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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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中国人保健康云南分公司的,我来回答你,有需要可练习我2007年9月25日昆明市人民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昆明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规定;一、缴费标准:学生和少年儿童每人每年100元,其他18岁(含)以上城镇居民每人每年240元。将来根据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基金收支平衡情况,适时调整。二、政府补助标准:1、成年城镇居民:每年人均中央财政补助20元,省财政补助50元,市财政补助100元,个人缴费70元……2、中小学、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和少年儿童:每年中央财政补助20元,省财政补助30元,市财政补助40元,个人缴费10元。……三、保险待遇: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居民的住院和门诊大病、门诊抢救医疗费,支付范围和标准按照云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标准执行。2、起付标准(也就是通常说的门槛费)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样,即三级980元、二级720元,一级540元。3、就医管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居民就医实行定点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科医院、院店合作和二级及其以下医疗机构确定为首诊医疗机构,将部分三级综合和转科医疗机构确定为定点转诊医疗机构,参保居民就医时应首先在定点首诊医疗机构就诊,因病情确需转诊转院治疗的,由定点首诊医疗机构出具转院证明,方可转入定点转诊医院接受住院治疗,等病情相对稳定后,应转回定点首诊医院。(换句话说就是一但得病必须在指定的社区服务中心医院,或是指定的小医院看病,要这些小医院看不好了,才能由小医院出证明转到大医院看,等病情稍好,立马要转回来住。)4、支付比例:基金支付比例按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确定,一级(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为75%、60%、50%。城镇居民连续参保缴费满2年后,可分别提高到80%、65%、55%。(换句话说就是住院越小的医院,报得越多些)5、基本保额:一个自然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1.6万元。如果是由于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治疗)、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器官移直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简称“门诊大病”)患者,年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可提高到每人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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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昆明居民医疗保险怎么样
《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有望6月出台
昆明市市城乡医疗保险经办管理工作会透露,加快推进城乡医疗保险一体化进程是今年医保工作的重点。继续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三项医保覆盖面,到今年底,要使全市城乡医疗保险参保覆盖率达到93%,三项医疗保险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0%、70%以上和70%。
整合:推进城乡医保一体化
“目前,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方案已草拟,《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有望在6月份出台。”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范光华介绍,去年昆明市在全省率先实现了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管理职能的整合,迈出了医保城乡统筹的关键一步。加快推进城乡医疗保险一体化进程将是今年医保工作的重点,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制度整合将与提高农民增收紧密结合,探索建立新农合大病补充保险制度。
为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昆明市将研究开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业务系统软件,推进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网合并,统一结算管理平台;建立健全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农合异地持卡就医联网结算体系,实施参保(合)人员全省范围内就医“一卡通”。
扩面:城乡医保覆盖面达93%
今年将继续努力扩大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农合三项医保覆盖面。到今年底,要使全市城乡医疗保险参保覆盖率达到93%。
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农合三项医保在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要分别达到80%、70%以上和70%,最高支付限额要分别达到昆明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
同时,要不断完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探索商业健康保险与医疗保险制度功能衔接、协同作用的具体方式和途径,进一步减轻重特大疾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
报销:全面取消现金支付方式
为了加强对医保基金的管理,昆明市还提出,今年要积极推进医疗费用报销支付方式改革,全面取消使用现金收入和支出;此外,要完善财务远程控制系统,推广“电子社保”,实现基金财务计算机管理。
为处理好提高待遇与基金收支平衡的关系,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昆明市还提出:2012年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累计结余调整到9个月平均支付水平以下;城镇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当年结余率控制在15%以内,累计结余逐步控制在当年统筹基金收入的30%以内。
探索:个人账户有望购买商业医疗险
在深入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方面,将对住院和门诊大病探索实行按病种付费为主的付费方式;开展居民门诊医疗费用实行按人头付费为主的付费方式;并积极探索利用个人账户资金为家庭成员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医保关系的转移接续也是一个备受关注的热点,因此,2012年要继续做好医疗保险跨地区、跨制度转移接续,做好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新农合三项保险缴费年限互认和累计计算工作,确保参保(合)人员在流动过程中顺畅接续医疗保险关系和享受待遇。
按照省医保中心的要求,今年要落实好昆明市城镇居民在全省范围内异地就医结算,扩大职工和居民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范围,探索与外省、市建立省际异地就医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
③ 昆明居民医保办理时间及条件
您好不知道您要办理那种医疗保险,目前昆明市自费的医疗保险主要有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每年70元附带大病医疗保险每份50元每人限买3份)2、自谋职业人员医疗保险,3、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第一种只能是本地户口(携带身份证、失业证、体检表到户口所属居委会办理)第二种一、适用范围:(昆明行政区域内的国有企业相关人员)1、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托管后办理自谋职业手续的人员;2、因国有企业兼并、破产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自谋职业的人员。3、1986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的国有企业职工,因国有企业改革改制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自谋职业的人员。4、1984年供销社系统根据中发〔1982〕1号、国发〔1983〕21号进行全面改革时在册的、具有全民所有制和国家干部身份的职工。5、1984年供销社系统全面改革前参加人民军队、全面改革后转业安置到供销社系统式作的复转军人。二、如何参保自谋职业人员应当在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尽快到户籍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保险登记手续。原单位已参加医疗保险的办理接续手续,原单位未参加医疗保险的办理参保手续。自谋职业人员可选择个人直接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核定手续,也可委托代理机构,为其办理参保手续、代收代缴医疗保险费。自谋职业人员办理医疗保险登记手续时,应当持有身份证、户口簿、原单位出具的《云南省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登记失业时领取的《云南省失业人员失业证》、医保卡及相关证明材料。三、如何缴费参加医疗保险的自谋职业人员,所需医疗保险费由本人缴纳。根据昆明市目前的有关政策规定:年缴费金额=上年度昆明地区职工平均工资×费率+重特病统筹费自谋职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提供10%和6%两个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费率一经选定,不得更改。其中:重特病统筹费=上年度昆明地区职工平均工资×0.6%+12元四、享受的待遇:1、选择费率10%:建立个人帐户,划入标准依《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执行。享受住院、“特殊慢性病”、“特殊疾病”、门诊特殊检查、门诊抢救等统筹支付待遇。2、选择费率6%:在未享受医疗保险退休待遇前不建立个人帐户,只享受住院、“特殊慢性病”、“特殊疾病”、门诊特殊检查、门诊抢救等统筹支付待遇。享受医疗保险退休待遇后,个人帐户按其月养老金的4.5%划入;没有养老金的,按云南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的4.5%划入。五、自谋职业人员达到什么条件方可享受医保的退休待遇?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2、医疗保险连续缴费年限不低于30年(其中国有企业的连续工龄可视作医保连续缴费年限)。以上两条必须同时达到。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论缴费年限是否超过30年,仍需继续缴费直至年龄达到。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连续缴纳医疗保险费时间不足30年的,应在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之前一次性补缴所差年限的医疗保险费。补缴统一以退休时执行的昆明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费率为6%,补缴不补划个人帐户。六、其他注意事项1、停保:自谋职业参保人员自中断缴费的次月起,停止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保险待遇。2、续保:中断缴费两年以内的可接续医疗保险关系。但应补缴中断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重特病统筹费,补缴后方可恢复医疗保险待遇,但停保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不愿意补缴中断期间医疗保险费的,按灵活就业人员新参保办理。3、补缴:自谋人员未及时接续医疗保险关系的,应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次月起补缴医疗保险费,其中2002年12月31日前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自谋职业人员,从2003年1月1日起补缴。补缴以续保时执行的昆明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本人原选定费率补缴。不愿意补缴的,按灵活就业人员新参保办理。4、自谋人员因再次就业改变参保方式,后又多次失业的,只要医疗保险缴费未中断,仍可按自谋职业方式接续医保关系。第三种:一、适用范围昆明市行政区域内的工商个体户及其雇工和自由职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不受户籍限制,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以前,只要有参保愿望和缴费能力的人员均可参加。二、如何参保灵活就业人员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证》申领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核定手续,也可委托代理机构,为其办理参保手续、代收代缴医疗保险费。参保时,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或《暂住证》)及相关就业证明材料。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必须同时参加重特病医疗统筹。三、如何缴费?根据昆明市目前的有关政策规定:年缴费金额=上年度昆明市职工平均工资×费率+重特病统筹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提供10%和6%两个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费率一经选定,不得更改。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时年龄超过45岁的费率加一个百分点、超过55岁的费率增加两百分点。其中:重特病统筹费=上年度昆明地区职工平均工资×0.6%+12元四、享受的待遇:1、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我市医疗保险的,在统筹地以外发生的费用,除急诊抢救或经批准转外就医的,其余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2、选择费率10%:建立个人帐户,划入标准依《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执行。享受住院、“特殊慢性病”、“特殊疾病”、门诊特殊检查、门诊抢救等统筹支付待遇。3、选择费率6%:在未享受医疗保险退休待遇前不建立个人帐户,只享受住院、“特殊慢性病”、“特殊疾病”、门诊特殊检查、门诊抢救等统筹支付待遇。享受医疗保险退休待遇后,个人帐户按昆明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与云南省企业平均养老金的平均数的4.5%划入。4、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不满一年的,不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待遇;连续缴费满一年后,与用人单位参保职工享受同等待遇。灵活就业人员住院期间,发生缴费年限变化的,按入院时所享受的待遇标准进行结算。五、灵活就业人员达到什么条件方可享受医保的退休待遇?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必须具备以下所有条件:1、灵活就业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2、连续缴费年限不低于30年,其中参保人原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工作的连续工龄及军龄、知青上山下乡时间均可视同医保连续缴费年限;3、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15年。以上三条必须同时达到。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论连续缴费年限是否超过30年、实际缴费年限是否超过15年,仍需继续缴费直至年龄达到。连续缴费年限或实际缴费年限不足的,应在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之前一次性补缴所差年限的医疗保险费。补缴统一以退休时执行的昆明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费率为6%,补缴不补划个人帐户六、其他注意事项1、停保: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自中断缴费的次月起,停止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保险待遇。2、续保:中断缴费两年以内的可接续医疗保险关系。但应补缴中断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重特病统筹费,补缴后方可恢复医疗保险待遇,但停保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不愿意补缴中断期间医疗保险费的,按新参保办理。3、补缴:灵活就业人员补缴中断期间医疗保险费的,以续保时执行的昆明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本人原选定费率补缴。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④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怎么用
你好。我是中国人保健康云南分公司的,我来回答你,有需要可练习我 2007年9月25日昆明市人民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昆明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规定; 一、缴费标准:学生和少年儿童每人每年100元,其他18岁(含)以上城镇居民每人每年240元。将来根据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基金收支平衡情况,适时调整。 二、政府补助标准: 1、成年城镇居民:每年人均中央财政补助20元,省财政补助50元,市财政补助100元,个人缴费70元…… 2、中小学、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和少年儿童:每年中央财政补助20元,省财政补助30元,市财政补助40元,个人缴费10元。…… 三、保险待遇: 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居民的住院和门诊大病、门诊抢救医疗费,支付范围和标准按照云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标准执行。 2、起付标准(也就是通常说的门槛费)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样,即三级980元、二级720元,一级540元。 3、就医管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居民就医实行定点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科医院、院店合作和二级及其以下医疗机构确定为首诊医疗机构,将部分三级综合和转科医疗机构确定为定点转诊医疗机构,参保居民就医时应首先在定点首诊医疗机构就诊,因病情确需转诊转院治疗的,由定点首诊医疗机构出具转院证明,方可转入定点转诊医院接受住院治疗,等病情相对稳定后,应转回定点首诊医院。(换句话说就是一但得病必须在指定的社区服务中心医院,或是指定的小医院看病,要这些小医院看不好了,才能由小医院出证明转到大医院看,等病情稍好,立马要转回来住。) 4、支付比例:基金支付比例按不 同级别医疗机构确定,一级(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为75%、60%、50%。城镇居民连续参保缴费满2年后,可分别提高到80%、65%、55%。(换句话说就是住院越小的医院,报得越多些) 5、基本保额:一个自然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1.6万元。如果是由于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治疗)、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器官移直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简称“门诊大病”)患者,年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可提高到每人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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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昆明市农村合作医疗门诊可以报销吗
这个门诊要是正规的门诊的话应该可以的
⑥ 昆明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能报销吗
城乡居民医保只报销部分住院费用,门诊不能报销。
⑦ 社区卫生服务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之间的关系(详细点儿)
2007年9月25日昆明市人民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昆明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规定;
一、缴费标准:学生和少年儿童每人每年100元,其他18岁(含)以上城镇居民每人每年240元。将来根据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基金收支平衡情况,适时调整。
二、政府补助标准:
1、成年城镇居民:每年人均中央财政补助20元,省财政补助50元,市财政补助100元,个人缴费70元……
2、中小学、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和少年儿童:每年中央财政补助20元,省财政补助30元,市财政补助40元,个人缴费10元。……
三、保险待遇:
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居民的住院和门诊大病、门诊抢救医疗费,支付范围和标准按照云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标准执行。
2、起付标准(也就是通常说的门槛费)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样,即三级980元、二级720元,一级540元。
3、就医管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居民就医实行定点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科医院、院店合作和二级及其以下医疗机构确定为首诊医疗机构,将部分三级综合和转科医疗机构确定为定点转诊医疗机构,参保居民就医时应首先在定点首诊医疗机构就诊,因病情确需转诊转院治疗的,由定点首诊医疗机构出具转院证明,方可转入定点转诊医院接受住院治疗,等病情相对稳定后,应转回定点首诊医院。(换句话说就是一但得病必须在指定的社区服务中心医院,或是指定的小医院看病,要这些小医院看不好了,才能由小医院出证明转到大医院看,等病情稍好,立马要转回来住。)
4、支付比例:基金支付比例按不 同级别医疗机构确定,一级(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为75%、60%、50%。城镇居民连续参保缴费满2年后,可分别提高到80%、65%、55%。(换句话说就是住院越小的医院,报得越多些)
5、基本保额:一个自然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1.6万元。如果是由于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治疗)、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器官移直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简称“门诊大病”)患者,年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可提高到每人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