终止。
城镇居民医保都可以转成城镇职工医保(即医保)。城镇职工医保缴纳费用比例高于城镇居民医保。城镇居民医保要转成城镇职工医保,有两种类型。居民相关手续之前,正常交纳职工养老费的,时需要提供退休表,根据工龄确定补交相应费用;
用人单位在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参保业务时,要先核实该职工是否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特别是应届的职校或技校毕业生往往在校就读期间已随学校参加了柳州市居民医疗保险。如果已参加了的,根据社会保险不可重复参保的原则,没有办理居民医保退保手续,就无法办理城镇职工医保的参保。
(3)城乡居民医保接续扩展阅读
1、省内转移
城镇职工医保缴纳费用比例高于城镇居民医保,所以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转为参加职工医保的,其参加本省城乡居民医保的劳动就业年龄段的缴费年限可按一定比例折算为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并累计计算。在省内转移医保关系时,转出地应将参保人折算后的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一并提供给转入地。职工医保参保人转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视同连续参保。
2、跨省转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暂行办法》暂行办法规定,从2010年7月1日起,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是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账户可以跟随转移,除医疗保险关系可跨省转移之外,随参保人身份的变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以相互转换。进城打工的农民工,可在就业当地参加当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回农村户可带回,转为城乡医疗保险,而且不会中断。
参考资料来源:广西柳州-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的衔接与转换

Ⅳ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以转新农合吗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转为参加职工医保的,其参加本省城乡居民医保的劳动就业年龄段的缴费年限可按一定比例折算为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并累计计算。在省内转移医保关系时,转出地应将参保人折算后的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一并提供给转入地。职工医保参保人转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视同连续参保。

省政府官方网站公布《广东省深化城乡医疗保障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该《方案》,“十二五”期末,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80%以上,城镇和农村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75%左右,同时,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两项制度将并轨,基本建立一体化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外来工子女可参加居民医保

《方案》明确,至今年底,省、市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信息平台,实现医保关系顺畅转移和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市、县(市、区)有医保管理服务机构。“十二五”期末,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8%,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80%以上,城镇和农村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75%左右。

《方案》提出,要扩大城镇居民医保覆盖面,重点解决老人、大学生、中职技校学生、中小学生、儿童和残疾人的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在广东就读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符合条件的可参加学校所在统筹地区城镇居民医保,并享受同等财政补助政策。

居民医保将与新农合并轨

《方案》还提出,要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一体化,推进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两项制度并轨,到“十二五”期末,基本建立一体化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城乡居民医保“一个平台、同一网络、相互衔接、统筹管理”。

在医保关系转移问题上,《方案》提出,要实现医保关系顺畅转移和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统一全省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参保职工在省内不同统筹地区的参保年限累计计算,实现医保权益随参保人流动就业转移。

鼓励商业保险参与医保

根据该《方案》,全省将完善和推广湛江市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引入市场机制的经验做法,鼓励和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发挥人才、技术、管理和精算优势,参与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今年选择3个地级以上市扩大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借鉴“番禺医保模式”,以政府公开招标出资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政策宣传咨询、医疗服务行为监管、待遇核发结算等医保服务。

《方案》还鼓励商业保险公司经办大额医疗补助等补充医疗保险,解决参保人基本医疗保险起付线以上、国家规定的最高支付限额以内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等医疗费用。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应不同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发展非营利性健康保险,简化理赔手续

Ⅳ 1.社区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是需要一直交到老吗 2.职工医保 是需要交15年吗

不是,不是。

职工医保交15年不可以保终身。男性缴纳年限不少于25年,女性缴纳年限不少于20年才可享受终身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员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男性缴纳年限不少于25年,女性缴纳年限不少于20年,其中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必须不少于15年,退休后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5)城乡居民医保接续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职工基本医保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以下规定共同缴纳:用人单位以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范围)的6%缴纳,职工以上年度本人工资收入的2%缴纳。参保职工工资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缴费基数。

未达到缴费年限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规定年限。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时,在不同地方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累计计算。

Ⅵ 如何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流程如下(以浙江省为例):

关系转入:

1、申请人到社保提交材料;

2、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对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由申请人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4、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发函联系原参保地经办机构;

5、在接到相关材料及个账资金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核对及材料原样录入,并短信通知申请人。

二、关系转出:

1、申请人到社保提交材料;

2、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查询个账信息;

3、对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将《参合凭证》反馈给申请人;

4、收到接收函15个工作日内办理并将信息表邮寄给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

(6)城乡居民医保接续扩展阅读:

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手续时须注意两点:

第一,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办理医保手续。没有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终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三个月内参保缴费。

第二,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时,三种医保关系可以自由转换。三种医保关系是指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医保关系转移后,从次月起享受转入地相应待遇。办理手续期间发生医疗费用的,如在规定的3个月内参保缴费,转入地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如超过3个月没有办理参保缴费,转入地经办机构不予支付未缴费期间的医疗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政务网-申请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Ⅶ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与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之间可否转移和接续

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回。除医疗保险关系可跨省转移答之外,随参保人身份的变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种不同类型的医疗保险关系,也可互相转移。进城打工的农民工,可在就业地参加当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回农村后可带回,转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而且不会中断。
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时,首先要在原参保地办理医疗保险关系注销手续,然后由本人向市社保中心提出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凭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合)凭证》以及原参保地医疗保险缴费凭证,填写《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市社保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手续。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办理医保手续,没有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终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三个月内参保缴费。
为保证转移接续信息顺畅简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会同卫生部设计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凭证,身份证号码是参保人员的唯一识别码,参保人转移医保关系时,只需要向社保机构出示,参保信息即可得到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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