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现任云南建设厅副厅长有谁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党组成员、副厅长:赵志勇、周鸿、王云昌。
Ⅱ 请问有谁知道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C证考试结果在哪里查得到谢谢!
云南建设官网,但那非常非常麻烦
Ⅲ 云南省城乡和住房建设厅发的测量员证过期了,怎么办
你现在有工作单位是在职的话,可以重新去审证的,只要单位开个介绍信。如果没有单位的话,就得重新考了。望采纳我的回答。
Ⅳ 请问昆明建设厅在哪
昆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昆明市呈贡新区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4楼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昆明市红塔东路
Ⅳ 2015年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了哪些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
建议你,登录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进行相关文件的查询。现在政府信息公开,这些文件应该都是要上网的。
Ⅵ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详细地址在哪里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平政街28号
Ⅶ 省外规划设计单位如何办理入滇备案手续
一、省外企业是指工商注册地不在云南省,持有省级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
书,进入云南省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活动的企业。
二、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滇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须遵守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我省的有关规定,依法享有与我省的
勘察设计企业相同的权利,履行同等的义务,并接受云南省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统一监督管理。
三、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滇备案分为企业备案和项目单
项备案两个步骤。
四、入滇的省外勘察设计企业,须先在云南省住房和城
乡建设厅办理企业备案,提供该企业资质、工商执照、企业
诚信、企业负责人、分支机构情况等有关方面的证明材料,
经审核登记取得《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滇备案证》(以下简
称《入滇备案证》)。
《入滇备案证》是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在云南承接勘察设
计业务前应取得的登记凭证,无此凭证不得参加我省建设项
目勘察设计招投标,不得承接单项勘察设计业务。
五、省外勘察设计企业进行企业备案,办理《入滇备案
证》程序:
(一)登录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咨询业管
理网(
www.ynjst.gov.cn/kcsj
),进入省外企业备案栏目,
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在线填报本企业和分支机构信息并发
送。
(二)携带以下省外入滇备案书面材料到省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办理《入滇备案证》。
1
、前来办理入滇备案业务的人员介绍信
2
.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近年
内诚信证明;
3
.企业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
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5
.企业法人授权认定的该企业入滇备案负责人有关资
料
(
包括:
①
入滇备案负责人的总院或公司法人授权任命书、
要有法人签字及院或公司行政章,
②
入滇备案备案负责人身
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简历、本人与总
院或公司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
6
.企业在滇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分支
机构负责人任命及简历、所配备的技术骨干人员名单及相应
的毕业证、职称证原件、复印件,分支机构所有人员与本院
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办公设备购置凭证复印件及清单等;
(此条若有才填报)
(以上材料,简单装订成册)
《入滇备案证》办理时限为
3
个工作日。
六、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参与云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
投标时,须出示《入滇备案证》。项目中标后,须到省住房
和城乡建设厅办理项目单项备案。
七、省外设计企业进行设计项目单项备案程序:
(一)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云南和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勘察设计咨询业管理网(
www.ynjst.gov.cn/kcsj
),在线
填报该项目单项备案信息并进行网上发送。网上填报的技术
人员须是承接该项目设计图纸上的所有签字人员(含校对、
审核、审定、项目负责人)。
(二)将所填报信息在线打印成“省外企业在滇勘察设
计项目单项备案表”一式三份。备案表要求盖企业公章、注
册人员印章、所有技术人员须本人签字
(三)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1
、前来办理入滇备案业务的人员介绍信;
2
.企业《入滇备案证》原件;
3
.设计项目的立项文件复印件;
4
.设计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方案中选通知书、设计委
托(以上三项要求由企业根据《云南省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
通知》结合项目情况提供);
4
.按国家规定签订的工程设计项目合同复印件;
5
.提供该项目技术人员与本院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主
要页复印件
;
(书面材料除备案表外要求简单装订成册)
设计项目单项备案办理时限为
3
个工作日
Ⅷ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25号25号公告是什么内容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25号内容】参考如下:
云南省省外企业入滇从事建筑活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省外企业在本省从事建筑活动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云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云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省外企业是指企业工商注册地不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外省(市、自治区)和中央部门所属的具有省级及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从事建筑业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的省外企业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省外入滇从事建筑活动企业的行政监督管理,根据建筑业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对省外企业入滇从事建筑活动进行统一管理。
各州(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规定,对省外企业在本辖区内从事建筑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 省外建筑施工、监理、检测企业在滇从事建筑活动应单独或者联合省内企业在滇设立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或非法人企业分支机构(分公司),按照规定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设立独立核算法人的企业,须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办资质。新成立的企业达到一定级别资质标准的,原则上可直接申请相应等级资质。
省外勘察设计企业、造价咨询企业、招标代理机构长期在滇从业或每年承接勘察设计任务在三项以上的,应单独或者联合省内企业在滇设立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按照规定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年度资质检查。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在滇超过三年的,应转为独立法人企业,按照规定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
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或非法人企业分支机构(分公司)应在云南省内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具备相应的办公条件和建立必要的组织管理机构,有完善的内部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内设机构合理、健全,职能职责明确,具有满足标准数量的固定在岗注册执业人员。
企业名称、资质等级以及在滇独立法人企业或分支机构(分公司)的负责人、办公地址和固定联系电话以及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造价员、专职安全员、专职质检员、专职代理人员等发生变更的,应在发生变更之日起7日内告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经对变更内容进行审查或现场勘察、核实后予以办理变更手续。
第六条 省外企业入滇从事建筑活动,必须按规定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滇备案后,再到项目所在地州(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未办理备案的省外企业不得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
第七条 省外企业办理入滇备案,应一次性报送、出示下列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接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进行的资料审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可以根据情况组织工作人员或委托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有关事项进行现场勘察、核实。
(一)省外施工企业办理备案所需资料(附件一)
(二)省外监理企业办理备案所需资料(附件二)
(三)省外检测企业办理备案所需资料(附件三)
(四)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办理备案所需资料(附件四)
(五)省外造价咨询企业办理备案所需资料(附件五)
(六)省外招标代理企业办理备案所需资料(附件六)
第八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本规定第七条要求审查合格后,颁发《云南省省外企业入滇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书》,有效期为一年,从发证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自行失效,单项备案的证书有效期满后自行失效,如需继续开展相关业务,应重新办理备案。
第九条 省外企业取得了《云南省省外企业入滇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书》后,一年内在滇未承接工程项目的,期满后,其备案证书自行失效,在之后一年内不予办理备案手续。
Ⅸ 2013年云南省环保注册工程师报不了,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网站登不上去,有谁知道为什么。
过几天就可以打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