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康市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有哪些
安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安康中心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安康市房专地产业管局、安属康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安康市绿化处、安康市城乡规划设计院、安康市城市建设监察支队、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站、安康市建筑业统筹办公室、安康市墙改办、安康市城郊规划所、安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承包交易中心、安康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安康市定额设备管理站。
补充些:还有下属各县区上述部门
2. 安康市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有哪些
安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安康中心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安回康市房地产业管局、安康答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安康市绿化处、安康市城乡规划设计院、安康市城市建设监察支队、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站、安康市建筑业统筹办公室、安康市墙改办、安康市城郊规划所、安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承包交易中心、安康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安康市定额设备管理站。
3. 城乡建设局的下属单位:
建筑工程管理处,房产管理处,规划处
不知道你那地区什么样。我们这是这样的~ 不过规划处你要不是领导也没有什么意思!
4. 安康市住建局承诺北环干道年底开工如能实现
先把去年承诺的事干完再说吧
5. 安康今年城市建设
安康中心城市廉租住房建设三年规划
为建立和完善安康中心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保障最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要,根据中省廉租住房管理有关政策规定及《安康住宅建设2006年—2010年规划》、《安康市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实施办法》,结合安康中心城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目的意义
近年来,随着安康中心城市建设的加快推进,安康城区房地产业得到较快发展,城市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条件有了明显改善。但是住房结构不合理,商品房占住房总量的86%,经济适用住房占住房总量的14%,廉租住房建设处于启动阶段。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问题依然突出。根据安康城区最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结果,城市最低收入家庭有5576户、2.23万人,其中3362户、1.18万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4平方米,且住房条件简陋,居住环境较差,基本功能不完善。扎实推进廉租住房建设,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切实改善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是维护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
二、规划目标
通过建立廉租住房制度,基本解决安康中心城市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具体目标是:从2007年到2009年,通过新建、改建廉租住房,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实行租金核减等方式,解决安康城区2500户最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其中,通过企业代建和公房改造,新建、改建廉租房1000套,优先解决符合条件的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以及无房户的住房困难。
廉租住房建设标准: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60平方米,以二室一厅一厨一卫为标准户型,建筑结构为砖混结构,室内外为普通粉刷墙面,功能要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符合国家有关住房建设、规划基本要求。
三、实施办法
按照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以发放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的原则,结合安康城区实际,廉租住房建设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廉租住房建设与直管公房危旧房改造相结合;二是廉租住房建设与中心城市新开发的住宅建设项目相结合;三是廉租住房建设与中心城市旧城改造,重点项目的拆迁安置相结合。
廉租住房建设通过以下途径运作或实施:一是改造城区直管公房。由房管部门对城区直管公房中的部分成套公房和平房进行处置和经营,加大危房改造和联合开发力度,盘活现有直管公房资产,通过市场运作建设廉租住房项目。二是实行企业代建、政府收购的方式建设廉租住房。对新建的住宅开发项目,按一定比例安排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廉租住房项目要按照规定户型、标准建设,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建成后由政府出资以成本价回购,作为廉租住房来源,由市房管部门统一管理。
四、计划安排
根据3年解决安康城区2500户廉租住房的总体目标,按照“市区共担、市建区补”的原则,市建设局负责落实新开发小区“企业代建、政府收购”建设任务,储备一定数量的廉租房源,由市房管局统一管理。市房管局通过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途径解决1250户廉租户住房问题,汉滨区负责解决享受城市低保的住房困难户住房货币补贴。
(一)直管公房改造和建设项目年度计划
1、2007年:改造直管公房5400m2,搬迁住户242户。建设住房365套,总建筑面积23788m2。
2、2008年:改造直管公房1732m2,改造住户21户。建设廉租房107套,总建筑面积6441m2。
3、 2009年:改造直管公房2534m2,搬迁户81户。总建筑面积7191m2,其中商业用房3973m2,廉租住房3218m2,计54套。
(二)企业代建、政府收购项目计划
实行企业代建、政府回购的廉租住房建设项目,按照当年新开工的房地产项目总建筑面积8%的比例进行建设。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配套建设廉租住房时,必须按照“有利回购、便于管理”的原则,按标准以整栋和整体单元进行集中建设。
五、工作措施
1、完善配套政策。按照直管公房改造和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市建设、房管部门要尽快制定完善《直管公房建设实施方案》;市财政部门要制定《廉租住房资金筹措管理办法》;对于企业代建的廉租住房地价核算、回购价格、税费减免等有关问题,市建设部门要制定《企业代建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市房管部门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廉租住房申请、审批和退出管理机制以及《城区直管公房管理办法》。
2、加大政府投入。按照以市(区)财政预算安排为主,通过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补充、市场运作和社会捐助等渠道,多方筹集廉租房建设资金,建立廉租房资金投入的长效机制,确保廉租住房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3、明确工作责任。市发改委要根据当年新开工的房地产项目建设规模,做好廉租住房建设项目计划、立项和报批工作。市财政部门要根据廉租住房建设项目计划,做好资金预算和调度。市房管局、汉滨区政府及市区民政、公安等部门要抓紧开展廉租房住户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健全廉租房住户的基础档案,依据当年财力和保障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保障。市税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廉租住房建设的税费予以减免,供水、供电部门要对廉租房建设给予尽可能的支持,廉租房建设涉及的供电、给排水设施只收取材料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