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规划和国土管理局 城乡规划局有什么不同
规划和国土管理局与城乡规划局的区别如下:
1、名称不同
城乡规划局是市人民政府负责城乡规划的行政主管部门,城乡规划是各级政府利用现有地图、卫星地图结合实际来开发治理历史现状。
规划和国土管理局贯彻执行有关城乡规划、土地、地质矿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有关城市规划编制和规划实施、土地、地质矿产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职能不同
城乡规划局统筹安排城市规划和农村交通居住消防绿化,生产生活环境建设,发展空间布局,提升品位,合理节约利用自然资源,保护生态和自然环境,维护社会公正与公平的重要依据,具有重要公共政策的属性。
规划和国土管理局负责城市地名、城市规划设计、城市建设档案等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大问题调研。
领导、指导测绘管理部门开展测绘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历史风貌保护区、历史文化名镇、优秀历史建筑和市级以上历史文物古迹的规划管理工作。
3、工作原则不同
城乡规划局是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一定时期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依法编制规划文件,以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功能布局,综合部署各项建设,为社会、经济、文化综合发展服务。
规划和国土管理局依法负责土地收回、土地储备和各类建设用地的审批和管理, 拟订并实施节约集约用地评价;研究制定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的管理;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1)城乡建设规划局百科扩展阅读:
规划局:负责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开展城市总体发展战略规划的研究和组织编制。参与制定区域性发展规划、某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建设局(住建局):综合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安全,拟定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法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
国土局:主要责任是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海洋、矿产资源。例如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开发土地,审批建设用地和农村私人建房,办理土地出让、转让、出租、抵押,调处土地权属纠纷等。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城市总体规划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国土资源局
『贰』 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是机关还是事业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属于机关行政编制单位。
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简称为建设局,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机关行政编制为345名(含两委人员编制10名、援派机动编制4名、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37名)。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57名(含总规划师1名、总工程师1名、总经济师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2名、离退休干部局领导职数3名)。
(2)城乡建设规划局百科扩展阅读
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中,将原建设部的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并取消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个人执业资格行政审批的审查事项。
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主要作用于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且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推进建筑节能,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发挥着积极作用。
主要职能有:
1,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2,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
3,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4,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
5,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6,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7,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国村镇建设的责任。
8,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
9,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
10,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
『叁』 城建局和规划局的关系
两个单位都是政府城建口的职能部门,无所谓谁权利大和小,是并列的关系。
规划局全名叫“住房与城乡建设规划局“。主要负责:
1、制定城市发展战略和城镇规划的政策法规;
2、参与编制城市土地规划和区域规划;
3、监督城市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比如用地性质,控样规指标以及城市的发展等等。
城建局比较偏重建设工程的管理,规划局则比较偏重建设工程的规划区域。
会议指出,改革开放40年来,城镇化进程波澜壮阔,城乡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住房制度、建筑业体制机制、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体制等改革深入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在改革大潮中不断发展前进,群众居住条件显著改善,城乡建设成就斐然,建筑业不断发展壮大。
会议强调,201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努力开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肆』 规划局主要是干什么的
该局承担统筹全市城乡规划的责任,规划局的主要职能为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城乡规划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全市有关城乡规划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组织开展城乡规划的战略研究、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城市建设近期目标和年度建设计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
(4)城乡建设规划局百科扩展阅读
1、贯彻执行有关城市规划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负责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参与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3、负责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组织工程选址,核发选址意见书;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审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负责规划设计市场管理和规划设计成果验收;负责城市勘察测绘工作。
5、会同文化部门组织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并实施规划管理;负责市级以上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并实施统一的交通规划管理。
7、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郑东新区、大学园区实施统一的规划管理。
8、指导县(市)、上街区和村镇的规划管理工作。
9、负责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选址和其他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负责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
10、参与城市规划区内重要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负责全市城市建设档案的收集、管理、编研、开发利用工作。
11、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职工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职工管理工作。
12、承办省会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伍』 城市规划局是做什么的
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城市规划、城市勘察测量和城市规划设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组织制订我市有关城市规划、城市勘察测量和城市规划设计等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并组织检查实施。
统筹安排城市规划和农村交通居住消防绿化,生产生活环境建设,发展空间布局,提升品位,合理节约利用自然资源,保护生态和自然环境。维护社会公正与公平的重要依据,具有重要公共政策的属性。
主要职责
负责市属各区的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受理建设项目用地规划的申请,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延期使用;负责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所核定内容的有关手续,参与招标拍卖用地土地使用权价格的制订。
负责城市规划勘察测量管理工作,拟定城市勘察测量规划、计划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管理城市勘察测量成果等工作;管理城市测量控制系统;审批拆迁永久性测量标志;管理、审核城市规划基础地理信息。
负责本市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建档案的收集、保存、查询等管理工作;负责广州市综合航空遥感的协调工作。
『陆』 住建局与规划局的区别
住建局与规划局的区别如下:
一、规划局的职责,它是一个公共机构,规划局一般都在规划城市建设。
1,制定城市发展战略和城镇规划的政策法规。
2,参与编制土地规划和区域规划;
3,负责大型项目的选址和可行性论证。
4,负责城乡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勘察设计;
5,负责组织制定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参与研究和制定专业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
6,负责城市规划的审批和审批工作;
7,参与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的组织;
8,负责城乡、风景区各类建设项目的“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颁发。
9,负责违法建设活动的调查、处罚和城市规划审批;
10,负责乡镇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村镇系统规划审批;
11,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住建局,又称建设局,全称为住房与城乡建设(规划)局,县(或设区)一级主管建设行业的行政部门;主要是住房、建筑的审批规划发证等;主要是住房、建筑的审批规划发证等。
(6)城乡建设规划局百科扩展阅读: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land use permit)是政府部门为完善城乡交通基础建设、用地规划和城乡消防逃生进出安全,结合公民的生产生活生存、商业居住生活等长期需要。
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应合理的设置建设用地,指导公民按照城乡总体规划和个人生产生活居住等需要,到所在辖区居委会,申请填写《拟建项目规划许可证(原址、选址建房意见书)》后,经过消防、规划等部门受理审结同意,并在规划区内或按照城乡总体规划建设,依法核发的法律凭证、准建手续。
是法律赋予普通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权。拟建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使用或征用、划拨土地前,是城乡交通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拟建项目的申请位置和范围与城乡规划相符的法定凭证,是拟建单位使用建设用地的法律凭证。没有此证的用地责任人或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为保证城乡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作为建设单位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和有偿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
第三十七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第三十八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
参考资料:网络-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柒』 请问规划局是干什么的额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指导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内划、城市勘察和市容政工程测量工作。
综合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安全。
指导全市城市建设和村镇建设工作。
指导全市住宅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业行业管理。
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市场。
制定全市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
管理全市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规划局。
简介:规划局意思是进行比较全面的长远的发展计划,是对未来整体性、长期性、基本性问题的思考、考量和设计未来整套行动方案。提及规划,部分政府部门工作同志及学者都会视其为城乡建设规划,把规划与建设紧密联系在一起。其实,这是对规划概念以偏概全的理解。
拓展资料:规划局属于行政机关,其下属机构为事业单位,例如城乡测绘所,城建档案馆,建设勘察设计院等。
『捌』 城市规划局的职能简述是什么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组织拟订和修改市城市总体规划;负责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重要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负责修建性详细规划、专业规划以及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乡镇、村规划的审查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规划的实施计划。
3、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包括临时)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4、实施城市规划管理监督检查,查处违反城市规划的建设行为。
5、负责对全市规划设计工作的管理以及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审查和建筑设计方案的规划审查;负责城市设计的管理。
(8)城乡建设规划局百科扩展阅读
城市规划控制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控制城市的发展方向和速度,主要是对影响城市性质、发展规模的各方面因素进行有效的引导和制约,特别是对建设项目的立项、产业结构的调整、人口增长和迁移等方面进行严格的规划管理。
二是控制城市发展的布局和结构,主要是对城市的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容积率、日照间距、建筑层数、环境容量、园林绿化要求、自然风貌和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以及建设部署等方面进行严格的规划管理,防止混乱失控现象。
参考资料
网络-广州市城市规划局
『玖』 规划局是干什么的
国土资源部规划司,组织编制全国及区域性的国土规划、国土资源五年规划,拟订区域国土资源开发利用、城乡统筹、国土综合整治、西部开发、东北振兴及中部崛起等区域性政策。
主要职责:
(一)负责部内各项规划工作的归口管理。
(三)组织编制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相关土地利用专项规划,指导和审核地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对规划执行进行监督管理,参与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审核。
(四)组织编制全国土地利用计划,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管和评估考核。
(五)组织编制全国矿产资源规划,组织和参与编制地质矿产、地质环境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资源储备和海洋资源等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和管理国土资源调查评价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进行监督检查。
(六)负责制定重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指导目录和开发总量指标;负责重要勘查、开采规划区的划定与管理;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保护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等项目的规划审核。
(七)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拟订相关政策;参与报国务院审批的建设用地、开发区设立和扩区、涉及项目用海等的审核。
(八)负责部门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管理,承担部对口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重大专项的归口管理;承担部进口物资免税审核工作。
(九)组织审查土地利用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行业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负责报国务院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承担其他设市城市总体规划用地规模的核定。
(十)负责编制矿产资源保护专项规划、计划,负责节能减排、循环经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等新经济工作。
(十一)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9)城乡建设规划局百科扩展阅读
司内共设5个处,分别是:
(一)国土综合处(区域发展办公室)
组织编制实施全国及区域国土规划、国土资源五年规划,指导地方编制国土规划;组织开展全国和重点地区国土综合开发整治工程;负责部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等新经济工作;负责司内行政事务管理工作。承担部西部办、东北办、节能减排办等区域开发办公室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参与国家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区域国土资源开发、城乡统筹等区域发展工作。
人员编制:4名。其中处长1名,副处长1名,其他工作人员2名。
(二)土地规划处
组织编制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拟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实施的政策措施;指导和审核地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参与报国务院审批的建设用地、开发区设立和扩区等的审核;组织审查涉及土地利用的行业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负责报国务院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承担其他设市城市总体规划用地规模的核定。
人员编制:4名。其中处长1名,副处长1名,其他工作人员2名。
(三)土地计划处
组织编制全国土地利用计划;负责土地利用计划执行监督和评估考核;拟订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相关政策;指导地方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国或区域性的土地利用专项规划;指导和审核地方相关土地利用专项规划;负责城乡建设用地布局调整、土地整治等周转指标的计划管理及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
人员编制:2名。其中处长1名,其他工作人员1名。
(四)地质矿产规划处
组织编制全国矿产资源规划,指导和审核地方矿产资源规划;组织、协调或参与编制地质矿产专项规划;制定重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指导目录和开发总量指标;负责重要勘查、开采规划区的划定与管理;组织审查涉及地质、矿产的各项规划;组织编制和管理国土资源调查评价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编制矿产资源保护专项规划、计划。
人员编制:3名。其中处长1名,其他工作人员2名。
(五)投资管理处
参与国家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土地利用相关前期工作,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并拟订相关政策;参与涉及建设项目用海的相关审核工作;负责部对口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专项的归口管理;承担部门基本建设投资项目论证、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部门重大基本建设项目报批;承担部进口物资免税审核工作。
人员编制:2名。其中处长1名,其他工作人员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