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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盖房没经过建设局审核

发布时间:2021-02-24 06:36:36

Ⅰ 你好,工业用地证2014年拿来的,到2018年还没拿去审批建厂房,还可以去审批吗

工业用地可以建房吗?

1、工业用地上必须按照审批的用途建设厂房。

2、建房要符合要求,除非改变土地用途,方可建住宅的。否则,违法工业用地建房面临拆除风险。

3、工业用地建房,属于非住宅用地转变性质为住宅用地,现在由于政策的原因,可行性相当的小。建议你不要购买,因为你的房屋买卖协议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4、国家规定严禁在工业用地上开发建设除工业厂房、工业用房、工业配套用房之外的任何形式的“住房。

购买工业用地建房需要注意什么?

1、首先是产权的年限问题,工业用地的房子的产权多也就是50年,且用电是属于商业或工业用电的,要比生活用电的费用高很多,一般生活用电一度5毛多,商业或工业的一度要1块多钱,长时间的话不划算。

2、再个就是你买了工业房产证也是个问题,毕竟工业用地和商业用地性质的土地都是含有一定的盈利目的的,所以你后期办理房产证的时候缴纳的契税要远远高于住宅用地,商业或工业用地契税至少也得3%-5%,居住用地144平方以下也就是1.5%。

3、虽然工业用地上可以建造不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的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可以办出用房的产普通住宅暖气等配套将全部按照工业用房的标准缴纳,要比生活用房贵不少。

Ⅱ 经批准,在自己工业用地建自建房属于什么性质

在经批准的自己工业用地,建自建房属于擅自改变用地用途的性质。土地管理法规定,版对于擅自改变用地用途的权行为,一经查出,批准文件无效,对所批准的土地上兴建的建筑,于以拆除恢复土地并收回,对违反的单位或者个人于以经济处罚。自己斟酌吧。
只是个人观点仅供参考罢了。

Ⅲ 在自己家买的国有工业用地上建房须要办理哪些手续

首先需要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然后由规划部门出具符合建设规划证明;最后向住建部门申请办理准建证。

Ⅳ 要开发集体土地使用证盖房没有审批手续 建造一半规划局不让盖 并且拍照 请问我继续盖吗能强拆吗急急急

需要办理抄审批手续,程序如下;在不袭超过法律规定面积内,一;向当地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填写农村居民个人建房用地(原址翻修)申请书)。二;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三;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四;建设房屋。五;登记发证。

Ⅳ 工业用地的审批 建房 流程

北京的工业用地出让,都需要招拍挂,大概流程就是,原地主挂牌拍卖,你摘标,然后和当地的国土部门签定土地出让合同,然后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然后办理规划许可证,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许可证等,然后开工建设房子,然后竣工验收,然后办理房产证!

Ⅵ 有国土资源局的朋友吗我想问问关于用地审批的问题。

1、先回答你第二个问题:“农保地报批”是不是应该为“农用地报批”,通常所谓的“农保田”是基本农田的简称,若要转为非农用途,不管面积大小都必须经过国务院批准,非国家重大建设项目一般是没有资格使用这些土地的。而“农转用”就是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简称,类似于户籍的“农转非”,是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后,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安排的农用土地如要被开发建设,则依法申请农转用是唯一合法途径。完成农转用之后,就是供地了,也就是把土地出让给用地单位,并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2、在第一个问题中,你所说的三个阶段正是新增建设用地(如原来就是存量建设用地,则直接进入供地阶段)的一般程序。比如你要使用一块农用土地,就要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提出申请。他们会根据你提出的申请审核一下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建筑条件(如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是否符合当地产业导向和环境标准,等等,这个审核就叫做预审(所谓预嘛,就是说不是审核你能否得到这块土地,而只是审核你的项目是否符合让他们上报省国土资源厅的条件,最后的决定权在省政府手中)。
通过预审后,就进入用地报批阶段。其实这有两个部分构成,一是土地征收的报批,二是农转用(详见第一段)的报批,但为方便起见,报批材料往往一并上交,事实上是有先后顺序的,法律规定应该先征地后农转用。征地就是把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为国有,只有国有土地才可以划拨(情况极少)或出让给你使用。这个阶段的审批权都在省政府(委托省国土厅审核)手中。省厅根据基层国土部门出具的预审意见,按有关规定审核后,批准使用该块土地,并从你们当地获取的年度建设用地总指标中核减掉相应面积,如果已经不够了,你就等下一年度吧。
如果顺利通过省政府批准,就进入供地阶段了,也就是把你申请的土地供给你。先要签定合同,缴清地价款,在地方上公告,然后通知你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把临时土地证发给你。一(两)年后,根据你的实际建设情况,按照合同约定标准进行竣工验收、重次登记,如履行合同无误,则给你办理重次登记,办法给你正式的土地证。 这就算完了。
每个阶段所需要的材料非常复杂,每个地方有所不同,根据你申请项目的性质所需材料也很不一样。一般来说,预审阶段要提供规划选址意见书(规划或建设部门提供)、立项文件(发改或经贸部门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等等,其他的经后他们会逐步向你提出,直到你繁不胜繁为止,但这就是规则。
3、以上所说的是新增建设用地报批的一般过程,商业土地不是这么来的。从06年开始,国土资源部要求工业用地也纳入招挂拍出让,即与商业土地一致。这种方式的根本区别在于供地阶段,一个是与当地政府谈好价格,签订合同;另一个则是需要竞争。工业用地也采取招挂拍出让之后,就不是你看中哪块土地向国土部门申请,而是你关注国土资源网站或其他公告的地方看哪块土地被公示了,是否符合你的需要。被公示的土地一般已经完成了省政府报批过程,所以直接交钱参与竞争然后办理供地手续就行了。

Ⅶ 工业用地上建设办公楼的报批手续

建设办公楼的抄报批手续:
1 、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书(原件一份)
2 、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份)
3 、建设用地的权属文件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一份)
4 、项目建设投资概算(一份)
5 、银信部门出示的资金证明(原件一份)
6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房地产项目需提供资质证明一份)
7 、项目地形图(一份)
8 、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用地过程中必须办理的手续,没有办理该手续就是违法用地,将会收到依法处理,用地者的权利将无法得到保障。

Ⅷ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没有建房,二年未开发使用是否会被收回土地使用权

首先要确定贵公司购买的土地使用权类型是划拨、还是出让的,如果是出让的,应该按程序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核准手续。其次关于闲置土地的问题请你参照以下依据:
(一)闲置土地处置的法律规定。

最早对闲置土地处置做出规定的是国务院于1990年5月发布的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该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开发、利用、经营土地。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当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可以给予警告、罚款直至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处罚。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4年7月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闲置土地处置做出了法律规定。该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二)闲置土地处置的政策规定。

1999年4月,国土资源部制定部门规章《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对闲置土地的构成条件、处置方式、处置程序等做出了具体规定。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二条的规定;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未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自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用地批准颁发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闲置土地处置包括延长开发建设时间、改变土地用途、安排临时使用,收取增值地价、置换等价土地、重新确定土地使用者,对原用地者给予补偿、协议交换土地使用权、按实交款额所占比例部分供地、征收土地闲置费和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等九种方式。

国务院办公厅于2006年5月转发的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第(七)条规定: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土地、规划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房地产开发用地的监管。对超出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依法从高征收土地闲置费,并责令限期开工、竣工;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对虽按照合同约定日起动工建设,但开发面积不足1/3或已投资额不足1/4,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按闲置土地处置。

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不符合法定收回条件的,也应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安排临时使用、纳入政府储备等途径及时处置、充分利用。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对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要征缴增值地价,国土资源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办法。2008年6月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将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情况向国务院作出专题报告。

Ⅸ 工业用地上盖房合法吗

依据《土地管理法》批准为工业用地的不允许私自改变土地用途性质
而且工业用地使用年限比住宅用地要少30年

Ⅹ 工业用地建房办房产证需要哪些手续

您好,您说的事情涉及好多个问题,一个一个说吧
第一、未批先建,肯定是规划先处罚,内处罚包括罚款和容地上建筑的处置,罚款是肯定的,建筑物是保留还是拆除,那看你们跟规划做工作了。
第二、补审批手续 这又分两种情况:1、土地证是工业用途,出让性质,a、如果加建部分仍然是工业厂房,那么需要看加建是否超出合同约定规模,超出则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b、若加建部分不是工业,而是别的用途,需要办理土地用途变更审批,补交出让金,土地证变更为两种用途,按共用宗处理 2、土地证是工业用途,划拨性质 a,加建部分工业,那么一般不需要办理土地手续,直接去规划局 b,加建部分是经营性用途,那么需要招拍挂供地
土地手续办完之后,再去规划,建设,按顺序办就行了
第三、没房产证 没房产证的建筑其实很多见,如果自用不交易,其实影响不大。但是,若想买卖,那么没有证是办不成的
希望这个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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