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湖北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怎么买
城镇医疗保险和农村医疗保险是一样的,报销比例都差不多,都是在户口所在专地买。农村的属叫新农保,一年交50元。城镇的叫城居保交,一年交180元。用身份证、户口本在当地社保经办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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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湖北省内怎么交2019年的居民医保
部门已开通抄“湖北税务网上税务局”袭网上缴费、“湖北税务手机APP”掌上缴费、邮政储蓄银行或农业银行预存批扣代缴、邮政储蓄银行或农业银行柜台代收代缴等缴费方式供已办理参保手续的缴费人自行选择。在规定缴费期限内办理参保并完成缴费手续的城乡居民,可在2019年度全年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❸ 湖北省城乡居民医保整合
城镇医保和新农合并轨好处:
城镇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整合并轨后,城乡居民医保将统一政策、统一管理、统一筹资缴费标准、统一补偿待遇等。未合并轨前二者各自统筹,缴费标准、待遇范围和标准均有差异。
合并轨后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新农合参合人员发生高额医疗费用时,在基本医疗报销基础上,其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享受再次补偿。再次补偿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且上不封顶。这提高了参保(合)人员的医保待遇,减轻了他们的医疗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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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湖北城镇居民医保怎么办理具体实行办法是咋样的
参保登记每年一次
首次参保从今年12月1日开始。2008年10月31日之前,居民可随时在社区办理新增参保登记。从2008的11月起,居民参保登记每年一次,时间为11月1日至12月20日;登记地点均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社区居委会。
登记时,参保居民需出示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张一寸近期彩色登记照,一张用于缴费的银行卡。低保对象,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老人还应提交相关身份证明。
低保、重度残疾人参保不出钱
由于城镇居民医保旨在解决困难群体“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办法在制定过程中,遵循了低水平起步原则。其中各类中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及其他18周岁以下的居民筹资水平为每人每年100元,18周岁及以上居民筹资水平为每人每年420元。
同时,市、区两级财政拿出1亿元资金,加大对个人缴费仍存在困难群众的补助。具体为一般人员补助80元,低收入家庭老人补助370元,低保、重度残疾人全额补助。其中,仅用于低保对象的补助金额就达5800万元。
新生儿也可参保
在完成户籍登记后,新生儿便可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缴纳当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参保缴费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普通门诊最多可报30元
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在100元以下的,医保基金支付30%;100元以上的费用,由个人自理。
三类重症门诊对半补助
患有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透析和肾移植术后抗排异的参保居民,可持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相关诊断证明、病历资料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核准手续。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在征求参保居民意见后,为其指定一所定点医疗机构予以治疗。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按50%给予补助。
住院起付线分三级
起付标准是指医保基金支付之前,按规定应由个人先负担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才能由医保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
住院起付标准分别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疗机构2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三级医疗机构800元。
低保对象在惠民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100元。
无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在惠民医院住院不设起付标准。
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两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减半。
参保居民因危、急、重症等情况在门诊实施紧急抢救后住院的,其紧急抢救费用并入住院医疗费用。
医保基金最高支付4万元
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医保基金累计支付参保居民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为3万元。居民连续参保缴费满3年及以上的,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4万元。中断缴费后再次参保的,视同首次参保。
超过居民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居民个人负担。
医院每日提供明细清单
门诊治疗及住院期间,参保居民或亲属享有知情权。在使用超出规定范围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时,医院应事先征得参保居民或亲属同意;定点医疗机构应按规定提供每日医疗费用明细清单,供参保居民或亲属了解费用开支情况。
五种情况不报销
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治疗的;自杀、自残的(精神病除外);因违法犯罪行为所致伤病的;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医疗事故等由他方承担医疗费赔偿责任部分的;按有关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费用。
200多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供选择
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与职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范围一致,实行统一管理,统称“定点医疗机构”。全市现有200多家医保定点医院,参保居民可持社会保障卡选择就医。
❺ 湖北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城镇居民抄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按照参保人员的类别确定不同的标准。
一、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二、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三、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❻ 湖北省城镇居民医保交费多少才能报销百分之八十
2015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中,三类医院的医院收费标准起征点是200。医保的报销比例是百分之八十五。
2
二类医院的收费标准起征点是400。医保的报销比例是百分之七十。
3
一类医院的收费标准的起征点是600。医保的报销比例是百分之六十。
4
一类医院转省内就医,收费标准的起征点是600。医保的报销比例是百分之六十。
5
一类医院转省外就医,收费标准的起征点是600。医保的报销比例是百分之五十五。
6
一个保险年度多次住院的,第一次、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由个人负担。第三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由统筹基金支付。一个保险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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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湖北省居民医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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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居民医保异地医保:
一、异地就医实施范围和对象
凡参加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在异地安置居住、工作和异地转诊人员,经参保地经办机构批准,均纳入异地就医结算服务的范围。
二、异地就医的申请
1、异地安置、工作的参保人员期限在1年以上的,填写《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安置(工作)申请表》,选择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如需变更的,原则上登记一年后才能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变更。
2、异地转诊的参保人员填写《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转诊转院申请表》,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参保地经办机构审批。参保地经办机构应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并将异地就医人员信息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三、异地就医费用结算
1、异地就医人员凭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异地安置申请表》或《转诊转院申请表》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尚未发放社会保障卡地统筹地区可暂凭居民身份证异地就医。
2、异地就医人员在医院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直接纳入湖北省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平台,按照参保地政策执行,属个人支付的部分,由参保人员直接与医院结算;属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医院结算。减少了病人往返奔波之苦和资金垫付的压力。
❽ 湖北城镇居民医保怎么办理具体实行办法是咋样的
参保登记每年一次
首次参保从今年12月1日开始。2008年10月31日之前,居民可随时在社区办理新增参保登记。从2008的11月起,居民参保登记每年一次,时间为11月1日至12月20日;登记地点均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社区居委会。
登记时,参保居民需出示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张一寸近期彩色登记照,一张用于缴费的银行卡。低保对象,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老人还应提交相关身份证明。
低保、重度残疾人参保不出钱
由于城镇居民医保旨在解决困难群体“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办法在制定过程中,遵循了低水平起步原则。其中各类中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及其他18周岁以下的居民筹资水平为每人每年100元,18周岁及以上居民筹资水平为每人每年420元。
同时,市、区两级财政拿出1亿元资金,加大对个人缴费仍存在困难群众的补助。具体为一般人员补助80元,低收入家庭老人补助370元,低保、重度残疾人全额补助。其中,仅用于低保对象的补助金额就达5800万元。
新生儿也可参保
在完成户籍登记后,新生儿便可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缴纳当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参保缴费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普通门诊最多可报30元
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在100元以下的,医保基金支付30%;100元以上的费用,由个人自理。
三类重症门诊对半补助
患有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透析和肾移植术后抗排异的参保居民,可持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相关诊断证明、病历资料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核准手续。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在征求参保居民意见后,为其指定一所定点医疗机构予以治疗。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按50%给予补助。
住院起付线分三级
起付标准是指医保基金支付之前,按规定应由个人先负担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才能由医保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
住院起付标准分别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疗机构2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三级医疗机构800元。
低保对象在惠民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100元。
无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在惠民医院住院不设起付标准。
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两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减半。
参保居民因危、急、重症等情况在门诊实施紧急抢救后住院的,其紧急抢救费用并入住院医疗费用。
医保基金最高支付4万元
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医保基金累计支付参保居民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为3万元。居民连续参保缴费满3年及以上的,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4万元。中断缴费后再次参保的,视同首次参保。
超过居民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居民个人负担。
医院每日提供明细清单
门诊治疗及住院期间,参保居民或亲属享有知情权。在使用超出规定范围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时,医院应事先征得参保居民或亲属同意;定点医疗机构应按规定提供每日医疗费用明细清单,供参保居民或亲属了解费用开支情况。
五种情况不报销
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治疗的;自杀、自残的(精神病除外);因违法犯罪行为所致伤病的;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医疗事故等由他方承担医疗费赔偿责任部分的;按有关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费用。
200多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供选择
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与职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范围一致,实行统一管理,统称“定点医疗机构”。全市现有200多家医保定点医院,参保居民可持社会保障卡选择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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❾ 湖北城乡居民大病医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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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保是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简称,是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的政策。其主要目的就是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大病医保保障范围主要在参保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以力争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为目标,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需要注意的是大病医保也是在补偿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报销,医保目录外的用药和治疗是不能进行报销的。
❿ 湖北省城乡居民医保查询系统
我刚刚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我还以为是用人单位给改了手机号码之类的,结果找朋内友给看了一下说是容类别选错了,本来是城镇职工用户登录,我给选成了城镇居民用户登录,结果登录时提示:根据身份证号和社会保险号码查询不出您的医保信息,请核实后重新填写;
找回密码也不行,我就试试重新注册,结果就提示:根据身份证号和社会保险号码查出您在医保系统中的信息不一致,请核实后重新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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