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内容提要:从目前行政执法队伍的现状和管理水平来看,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一定要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的自身素质。那么,,文章共分为三部分介绍此问题:。一是应该充分认识行政执法,突出城市管理的地位;二是要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自身建设;三是要加强队伍精神文明建设。关键词: 城市管理 行政执法 队伍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确立,《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新要求,使行政执法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而且对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从目前行政执法队伍的现状和管理水平来看,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一定要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的自身素质。那么,,我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应该充分认识行政执法,突出城市管理的地位。城市管理是一项和城市规划、城市建设紧密相连又互为因果的系统工程。人们常说“管理是关键,规划是龙头,建设是基础”,具体地说:城市规划是驾驭整个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基本依据和基本手段,城市建设是城市规划的具体体现和重要载体,而城市管理,则是维护和实现城市规划和建设的基本手段和措施,是提高城市总体效能的关键环节。也就是说,规划具有总体性,建设具有阶段性,管理则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城市“三分建设,七分管理”之说的道理就在于此。 一个良好的城市管理秩序,是靠着那些深爱着这座城市、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不畏艰难困苦的城市管理者来实现的。也就是说,城市管理面临的最大问题不完全是执法环境、执法氛围、执法难度,关键是建立一支能够胜任的执法队伍,并让这支队伍的形象得到广大市民的认可、拥护和支持,真正成为一支“让领导放心,让市民满意”的队伍。其次是要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自身建设。为增强行政执法能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必须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自身建设。 (一)充分认识行政执法队伍自身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完善,对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提出了更高要求。但由于目前行政执法总体水平不高, 一些执法人员在政治素质、工作作风、业务水平和组织纪律观念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还不能适应法制建设的新要求,不能适应跨越式发展的需要。因此,必须把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作为关系到行政执法作用能否充分有效地发挥、关系到执法事业能否健康发展、关系到各项任务能否圆满完成的大事来抓,进一步提高对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明确工作原则,牢牢把握发展方向 1、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结合行政执法队伍的特点,推动队伍正规化建设,不断开创新局面。 2、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为基础,以树立良好形象和提高行政执法能力为主线,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全面提高队伍建设水平。 3、坚持榜样带动、整体提高的原则。发挥各级领导的表率作用,激励全体执法人员积极向上、不断进取,形成人人争先进、事事争上游的良好氛围。 (三)明确主要内容,提高队伍建设整体水平 1、从提高领导班子建设水平入手,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班子建设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核心,班子建设得好坏,直接影响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加强各级领导班子的理论学习,增强法制观念,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头脑,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培养深入扎实的工作作风,发挥各级领导班子的模范带头作用和成员的表率作用,领导干部要坚持下基层,深入执法工作第一线,搞好指导监督,狠抓工作落实。 2、从加强队容风纪管理入手,努力塑造队伍良好形象。队容风纪是一支队伍形象的直接体现,是队伍素质的最直观、最外在的反映。从一言一行、一点一滴抓起,保持队伍良好的仪容举止、行为规范。要坚持文明执法、礼貌待人,努力塑造党和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社会广泛认可的良好队伍形象。 3、从提高队伍执法水平入手,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要把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根据行政执法队伍实际,全面开展法律业务知识学习和遵纪守法教育,采取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和日常学习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到知法、懂法、用法、守法,坚持依法办事、秉公执法,不断提高执法工作水平,坚持严格执法。 4、从加强廉政建设入手,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廉洁自律、秉公执法,是队伍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央、省、市以及队伍制定的廉政方面的规章制度,坚决查处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违纪行为,提高广大执法人员遵纪守法、拒腐防变能力。要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寓执法于服务之中,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密切执法部门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关系。对违反廉政纪律的人员予以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四)建立完善规范化管理体系,夯实正规化建设基础 制度是规范队伍行为的重要措施,也是加强队伍自身建设的有效保障。结合目前执法队伍比较分散、人员素质不齐的特点,应建立健全各项队伍管理规章制度,形成规范化管理体系。1、着眼于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核心作用,制定关于理论学习、集体决策、民主生活会等制度,提高班子的政策水平、理论水平和管理水平,增强班子抓大事、议大事和依法决策的能力,形成团结进取、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为加强队伍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2、着眼于建立规范的管理秩序,政府法制部门应当从规范执法证件管理使用、行政执法专用车辆、罚没款收缴等如手,使行政执法队伍日常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3、着眼于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制定法规知识学习、定期培训制度。在强化日常学习基础上,政府法制部门应组织对领导干部、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明确执法工作“严格执法”和“文明执法”的具体要求,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4、着眼于规范队伍执法行为,制定有关执法纪律、案件审批、过错责任追究、罚没款物管理、队容风纪等方面制度,明确执法工作纪律,严格约束队伍的执法行为,确保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五)以形式多样的活动为载体,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活动,是增强队伍向心力、凝聚力的有效途径。 1、从增强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出发,开展争做执法模范、文明执法标兵等活动,大力宣传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在各行政执法部门之间、执法人员之间形成互帮互学、争先创优的向上氛围,促进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不断发展。 2、从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出发,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树立队伍的团队精神,增强爱岗敬业意识,使执法人员树立起积极向上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3、从为群众办实事出发,开展爱民日、扶危助困、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密切执法队伍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树立队伍的公仆意识和良好形象。 4、从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出发,按照军事化管理标准,开展队列竞赛、办公环境秩序竞赛等活动,不断提高队伍军事化、正规化建设水平。 5、从增强队伍业务能力出发,开展法律知识竞赛、主题演讲等活动,使广大队员积极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推动执法工作不断发展。 (六)建立队伍管理考评体系,促进队伍建设健康发展 1、建立标准控制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把执法成效、办案质量、队容风纪、办公秩序、财务管理、信访工作、新闻报道等各项工作和各项岗位职责细化,制定目标、标准,层层落实,把目标任务落到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形成“部门担任务、队伍担指标”的责任格局。 2、建立检查监督机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落到实处。采取日常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平时抽查与年终总评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按照工作标准和岗位标准进行检查考评,聘请人大、政协及政府法制部门的领导担任监督员,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3、建立督办整改机制,确保各项任务及时完成。要及时办理领导交办的事项,及时处理群众举报案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对未按时限要求办理的,进行督办整改,跟踪问效,并给予相应的处罚,促进工作水平全面提高。 4、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严格按照优则奖、劣则罚的原则,完善执法工作和自身建设等队伍管理方面内容的考评办法,把工作业绩与奖励挂钩;严格按照优则上、庸则下的原则,完善人员岗位责任工作成效考评办法,将考评结果与奖惩、培训、职务升降、公务员考核挂钩,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激发队伍的工作热情,推动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和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再次是要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精神文明建设。(一)充分认识加强队伍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坚持不懈地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使执法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1、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是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的有力保证。精神文明建设包括思想道德建设和科学文化建设两方面内容,根本任务是提高人的素质。要全面加强执法队伍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培育队伍主体精神。 2、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是实践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保障。行政执法工作体现着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必须以“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不断加强思想建设,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成为执法人员的自觉行动。 3、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是树立队伍良好形象的内在要求。必须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整体素质,树立良好形象。 (二)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政治素质 1、广泛开展政治思想教育。要经常组织广大执法人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引导和教育广大执法人员坚定正确的立场和政治方向,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要采取集中教育和日常学习相结合、重点教育和全面提高相结合的方式,抓好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学习,并强化执法人员日常学习,定期检查学习成果。 2、切实抓好爱国主义教育。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广大执法人员开展爱国主义教育,要以重大活动和纪念节日为契机,组织执法人员参观革命纪念馆、聆听革命先烈英雄事迹,学习先烈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不怕牺牲的精神,激发广大队员热爱广安、建设家乡、立足岗位做贡献的热情,增强爱岗敬业意识,把爱国热情引导到积极投身行政执法事业中来。3、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行政执法直接面向广大人民群众,职业道德建设直接关系到队伍的形象和威信。要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对执法人员进行岗位责任、职业道德、执法纪律教育,做到公正廉洁、忠于职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严禁弄虚作假、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4、扎实开展形象教育。思想是内在的、本质的东西,形象是思想的外在反映。要把形象建设作为思想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从不同角度和侧面教育和引导执法人员树立五个形象:着装整齐、举止端正的仪表形象,刻苦钻研、勤奋工作的敬业形象,依法行政、不徇私情的公正形象,礼貌待人、文明执法的文明形象,严格要求、廉洁自律的廉政形象。要从一言一行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从每一名执法人员做起,牢固树立我即形象、形象即我的意识。严禁任何人损害执法队伍的形象,在广大执法人员中掀起强素质、树执法队伍形象的高潮。 (三)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密切执法队伍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行政执法人员是人民的公仆,要把执法和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从抓服务入手,把为人民服务贯穿于执法的全过程。 1、大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生活环境。要本着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宗旨,严格执法,坚决取缔违章占道、无证经营、噪声扰民等影响市民生活的各类违章行为,全面清理校园、医院、居民区周边环境,以卓有成效的执法工作成果,营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生活环境,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城市生活空间。 2、积极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要及时解决影响经济社会的违法违规问题,有效促进执法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投资和生产环境,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3、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要做好信访工作,坚持专人受理群众举报,24小时接听信访电话,快速反应分队保证随时出动,及时处理群众举报案件。对人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要限时办理、跟踪问效、按时反馈。要想人民群众之所想,急人民群众之所急,把信访工作作为纽带和桥梁,不断密切执法队伍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四) 以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为核心,不断提高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文明执法是队伍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内容。要从抓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入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断提高队伍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增强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自觉性,牢固树立文明礼貌、热情待人的工作态度,严禁简单粗暴和野蛮执法。要严格按照行政处罚程序执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实施行政处罚,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严禁违法执法、越权执法。 (五)从强化行政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入手,夯实队伍精神文明建设基础。正规化建设是培养队伍良好作风、树立队伍良好形象的前提。 1、坚持实行军事化管理。要认真学习军队建设和管理经验,对执法队伍的仪表、言行举止、工作作风进行严格的规范,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严明的组织纪律、高效的行动指挥、优良的作风、规范的行为举止为内容,强化日常管理、队容风纪管理、执勤管理,纪律作风管理,提高队伍的军事化、正规化建设水平,使行政执法队伍沿着正规化建设的轨道不断前进。 2、强化日常训练。要按照正规化管理的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措施,强化日常训练,定期开展集中封闭式训练,从队员的举手投足、一言一行进行规范,磨练队员的意志,把规范变成行为,把行为变成习惯,使广大队员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 3、严格进行监督考评。要按照政府法制部门制定的有关考评规定,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强化监督考评。通过采取日常考评、集中考评、单项考评等方法,及时 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广大队员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培养队伍的优良作风,树立良好形象。
Ⅱ 如何做好规划监察工作
监察机关如何发挥职能作用,会同建设、规划主管部门抓好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抓好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自觉性和政治责任感
行政效能监察是《行政监察法》赋予监察机关的重要任务,是行政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纪委、监察部对行政效能监察工作高度重视,今年下发的《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意见》、《监察部关于2005年执法监察工作的安排》等文件,都对这项工作作出了部署、提出了要求。监察部还于今年9月在广东召开了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联系点座谈会,总结交流情况,研究探讨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思路和办法。近年来的实践证明,开展行政效能监察,有利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有利于改善行政管理,维护群众利益;有利于关口前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行政效能监察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城乡规划是带有战略性、综合性的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做好城乡规划工作,关系到城乡建设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占有重要地位。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对于解决当前城乡规划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城乡规划监督管理制度,提高依法实施城乡规划的水平和能力,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必要性。抓好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是行政监察工作紧贴部门业务、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具体体现,是推动行政监察工作与城乡规划工作的重要举措。各级监察机关要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高度,从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政治责任感,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协作,大力支持、配合建设、规划部门开展工作
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是以城乡规划工作为特定内容的专项效能监察,专业性、业务性、政策性都很强,不仅涉及各级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也涉及各级政府及其领导,工作难度很大。各级监察机关要与建设、规划主管部门相互支持和配合,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以保证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取得实效。
各级监察机关主要应从协调配合、监督检查的角度推动城乡规划效能监察。要从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建立健全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沟通协调、协作配合机制,形成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合力,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要摆正位置,及时与建设、规划主管部门交流沟通情况,密切配合。既要积极参与,更要充分发挥业务主管部门和派驻监察机构的作用,绝不能越俎代庖,包办代替。各级派驻建设、规划主管部门的监察机构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集中力量会同驻在部门承担起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日常工作。
各级监察机关对建设、规划主管部门移送的违法违纪案件,要组织力量,认真调查核实。对于具体的城乡规划业务方面的问题,要依靠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先从专业角度核实并提出初步意见,我们再依法开展责任追究工作。当前,各级监察机关的工作任务都很繁重,要注意加强工作统筹,合理调配力量,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是否集中办公要视工作的需要,不要搞一刀切;要注意把城乡规划效能监察与对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工作的综合效益。
三、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发挥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
行政效能监察的着眼点归纳起来就是两个,一是看是不是依法行政,二是看是不是有效率。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监察机关要围绕这两个着眼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116号令)、《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紧贴城乡规划业务工作,从群众关心的热点入手,围绕城乡规划行政管理和改革的难点、重点以及薄弱环节,突出工作重点,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着重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要加强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权是《行政监察法》赋予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权。监察机关要围绕《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通知》部署的四个方面主要内容和汪光焘部长提出的四个重点,会同建设、规划主管部门扎扎实实搞好对照检查。监督检查中,要对当前城乡规划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尤其是要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项目、重点人员、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监督工作的有效性;要督促地方各级政府和建设、规划主管部门、有关单位及其领导切实履行职责,并注意加强跟踪检查,确保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
二是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城乡规划领域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严格责任追究,坚决维护行政纪律,是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是推进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重要手段,是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取得实效的重要保证。各级监察机关要通过监督检查和受理群众举报等多种渠道发现和掌握案件线索,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及时纠正违纪违法行为,发挥震慑和警示作用,着力解决城乡规划领域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问题,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工作效率低下、服务质量差等问题。重点是要查处那些为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不落实科学发展观,不顾实际,不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随意改变城乡规划的行为;查处那些损害群众利益,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查处那些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的腐败行为。不仅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当地政府和职能部门领导人的责任;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是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监察机关要围绕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通过监督检查和查办案件,会同建设、规划主管部门认真查找城乡规划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有关部门完善有关制度,规范管理,改进工作,建立健全城乡规划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巩固效能监察的成果。
四、注重学习探索,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无论对监察机关,还是对建设、规划主管部门都是一项新课题,工作中肯定会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一个熟悉情况、探索提高的过程。监察机关参加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同志要注意加强学习,不仅要深入学习掌握效能监察的业务知识,也要认真学习掌握城乡规划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断提高理论政策水平,依法依规实施监察;要注意学习借鉴有关效能监察和政府机关效能建设的实践经验,加强调查研究和理论思考,研究探索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特点、规律,不断创新效能监察的方式方法,提高效能监察水平,为今后开展专项效能监察工作探索路子,为不断深化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积累经验。
抓好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意义重大。各级监察机关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扎实工作,务求实效,为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政府,为保障城乡建设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Ⅲ 城市规划执法人员,平时工作是什么怎样才能对在建的小区做到检查不露
城市规划管理是城市管理中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规划执法监察人员的素质高低又直接关系着规划管理的成效。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笔者粗略谈一下新时期规划执法监察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一、 要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
1、要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自觉地和党中央、和社会主义国
家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要明确自己在工作中的一言一行代表着政府的形象和威信,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清正廉洁,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贪不占,执法中不能吃拿卡要,索取财物。要有服务意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举止文明,关心群众,不把自己凌驾于人民之上。
2、要严肃工作纪律,牢记岗位职责。具体来说,在日常工作中,要有责任意识,包片路段天天巡查,对违法建设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对辖区内的各类建设要积极主动地调查了解,妥善处理,不能等工作、等指示,要和同事密切配合,自觉完成工作任务。
二、 要具备相关的法律知识
1、了解基本的法律知识。《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划执法人员应该熟悉了解;对于《行政处罚法》,必须深刻领会其立法宗旨,牢记主要条款,在执法中要能准确运用,不出偏差;对于《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与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应该有所了解,因为行政主体受这些法律约束。
2、掌握专业的法律知识。规划执法的直接依据是《城乡规划法》,对这部法律的主要条款必须烂熟于心,在执法中要能正确运用,给当事人解说时要信手拈来,准确无误,杜绝法律条款适用不当造成工作失误;对于地方政府颁布的规划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要熟记主要条款;之外,与规划管理有联系的土管法、物权法、拆迁的相关法规知识,也要有所了解。
3、会写执法文书。书写执法文书是一项严肃细致的工作。我们在熟悉法律,掌握违法事实的基础上,要能够用精炼、规范的语言书写执法文书。特别是在笔录制作、违法事实阐述时,要规范操作,用语准确,不留漏洞。
三、具备规划管理专业知识。
1、要了解所在城市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熟悉交通路线,了解所负责辖区的建设现状,对已建的、在建的、备建的工程,必须心中有数。特别是对于在建工程,要随时关注工程进度,检查其是否按规划要求建设。
2、要掌握一些与规划相关的建筑知识,如楼房间距要考虑的消防和采光要求,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工程造价的估算等,了解红线、蓝线、绿线、容积率等相关概念,这些知识在日常工作中经常用到,执法人员要多学习,多请教,以便熟练操作运用。
3、要了解一些安全保卫知识。出入施工现场是规划执法免不了的活动,每名执法人员必须牢牢树立安全意识,了解一些基本的安全保卫知识,出入施工工地必须戴安全帽,做好自我防护,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安全事故。
四、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规划执法面对的建设单位和个人,情况各有不同,人的素质和配合调查的态度也千差万别,执法人员与之打交道时,语言表达技巧就显得至关重要。面对不同情况,要仔细揣摩当事人的心理,随机应变,巧妙应答,既能坚持原则,又化解不必要的冲突,顺利完成工作任务。
当然,语言表达水平的高低又与执法人员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有关。执法过程中,要善于从多角度、多方面观察问题,试着站在对方的立场考虑问题,分析事情进展的情况,以便作出准确的判断,恰当应对。
执法人员的素质高低直接关系着一支队伍的战斗力,要提高规划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一方面,管理单位要重视开展思想教育活动和专业知识培训活动,及时给队员充电,并适当组织一些外出交流与学习活动,给队员接受新思想、新知识的机会;同时,执法人员要在日常工作中加强自我修养,自觉学习,善于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吸取教训,改进不足,以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和执法水平,出色承担城市规划执法监察任务
Ⅳ 规划执法职责
你好,关于执法职责的内容依据来源于大律师网,之前有去看过后整理的以下解释: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乡规划、城市勘察和测绘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城乡和测绘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2、承办市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3、负责按《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简称《条例》,以下同)组织编制、修改、评审、审查、审批、呈报全市城镇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县以上政府所在地规划,市级以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历史文化保护区、旅游景区规划、市级以上开发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审批主城、跨区域和重点地区的专业规划等.指导城市规划区(即重庆市主城区2500平方公里都市圈范围)外的区县(自治县、市)城乡规划工作.4、主管全市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和其他重点地区各类建设项目及市域内的重要项目的选址定点、规划方案的审查、审批和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核发《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广告设施、城市雕塑的选址定点、负责管理规划方案设计招标.5、主管全市测绘工作.负责本市相对独立坐标系
统的审查和报批;负责全市地图和各种专题地图的审批和监制;依照《重庆市测绘管理条例》的规定负责测量标志、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限测绘的管理;负责全市
测绘成果管理.6、主管全市规划和测绘和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管理规划设计和测绘市场;负责城乡规划设计、测绘单位资质审查、发证、验证工作;负
责城乡规划和测绘成果的质量监督;负责对进入本市城乡规划、测绘市场的单位注册登记;负责市域测绘任务和城市规划区、重点地区、重要项目规划设计任务登
记;负责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制度管理;负责组织本市规划、测绘人员业务培训.7、负责组织、指导、监督
、协调全市城乡规划、测绘的监察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重点地区、重要项目规划实施行为的监督检查,查处违反城乡规划和测绘法律、法规划行为;依法进行政
复议和行政应诉;对城乡规划和测绘管理行政行为实施监督检查.8、主管全市规划和测绘的信息、档案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城乡和测绘成果档案管理;制定
全市城乡规划和测绘行业信息系统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9、主管全市规划和测绘的科技工作.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和测绘科技发展规划;审查、报批城乡规划、测绘
技术标准、技术经济指标;指导、协调城乡规划和测绘的科研、科技交流以及高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10、参与江河流域规划、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
制;参与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的制定;参与建设用地计划和土地划拨、出让、转让方案的制定;参与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和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
参与广告设施、城市雕塑方案审查.参与城市规划有关的禁建、控建、慎建区的划定;参与城乡规划和测绘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的修改、协调和论证工
作.11、负责管理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局系统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专业技术职称的审查、审批和报批;负责局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
局主管行业的行业建设".
Ⅳ 如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从目前行政执法队伍的现状和管理水平来看,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一定要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的自身素质。那么,,文章共分为三部分介绍此问题:。一是应该充分认识行政执法,突出城市管理的地位;二是要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自身建设;三是要加强队伍精神文明建设。关键词: 城市管理 行政执法 队伍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确立,《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新要求,使行政执法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而且对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从目前行政执法队伍的现状和管理水平来看,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一定要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的自身素质。那么,,我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应该充分认识行政执法,突出城市管理的地位。城市管理是一项和城市规划、城市建设紧密相连又互为因果的系统工程。人们常说“管理是关键,规划是龙头,建设是基础”,具体地说:城市规划是驾驭整个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基本依据和基本手段,城市建设是城市规划的具体体现和重要载体,而城市管理,则是维护和实现城市规划和建设的基本手段和措施,是提高城市总体效能的关键环节。也就是说,规划具有总体性,建设具有阶段性,管理则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城市“三分建设,七分管理”之说的道理就在于此。 一个良好的城市管理秩序,是靠着那些深爱着这座城市、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不畏艰难困苦的城市管理者来实现的。也就是说,城市管理面临的最大问题不完全是执法环境、执法氛围、执法难度,关键是建立一支能够胜任的执法队伍,并让这支队伍的形象得到广大市民的认可、拥护和支持,真正成为一支“让领导放心,让市民满意”的队伍。其次是要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自身建设。为增强行政执法能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必须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自身建设。 (一)充分认识行政执法队伍自身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完善,对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提出了更高要求。但由于目前行政执法总体水平不高, 一些执法人员在政治素质、工作作风、业务水平和组织纪律观念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还不能适应法制建设的新要求,不能适应跨越式发展的需要。因此,必须把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作为关系到行政执法作用能否充分有效地发挥、关系到执法事业能否健康发展、关系到各项任务能否圆满完成的大事来抓,进一步提高对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明确工作原则,牢牢把握发展方向 1、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结合行政执法队伍的特点,推动队伍正规化建设,不断开创新局面。 2、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为基础,以树立良好形象和提高行政执法能力为主线,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全面提高队伍建设水平。
3、坚持榜样带动、整体提高的原则。发挥各级领导的表率作用,激励全体执法人员积极向上、不断进取,形成人人争先进、事事争上游的良好氛围。 (三)明确主要内容,提高队伍建设整体水平 1、从提高领导班子建设水平入手,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班子建设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核心,班子建设得好坏,直接影响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加强各级领导班子的理论学习,增强法制观念,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头脑,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培养深入扎实的工作作风,发挥各级领导班子的模范带头作用和成员的表率作用,领导干部要坚持下基层,深入执法工作第一线,搞好指导监督,狠抓工作落实。 2、从加强队容风纪管理入手,努力塑造队伍良好形象。队容风纪是一支队伍形象的直接体现,是队伍素质的最直观、最外在的反映。从一言一行、一点一滴抓起,保持队伍良好的仪容举止、行为规范。要坚持文明执法、礼貌待人,努力塑造党和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社会广泛认可的良好队伍形象。 3、从提高队伍执法水平入手,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要把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根据行政执法队伍实际,全面开展法律业务知识学习和遵纪守法教育,采取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和日常学习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到知法、懂法、用法、守法,坚持依法办事、秉公执法,不断提高执法工作水平,坚持严格执法。 4、从加强廉政建设入手,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廉洁自律、秉公执法,是队伍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央、省、市以及队伍制定的廉政方面的规章制度,坚决查处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违纪行为,提高广大执法人员遵纪守法、拒腐防变能力。要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寓执法于服务之中,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密切执法部门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关系。对违反廉政纪律的人员予以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四)建立完善规范化管理体系,夯实正规化建设基础 制度是规范队伍行为的重要措施,也是加强队伍自身建设的有效保障。结合目前执法队伍比较分散、人员素质不齐的特点,应建立健全各项队伍管理规章制度,形成规范化管理体系。1、着眼于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核心作用,制定关于理论学习、集体决策、民主生活会等制度,提高班子的政策水平、理论水平和管理水平,增强班子抓大事、议大事和依法决策的能力,形成团结进取、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为加强队伍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2、着眼于建立规范的管理秩序,政府法制部门应当从规范执法证件管理使用、行政执法专用车辆、罚没款收缴等如手,使行政执法队伍日常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3、着眼于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制定法规知识学习、定期培训制度。在强化日常学习基础上,政府法制部门应组织对领导干部、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明确执法工作“严格执法”和“文明执法”的具体要求,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4、着眼于规范队伍执法行为,制定有关执法纪律、案件审批、过错责任追究、罚没款物管理、队容风纪等方面制度,明确执法工作纪律,严格约束队伍的执法行为,确保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五)以形式多样的活动为载体,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活动,是增强队伍向心力、凝聚力的有效途径。 1、从增强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出发,开展争做执法模范、文明执法标兵等活动,大力宣传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在各行政执法部门之间、执法人员之间形成互帮互学、争先创优的向上氛围,促进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不断发展。 2、从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出发,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树立队伍的团队精神,增强爱岗敬业意识,使执法人员树立起积极向上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3、从为群众办实事出发,开展爱民日、扶危助困、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密切执法队伍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树立队伍的公仆意识和良好形象。 4、从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出发,按照军事化管理标准,开展队列竞赛、办公环境秩序竞赛等活动,不断提高队伍军事化、正规化建设水平。 5、从增强队伍业务能力出发,开展法律知识竞赛、主题演讲等活动,使广大队员积极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推动执法工作不断发展。 (六)建立队伍管理考评体系,促进队伍建设健康发展 1、建立标准控制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把执法成效、办案质量、队容风纪、办公秩序、财务管理、信访工作、新闻报道等各项工作和各项岗位职责细化,制定目标、标准,层层落实,把目标任务落到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形成“部门担任务、队伍担指标”的责任格局。 2、建立检查监督机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落到实处。采取日常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平时抽查与年终总评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按照工作标准和岗位标准进行检查考评,聘请人大、政协及政府法制部门的领导担任监督员,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3、建立督办整改机制,确保各项任务及时完成。要及时办理领导交办的事项,及时处理群众举报案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对未按时限要求办理的,进行督办整改,跟踪问效,并给予相应的处罚,促进工作水平全面提高。 4、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严格按照优则奖、劣则罚的原则,完善执法工作和自身建设等队伍管理方面内容的考评办法,把工作业绩与奖励挂钩;严格按照优则上、庸则下的原则,完善人员岗位责任工作成效考评办法,将考评结果与奖惩、培训、职务升降、公务员考核挂钩,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激发队伍的工作热情,推动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和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再次是要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精神文明建设。(一)充分认识加强队伍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坚持不懈地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使执法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1、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是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的有力保证。精神文明建设包括思想道德建设和科学文化建设两方面内容,根本任务是提高人的素质。要全面加强执法队伍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培育队伍主体精神。 2、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是实践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保障。行政执法工作体现着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必须以“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不断加强思想建设,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成为执法人员的自觉行动。 3、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是树立队伍良好形象的内在要求。必须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整体素质,树立良好形象。 (二)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政治素质 1、广泛开展政治思想教育。要经常组织广大执法人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引导和教育广大执法人员坚定正确的立场和政治方向,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要采取集中教育和日常学习相结合、重点教育和全面提高相结合的方式,抓好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学习,并强化执法人员日常学习,定期检查学习成果。 2、切实抓好爱国主义教育。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广大执法人员开展爱国主义教育,要以重大活动和纪念节日为契机,组织执法人员参观革命纪念馆、聆听革命先烈英雄事迹,学习先烈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不怕牺牲的精神,激发广大队员热爱广安、建设家乡、立足岗位做贡献的热情,增强爱岗敬业意识,把爱国热情引导到积极投身行政执法事业中来。3、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行政执法直接面向广大人民群众,职业道德建设直接关系到队伍的形象和威信。要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对执法人员进行岗位责任、职业道德、执法纪律教育,做到公正廉洁、忠于职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严禁弄虚作假、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4、扎实开展形象教育。思想是内在的、本质的东西,形象是思想的外在反映。要把形象建设作为思想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从不同角度和侧面教育和引导执法人员树立五个形象:着装整齐、举止端正的仪表形象,刻苦钻研、勤奋工作的敬业形象,依法行政、不徇私情的公正形象,礼貌待人、文明执法的文明形象,严格要求、廉洁自律的廉政形象。要从一言一行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从每一名执法人员做起,牢固树立我即形象、形象即我的意识。严禁任何人损害执法队伍的形象,在广大执法人员中掀起强素质、树执法队伍形象的高潮。 (三)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密切执法队伍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行政执法人员是人民的公仆,要把执法和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从抓服务入手,把为人民服务贯穿于执法的全过程。 1、大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生活环境。要本着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宗旨,严格执法,坚决取缔违章占道、无证经营、噪声扰民等影响市民生活的各类违章行为,全面清理校园、医院、居民区周边环境,以卓有成效的执法工作成果,营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生活环境,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城市生活空间。 2、积极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要及时解决影响经济社会的违法违规问题,有效促进执法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投资和生产环境,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3、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要做好信访工作,坚持专人受理群众举报,24小时接听信访电话,快速反应分队保证随时出动,及时处理群众举报案件。对人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要限时办理、跟踪问效、按时反馈。要想人民群众之所想,急人民群众之所急,把信访工作作为纽带和桥梁,不断密切执法队伍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四) 以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为核心,不断提高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文明执法是队伍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内容。要从抓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入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断提高队伍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增强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自觉性,牢固树立文明礼貌、热情待人的工作态度,严禁简单粗暴和野蛮执法。要严格按照行政处罚程序执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实施行政处罚,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严禁违法执法、越权执法。 (五)从强化行政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入手,夯实队伍精神文明建设基础。正规化建设是培养队伍良好作风、树立队伍良好形象的前提。 1、坚持实行军事化管理。要认真学习军队建设和管理经验,对执法队伍的仪表、言行举止、工作作风进行严格的规范,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严明的组织纪律、高效的行动指挥、优良的作风、规范的行为举止为内容,强化日常管理、队容风纪管理、执勤管理,纪律作风管理,提高队伍的军事化、正规化建设水平,使行政执法队伍沿着正规化建设的轨道不断前进。 2、强化日常训练。要按照正规化管理的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措施,强化日常训练,定期开展集中封闭式训练,从队员的举手投足、一言一行进行规范,磨练队员的意志,把规范变成行为,把行为变成习惯,使广大队员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 3、严格进行监督考评。要按照政府法制部门制定的有关考评规定,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强化监督考评。通过采取日常考评、集中考评、单项考评等方法,及时 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广大队员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培养队伍的优良作风,树立良好形象。
Ⅵ 怎样做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转变执法理念 营造和谐执法环境《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这就表明,完善社会管理将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切入点之一。毋庸置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属于社会管理的范畴,因此,城市管理部门在完善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社会中将担负着重要的使命和任务。随着城市发展的不断深入,我们也在不断地转变执法理念,不断地探索、调整和改进城市管理的方法和手段。结合多年开展的城市长效管理活动,我们体会到,只有实现一个明确、两个转变,城管执法工作才能不断续写辉煌。一个明确——明确行政执法目的我们知道,任何法律的的制定和实施都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行政处罚本身也同样不是目的,而是为了促进行政违法得以纠正、被侵害的社会关系得到恢复。确立新的执法目的,就是要彻底消除“执法即处罚”、“执法即管人”等错误的执法观念,在行政执法工作台中牢固树立“依法行政”和“执法为民”观念。要端正执法思想,正确认识“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绝对不可以把行政执法与社会发展和广大民众的利益对立起来。以往特定的执法环境和狭隘的思想观念导致了工作方式的粗犷与单一,但随着城市建设的改造和管理态势的发展,过去的“冲冲杀杀”和“扫荡式”的大规模整治已不再适应构建和谐城管的形势要求。因此,在行政执法队伍中更新执法目的显得尤为重要。那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目的是什么呢?它应该是努力提高全社会公民的综合素质, 在平时的生活、工作中依法、高效开展有益于社会、单位、家庭和个人的活动,从而避免各类行政违法、违法、违章的情况出现,大家共同营造良好的环境和市容,为广大群众提供一个安居乐业和殷实富康的生活氛围,为社会经济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确立新的行政执法目的,对转变执法观念也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两个转变——转变行政执法观念、转变行政执法方式一是转变行政执法观念。传统体制下的城市管理工作,往往采取“以收代罚,以罚代管”等管理方式,既影响了了政府形象,也达不到管理效果。新的行政执法目的,决定了执法观念必须更新。作为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城管行政执法,要明确我们行政执法队伍所追求的最高境界是什么。目前,在国际上无论是国土防卫还是打击恐怖势力,无论是重大疾病救治还是应对自然灾害的发生,都是将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放在预防上。美国的导弹防御系统以及攻打伊拉克都基于此。古语云,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所以从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来讲,我们行政执法的最高境界应该是通过各种手段和方法,有效避免违章的发生。这是我们追求的第一目标。依法合理的处置各类已发生的违法、违章案件是我们的第二目标。做到第一目标就减少了第二目标;全面达到第一目标,我们就没有第二目标。这也是实现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因此,我们的工作理念必须要转变,要研究违章案件发生时的时间、地点、条件等因素,不断调整工作方法,力争做到没有违章行为发生或把违章行为制止于萌芽阶段。逐步确立“民本位”的价值取向,把理念认识转化为自觉行动,使传统经济条件下的管理者和监督者转变成为公共利益、社会公平的维护者和服务者。二是转变行政执法方式。执法理念的转变最终体现在执法方式的转变。面对新的形势、新的职责、新的挑战,只有不断探索、深入研究,才能切实解决现实工作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1、强化队伍管理。构建和谐城管,队伍建设首当其冲。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为核心,以加强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为主要内容,以实施正规化、专业化、规范化管理为手段,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优良、作风顽强、业务过硬、纪律严明、执法严格的综合执法队伍。2、加大宣传力度。我们要始终把城市管理宣传教育工作抓牢不放。在报刊上进行积极正面的宣传,加强与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联系,多形式、多角度进行跟踪宣传,做到报纸上有文章、电视里有图像、广播里有声音,在社会上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组织执法队员发放宣传材料、告知书,与经营户面对面交流,通过设立意见箱、举报箱,公布投诉电话,广泛征求意见。加强沟通,赢得社会的理解和支持。抓好宣传教育,形成有利于城市长效管理的宣传导向。采取多种形势、大力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让城管执法工作深入人心,不断提高市民的城管意识,形成理解支持城管执法队伍的辛勤劳动,自觉参与、配合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围。重视和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通过学校等各种教育载体,对在校学生进行城管意识教育。城管进校园,组织学生走上街头,开展义务宣传,并直接参与市容纠违,进而使他们从小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城管意识,影响并带动他人。3、完善预防措施。注重案例分析,针对不同形式的违章行为,制定、实施不同的预防措施。如根据街区内商家开始营业和结束营业的时间有早有晚这一实际情况,,可实行多班轮值的徒步巡查管理模式,确保管理不留空当。对难点、热点地段,可多安排队员进行定点、定时、定人管理。建筑工地是市容违章多发的源头,应建立《施工工地管理台帐》,与施工单位签订《文明施工协议》,宣传有关法规,了解施工进度,同时根据不同的工程阶段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使辖区内的工地始终处于有效监控之中,力争达到良好的管理效果,取得施工方、群众、管理方三方都满意的多赢局面。4、树立正确的执法方法。按照和谐执法的理念,我们的行政执法应从对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以查处为主转化为以帮扶为主,对绝大部分的一般违法行为,应把查处作为手段,而把帮扶作为目的。这是我们执法工作能够赢得政府支持、群众理解、企业欢迎的关键也是体现和谐执法的根本。要坚持以人为本,把尊重人、理解人、帮助人,以帮扶为主,寓执法与服务之中,作为建立和谐执法工作模式的基准。5、严格依法执法。应当看到,我们在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这简单执法、草率执法的问题,尤其是不讲程序、粗暴执法的现象时有发生,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依法行政和构建和谐社会是同一主题的不同层面。只有严格依法执法,我们的工作才能得到政府和群众的认可。比如,我们平阴县玫瑰广场周边,以前几乎户户占道经营,每到上下班高峰时,自行车都无法推行,周围群众反响十分强烈,各部门曾组织过数次大规模整治,效果却不明显。县综合执法局改变过去的执法模式,严格依法执法,疏堵结合,建立箱体式货柜免费向业户提供,同时对所有占道经营户进行现场拍照取证,当场开具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对逾期不接受处理的,按时限发出陈述申辩告知书及行政处罚决定书,最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取得了较好效果。城市管理工作是长期、复杂而艰巨的任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又为城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但我们相信,只要我们解放思想、转变理念、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就能为改善居民生活质量、优化城市的经济环境,为构建和谐城管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Ⅶ 如何加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加快立法步伐,强化领导法律意识,明确执法主体的从属关系,加快实施行业执法综合管理,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规范执法程序,积极开展建设法规知识的社会普及教育,加强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等方面落实。
Ⅷ 中发37号文件印发后,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有哪些
理顺管理体制
(四)匡定管理职责。
(五)明确主管部门。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研究拟定有关政策,制定基本规范,做好顶层设计,加强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协调,积极推进地方各级政府城市管理事权法律化、规范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应当确立相应的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加强对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各地应科学划分城市管理部门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有关管理和执法职责划转城市管理部门后,原主管部门不再行使。
(六)综合设置机构。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中央编办指导地方整合归并省级执法队伍,推进市县两级政府城市管理领域大部门制改革,整合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相关职能,实现管理执法机构综合设置。统筹解决好机构性质问题,具备条件的应当纳入政府机构序列。遵循城市运行规律,建立健全以城市良性运行为核心,地上地下设施建设运行统筹协调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有条件的市和县应当建立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的行政管理体制,强化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
(七)推进综合执法。重点在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执法频率高、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且需要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领域推行综合执法。具体范围是: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城市管理部门可以实施与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到2017年年底,实现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的集中行使。上述范围以外需要集中行使的具体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由市、县政府报所在省、自治区政府审批,直辖市政府可以自行确定。
(八)下移执法重心。按照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合理确定设区的市和市辖区城市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市级城市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以及跨区域及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在设区的市推行市或区一级执法,市辖区能够承担的可以实行区一级执法,区级城市管理部门可以向街道派驻执法机构,推动执法事项属地化管理;市辖区不能承担的,市级城市管理部门可以向市辖区和街道派驻执法机构,开展综合执法工作。派驻机构业务工作接受市或市辖区城市管理部门的领导,日常管理以所在市辖区或街道为主,负责人的调整应当征求派驻地党(工)委的意见。逐步实现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全覆盖,并向乡镇延伸,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三、强化队伍建设
(九)优化执法力量。各地应当根据执法工作特点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确定城市管理执法人员配备比例标准,统筹解决好执法人员身份编制问题,在核定的行政编制数额内,具备条件的应当使用行政编制。执法力量要向基层倾斜,适度提高一线人员的比例,通过调整结构优化执法力量,确保一线执法工作需要。区域面积大、流动人口多、管理执法任务重的地区,可以适度调高执法人员配备比例。
(十)严格队伍管理。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优化干部任用和人才选拔机制,严格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开展执法人员录用等有关工作,加大接收安置军转干部的力度,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根据执法工作需要,统一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制定执法执勤用车、装备配备标准,到2017年年底,实现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统一。严格执法人员素质要求,加强思想道德和素质教育,着力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执法队伍。
(十一)注重人才培养。加强现有在编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考试,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到2017年年底,完成处级以上干部轮训和持证上岗工作。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职务晋升和交流制度,切实解决基层执法队伍基数大、职数少的问题,确保部门之间相对平衡、职业发展机会平等。完善基层执法人员工资政策。研究通过工伤保险、抚恤等政策提高风险保障水平。鼓励高等学校设置城市管理专业或开设城市管理课程,依托党校、行政学院、高等学校等开展岗位培训。
(十二)规范协管队伍。各地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采取招用或劳务派遣等形式配置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建立健全协管人员招聘、管理、奖惩、退出等制度。协管人员数量不得超过在编人员,并应当随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逐步减少。协管人员只能配合执法人员从事宣传教育、巡查、信息收集、违法行为劝阻等辅助性事务,不得从事具体行政执法工作。协管人员从事执法辅助事务以及超越辅助事务所形成的后续责任,由本级城市管理部门承担。
四、提高执法水平
(十三)制定权责清单。各地要按照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要求,全面清理调整现有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职责,优化权力运行流程。依法建立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的权力和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开职能职责、执法依据、处罚标准、运行流程、监督途径和问责机制。制定责任清单与权力清单工作要统筹推进,并实行动态管理和调整。到2016年年底,市、县两级城市管理部门要基本完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制定公布工作。
(十四)规范执法制度。各地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切实履行城市管理执法职责,完善执法程序,规范办案流程,明确办案时限,提高办案效率。积极推行执法办案评议考核制度和执法公示制度。健全行政处罚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杜绝粗暴执法和选择性执法,确保执法公信力,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
(十五)改进执法方式。各地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应当严格履行执法程序,做到着装整齐、用语规范、举止文明,依法规范行使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权,严禁随意采取强制执法措施。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后果,灵活运用不同执法方式,对情节较轻或危害后果能够及时消除的,应当多做说服沟通工作,加强教育、告诫、引导。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行政扶助、行政调解等非强制行政手段,引导当事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时化解矛盾纷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十六)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外部监督机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行政复议渠道,城市管理部门和执法人员要主动接受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强化内部监督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城市管理部门内部流程控制,健全责任追究机制、纠错问责机制。强化执法监督工作,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违规人为干预,防止和克服各种保护主义。
五、完善城市管理
(十七)加强市政管理。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完成后,应当及时将管理信息移交城市管理部门,并建立完备的城建档案,实现档案信息共享。加强市政公用设施管护工作,保障安全高效运行。加强城市道路管理,严格控制道路开挖或占用道路行为。加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给排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管理,服务入廊单位生产运行和市民日常生活。
(十八)维护公共空间。加强城市公共空间规划,提升城市设计水平。加强建筑物立面管理和色调控制,规范报刊亭、公交候车亭等“城市家具”设置,加强户外广告、门店牌匾设置管理。加强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严查食品无证摊贩、散发张贴小广告、街头非法回收药品、贩卖非法出版物等行为。及时制止、严肃查处擅自变更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和用途、违规占用公共空间以及乱贴乱画乱挂等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
(十九)优化城市交通。坚持公交优先战略,着力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加强不同交通工具之间的协调衔接,倡导步行、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方式。打造城市交通微循环系统,加大交通需求调控力度,优化交通出行结构,提高路网运行效率。加强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和智能化交通指挥设施管理维护。整顿机动车交通秩序。加强城市出租客运市场管理。加强静态交通秩序管理,综合治理非法占道停车及非法挪用、占用停车设施,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停车场建设,鼓励单位停车场错时对外开放,逐步缓解停车难问题。
(二十)改善人居环境。切实增加物质和人力投入,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环卫保洁水平,加强大气、噪声、固体废物、河湖水系等环境管理,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规范建筑施工现场管理,严控噪声扰民、施工扬尘和渣土运输抛洒。推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和医疗垃圾集中处理管理。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高城市卫生水平。
(二十一)提高应急能力。提高城市防灾减灾能力,保持水、电、气、热、交通、通信、网络等城市生命线系统畅通。建立完善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监管责任制,强化重大危险源监控,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制度。完善城市管理应急响应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强化应急避难场所、设施设备管理,加强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建立应急预案动态调整管理制度,经常性开展疏散转移、自救互救等综合演练。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军地协调工作。
(二十二)整合信息平台。积极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到2017年年底,所有市、县都要整合形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基于城市公共信息平台,综合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整合人口、交通、能源、建设等公共设施信息和公共基础服务,拓展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功能。加快数字化城市管理向智慧化升级,实现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整合城市管理相关电话服务平台,形成全国统一的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并实现与110报警电话等的对接。综合利用各类监测监控手段,强化视频监控、环境监测、交通运行、供水供气供电、防洪防涝、生命线保障等城市运行数据的综合采集和管理分析,形成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重点推进城市建筑物数据库建设。强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社会诚信等城市管理全要素数据的采集与整合,提升数据标准化程度,促进多部门公共数据资源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建立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新机制。
(二十三)构建智慧城市。加强城市基础设施智慧化管理与监控服务,加快市政公用设施智慧化改造升级,构建城市虚拟仿真系统,强化城镇重点应用工程建设。发展智慧水务,构建覆盖供水全过程、保障供水质量安全的智能供排水和污水处理系统。发展智慧管网,实现城市地下空间、地下综合管廊、地下管网管理信息化和运行智能化。发展智能建筑,实现建筑设施设备节能、安全的智能化管控。加快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档案信息化建设。依托信息化技术,综合利用视频一体化技术,探索快速处置、非现场执法等新型执法模式,提升执法效能。
六、创新治理方式
(二十四)引入市场机制。发挥市场作用,吸引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参与城市管理。鼓励地方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推进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2349.253,15.39, 0.66%)、公共交通、便民服务设施等的市场化运营。推行环卫保洁、园林绿化管养作业、公共交通等由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逐步加大购买服务力度。综合运用规划引导、市场运作、商户自治等方式,顺应历史沿革和群众需求,合理设置、有序管理方便生活的自由市场、摊点群、流动商贩疏导点等经营场所和服务网点,促创业、带就业、助发展、促和谐。
(二十五)推进网格管理。建立健全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管理网络,科学划分网格单元,将城市管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网格化管理。明确网格管理对象、管理标准和责任人,实施常态化、精细化、制度化管理。依托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全面加强对人口、房屋、证件、车辆、场所、社会组织等各类基础信息的实时采集、动态录入,准确掌握情况,及时发现和快速处置问题,有效实现政府对社会单元的公共管理和服务。
(二十六)发挥社区作用。加强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政府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导作用。依法建立社区公共事务准入制度,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作用,增强社区自治功能。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才的作用,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完善社区协商机制。推动制定社区居民公约,促进居民自治管理。建设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打造方便快捷生活圈。通过建立社区综合信息平台、编制城市管理服务图册、设置流动服务站等方式,提供惠民便民公共服务。
(二十七)动员公众参与。依法规范公众参与城市治理的范围、权利和途径,畅通公众有序参与城市治理的渠道。倡导城市管理志愿服务,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志愿服务宣传动员、组织管理、激励扶持等制度和组织协调机制,引导志愿者与民间组织、慈善机构和非营利性社会团体之间的交流合作,组织开展多形式、常态化的志愿服务活动。依法支持和规范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发展。采取公众开放日、主题体验活动等方式,引导社会组织、市场中介机构和公民法人参与城市治理,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城市治理模式。
(二十八)提高文明意识。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城市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创建全过程,广泛开展城市文明教育,大力弘扬社会公德。深化文明城市创建,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积极开展新市民教育和培训,让新市民尽快融入城市生活,促进城市和谐稳定。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广泛开展城市文明主题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坚持将公约引导、信用约束、法律规制相结合,以他律促自律。
七、完善保障机制
(二十九)健全法律法规。加强城市管理和执法方面的立法工作,完善配套法规和规章,实现深化改革与法治保障有机统一,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有立法权的城市要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加快制定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明晰城市管理执法范围、程序等内容,规范城市管理执法的权力和责任。全面清理现行法律法规中与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不相适应的内容,定期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加强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加快制定修订一批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方面的标准,形成完备的标准体系。
(三十)保障经费投入。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健全责任明确、分类负担、收支脱钩、财政保障的城市管理经费保障机制,实现政府资产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防止政府资产流失。城市政府要将城市管理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与城市发展速度和规模相适应。严格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制度,不得将城市管理经费与罚没收入挂钩。各地要因地制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统筹使用有关资金,增加对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装备、技术等方面的资金投入,保障执法工作需要。
(三十一)加强司法衔接。建立城市管理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公安机关要依法打击妨碍城市管理执法和暴力抗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处理。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要加强法律指导,及时受理、审理涉及城市管理执法的案件。检察机关有权对城市管理部门在行政执法中发现涉嫌犯罪案件线索的移送情况进行监督,城市管理部门对于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线索移送不畅的,可以向检察机关反映。加大城市管理执法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和司法强制执行力度。
八、加强组织领导
(三十二)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有利于服务群众的原则,切实履行领导责任,研究重大问题,把握改革方向,分类分层推进。各省、自治区可以选择一个城市先行试点,直辖市可以全面启动改革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要制定具体方案,明确时间步骤,细化政策措施,及时总结试点经验,稳妥有序推进改革。上级政府要加强对下级政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重要事项及时向党委报告。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强协调配合,支持和指导地方推进改革工作。
(三十三)建立协调机制。建立全国城市管理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解决制约城市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以及相关部门职责衔接问题。各省、自治区政府应当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市、县政府应当建立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城市管理协调机制,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建立健全市、县相关部门之间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管理和执法工作合力。
(三十四)健全考核制度。将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履职尽责。推广绩效管理和服务承诺制度,加快建立城市管理行政问责制度,健全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及第三方考评机制,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考核奖惩制度体系。加强城市管理效能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城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Ⅸ 如何改进城市管理工作 提升城市发展质量
改进城市管理工作,要树立“城市管理+”城市发展的理念,推动城市管理融入和助力城市发展。城市管理的目的是要提升城市发展质量,必须有助于提高城市人口质量、经济发展质量、居民生活质量和城市环境质量等。因此,城市管理体系建设的逻辑起点就是提升城市发展质量。城市管理的一切工作,包括内涵外延设置、职能机构设置、工作人事安排及主次矛盾处理等,都必须以提升城市发展质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融入和服务于城市发展质量的提升。
当前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是理顺城市管理职能。长期以来,城市管理被社会误读为“违建、流动商贩管理”和“城管执法”;城市管理职能碎片化且管理与执法分裂;城管执法属于规划等7部门的委托执法,承担着棘手、难啃、急茬和临时性执法任务。这种状况不改变,难以显著提升城市管理质量和改变城市管理形象。因此,急需整合相关职能,改进城市管理职能设置,提升城市管理的法律地位。
理顺城市管理职能,应遵循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的“一个尊重五个统筹”的要求,理顺影响城市管理质量的各种关系,尤其要界定政府、企业、市民的分工,加快推进政府管理方式和工作方式转型,形成政府、企业、市民共治关系,因地制宜推动城市健康持续发展。然而,理顺城市管理职能不可能一蹴而就,要正视我国城市管理的发展历史,循序渐进,避免引发体制性混乱。为此,按照意见提出的要求,整合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相关职能,实现管理执法机构综合设置。遵循城市运行规律,建立健全以城市良性运行为核心,地上地下设施建设运行统筹协调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有条件的市和县应当建立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的行政管理体制,强化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
改进城市管理工作,要找准突破口和着力点,敢于实践创新。以理顺管理与执法关系、市与区街镇社区的关系以及综合执法与公安巡查、司法介入的关系为抓手,推进城市管理协同化;以推广垃圾分类第三方服务、环卫保洁等公共服务公私合营、“互联网+”监督等为抓手,调动企业、居民参与城市治理的积极性,推进城市管理社会化;以公共服务、公共秩序、公共环境事项纳入网格化管理为抓手,推进城市管理网格化;以开发完善城市管理应急信息平台的预判预警预报功能为抓手,整合城市管理信息资源,推进城市管理智能化;以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应急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和信息平台为抓手,推进城市管理应急工作机制化;以完善城市管理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建设、依法行政为抓手,推进城市管理法治化。
改进城市管理工作,要以提高业务能力为重点,加强城市管理队伍建设。制定城市管理人才队伍发展战略,坚持德才双馨的选拔原则,持之以恒地做好选人、用人、育人、留人工作,推动城市管理实践、理论研究和人才培育有机对接。要打造能文能武、能治理和实行治理的城市管理队伍,尤其要重视干部队伍的建设,打造能决策和实施决策的干部队伍,建设讲政治、懂规律、讲规矩、厚人德、有信用的城市管理部门,扭转“管理粗放”的城管形象,促进城市管理向城市治理转变,从根本上保障城市管理可持续发展。
Ⅹ 如何加强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
(一)复加强领导。城管执法队制伍规范化建设实行“属地负责制”,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分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区、开发区要把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关系全局、关系长远的大事抓紧抓好;市城管执法局要切实加强业务指导,精心组织,确保抓出成效。
(二)严格标准。要严格按照《标准》规定做好基础性工作,大力加强以城管职能教育为主的思想政治工作,狠抓执法队伍的日常作风养成,开展形式多样的执法技能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通过制度建设规范执法队伍的执法行为,努力通过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使我市城管执法水平有明显提升。
(三)确保实效。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要求严、任务重。各区、开发区、街道(镇)和各级城管执法机关要敢于打破常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建设成效;要切实增加经费投入,为城管执法水平的提升提供必要的物质保证。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已纳入政府目标考核范围,对按时通过达标验收的区和开发区,给予加分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