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张家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张家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1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党务、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文电处理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党政各种会议的准备与组织工作;做好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印信管理和保密工作;负责通讯报道、新闻发布、信息反馈、重要文稿起草;组织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文书档案管理和信访工作;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二)法规科
负责拟订有关行业政策、体制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负责研究有关综合性政策问题,研究提出法制建设计划,组织行政规章的起草、合法性审查、报批;负责普法教育;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行政应诉工作。
(三)组织部
负责基层党的组织建设,指导基层进行改选换届;负责全局党员管理,搞好党员统计;指导并审批基层党组织发展工作;组织指导系统党组织搞好党员教育;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的选拔、培养、管理和考核工作;做好后备干部的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干部教育工作;负责干部的统计、档案管理工作。
(四)劳动人事科
负责机关公务员管理;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和档案管理工作;指导行业劳动工资、劳动保险、劳动标准工作;负责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管理;负责直属单位并指导行业专业技术职称工作;对全市建设教育培训机构资质进行管理;指导局管各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技师、高级技师评审等工作;指导全市建设行业职工培训、继续教育工作。
(五)群工部
指导全局工会、武装、共青团、妇女及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宣传、统战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保卫工作;负责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政工干部职称评聘的管理工作;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六)科技科(张家口市抗震与地下空间管理办公室)
研究提出全市建设行业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行业重点科技发展项目计划和重点技改项目;组织有关技术交流和科技合作;指导和管理行业技术成果以及行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转化推广、使用认证工作;指导全市建筑节能工作;负责质量检测机构、质量监督机构的资质管理;指导全市工程建设勘察设计工作;拟订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市场规章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市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技术政策;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与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指导工程建设类地方标准设计的推广;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监督管理施工图审查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负责工程地质勘察、工程测量、城市规划测量、岩土工程、水文地质与钻井、工程咨询、工程设计等单位的资质管理。监督注册勘察设计咨询专业人员和注册建筑师、结构工程师执业;负责相关行业统计、汇总工作。
(七)建筑市场管理科
研究提出全市建筑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规章、技术政策;负责管理规范全市建筑市场,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以及工程招标投标、建设监理、稽查、合同管理和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业行业管理;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建筑制品企业、建设监理、招投标及招投标代理、建设项目管理等机构的资质管理;管理全市施工许可、工程报建、工程开工和竣工备案;承办进出市施工队伍审批工作;管理建成后住户室内装饰及公共建筑内外装饰;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参与重大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地方统一定额,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设项目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和建设标准、建设工期定额、建设用地指标、经济定额和产品标准的实施和监督;拟订工程造价管理规章制度,监督管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负责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资质管理;监督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负责拟订全市建设机械材料设备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管理建设机械材料设备行业资质和产品质量,承办部分产品许可证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指导建设行业的机械技术装备、设备管理和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规范建设机械材料设备市场,负责建设机械和材料设备准用证工作;指导管理建筑材料的建筑市场准入及建设行业技术装备构成;负责相关行业统计、汇总工作。
(八)城市建设科(重点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城市基础设
施建设项目办公室)
负责拟订城市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和有关规章,并组织指导和监督实施;编制全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综合协调;拟订城市建设资金有关政策,编制城市建设维护资金收支计划,并负责监督管理;全面负责城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并实行综合计划管理和综合协调;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扩建以及大中修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综合管理;负责项目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制定外向经济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或协助办理涉外有关事项和手续;负责有关外向合作项目的审核和报批;监督注册城建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负责全市建设工作的综合计划、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
(九)城市管理科
负责城市防汛和由洪水在城市造成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承担市城市防汛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城市公厕改建、新建项目的申报、立项,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垃圾、污水处理、城肥等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负责相关行业的统计、汇总工作。
(十)村镇建设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村镇建设的方针政策;负责编制全市村镇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检查、督促实施;负责指导县城建设;拟订全市村镇建设政策、发展战略,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建设、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组织指导村镇建设适用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应用工作。
(十一)综合审批科
负责《行政许可法》在本部门的贯彻落实;负责制定、实施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其他各类审批事项的办事程序、时限;行使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其他各类审批事项的受理、办理、踏勘、审核、审批、收费、送达等职责;负责与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的协调联络等相关工作。
(十二)综合开发科
负责拟订城市建设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政策、办法、规定,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审查;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研究提出全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的中长期规划、科技发展战略、产业政策以及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地产行业管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进行管理;制定城市住房“解危解困”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有关政策、计划,并负责实施过程中的协调工作;组织对住宅小区建设进行综合验收;对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进行审核和管理;负责相关行业统计、汇总工作。
(十三)住房保障科(房政管理科)
负责全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危旧房、棚户区改建、旧小区改善管理工作,建立全市住房保障制度;负责对全市各类房屋的产权产籍管理和监督检查,对全市房屋进行普查、总登记、验证和确权发证;办理房屋产权变化登记手续;负责产籍图测绘及房屋产籍资料的管理;负责主城区商品房面积测绘计算管理及城市房地产基础测绘;负责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市房地产交易、抵押、典当、租赁和商品房预售管理;负责主城区房地产市场管理;负责直管公房的产权管理;落实房屋政策,负责全市房屋情况统计工作;对全市房屋安全使用进行检查,对危险房屋进行鉴定;负责房屋装饰装修使用安全的审定;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和房地产评估机构的资质进行审核,对上岗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负责房改政策及有关文件的起草并组织实施,对各县区房改工作进行指导;负责市区范围内各单位货币分房及购房补贴发放的管理;负责市区范围内公有住房的等级评定工作;负责市区各单位公有住房出售的管理;负责对各单位职工集资建房的管理,集资人资格管理;制定公有住房提租规划和实施办法;负责职工家庭住房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十四)物业管理科
负责起草制定本市物业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对物业企业实施行业管理;负责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和物业管理人员的上岗培训;参与居住小区综合验收,对物业管理企业进行指导、监督,规范物业管理市场;负责主城区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缴收、管理、使用、监督和检查。
(十五)拆迁管理办公室(张家口市住宅建设办公室)
负责拟定本市住宅建设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编制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市房屋拆迁安置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拆迁单位资质管理,并对房屋拆迁管理工作人员实施岗前业务培训;管理城市房屋拆迁许可;承办各类拆迁纠纷裁决等工作。
(十六)财务审计科
负责局系统内部的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全局年度财务收支计划;负责全局固定资产、会计事务和财务统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监督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财务收支核算及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交缴工作;负责城建专项资金的核拔工作。
监察室。负责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行政监察工作,完成市监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离退休干部科。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B. 政府招商引资项目欠薪欠保,老板不露面,我们应该怎么办
在政府招商引资的项目中发生对员工的欠薪、欠保问题,总体原则仍由项目单位负责解决。鉴于政府有关部门在项目落地方面的环节作用,有责任在解决欠薪、欠保问题时发挥疏通和调解作用。
C. 常德市建设局的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建设局内设10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文电处理、督查督办;负责综合调研、政务信息、新闻宣传、重要文稿起草和会议组织;负责机关文秘、审核办文、文印收发、保密档案、提案办理、来信来访办理等日常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行政后勤、机关文明单位建设、治安保卫、值班接待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城建档案工作。
(二)法制科
负责拟定和呈报城市建设的规范性文件;组织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教育;综合管理建设系统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负责建设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三)城镇建设管理科
指导建制镇和风景名胜区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区、县(市)市政工程、园林绿化、供水等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区、县(市)城建资金的收、管、用工作;参与全市城镇规划审查工
作;负责和参与监督小城镇建设资金安排使用工作,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统计年报工作。
(四)设计科技管理科(加挂常德市抗震办公室,常德市建筑节能办公室2块牌子)
指导与管理全市勘察设计工作;指导与审批全市工程建设、城乡建设、风景名胜区和经济开发区新、改、扩建项目初步设计与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管理监督施工图审查机构活动;负责建设设计单位资质审核;负责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登记验证、合同管理与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发证、换证工作;指导建设工程的可行性论证和选址定点,参与市管大中型项目建设前期评估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人防工程设计的有关管理与协调工作;负责拟订科技发展计划和措施;指导和管理科技项目实施与技术引进,指导科技项目的攻关、鉴定、转让、推广,以及建设科技产品的论证工作,归口管理建设技术标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抗震防灾工作,负责建筑物抗震设防加固的技术工作,承办新建工程抗震设防审批事宜;配合有关部门编制全市抗震防灾规划并组织实施以及有关技术培训和宣传教育等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设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参与市本级详细规划的审查工作。
(五)建筑管理科(加挂执法监察大队牌子)
负责管理建筑行业资质审核,包括建筑企业(含市政、公路),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机构,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市内建筑企业项目经理,建设监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审核及商品房预售工作;负责市管建设工程(含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市政设施、公用建筑、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核准和施工企业的出入境登记,组织或参与工程重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负责贯彻执行建筑市场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所辖区域内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职业卫生设施费”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调处施工中的矛盾。承担建筑市场行政执法工作。
(六)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科
负责编制城区市政工程年度计划、工程前期准备工作;组织协调城区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建设;督查工程进度;参与工程预决算和资金调度以及工程质量的监督与验收;负责招商引资工作。
(七)计划审计科
负责组织编制市本级城建资金年度计划和本单位年度部门预决算工作;负责组织检查、监督城建资金使用情况;指导建设行业统计工作;负责本单位各项开支的原始凭证的收集、审核、上报;在上级审计机关的指导下,管理和指导本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对局属单位的财务计划或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财务收支、经济责任及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参与审计城市维护资金、建设项目的预(概)决算、对城市维护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对本系统所属单位领导干部进行离任审计;对本部门、本系统重大的带倾向性的经济活动问题进行审计调查。
(八)组织人事科
掌握局机关及归口管理单位干部情况和领导班子情况,承办正副科级干部职务任免、机构编制报批、干部职工录(聘)用与调配等事宜;负责政策性安置人员的安置等工作;负责局系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审核呈报、考核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分类管理工作;指导局管各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管理;承担推行公务员制度的有关工作;综合管理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障工作;管理干部和职工退(辞)职与退(离)休工作;负责局管干部档案的管理、劳动人事统计工作;负责统战方面的有关工作;指导和管理局机关工会、妇委会、共青团开展两个文明建设活动;负责局机关计划生育和青少年教育工作;归口管理局属培训中心;组织指导行业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负责岗位培训发证工作。负责局党组的日常工作和党建党务的具体工作;督促督办党组织决定、决议的贯彻落实;负责宣传、政治理论及思想教育等工作。
(九)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
维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组织决定和政令的贯彻执行,掌握干部和职工遵纪守法情况,及时掌握各级负责干部和有一定职权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负责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的举报、控告与申诉,查处职权范围内的违纪人员;负责局系统廉政教育工作和建设领域的专项治理等工作。
纪检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人员编制在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内单列。
(十)离退休干部管理科
负责向离退休干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传阅文件资料;负责组织离退休干部参加政治学习及其他各项活动;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生活照顾、医疗保健工作。
D. 招商引资合同怎么写
招商引资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促进XXX地区经济发展,实现科学发展观和建设_______产业,重点保护乙方在凯里经济开发区投资的利益。受XXX政府和招商引资局诚挚邀请,经过乙方对甲方投资环境实地考察,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双方共赢的原则,现就乙方在XXX投资建设年产________项目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以下协议:
一、 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________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以工商部门登记为准)
(二)投资人:
(三)项目规模:总投资____万元人民币。(项目共分____期,一期投资___万元人民币)。注册资金____万元。(注:投资可分期,但所供土地原则上应在两年内使用完毕,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展期一年)。
(四)生产能力:设计年产_______,一期年产________
(五)税金和就业:全部达产后,预计年实现销售收入____亿元,年利润____万元,年缴税金___万元。项目投产后,可提供____个就业岗位。
(六)项目建设期:项目预计从___年___月开工建设,于___年___月竣工, ____年___月投产。
(七)建设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经营期限: _____年。
二、企业地址及土地使用
(一)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乙方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国有土地约____亩(具体面积以供地红线图为准)作为建设和生产的场地,土地底价为____万元/亩,土地性质为____(工业或第三产业)用地。
(二)项目建设用地位置:位于XXX_______(填位置),东临____、南临____、西临____、北临____(四抵范围以红线图为准)。
(三)项目建设用地期限:自_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甲方责任与义务:
(一)乙方在XXX投资除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和省相关的优惠政策外,还可以享受XXX州人民政府及XXX招商引资若干规定政策。
(二)甲方负责提供当地的投资环境、基本情况、优惠政策等有关资料给乙方,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有效性。
(三)为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甲方指派专人负责项目前期立项、申报、选址、土地使用许可证的手续,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公司注册登记等手续,协助办理消防、环保等基建前期手续建设协调等与地方政府各有关单位对接工作,在乙方施工手续不健全的情况下,可以开工建设,边建设边申报,确保工程早日建成投产。
(四)负责办理征地补偿、民居搬迁、安置等工作。
(五)负责将水、电(动力电)、路端口接抵乙方项目建设场地红线,保证项目建设施工和完工后的正常用水、用电。
(六)乙方在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期间,甲方将对乙方实施重点招商引资保护计划,政府下属各有关职能单位进入工厂检查工作时,必须有主管部门同意,方可前往,否则可以不予接待。
(七)在乙方建设及投产经营期间,派专人实行限时跟踪服务。
(八)为了支持企业,使企业良性发展,保护地方企业利益,甲方免除乙方第一年至第___年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
四、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项目建设规划设计须服从XXX建设规划,建设方案需报XXX建设局批准。
(二)乙方需保证在___年___月完成资本注册,并在___年___月投入___万元到公司帐户,剩余款项按约定日期一次或是分期投入,确保资金投入渠道畅通,项目生产按期投入运行。
(三)必须严格按照环保“三同时”原则建设,确保企业“三废”达标排放,做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四)乙方保证资金按时到位,在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开工建设,并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工程建设并投产。
(五)乙方承诺在生产经营期间,守法经营,安全生产,照章纳税,接受政府检查,服从政府管理。
E.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1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承担局机关文电、会务、接待、机要、档案等日常工作;承担局机关信息、保密、信访、安全、督查、建议提案办理、政务公开、后勤服务等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等工作;承担指导局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工作;承担组织全市土建系列技术职称考试、呈报和职业技能岗位资格考核工作;承担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
编制全市城市建设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建设行业中长期规划和行业各项年度计划;承担局机关并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监督、管理建设行业综合统计工作。
(四)政策法规科(加挂行政审批科牌子)
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建设行业法律法规的咨询、清理、汇编工作;承担局系统普法宣传教育、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局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有关重大政策的调研和分析工作;承担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审批工作;承担局系统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和回复工作。
(五)审计科
承担全市城市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工作;承担审核、审计市政建设工程预、决算的工作;承担局系统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和经济责任的审计工作。
(六)住房政策科
拟订住房建设、住房制度改革、城镇住房社会化及商品化体系、中低收入家庭(人员)住房的政策、规定和措施;参与编制城镇住房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开发计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担查处住房制度改革中的违纪、违规案件的有关工作;承担县市住房制度改革的指导、协调工作。
(七)建筑业管理科
拟订全市建筑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行业施工、监理、咨询、检验检测等企业的资质审核、报批和管理工作;承担施工企业出入境登记工作;承担指导工程定额、造价及劳保基金统筹管理工作;承担组织施工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的工作;承担建设行业统计和建设活动中不良行为记录的综合、上报工作。
(八)工程建设管理科(加挂招商科牌子)
参与编制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指导城市道路、桥梁、城市供水、节约用水、排水、污水处理、防洪排渍等设施设备及其附属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工作;承担指导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工作;承担城市建设招商引资工作。
(九)质量安全管理科
承担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综合验收的工作;承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局系统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审核建设工程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的工作;承担组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的工作,承担参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十)勘察设计管理科
拟订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和规范性制度;承担监督实施各类设计标准执行的工作;承担全市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单位的资质审核报批和勘察设计注册人员的有关管理工作。
(十一)总工程师办公室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参与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技术论证等前期工作;承担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原因分析和认证工作,参与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抢救的现场指导;承担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工作;承担指导施工图审查工作;参与城乡规划的编制工作。
(十二)公用事业管理科
拟订城市道路、供水、排水、燃气、污水处理等公用事业行业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范;承担城市供水方面的行政审批工作;承担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审批工作;承担供气等公用事业的特许经营管理工作;承担指导供气企业的管理和营运工作;承担全市供气企业资质的审核和审批工作;承担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和燃气设施改动审批工作。
(十三)建筑节能与科技科
拟订全市建筑节能、建设科技及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政策;承担组织实施市级以上建筑节能、科技重点项目和示范工程的工作;组织拟订局系统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承担指导行业内科技成果鉴定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的工作;承担科技发展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承担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的工作;承担公共用房的建筑节能工作;承担建筑材料使用的监管工作。
(十四)小城镇建设管理科
参与编制全市小城镇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指导小城镇综合开发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作;承担编制全市小城镇建设资金计划的工作;参与小城镇建设重大项目的选址和定点工作;承担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承担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承担市小城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执法稽查科
承担建筑市场、勘察设计和市政公用事业市场的专项整治和执法监察工作;承担查处建筑市场、勘察设计、市政公用事业行业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案件的工作;承担建筑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工作;参与处理与建设活动有关的各类纠纷。
(十六)园区建设工程管理科
承担园区各项工程建设的管理工作;承担园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和党群组织按有关规定和章程设置。
F. 盘锦辽东湾新区招商引资局局局长是谁
辽东湾新区管理委员会机构设置
党群工作部
综合办公室
经济发展局
城市建版设局
财政局
社会事业管权理局
金融工作局
海洋与农业局
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旅游与服务业局
公用事业管理局
人力资源和绩效管理工作局
信访稳定工作局
G. 招商引资属于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吗
行政许可
H. 招商引资项目涉及基本农田土地
这个就是土地财政,除非是红线之内的农用耕地不允许,其它的土地还是可以交易的,农田不在红线之内的很多都这样操作的,可以有的。
I. 石家庄市建设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石家庄市建设局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政务工作的综合协调、文电处理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和信息发布;负责政务网站管理、会议组织、档案管理、机要保密、督查督办、后勤事务、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行政调解、信访稳定工作;负责并指导直属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二)人事教育处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资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建设行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及注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教育工作;拟订建设行业人才需求计划、职工培训、继续教育和有关政策;管理建设行业生产操作人员培训、鉴定工作。
(三)计划财务处
负责组织编制城市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城建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并做好实施及跟踪、督查和调整工作;负责城建项目的概(预)、决算审定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谋划、报建、招标、以及城建项目的立项审查、审批工作;参与项目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审查工作;负责市政基础设施资本运营和建设投融资管理;负责城建项目跑办和争取资金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审计工作;负责建设行业统计工作。
(四)村镇建设处
研究拟订县以下建制镇、集镇和村庄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村镇建设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并做好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村镇建设重大项目的审查,指导村镇建设综合开发、通用设计图推广及灾后重建工作;组织、指导村镇建设工作。
(五)城市建设处
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监督管理及项目实施工作;参与制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审查;负责规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负责相关企业的资质审核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发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指导风景名胜区建(构)筑物建设工作以及风景名胜区内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筑的修复建设工作。
拟订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负责民用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和粉煤灰综合利用监督管理工作;研究拟制建设行业科技发展项目和重点技改项目;指导建设行业科技成果及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转化推广、论证工作;负责建设科技发展基金和建设科研经费管理;负责组织市专家咨询服务团城建交服务中心工作。
(七)建筑管理与安全质量处
负责指导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拟订建筑工程、建筑行业建设项目招投标和承发包、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合同管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风险管理、建设机械材料设备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的闭合管理;负责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和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和进出市登记备案,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指导和规范建筑机械材料设备市场并实施监督管理;监督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执业行为。
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政策法规处
组织起草建设行业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建设行业法制建设、行政执法监督协调以及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工作;指导城乡建设普法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等工作;负责建设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九)勘察设计管理处
贯彻实施上级有关勘察设计、工程造价、工程抗震方面的法律法规、技术政策和技术标准,研究制订勘察设计行业监督和行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市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活动,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市场;负责施工图审查和勘察设计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造价咨询等单位的资质管理;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业、造价咨询业等执业人员的执业行为;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抗震设计监督管理,参与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工作。
(十)综合开发处
拟订城市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投资运行情况分析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设工作;负责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监控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以及项目跟踪服务备案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城中村”改造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城市房屋拆迁监督指导工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人、拆迁实施单位的资质;负责对拆迁评估机构的监督管理;协调指导旧城区、“城中村”改造和开发建设、旧有住宅小区配套项目补建及综合整治工作;负责组织城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宣传与推介工作。
(十一)供热燃气管理处
负责全市供热、燃气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城市供热、燃气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以及相关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贯彻实施上级有关供热、燃气行业技术法规和标准,做好供热、燃气相关工作;负责供热、燃气企业的资质管理,以及城市供热、燃气工程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备案和燃气供气点备案工作;负责供热、燃气企业的监督管理。
直属单位党委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室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老干部处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老干部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