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武宣东乡的经济建设
另有消息传出,武宣至金秀的公路已在酝酿当中或者说已到测量阶段,经东乡专镇后在东乡中学后面与南武属公路公叉,从百崖大峡谷外面过。这将会大大东乡当地的旅游业,而百崖大峡谷理所当然的会首当其冲。一些游客会在游完金秀的圣堂山后产生下百崖大峡谷玩一玩的想法,毕竟也不远嘛,而来旅游后就会跟当地人买一些土特产或者别的有纪念意义的东西,这就增加了当地人的收入。说来说去,就是交通。贵港的覃塘很多人都知道,80年代时不过只是一个小小的圩集,现在已是贵港的一个区了,看地图你会发现它是两条国道的交叉点上。珠三角地区有那么快的发展速度,也是因为其蜘蛛网般的一流公路所带来。
② 2014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报告
这是东乡的,根据具体情况修改下就可以。
(一)《城乡规划法》学习、宣传情况
检查组发现,《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以来,县有关部门非常重视对这一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在统筹城乡发展目标、创新规划理念和规划管理机制、科学编制规划、严格实施规划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效果。
1.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普及《城乡规划法》
为保障《城乡规划法》的贯彻实施,我县非常重视《城乡规划法》的宣传普及工作,县政府、县规划局(县建设局)在网站上开辟《城乡规划法》学习宣传专栏,举办《城乡规划法》知识竞赛,还通过会议、现场咨询、公众问答等方式,宣传城乡规划公共政策属性、规划行政许可、规划公开与公众参与、规划实施监督与法律责任等。特别是自2011年全县开展“三非”清理“百日突破”行动以来,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及多次召开动员会、印发宣传单等方式,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规划法律宣传活动,全社会参与城乡规划、遵守规划法规、关心城市发展的良好局面正逐步形成。
2.深入开展《城乡规划法》学习
2008年以来,全县建设(规划)系统分五批次派出20多人次,参加省住建厅和市规划局举办的《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规学习班,让工作人员深入理解《城乡规划法》的内涵,以便熟练地运用在工作当中。我县还组织了三期乡镇(场)分管领导参加的《城乡规划法》培训班,平时还要求规划(建设)部门和乡镇相关工作人员把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结合起来,增强学习效果。
(二)城乡规划编制、实施情况
1.城乡规划编制情况
(1)高起点进行东乡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上一轮东乡县城市总体规划,于2004年编制完成,经过几年的发展建设,东乡的城市面貌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但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县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都发生了变化,原有总体规划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2010年10月,我县聘请江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了新一轮修编。为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总规修编工作历时三年,其间进行了反复的论证修改。2012年8月,《东乡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终于通过省住建厅专家论证会评审,目前正向市政府申请批复。
(2)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与总规同步进行。县规划部门以总规为指南,依据全县各乡镇的自然地理条件、经济发展水平、交通和区位条件、人口分布特点,采用以县域中心(中心城区)为发展主中心,交通干线为城镇发展轴,中心镇为发展节点,一般乡镇为基础,点轴和网络发展相结合的发展战略,将县域城镇体系规划成“一核、两轴、三心、四区”的空间结构形态。(一核:即中心城区,为县域发展核心。两轴:即沪昆城镇发展轴和东临公路城镇发展轴。三心:即岗上积镇、王桥镇和小璜镇,分别为县域西南部、东南部、东北部城镇发展片区中心,引导和带动片区各乡镇的发展,是县域内的中心镇。四片区:即以中心城区为发展核心的中部城镇发展片区,重点控制和指引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带动圩上桥、邓家乡和虎圩乡的发展;以小璜镇为发展中心的北部城镇发展片区,带动杨桥殿镇、珀玕乡的发展;以岗上积镇为发展中心的西南部城镇发展片区,带动詹圩镇、马圩镇和虎圩乡的发展;以王桥镇为发展中心的东南部城镇发展片区,带动黎圩镇、瑶圩乡的发展。)
(3)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显著提高。为切实增强城乡规划审批的科学性和指导性,县城城区先后编制完成了《东乡县行政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火车站站前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正在进行《东乡县高铁站前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糖厂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汽配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修编工作。上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修编,标志着我县已基本实现城区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控规全覆盖。各乡镇控规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强,岗上积、邓家、詹圩等乡镇控规正在编制中。
(4)各项专项规划编制全面展开。围绕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品位和提升综合承载力的目标,我县今年正积极开展《东乡县绿地系统规划》、《东乡县防洪排涝规划》以及城市道路、公园、街景、广场等一系列专项规划编制。
(5)全力做好重点项目规划建设。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今年我县安排了59个续建、新建、督建、拟建重点城建项目。为打造城市精美工程,全面建设品质东乡,我们坚持做到高标准规划、高规格设计、高品质建设,每个新建工程均要求至少提供三套以上的规划设计方案供领导决策,反复进行规划设计评审,精益求精、力求完美。目前,大部分项目的规划设计都已完成,并在有序实施。
(6)科学引导城市新区开发建设。城北新区作为我县城市新区开发建设的主阵场,为“做靓新区”,提高新区建设品位,我县在完成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基础上,还专门编制完成了城北行政文化区城市设计,加快了城北新区规划建设步伐,行政中心、会议中心、文化中心、公安局、检查院、国税局等行政事业办公中心先后规划建设,新区主次干道、基础设施、功能配套等日益完善。同时,进一步引导优质住宅小区开发、商贸、文化、生态等聚集发展,逐步使城北新区成为东乡的行政中心、文化中心、商务中心、生态中心。
2.城乡规划实施情况
(1)健全规划审批管理制度。一是成立了东乡县城市规划委员会,对全县城乡规划和区域发展重大问题进行审议,并下设专家委员会,实行专家评审论证制度。二是深入推行“阳光规划”,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建立完善了规划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布制度,所有规划建设项目,均在县规划局公示栏及工程建设现场进行批前、批后同步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抓好规划的贯彻实施。近年来,我县在着力完善人大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并重的同时,抓住关键环节,健全和创新制度,完善权力制约机制,凡是重大项目、县重点工程全部通过规划建设项目审批会,集体研究,民主决策。今年实施的59项城市重点工程,均多次进行了调研、认证,反复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再报请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
(3)严查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为保障城乡规划的贯彻实施,我县将工程项目的审批与管理相结合,由规划局负责建设工程的审批和批后管理,由城管局负责私人建房的批后管理,并按照分片巡查管理的模式,确定批后管理责任人,严把放线、验线、规划验收等各个建设环节,及时发现并大力遏制违法建设行为,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同时,组织监察、规划、国土、房管等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治理工作。在治理过程中,发现立佳·翠碧轩、物流汽贸城、碧桂花园二期等3 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存在超规划、超容积率的问题,超建面积达30984平方米。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2001]15号)第二条“凡改变土地用途、容积率的,应按规定补交不同用途和容积率的土地差价”的规定,经县监察局、县国土局依据有资质的评估公司测算,共补交出让金740.08万元,补缴规费、税金等283.13万元。上述款项已全部追缴完毕并上交财政。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全民规划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虽然近两年我们加大了规划宣传的力度,但群众对城乡规划的认识还不够,如规划本身的技术性和公共政策属性,群众知道和了解的并不是很多,除增加了日常接访的工作量外,还造成了一些不必要的群众上访。
2.新型城镇化快速推进与规划编制相对滞后。一是详细规划、专业规划、景观规划、夜景规划、重要地段的城市设计等深层次的规划编制相对滞后;二是城镇与区域的空间、布局、利用规划相对滞后,导致城镇的规划跟在建设的后边。
3.规划人才和技术力量严重不足。这里主要包括两个部门的情况。一是规划局,尽管2011年成立了规划局,全县的规划力量得到了一定的增强,但由于受人员编制、经费等因素影响,全县规划专业人才、技术力量仍然不足,尤其是村镇一级的规划人才严重不足,管理相对滞后;二是城管局,除了工作经费偏少,目前主要困难是城管大队中的大部分人员属专业军人或企业转制职工,待遇太低(月工资仅一千元左右),严重影响干部和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4.规划管理仍然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一是突出表现在城市规划控制区内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违法交易土地的“三非”现象仍然较多;二是开发企业受利益驱使,规划批后超面积建设、公共配套不足、改变建筑外立面等现象仍然存在;三是村镇规划管理力度有待加强。
5.城乡规划变更未按法定程序进行。当前,普遍存在随意更改城乡规划的现象,城乡规划变更未通过地方人大常委会表决,导致“计划赶不上变化”。
四、几点建议
一是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可以在明年初《城乡规划法》实施五周年之际,利用会议、网络、现场执法等多种形式开展一次大型宣传活动,加强《城乡规划法》的宣传,力求做到家喻户晓。
二是加大规划编制力度。加强城市发展战略研究。按照城市定位和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要求,深化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深化人居环境研究,深化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乡一体化规划研究,为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供指导。按照建立多层次规划体系的要求,组织编制城市各类专项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及时开展重要节点的城市设计,同时加快自然村的规划编制进度。
三是加大规划执行力度。进一步整合规划、国土、城管、公安等部门职能,积极筹建综合执法监察大队,专门负责城市规划控制区内“三非”行为的执法查处,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是加强城乡规划的科学性。首先,目前中国的城市建设已趋于饱和,正在向小城镇转移,今后真正宜居的是集镇,要在思想上、理论上重视此项工作。其次,规划不但要考虑地面,还要考虑地下,即以长远眼光提前规划城镇地下管网的铺设,为城乡的可持续发展铺平道路。
③ 我是东乡族自治县供排水管理局的工人现在哪有800元的工资呢哪个领导帮我们解决100多个工人的工资呢
如果是拖欠工资的话 ,你们工人们劳动者们应该向上一级(市一级、省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告发,要求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帮助你们解决这些100多人工资的问题
按照现在国家政府的法律规定: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拖欠工资赔偿金”,政府有关部门(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12333、劳动监察大队、法院)应该依法判处公司(或者老板)按照拖欠工资的数目的百分之二十五(25%)的款额的赔偿金,赔付给被拖欠工资的劳动者,这是付给被拖欠工资100%(百分之一百)之外的,也就是总共应该付给劳动者125%(百分之一百,加上百分之二十五)款额。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者应该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12333、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告发,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帮助解决这个拖欠工资的事,同时打电话12348法律援助热线电话,这是政府提供免费律师帮助劳动者各种问题的电话号码,可以要求政府提供的免费律师帮助你们解决各种问题
国家政府现在有法律明确规定“拖欠工资的克扣工资的属于违法犯罪,拖欠克扣一个人的工资超过五千元的属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超过三万元或者超过十个人的属于严重违法犯罪,严重的要判刑关进牢狱。”、“企业应签订劳动协议合同,并且给每一位劳动者(工人、农民工、员工、民工、职工,等等)缴纳社会保险费(五险一金)”,“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劳动者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企业可委托银行发放劳动者工资。”
企业必须按照约定给劳动者缴足社保费并且足额发给工资,否则,政府执法部门会依法严格处罚违法的企业。私人老板同样必须按照国家政府的法律发给各项劳动报酬与劳动保护用具和办理社会保险费“五险一金”并且按时付给工资,如果违反有关工资和社会保险的法律规定及劳动报酬与劳动保护的法律规定,政府同样会严格依法惩处违法的私人老板。
1、根据《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必须给劳动者(农民工、职工、员工,民工、工人、所有的打工者)缴足“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企业与职工签订合同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都属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2、《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中,也就是说,企业在试用期间也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保。
3、据《社会保险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金。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金系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项义务不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约定变更或者放弃。
第一步应该争取协商解决,可以直接找企业法人代表、企业老板、财务部门、财务经理。能协商解决最好,协商不合理就向当地的政府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告发(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局里的劳动仲裁科、工商管理局、建设局、法院、监察部、12348法律援助热线电话,都可以,会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帮助的)
记住:应该要有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证据,比如:协议合同、欠条、有关拖欠工资和索要工资的录音、视频录像,上班打工的打卡记录,上班劳动工作的视频录像,曾经填过的各种表格、之前曾经领取工资的凭证、领取物品的凭证、上岗证、出入证、胸章、胸牌、臂章、单位发的工作服工作帽、单位发的劳保用品、各种各样的文字材料资料,微信上短信上电脑上涉及双方发给工资数目与拖欠工资及索要工资的各种信息、介绍人、中介人、知情人、证明人,等等,都可作为事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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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东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河滩镇污水处理厂是多少吨
北纬N35°44′14.37″东经E103°14′5.94″靠近:临夏回族自治州东乡族自治县五四零乡道河滩镇参考:甘肃省临夏州东乡县河滩镇汪胡村东南方向约2.33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