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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源城乡规划

发布时间:2021-02-20 00:16:20

A. 湟源银鹏地产五证齐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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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以下这些证书全有的开发商,都是在房管局,交易中心备案的,就是能办出产证的。首先你要看到开发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具备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五证”。还有开发商的“资质证书”。

B. 湟源县人民法院李世燕刑事判决

以下摘转于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网:

青海省湟源县人民法院


事 判 决 书

(2015)源刑初字第72号

公诉机关湟源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李世燕,女,汉族,无业。

辩护人张蓉,青海汇元律师事务所律师。

湟源县人民检察院以源检公诉刑诉(2015)6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世燕犯诈骗罪,于2015年11月1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湟源县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吉后毛吉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孟某甲、李某,被告人李世燕及其辩护人张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湟源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8月至2015年2月,被告人李世燕冒充湟源县李某甲等领导干部的亲属及青海省建设厅工作人员,以投资龙羊峡硬化路工程、倒卖西宁市道路护栏工程、平安县填土工程标书、平安县高速公路护坡工程的标书为由骗取孟某甲10.8万元;骗取兰某某21万元;骗取李某15万元。被告人李世燕共计骗取46.8万元。所得赃款现已全部挥霍。

针对上述指控,公诉机关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并认为,被告人李世燕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实施诈骗,骗取金额达46.8万元,属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被告人李世燕的刑事责任。建议对被告人李世燕在有期徒刑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间处罚。

被告人李世燕辩称,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兰某某、李某的事实部分均认可,但从孟某甲处拿的钱已被孟某甲拿走,不予承认;自己未捏造事实,无主观故意,请求对其减轻处罚。

辩护人提出,从李世燕和孟某甲之间银行转帐流水记录无法证明李世燕曾从孟某甲处骗取52.6万元款项,且被告人李世燕、被害人孟某甲及其父亲孟某乙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及庭审中的多次陈述中关于给李世燕借款的次数、金额、支付方式、数额构成等内容说法不一,缺乏一致性,故仅凭一张借条不能认定此款项事实存在,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世燕骗取孟某甲10.8万元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告人李世燕自愿认罪,案发后如实供述,有悔罪表现,且系初犯、偶犯,请求对其从轻处罚。

经审理查明,2014年8月至2015年2月,被告人李世燕冒充湟源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某甲等领导干部的亲属及青海省建设厅工作人员,以投资龙羊峡硬化路工程、倒卖西宁市道路护栏工程、平安县填土工程、平安县高速公路护坡工程的标书为由骗取兰某某21万元;骗取李某15万元;骗取孟某甲2万元。被告人李世燕共计骗取38万元。所得赃款已全部挥霍。

上述事实,由经法庭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明:

(一)关于被告人李世燕骗取被害人兰某某21万元的证据:

1、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明细对帐单、银行卡取款凭条、农行湟源县东郊分理处《证明》、李世燕农行明细表,证明2014年11月9日,兰某某从其银行卡内转存22万元给李世燕的银行卡内,2014年12月20日李世燕向兰某某转账返还2万元的事实。

2、借条,证明2014年11月9日李世燕向兰某某出具23万元借条的事实。

3、被害人兰某某陈述,证明其通过李某认识李世燕,李世燕自称是青海省建设厅会计,父亲为县领导李某甲,干爹是青海省政府的一个主要领导。2014年11月9日,李世燕称需要23万元钱购买西宁市道路护栏工程的标书,许诺一个星期后将标书倒卖还本金23万并分7万元红利。其信以为真并找李世燕的男友李某担保后,向李世燕的农行帐号转出22万,11月9日当天给付现金1万,共23万。李世燕出具23万元的欠条一张。年前还了2万元,还差21万元的事实。

4、证人李某证言,证明2014年11月李世燕称购买工程标书急需用钱,承诺倒卖出去后支付高额利息,向兰某某借款23万元,其在借条上签字担保,兰某某当时将现金1万元给了李世燕,其余22万元不知如何给付的事实。

5、被告人李世燕供述,证明2014年10月某日,其通过男友李某认识兰某某后,对兰某某称其在省建设厅当会计,要买平安填土、平安高速公路护坡两个工程的标书,需借23万元,两人以五分利商量后,兰某某将钱转账到其卡上,其出具23万元的欠条一张。已还3万元,还欠20万元。李某告诉过兰某某其是李某甲女儿的事实。

(二)关于被告人李世燕骗取被害人李某15万元的证据:

1、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明细,证明李世燕卡号中2014年8月27日现存5万元;2014年8月27日现存10万;2014年8月31日付某某存入1万;2014年9月3日转存2万的事实。

2、中国农业银行陕西分行客户通知单,证明2015年8月27日被害人李某的哥哥李某乙从中国农业银行陕西分行向李世燕的帐户中分五次共存入现金5万元的事实。

3、建设银行青海省分行个人信息查询单,证明孟某甲的帐户于2014年10月27日转给李某乙3万元的事实。

4、被害人李某陈述,证明其与李世燕于2013年11月通过微信认识后开始恋爱,李世燕自称是县委领导李某甲的女儿,在青海省建设厅上班,母亲是民政局主要领导,干爹是青海省副省长张某甲。2014年8月底,李世燕称通过单位取得一个海南州人行天桥工程项目,让其合伙并按投资比例分钱。其从父亲李某丙处借10万、哥哥李某乙处借5万、朋友苏某某处借2万、战友付某某处借1万,于2014年7、8月份让家人和朋友直接将钱转到李世燕的农行卡,李世燕被抓之前从孟某甲处借3万元后还给了其哥哥李某乙。李世燕经常在西宁的王府井购买衣服的事实。

5、证人李某丙证言,证明2014年7月22日,其儿子李某探亲期间李世燕以李某女友身份随同回西安探亲,自称在西宁市城建部门工作,父亲为湟源县副县长李某甲、母亲为湟源县民政局主任。后李世燕以在青海省海南州承包工程为由骗取其10万元,其于2014年8月28日左右汇入李世燕帐户内。中途李世燕又以工程款周转不开为由,向李某的同学苏某某骗取2万元,汇入李世燕帐户内,共计12万元的事实。

6、被告人李世燕供述,证明2014年8月,其利用道听途说的海南洲人行天桥工程,骗李某说该工程系其通过单位青海省建设厅取得,让李某与其合伙做此工程,工程结束后,按投资比例分红。李某向家人朋友借了15万元后交给其作为工程的投资。后从孟某甲处借了3万元还给了李某的事实。

(三)关于被告人李世燕骗取被害人孟某甲2万元的证据:

1、中国农业银行卡交易明细单,证明2014年11月20日孟某甲帐户中转存18万元,2014年11月20日向李世燕卡号转支18万元的事实。

2、收条,证明被告人李世燕于2015年2月14日向孟某乙(孟某甲父亲)还款30万元的事实。

3、李世燕借条:证明2014年12月9日李世燕借孟某甲人民币14万元的事实。

4、被害人孟某甲陈述,证明2014年10月通过李某认识李世燕并给她借过97000元钱,已还。2014年11月,李世燕以在龙羊峡做硬化路工程项目,需要52万,承诺完工后多给些回报骗其投资30万,其从张某乙给的卡上转了18万存到自己农行卡上后,次日将这18万转到李世燕农行卡上,张某乙还将10万现金给其后,其当场将10万给了李世燕。后面又给李世燕2万,共30万。后李世燕说钱不够又借5万元现金。2014年11月左右李世燕第二次以西宁道路护栏工程名义借14万,通过转帐方式从自己农行卡上转了一部分。1万多转到李世燕提供的(持卡人名字不记得)别人建行卡上。后李世燕又借了3.6万元。以上总共526000元,已还30万元的事实。

5、证人张某乙证言,证明2014年10月孟某甲将李世燕介绍给其称她是县上领导李某甲的女儿,有一个龙羊峡的硬化路工程,让其投资35万元,后因其没时间干工程,就借给孟某甲35万元,让他自己去投资,孟某甲承诺支付其利息5万元。当时李世燕自己也称她是李某甲的女儿。2015年2月初孟某甲还了35万元,因孟某甲被李世燕欺骗,答应的5万元利息只给了3万元。2014年11月,李世燕称急需用钱,其分两次借出19万元,第一次给了现金4万元,第二次往李世燕的农行卡上转了15万元。2015年2月初,李世燕还本金4万及利息1万共5万元,过年前一个叫李某丁的人自称是李世燕的父亲,偿还其余的15万元,其才知道她不是李某甲的女儿的事实。

6、证人孟某乙证言,证明2014年11月份,其儿子孟某甲称他们单位武警中队司务长的女朋友有个工程想与孟某甲合作。后其让孟某甲将那名女子带到家里后,那名女子称她叫李世燕,是湟源县城人,青海省建设厅会计,她父亲是李某甲,龙羊峡有个硬化路工程想自己挣点钱,让其投资25万元,三个月后可以赚15万元。因其听着不对,当时没明确答复。并对孟某甲说此事赚得太多要小心。但直到2015年1月份,孟某甲被人逼债无法偿还才告诉其从张某乙处借了30万元后给了李世燕。后经其催要,李世燕以各种理由推托,期间让一个自称是她爸爸李某甲的男子接电话进行搪塞,后其打听到李某甲根本没有女儿后将李世燕揭穿。李世燕共骗走孟某甲52.6万元,报案前已还30万,还差22.6万元。当时孟某甲和李世燕的30万元钱有10万的利息,李世燕给孟生虎打了借条的事实。

7、证人李某丁证言,证明其系李世燕父亲,李世燕无固定工作,自称在西宁幼儿园任教,每月工资一千余元。李世燕从未有过一个在生物园区担任领导职务名叫李燕的干妈,李世燕骗别人钱后,其从亲戚处借钱后代李世燕向孟某甲还30万元,还差十几万元,向张某乙还15万元,已还清,除此还差兰某某20万元、李某15万元。李世燕从未往家里购买过贵重物品的事实。

8、被告人李世燕当庭供述,证明孟某甲知道其有工程后,准备投资,并向张某乙说好要借30万元。第二天因孟某甲要去订车,已将3万元钱拿走,张某乙只给孟某甲打了27万元。后因差5万元,其和孟某甲又向张某乙借了5万元现金后存到了孟某甲的卡里。孟某甲订上车后将5万元打到其卡里,其刷卡交了孟某甲买车的定金。后孟某甲还高利贷、给他舅看病、车上加油都是用的这些钱。半个月后,孟某甲提出他叔叔要干活,需要工程上的标书,其便称自己有一个西宁市护栏工程的标书,让孟某甲给其所差16万元,几天后孟某甲给其15万元后,其向孟某甲出具包括利息1万元共16万元的欠条一张。后来孟某甲的父亲知道此事后,让其向孟某甲一次性出具欠条的事实。

(四)本案其他事实方面的证据:

1、报案材料、110警情信息、受案登记表、到案经过,证明公安机关接到孟某乙、兰某某报案后,将被告人李世燕传唤并刑事拘留的事实;

2、户籍证明,证明被告人李世燕住所地、年龄、身份情况;

3、辨认笔录,证明案发后证人张某乙、张某丙辨认李世燕照片的事实;

4、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物科技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证明》,证明该单位并无李燕的事实。

5、《证明》,证明李世燕自2008年9月至2009年7月在西宁宏图培训中心担任临时剑桥英语代课教师,每月工资1500元,自2009年3月至2010年7月在湟中县总寨镇清水河小学任临时语文代课教师,每月工资800元的事实;

6、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证明》,证明李世燕从未以正式职工或临时聘任形式在该厅工作过的事实。

7、西宁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湟源县车辆管理所《证明》,证明李世燕无产权、无机动登记信息的事实。

8、青海省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局、海东市平安区住房建设和环境保护局、西宁市城北区、城中区、城西区、城东区建设局、共和县交通局、共和县发展和改革局中标通知书、证明,证明2014年至今无平安高速公路护坡工程、海南州过街天桥项目,广东湛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从未在青海省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局、海东市平安区住房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共和县交通局承揽过任何工程项目;西宁市主次干道人行道护栏修建和维修工程从未承包给李世燕的事实。

9、消费明细、《证明》,证明李世燕所持王府井百货中心VIP钻石卡内自2014年3月4日至2015年1月31日消费共计571373.4元;仅2014年8月1日至2015年1月31日间消费达40万余元;李世燕所持会员卡自2013年11月12日至2015年1月30日在西宁市顶艺理发店消费33561元;所持会员卡自2014年4月25日在西宁市城中区慧卿卿莎生活美容院通过面部、身体护理共消费28068元的事实。

10、扣押清单、刑事照片,证明李世燕用赃款消费购买的高档衣物、手饰、手表、化妆品已被公安机关扣押并随案移送;

11、证人李某甲证言,证明其系湟源县人大主任,家里只有一个儿子,无女儿,亦不认识李世燕的事实。

12、证人陈某某证言,证明李世燕经常乘坐其出租车,曾称她父亲是县上的领导,干爹是省上的领导,她本人在青海省建设厅上班,并以钱全押在了工程上,需要装修海湖新区房子或新的工程要招标为由向其借款13.5万元,已还12万元,尚欠1.5万元,其从未向李世燕借过钱。2014年4月份至8月份,其经常将李世燕从湟源拉到西宁中心广场旁边体育馆停车场,每次她都说要去青海省人民政府找她干爹取东西,2-3个小时后回来,每趟运费150元的事实。

13、证人张某丙证言,证明其系王府井百货A馆卓雅专柜店长,2014年10月份因李世燕经常在该店消费约七、八万元。李世燕自称在省政府上班,平时自己搞一些工程,2014年11月其向李世燕垫付了衣服钱5800元,从未向李世燕借过钱的事实。

14、证人涂某某证言、通话录音,证明其于2013年在融祥源小额贷款公司(现已注销)任职,2013年底李世燕自称在做工程从其公司贷款5万元,并支付了一个月利息,后多次联系李世燕还款时,刚开始李世燕接电话并支付超期利息,2015年元月份起联系不上她本人。其从未干过与建筑工程有关的生意,未与李世燕合伙做过生意,亦从未跟李世燕提到过跟工程有关的事情。其也没有一个姓赵的姐夫的事实。

15、证人赵某某证言,证明其系广东湛江市建筑工程集团公司青海分公司的经理,未听说过平安填土工程、海南州人行天桥工程、西宁市道路护栏工程、龙羊峡硬化路工程,不认识李世燕、涂某某的事实。

上述证据,均经庭审示证、质证,证据来源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证据间能相互印证,符合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本院均予采信。

对于公诉机关提交的2014年11月20日李世燕向孟某甲出具的10万元借条,因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该证据持有异议,且无其他证据予以印证,不予认定。

对辩护人提交的载有2015年1月18日孟某甲欠李世燕19万元加利息22万元的借条一张,被害人对其真实性持有异议,且经本庭释明后被告人未提出鉴定申请,亦无其他证据予以印证,故不予认定。

针对公诉机关、被告人及辩护人关于被害人孟某甲被诈骗的数额意见,本院综合评判认为:被害人孟某甲在公安机关及检察机关的陈述中对于第一次被骗30万元构成、支付方式等的陈述前后并不一致,且其父亲孟某乙笔录中有:当时孟某甲和李世燕的30万元钱有10万的利息,李世燕给孟生虎打了借条的相关证言,经过核对公安机关已调取的被害人孟某甲及被告人李世燕案发期间所使用的相关银行账户明细清单,亦无法完全证实被害人孟某甲已将30万元钱全部给了李世燕。李世燕向孟某甲出具的10万元借条,被告人及辩护人当庭予以否认并提出孟某甲欠李世燕的钱,故对于孟某甲是否实际将借条中记载的10万元现金给了李世燕无其他相关证据予以印证。根据银行帐户明细可以证实孟某乙在第一次向李世燕转帐支付了18万元,被害人孟某甲及被告人李世燕在庭审中均认可第二次数额为14万元并出具欠条,案发前已返还30万元。综上所述,被害人孟某甲陈述被诈骗的部分数额缺乏客观证据支持,依据证据规则,应采纳被告人李世燕的该节辩解意见,结合本案现有的客观证据认定被害人孟某甲被诈骗的数额为人民币2万元。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世燕诈骗被害人孟某甲10.8万元的意见,本院不予支持。辩护人提出被告人李世燕诈骗被害人孟某甲的数额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应认定的意见,本院亦不予采纳。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世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现金38万元,属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支持。庭审中公诉人建议对被告人李世燕在有期徒刑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间处罚的意见成立,予以采纳。被告人关于其未捏造事实,无主观故意,请求对其减轻处罚的辩解理由,与查明的事实不符,且无相关法律依据,不予采纳;辩护人关于被告人李世燕自愿认罪,案发后如实供述,有悔罪表现,且系初犯、偶犯,请求对其从轻处罚的理由成立,予以采纳。鉴于被告人李世燕当庭自愿认罪,如实供实犯罪事实,应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第六十一条、第六十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四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李世燕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00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2月15日起至2022年5月14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缴纳。)

二、随案移送的赃物(详见清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三、被告人李世燕诈骗所得赃款380000元,予以追缴,并发还被害人。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长祁晓春审判员胡永宽

人民陪审员孟昭勇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刘尧

C. 青海省西宁市区划调整规划

十二五规划抄里面没有提袭到大通建市(县级市),以下是十二五规划中对三县的规划的描述
明晰县域功能定位,形成县域经济发展新格局。把握我省区域协调发展的新机遇,发挥各县在东部城市群中的区位优势,提升城镇载体功能,增强县域经济自我发展能力。三县要发挥比较优势,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和服务业,积极发展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特色工业园区,实现差别化、特色化发展。大通建成新型工业基地、现代农业示范县、自然风光民族风情旅游胜地和西宁卫星城市;湟中建成新型工业基地、现代农业示范区、藏传佛教旅游圣地和西宁民族民间工艺品展示中心;湟源建成全省农区生态畜牧业养殖示范县和文化旅游名县。
另外,大通离西宁市太近西宁完全能够管理,如果建市(县级)反而会影响它的发展。相互协调,相互发展会更有利于大通的发展

D. 想了解一下青海的民和 乐都 平安 互助 大通 湟源 这几个地区

民和:民和县农业以小麦、豌豆、油菜种植为主,是全省瓜果蔬菜主要产地之一,副食品以生猪、牛、羊肉、禽蛋为多。主要矿藏有石膏、白云岩。工业以建材、冶炼、采矿、粮油食品加工业为主体。兰(州)青(海)铁路、甘(肃)青(海)公路穿境。各乡(镇)均通车通邮。有中学35所,其中民族中学8所、师范学校1所、职业学校1所。有县乡卫生机构34个。境内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9处,还有七里寺药水泉、东沟瀑布、三川杏雨、允吾梨花、娘娘天池、黄河古渡、野花宝山等自然景观。其中七里寺药泉是闻名遐迩的疗养与旅游胜地。1992年被命名为全省双拥模范县。

乐都县:近年来,全县各族人民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力实施“科教兴县、项目带动、蔬菜立县、工业强县、可持续发展”战略,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全县经济持续、快速、稳定增长,特色经济框架初步形成,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取得新进展。2007年,实现生产总值19.99亿元,同比增长13.04%。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4.26亿元,同比增长5.39%;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5.49亿元,同比增长12.69%;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10.23亿元,同比增长16%。完成行政辖固定资产投资8.38亿元,同比增长13.2%。完成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4021万元,同比增长1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058元,同比增长14.9%。农民人均纯收入2730元,同比增长17.93%。 为了加快乐都乃至湟水流域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总体发展水平和发展质量,我县将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乐都为目标,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重点,牢固树立自信、开放、创新的青海意识,大力发展特色经济,积极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整体提升县域经济综合实力,确保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定位是:全省主要的特色农业示范区和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全省最大的煤焦化工业园区,全省重要的建材工业基地、机械零配件加工基地和高载能工业区;青海东部次中心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全省特色鲜明、结构合理、基础坚实的教育强县;全省地域气息浓厚、文化特色鲜明的集历史文化、自然景观、河湟民俗、现代观光农业为一体的旅游胜地。奋斗目标是:到2011年,全县实现国内生产总值33.1亿元,年均递增13%,较“十五”末翻一番,人均GDP达到1.12万元以上;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达到6300万元,年均递增13%以上;行政辖固定资产投资累计达57.31亿元,较“十五”末翻一番,年均递增1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2128元,年均递增9%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达4265元,年均递增13%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城镇化水平达到33%以上;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到2020年,县域生产总值年均递增10%以上,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年均递增10%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递增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递增8%,人口自然增长控制在6‰以内。 农业、工业、乡镇企业等已成为乐都县国民经济的支柱。

平安:第三产业迅速发展,商业网点及贸易市场体系健全,现有宾馆3家,公园2处,各种服务行业及餐饮娱乐业兴旺,距县城25公里的夏宗寺森林公园四季长青,郁郁葱葱,似如仙境,具有1600多年历史的佛教寺院——夏宗寺就坐落在此林区,还有著名的洪水泉清真大寺,使游人流连忘返。 平安县地处湟水河中游,土地肥沃,水源充沛,光照充足,气候温和,盛产春小麦、马铃薯、油料、蔬菜等。近几年迅速发展的大棚蔬菜,淡水养殖等新型城郊经济产业,使城乡人民的“菜篮子”日趋丰富。民营企业发展迅速,固定资产超过千万元的企业已有14家,全县初步形成了以金属冶炼、农产品加工、建筑产品生产、酿造、食品为主的产业格局。二OOO年国民生产总值2.57亿元,其中:第一产业4930万元,第二产业6808万元,第三产业1.39亿元,工农业总产值3.35亿元。境内已探明的矿产资源有18种。主要品种有矿泉水、石膏、钙芒硝、花岗岩、透辉石、黑云母、磷铁矿、岩金等。 平安县商业贸易活跃,市场繁荣,享有西部大开发的一切优惠政策。平安县十余万各族人民,热忱欢迎国内各界人士、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前来平安观光旅游、参观考察、投资兴业、携手并进、共展宏图。

互助:最佳答案检举 互助土族自治县位于青海省东北部,总面积3360平方公里,总人口36.54万人,国民生产总值41600万元,财政收入9000多万元。是国家确定的全国商品量基地县和生态建设示范县,也是青海省主要粮油、生猪、禽蛋生产基地。全县有耕地105万亩,主产小麦、青稞、蚕豆、洋芋、油菜等;有160万亩可利用天然草场,森林面积196万亩,木材蓄积量名列青海省第二。
互助工业以当地资源为依托,初步形成了具有民族地方特色的工业体系。现有酿造、建材、印刷、造纸、采矿、冶炼、搪瓷、地毯、农副产品加工等工业企业,1997年工业企业总产值首次超过农业产值,达33446万元。
该县自然资源比较丰富,品种繁多的矿产和丰富的水利资源都有待开发。基础设施建设日臻完善。公路、铁路四通八达,贯穿全境。邮电通讯畅通,水电供应充足。
县人民政府驻威远镇,距行署驻地70千米。邮编:810500。代码:632126。区号:0972。拼音:Huzu Tuzu Zixian。
地处湟水谷地北侧和大通谷地西南侧山地、沟谷地,湟水河自西向东流经境南,大通河自西北向东南流经县境东部。年均气温3.4℃,年降水量400-600毫米。

互助土族自治县辖8个镇、9个乡、2个民族乡:威远镇、丹麻镇、高寨镇、南门峡镇、加定镇、五十镇、五峰镇、塘川镇、红崖子沟乡、哈拉直沟乡、松多藏族乡、东山乡、东和乡、东沟乡、林川乡、台子乡、西山乡、蔡家堡乡、巴扎藏族乡。

大通:交通便利。县城距西宁曹家堡飞机场不到50公里。227国道线(即宁张公路)贯穿全境,县内公路连通28个乡镇,宁大铁路通达县城,此外,各大厂矿有专用支线七条,能满足运输需要。 邮电通讯发达。 电话号码升至七位,20000门程控直拨电话已与西宁市联网,可与国内外直拨,无线移动电话开通,电报发已进入全国自动转报网,实现了市话交换程控化、长途转输数据化。 地区电能充足。县内建有青海最大的火力发电厂—桥头发电厂,目前装机容量已达68万千瓦。县内还有小型水电站,加上西北最大的水电厂——龙羊峡电厂直接输送,为大通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电力。 大通县是国家商品粮基地县和全国500家粮食大县之一。现有耕地面积79万亩,盛产小麦、蚕豆、油菜、青稞等,其中蚕豆、油菜是地方优势特色作物。以粒大匀称、籽实饱满、争泽光亮、营养丰富而享有盛誉的大通蚕豆,年出口量占全省出口量的40%以上;用油菜籽生产的信用植物油——青油、色拉油、因色清味香畅销省内外。家庭养殖和草
原放牧互补的农区畜牧业也有很大发展,为市场提供了充足的肉、蛋、奶、禽。

湟源:县乡村公路纵横交错,全县147个行政村全部实现了村村通公路,其中,黑色化路面达28公里;新修县城街道5条,环城路1条;国际国内程控电话装机容量8000门;农村户通电率100%,建成两大水利灌渠,兴修梯田17.3万亩,水利控制面积15.8万亩;建成人畜饮水工程98项,解决了117个村8.13万人和4.11万头(只)牲畜的饮水问题;农村80%的农户吃上了自来水。 工业、农业是湟源县的主要经济支柱。1999年全县国民生产总值达到2.24亿元(现价),工农业总产值达到3.16亿元,其中:农业总产值9199.88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920元;地方财政收入1354.6万元。全县已形成建工建材、食品酿造、金属冶炼、塑料制品、毛纺地毯制造、畜产品制造、水利发电等七大行业格局。主要产品有水泥、硅铁、碳化硅、塑料制品、皮革制品、陈醋、毛毯等。全县有乡及乡以上工业企业60家,固定资产原值1.38亿元。湟源县是全国生态农业试点县,也是全国造林绿化百佳县,森林覆盖率达24.7%,全县牲畜存栏21.8头(只),年畜牲业总收入达3000万元以上,畜牧业已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产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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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谁知道西宁未来城市规划的具体内容

国务院关于西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6/content_219949.htm

青海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报批西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订后的《西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西宁市是西北地区中心城市之一,要遵循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按照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有重点地发展特色产业,不断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功能,把西宁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民族团结、设施完善、生态良好,具有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的现代城市。
三、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在《总体规划》确定的3930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坚持调整、改造、挖潜为主,以西宁市主城区为中心,以大通县桥头镇、湟源县城关镇为次中心,以315国道、109国道、兰西高速公路、宁张铁路为轴线,形成规模布局合理、功能组织协调,整体环境水平不断改善的市域城镇体系。在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指导下,做好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按照集中与分散有机结合的布局原则,逐步在主城区形成“两个中心、八个片区”的带状组团式结构,旧城改造与新区开发要做到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综合发展。
四、合理确定城市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到2010年,主城区人口要控制在110万人以内,建设用地控制在100.3平方公里以内;到2020年,主城区人口要控制在130万人以内,建设用地控制在128.4平方公里以内。要根据《总体规划》确定的空间发展布局,合理引导人口分布。针对西宁市部分地区易发生山体滑坡等情况,城市建设要特别注意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域。
五、加强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要重视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大力发展以公共交通为主、多种交通方式有机结合、各种交通枢纽相互衔接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要统筹规划和建设城市给水、排水、生活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水的重复利用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要充分重视城市防灾工作,加强重点防灾设施和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的建设,建立包括消防、人防、防洪和抗震在内的综合防灾体系。
六、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要严格按照规划提出的各类环保标准限期达标,保护好城市的水、大气和声环境,解决结构性和区域性污染问题。要积极调整产业结构,逐步淘汰高污染的技术和工艺,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要加强农业与工业节水,制订节水目标并加强管理,降低管网漏损率,建设节水型城市。要设立自然生态保护区,防治湟水河及其支流等水体的污染,提高绿化覆盖率,保护好山体、水系和已有的植被,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七、重视城市风貌和特色保护。要保护好西宁市特有的地域文化和民族文化,体现独特的城市风貌。要加强对市域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和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划定保护范围,制定保护措施并严格实施。充分利用自然条件绿化城市周边山体。控制城郊公园与城市中心之间的建筑高度,加强对城市主要干道和出入口等重要地段的规划设计和控制,保护城市的视线走廊,构筑融山、水、城为一体的高原特色城市景观。
八、严格实施《总体规划》。《总体规划》是西宁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总体规划》是保证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规定,必须严格执行。同时,要抓紧编制分区规划、详细规划,深化近期建设规划和必要的专业规划,建立健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法规,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驻西宁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西宁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西宁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西宁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你省和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为科学编制城市总体规划,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新要求,按照法定程序,及时对《总体规划》的有关内容作相应调整。
国 务 院
二〇〇六年一月十三日

另外,这有新浪对西宁城市规划的解读:
http://news.sina.com.cn/c/2006-02-15/07218207847s.shtml
特别报道:解读《西宁市城市总体规划》(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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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5日07:21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1月13日,国务院通过了《西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这个规划勾画了今后西宁市城镇体系建设、城市规划区范围、城市规模等蓝图。

城市发展指导思想

高屋建瓴、把握全局;力求近远期结合、保持弹性;放眼未来、立足现实,坚持可

持续发展、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

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努力促成西宁市经济社会发展新的跨越,保证西宁市经济快速增长,加强城市建设,增强城市竞争力和带动作用,逐步形成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逐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实现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城市建设目标

将西宁建成保护青藏高原生态环境的桥头堡、发展地区特色经济的主力军、各民族团结互助的模范城、青海人民安居乐业的现代化的美丽家园。

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近期到2005年,中期到2010年,远期到2020年,远景指2020年以后20年至30年。

城市性质与规模

城市性质:西宁是青海省省会,青藏高原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多民族共同繁荣的高原名城。城市人口规模:2005年达到100万人;2010年达到110万人;2020年达到130万人。

城市用地规模:西宁市远期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在98平方米以内,西宁市主城区近期2005年用地规模为96.6平方公里,2010年用地规模为100.3平方公里,远期2020年用地规模为128.4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

本次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为:西宁市区、市域范围内重要的水源地、水源保护区和正在建设的黑泉水库、自然生态保护区以及自然与历史遗产保护范围,以及鲁沙尔镇、多巴镇、甘河滩镇的规划范围,总面积约3930平方公里。

城镇体系规划

你自己细细的看看吧,看完你就有了深入的了解了~

F. 2015年3月9日,哪些33个地区进行试点关于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政策

为了改革完善农村土地制度,为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提供实践经验,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三十三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上述调整在2017年12月31日前试行。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必须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国务院及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整体指导和统筹协调、监督管理,按程序、分步骤审慎稳妥推进,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并就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情况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报告。对实践证明可行的,修改完善有关法律;对实践证明不宜调整的,恢复施行有关法律规定。

三十三个试点县(市、区)名单和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目录附后。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三十三个试点县(市、区)名单

北京市大兴区、天津市蓟县、河北省定州市、山西省泽州县、内蒙古自治区和林格尔县、辽宁省海城市、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黑龙江省安达市、上海市松江区、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浙江省义乌市、浙江省德清县、安徽省金寨县、福建省晋江市、江西省余江县、山东省禹城市、河南省长垣县、湖北省宜城市、湖南省浏阳市、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海南省文昌市、重庆市大足区、四川省郫县、四川省泸县、贵州省湄潭县、云南省大理市、西藏自治区曲水县、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甘肃省陇西县、青海省湟源县、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

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三十三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目录

序号:1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九条:“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收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 内容:暂时调整实施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出让等的规定。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的前提下,允许存量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序号:2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第四款:“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内容:暂时调整实施宅基地审批权限的规定。使用存量建设用地的,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审批;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下放至县级人民政府审批。

序号:3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至第四款、第六款:“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内容:暂时调整实施征收集体土地补偿的规定。综合考虑土地用途和区位、经济发展水平、人均收入等情况,合理确定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安排被征地农民住房、社会保障;加大就业培训力度,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养老、医疗等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留地、留物业等多种方式,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

G. 湟源小区怎么样好不好值不值得买

楼盘名称:湟源小来区

楼盘位源置:城东-城东-开元路36号

规划信息:其占地面积为0平方米,容积率暂无数据,绿化率0%,共0栋楼,停车位暂无数据

(所载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售楼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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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青海西宁湟源技校有哪些专业

焊接、烹饪、建筑、计算机、服装加工工艺等。

1、焊接

焊接:也称作熔接、镕接,是一种以加热、高温或者高压的方式接合金属或其他热塑性材料如塑料的制造工艺及技术。

现代焊接的能量来源有很多种,包括气体焰、电弧、激光、电子束、摩擦和超声波等。

2、烹饪

烹饪指的是膳食的艺术,是一种复杂而有规律的将食材转化为食物的加工过程。是对食材加工处理,使食物更可口,更好看,更好闻的处理方式与方法。

3、建筑

建筑是建筑物与构筑物的总称,是人们为了满足社会生活需要,利用所掌握的物质技术手段,并运用一定的科学规律、风水理念和美学法则创造的人工环境。

建筑的对象大到包括区域规划、城市规划、景观设计等等综合的环境设计构筑、社区形成前的相关营造过程,小到室内的家具、小物件等的制作。而其通常的对象为一定场地内的单位。

4、计算机

计算机(computer)俗称电脑,是一种用于高速计算的电子计算机器,可以进行数值计算,又可以进行逻辑计算,还具有存储记忆功能。是能够按照程序运行,自动、高速处理海量数据的现代化智能电子设备。由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所组成。

5、服装加工工艺

服装加工工艺是将服装材料加工成服装的技艺和过程。本词条着重介绍裁剪、缝纫、熨烫几个方面。简介将服装材料加工成服装的技艺和过程。主要体现在裁剪、缝纫、熨烫几个方面。裁剪将衣料分割成各种形态衣片的工艺。

I. 民权城关镇规划区范围

国务院关于西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青海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报批西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订后的《西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西宁市是西北地区中心城市之一,要遵循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按照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有重点地发展特色产业,不断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功能,把西宁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民族团结、设施完善、生态良好,具有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的现代城市。
三、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在《总体规划》确定的3930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坚持调整、改造、挖潜为主,以西宁市主城区为中心,以大通县桥头镇、湟源县城关镇为次中心,以315国道、109国道、兰西高速公路、宁张铁路为轴线,形成规模布局合理、功能组织协调,整体环境水平不断改善的市域城镇体系。在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指导下,做好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按照集中与分散有机结合的布局原则,逐步在主城区形成“两个中心、八个片区”的带状组团式结构,旧城改造与新区开发要做到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综合发展。
四、合理确定城市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到2010年,主城区人口要控制在110万人以内,建设用地控制在100.3平方公里以内;到2020年,主城区人口要控制在130万人以内,建设用地控制在128.4平方公里以内。要根据《总体规划》确定的空间发展布局,合理引导人口分布。针对西宁市部分地区易发生山体滑坡等情况,城市建设要特别注意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域。
五、加强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要重视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大力发展以公共交通为主、多种交通方式有机结合、各种交通枢纽相互衔接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要统筹规划和建设城市给水、排水、生活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水的重复利用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要充分重视城市防灾工作,加强重点防灾设施和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的建设,建立包括消防、人防、防洪和抗震在内的综合防灾体系。
六、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要严格按照规划提出的各类环保标准限期达标,保护好城市的水、大气和声环境,解决结构性和区域性污染问题。要积极调整产业结构,逐步淘汰高污染的技术和工艺,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要加强农业与工业节水,制订节水目标并加强管理,降低管网漏损率,建设节水型城市。要设立自然生态保护区,防治湟水河及其支流等水体的污染,提高绿化覆盖率,保护好山体、水系和已有的植被,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七、重视城市风貌和特色保护。要保护好西宁市特有的地域文化和民族文化,体现独特的城市风貌。要加强对市域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和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划定保护范围,制定保护措施并严格实施。充分利用自然条件绿化城市周边山体。控制城郊公园与城市中心之间的建筑高度,加强对城市主要干道和出入口等重要地段的规划设计和控制,保护城市的视线走廊,构筑融山、水、城为一体的高原特色城市景观。
八、严格实施《总体规划》。《总体规划》是西宁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总体规划》是保证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规定,必须严格执行。同时,要抓紧编制分区规划、详细规划,深化近期建设规划和必要的专业规划,建立健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法规,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驻西宁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西宁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西宁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西宁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你省和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为科学编制城市总体规划,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新要求,按照法定程序,及时对《总体规划》的有关内容作相应调整。
国 务 院
二〇〇六年一月十三日

另外,这有新浪对西宁城市规划的解读:

特别报道:解读《西宁市城市总体规划》(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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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2月15日07:21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1月13日,国务院通过了《西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这个规划勾画了今后西宁市城镇体系建设、城市规划区范围、城市规模等蓝图。

城市发展指导思想

高屋建瓴、把握全局;力求近远期结合、保持弹性;放眼未来、立足现实,坚持可

持续发展、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

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努力促成西宁市经济社会发展新的跨越,保证西宁市经济快速增长,加强城市建设,增强城市竞争力和带动作用,逐步形成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逐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实现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城市建设目标

将西宁建成保护青藏高原生态环境的桥头堡、发展地区特色经济的主力军、各民族团结互助的模范城、青海人民安居乐业的现代化的美丽家园。

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近期到2005年,中期到2010年,远期到2020年,远景指2020年以后20年至30年。

城市性质与规模

城市性质:西宁是青海省省会,青藏高原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多民族共同繁荣的高原名城。城市人口规模:2005年达到100万人;2010年达到110万人;2020年达到130万人。

城市用地规模:西宁市远期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在98平方米以内,西宁市主城区近期2005年用地规模为96.6平方公里,2010年用地规模为100.3平方公里,远期2020年用地规模为128.4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

本次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为:西宁市区、市域范围内重要的水源地、水源保护区和正在建设的黑泉水库、自然生态保护区以及自然与历史遗产保护范围,以及鲁沙尔镇、多巴镇、甘河滩镇的规划范围,总面积约3930平方公里。

城镇体系规划

你自己细细的看看吧,看完你就有了深入的了解了~
xiaonuo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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