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有关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法规、政策;制定城乡建设行业发展那规划,拟订城乡建设规范性文件。
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建筑活动,贯彻执行建筑施工、装饰装修、建设监理的法规、规章,拟定工程建设、建筑业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制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三、承担规范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质量的责任。执行勘察设计发展、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制度和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组织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抗震设计规范,组织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推广应用。
四、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编报材料指导价格,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组织实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工期定额、工程造价管理制度。
五、指导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城市建设(含城市房屋征收拆迁)和管理工作中的各项法规、政策,负责城市市政公用扰御喊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城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园林、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市容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内的绿化工作和风景名胜区的建设和保护工作,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
六、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拟定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以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
七、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拆耐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制度,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贯彻执行建筑业技术政策。
八、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和行业科技发展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建筑节能的政策,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组织实施重点科级项目的研究开发。
九、承担推进墙体材料革新的责任。组织新型墙体材料的确认和推广应用;组织重大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开发。
十、承担各类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的建造缓野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责任。指导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拟定建筑市场招投标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审核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资格。
十一、拟定城乡建设行业培训规划。监督实施全市建设行业职工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十二、承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如果你们当地没有单列的规划局和房管局的话,住建局还负责城乡规划的编制及实施,房屋产权的登记和管理、房地产市场监管、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等等。
2. 丽水市建设局的直属单位
市南明山景区管委会
市园林管理处
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市城市亮化办公室内
市质量监督站(容市施工管理处)
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
市房地产管理处(市安居房管理处、白蚁防治站)
市测绘中心(市地理信息中心)
市城市规划展览馆
市城建档案馆
市规划建筑设计院
市城市建设发展公司
市旧城改造公司
3. 住建局和建设局是一样吗
一样。
建设局是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内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容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的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简称为建设局,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1、建设局,又称住建局,全称为住房与城乡建设(规划)局,县(或设区)一级主管建设行业的行政部门;
2、住建局--主要是住房、建筑的审批规划发证等;主要是住房、建筑的审批规划发证等。
(3)丽水市城乡住房和建设局扩展阅读:
建设局职责调整:
(一)将原建设部的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取消已由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取消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个人执业资格行政审批的审查事项。
(四)将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划给交通运输部。
(五)将城市管理的具体职责交给城市人民政府,并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市政公用事业、绿化、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城市客运、市政设施、园林、市容、环卫和建设档案等方面的管理体制。
(六)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七)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推进建筑节能,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4. 丽水市建设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城市管理、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和风景名胜事业、测绘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订实施细则 。
(二)根据全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规划,研究制订我市建设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和体制改革的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指导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承担推进城市化的组织协调工作;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四)组织制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建设工期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与计委等部门联合发布;组织制订建设行业的地方性标准和行业规范;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定额的实施。
(五)监督管理全市建筑活动,统筹规划全市建筑设计和施工力量的发展,按规定审核施工企业、设计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工程咨询公司、建筑制品企业、城市燃气、供水企业的资格等级;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的咨询管理;制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相关中介组织管理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规范建设市场,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
(六)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土建、安装、装饰等的质量监督管理;对各类专业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工程质量事故;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筑机械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
(七)指导全市城市和村镇建设;负责管理全市城市供水、燃气、热力、公共客运交通、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负责管理全市风景名胜区工作;负责城市供水节水工作;负责城市市容、环境治理;负责建设执法监察工作。
(八)负责住宅与房地产业管理;负责管理全市住宅产业化、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白蚁防治、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权划分,管理房地产转让、抵押和租赁工作;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开发利用工作。
(九)负责监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的实施;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十)制订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组织指导科技项目攻关和新技术开发、引进、普及、推广工作;监督下属单位的财务、投资。
(十一)制订行业人才培养规划,负责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建设行业职业技术教育和职工培训工作;负责指导本系统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执业资格制度和岗位技能鉴定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
(十二)管理市城乡规划局。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城乡规划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调整、修订和报批工作。
(二)指导全市城市、村镇规划工作;负责全市城镇体系规划、城镇群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指导优化城市土地资源配置和利用的规划管理;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规划、区域规划的审查。
(三)负责分区规划、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和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含控制性详细规划);负责城市分区规划和重要详细规划的审报及其详细规划的审批工作。
(四)负责指导、审查城市规划区内的村镇规划工作。
(五)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和莲都区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负责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临时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及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六)负责规划的违章违规处理与监察工作。
(七)负责规划设计单位资格的初审和上报工作;负责审定规划设计方案;审核重要地段的重要建筑的规划设计方案,并报送市政府批准。
(八)负责城市测绘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和实施城市测绘规划,提供测绘基础资料,管理测量标志和测绘成果,负责测绘资格认证和测绘行业管理工作。
(九)负责制定城市规划管理的有关文件,办理涉及城市规划管理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指导监督规划监察工作。
(十)指导各县(市)城镇规划业务,负责对县(市)政府所在地城镇总体规划进行技术鉴定。
(十一)负责莲都区村镇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莲都区乡镇规划设计、村镇开发和农村个体建筑工匠的资质管理。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5. 住建局与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一样吗
住建局一般是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你这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可能还有规划部门的职能在里面。也有可能是当地没有另设规划局。是原建设局和规划局的合并单位。
6.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什么样的单位
建设局是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的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简称为建设局,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主要职能(一)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监督地方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国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国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三)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负责国务院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审查,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四)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五)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六)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国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规和规章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七)研究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拟订全国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等有关主管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八)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国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的建设。(九)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十)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十一)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国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十二)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十三)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7. 建设局 和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说是是一回事吗它两是什么关系
你好:
“建设局”是2009年大部制改革前的政府部门。此后随着中央到地方的大部制改革以及国家对房地产调控和对居民住房的重视,因而把此前的建设局、房产局合并成为今天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因此现在没有建设局,也没有房产局,只有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目前大部制改革后的情况来看,不少单位也就是换了换领导,特别是一把手领导,具体业务还是没有整合,也就是说原来建设局的事情还是以前那些人、哪些部门在干,房产局的同样是这样!
8.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好单位吗
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是负责城市,镇的规划和建设管理,规划内编制的行政机关。
跟安容监局是平级单位,都是正科级行政机关。
有一定业务联系,住建局负责监督建设工程的质量,安监局负责监督建设工程的质量,主要是运营,施工等方面的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