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个人如何办理城镇居民医保卡
一些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比如说自由工作者、个体户等等,这些人办理医保相对比较简单,只需要带着相关资料去户口所在地的养老保险机构去办理即可。
对于失业人员必须要自行去参加医保,因为辞职或者离职之后,原单位就会立即终止你的医保,终止时间超过三个月后你的医保就会自动取消。因而尽快到养老保险机构去办理续交医保的手续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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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如何办理医保卡
准备好申报材料,比如说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寸照片一张、离职(或辞职)手续、户口本复印件、续保医保卡、病历。当然你如果没有的话,可以不提供,每个人的情况不一样。
然后去户口所在地的养老保险机构去领取社会保险财政补贴表,认真填写后上交,并且把准备好的资料全部提交。
工作人员会对你提供的资料进行一个审核,一般当天就能够结束,然后他们会开具一个缴费单据。
根据缴费单据上面的银行信息,你就可以每个月到那儿交你的保险了。如果你怕麻烦的话可以办理一张银行卡,定期转账就好了,不用在跑银行了。
然后你要凭着第一次缴费单去医保大厅领取你的医保卡,有些地方会有一本病历,那本病历上贴有你的照片并且有钢印,你每次去看病的时候要带上即可。
6最后你每次定期往银行卡你转账即可,但是一定要记住,如果你超过三个月没有转账,你的医保卡就会被冻结了。
『贰』 你好,,怎样办理城镇居民医保卡啊
如果你是参保缴费者,就带着身份证到与当地社保合作的银行登记办理。如果不是参保缴费者,你就不要心事什么卡的事了。
『叁』 邯郸新医保卡办理了如何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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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办理停保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参专保人员达属到退休年龄而未缴满15年;
2、重复参保且结束劳动关系的可停保;
3、参保人员出国定居;
4、参保人员死亡。
医保停保手续如下:
1、参保单位已为该职工办理停保手续并缴纳所欠的社保费;
2、填好的《养老保险停保失业保险一次性生活补助申报表》(单位盖章);
3、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4、本人到最后参保的社保局办;
5、本人到银行领取停保款项。
『肆』 邯郸市办理医保卡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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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社保局社会保险统一查询电话:(0310-3019452),内容包括:社会养老保险金缴费基数、比例查询,社保卡余额、明细查询等。
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社保卡号至邯郸社保局办公大厅窗口查询。
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地址:邯郸市丛台路140号
邮政编码:056002
联系电话:0310-3019452
传真号码:0310-308780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7:30-11:30,下午1:30-5:00
邯郸市社保中心
地址:邯郸市人民路252号
电话:0310-3062947(机关事业处)3019669(退管处)3015746(综合处)3019507(社会保险处)
『伍』 邯郸城乡医保封存怎么办理
邯郸城乡医保封存这个需要办理得去邯郸市行政服务大厅去办理,具体的业务要到那里去咨询。
『陆』 邯郸市居民医保卡在那领取
为属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依据《邯郸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属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医疗保险登记。办理医疗保险登记时,须填报《邯郸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登记表》和《邯郸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登记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财务报表、职工工资发放名册、退休人员养老金(退休金)发放名册和批准退休文件;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户名及账户。
(6)邯郸市城乡居民医保卡如何办理扩展阅读: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要求规定:
1、参保人员在年度内按法定程序办理退休的,用人单位或代理机构须填报《邯郸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缴费年限核定表》。
2、凭参保人员退休审批手续、社会保障卡及时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在职转退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手续,自办理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手续后,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不再缴纳职工医保费。
3、外地调入本市人员在外地的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按视同缴费年限与调入后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军队退役人员的服现役年限视同参保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柒』 邯郸市怎么办医保社保卡是不是包括医保和养老保险功能
参保人申请设置个人信息查询密码,需持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医疗保险卡到各区县医保中心、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申办。
『捌』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卡怎样办理
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理条件
1、本市城镇户籍,各类中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和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及其他18周岁以下的居民;
2、本市城镇户籍,18周岁及以上的非从业居民;
3、本市城镇户籍,未按月享受养老金或退休金待遇的60周岁及以上老人(简称低收入家庭老人)(外地户籍老人按照正常标准收费);
4、本市城镇户籍,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人(外地低保户和重度残疾人按正常标准收费);
5、非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各类中小学(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就读,且在本市取得学籍的在校学生;
6、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失地农民;
7、非本市城镇户籍,长期居住本市城镇的非从业人员。
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事流程
1、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资料;
2、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办理;
3、社保局制卡;
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提交材料
1、参保资料:参保居民需出示户口簿、身份证和学籍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张一寸近期彩色登记照,自行确定并携带一张用于缴费的银行卡。
以下三类人员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低保对象需出示《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需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低收入家庭老人需提交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未按月享受养老金或退休金待遇的证明。
2、在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填写《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申请表》(其中各类中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在学校领表)。
(8)邯郸市城乡居民医保卡如何办理扩展阅读: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居民的住院和门诊大病、门诊抢救医疗费,支付范围和标准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标准执行。
2、起付标准(也就是通常说的门槛费)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样,即三级980元、二级720元,一级540元。
3、就医管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居民就医实行定点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科医院、院店合作和二级及其以下医疗机构确定为首诊医疗机构,将部分三级综合和专科医疗机构确定为定点转诊医疗机构,
参保居民就医时应首先在定点首诊医疗机构就诊,因病情确需转诊转院治疗的,由定点首诊医疗机构出具转院证明,方可转入定点转诊医院接受住院治疗,等病情相对稳定后,应转回定点首诊医院。
4、支付比例:基金支付比例按不 同级别医疗机构确定,一级(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为75%、60%、50%。城镇居民连续参保缴费满2年后,可分别提高到80%、65%、55%。(换句话说就是住越小的医院,报得越多些)
5、基本保额:一个自然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1.6万元。如果是由于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治疗)、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器官移直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简称“门诊大病”)患者,年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可提高到每人2万元。
『玖』 如何办理居民医保
各地的办理办法均有所差异。具体包括了4个事项,而且还需要申办人提供资料齐全的,予以 即时办理;对资料不齐全的,暂不受理,并告知申办人应补足何种资料。具体如下:
(一)、 申办参保(增员)须知
1、提供资料(以下资料需附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
①未满18周岁的人员:《户口簿》(户口簿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16周岁以下人员未领身份证的可不提供)。
②18周岁以上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人员:《户口簿》(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
③18周岁以上城镇非从业居民:《户口簿》(户口簿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复退军人需提供退伍或转业证件)。
④低保对象:《户口簿》、《身份证》、《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2、办理流程:
经办部门:
①居住在惠城区的桥西、桥东、江南、江北、龙丰和河南岸街道办事处的城镇居民到惠城区社保局关系股办理;
②居住在县城和惠阳区的淡水街道办事处、大亚湾区的澳头街道办事处的城镇居民到所在地社保局关系股办理;
③居住在其他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城镇居民到所在劳动保障管理所或社保局办理。
业务办理完毕,经办人员打印《惠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增员校对表》当场交给申办人,申办人如发现有错漏的,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到经办部门纠正,逾期不办的视作无误处理。
业务受理时间为每月1—24日,当月申报的业务次月起生效,以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社保年度,一次性缴足一个社保年度内的医疗保险费,每年的6月1日至30日应一次性缴纳下一社保年度的医疗保险费。
(9)邯郸市城乡居民医保卡如何办理扩展阅读: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组成部分,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
优点:
一是参保人患病特别是患大病时,一定程度地减轻经济负担。
二是参保人身体健康时,缴交的保险费可以用来济助其他参保病人,从而体现出“一人有病万家帮”的互助共济精神。
三是解除参保人的后顾之忧。为鼓励城镇居民参加保险,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按其参保时间划分,设定不同的医疗待遇起付期,办法实施六个月内参保者,医疗待遇起付期为三个月,未成年居民医疗待遇无起付期;六个月后参保者(含未成年居民,下同),医疗待遇起付期为一年;一年后参保者,医疗待遇起付期延长至二年;低保居民医疗待遇无起付期。
参考资料: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