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重庆渝北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要那些资料。谢谢
规划许可证申请表一份,国土权属文件《出让土地》《划拨土地》还有施工图审查盖章的建筑施工图(平、立、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勘测院出具的正式坐标放线资料等
Ⅱ 重庆渝北区户籍问题
您好
2015重庆户口新政策:
夫妻分居及工作调动户口迁移规定
(一)职工居民非在职配偶的户口迁移
1、入户对象及条件
职工居民的非在职配偶,在投靠的配偶所在地居住1年以上的人员可本着自愿的原则,准予在其配偶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常住户口登记地落户,包括“农转非”、“非迁非”、“农迁农”户口。其中,申请迁入主城区(指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北碚区、高新区、北部新区、渝北区的龙溪镇、巴南区的李家沱、土桥街道和南泉镇、花溪镇范围)的,须结婚五年以上(农迁农的人员三年以上),且夫妻年龄均年满30周岁以上。对因建设用地经政府批准征地并在第一次征地公告之日前,结婚迁入且实际居住一年以上的(再婚夫妻投靠迁入主城区的,须符合结婚3年且实际居住一年以上的条件)可入农业户口。
2、入户手续及程序
由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随附住房证明,《结婚证》、暂住证明,原常住户口性质证明,经迁入地派出所审查核实后,报区、县(自治县、市)局批准后,凭《准迁证》、《迁移证》办理入户手续。
(二)党政机关,国有非国有企事业、集体、个体、私营企业的工作人员、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科技人才夫妻分居工作调动户口迁移
1、入户对象及条件
下列人员夫妻分居户口迁移可以优先解决,不受年龄、分居时间的限制,随时办理落户手续,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1)对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2)获得市(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科研成果奖的人员;(3)获得博士、硕士、双学士学位的人员;(4)机关、事业单位副处级及其以上的国家公务员、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5)企业、事业单位中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3年的人员;(6)在科研、生产、教学、管理工作中起骨干作用的人员或其配偶系学士学位的人员。
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人员,夫妻两地分居时间满2年,男年满28周岁以上,女年满26周岁以上,并在常住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视其接收地区、单位的实际情况,分期分批逐步解决。
2、入户手续及程序
(1)配偶系非农业人口的在职人员,调入我市主城区(指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北碚区、高新区、北部新区、渝北区、巴南区)的,由接收单位填写《重庆市人员调动审批表》,并附《结婚证》、在渝方户口证明及能证明其符合上述入户对象及条件的证件或材料复印件,报市人事局审批。调入其它区、县(自治县、市)的,由当地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审批。
(2)配偶系非农业人口的非在职人员,按职工居民非在职配偶户口迁移规定办理。
(3)配偶系农业人口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党政管理干部家属“农转非”规定及职工居民非在职配偶户口迁移规定办理。
(三)专业技术人员、党政管理干部家属“农转非”户口迁移
1、入户对象及条件
符合在机关和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以及“三资”企业、个体私营企业等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党政管理干部的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其家属“农转非”应优先办理。(1)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2)取得博士学位或取得硕士学位、工作年满三年的人员;(3)获得县以上(含县)科技进步奖等奖项的主研人员;获得县以上(含县)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企业家等荣誉称号的人员及选拔的学术技术带头人,(4)工龄年满十五年,任县(处)级及其以上职务、大型企业中层以上职务、中型企业主要领导职务一年以上的人员;(5)对工龄满十五年、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一年以上的人员;(6)工龄满十五年、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担任正科级职务一年以上的人员;(7)在国家、市级贫困县工作十年以上,评聘了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或评聘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在国家、市级贫困县工作,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工龄十年以上的党政管理干部或虽不具备中专学历,但工龄十年以上,年度考核连续三年职称的正科级以上(含正科级)干部以及不具备前述规定条件,但在本职工作中作出了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人员。
对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人员,其配偶和十六周岁以下(在校生十九周岁以下)的子女可“农转非”;子女全部在农村的,允许其中一名未婚子女随迁;病残子女和共同生活的父母(男性六十周岁以上、女性五十五周岁以上)可以随迁。
2、入户手续及程序
申报家属“农转非”的人员,应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党政管理干部家属“农转非”申报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区、县(自治县、市)人事局或市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分别报市人事局、万州、黔江开发区(小区网 论坛)(小区网 论坛)人事局审批。各级公安部门凭“农转非”审批表,填发《准迁证》、《迁移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四)职工调动工作户口迁移
Ⅲ 重庆江北和渝北的区别
先前原本没有分那么清楚,后来渝北被政府规划开发成经开区,而现在的江北区是指以观音桥为中心的商业区
Ⅳ 渝北统景听说要开发了
都会开发,只是开发的主体和形式不同。比如渝北区的龙兴镇和石船镇,由两江新区管委会直接开发;统景、大盛、洛碛不属于两江新区范围,由渝北区政府开发建设。
Ⅳ 重庆渝北区管委会拖欠农民工工资怎么办
这虽然是件棘手的事,但还是可以得到妥善的解决!
这当然首先要得益于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律制度。得益于我国对劳苦大众的合法权益的保障力度。
依我个人之见,国家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稽查力度是非常大,非常到位的!
你大可就被拖欠工资,这个事宜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诉,要求其介入并出面解决!
众所周知,当地劳动局是国家指定专属解决劳资纠纷的政府职能部门,他们有职责,有担当,有义务解决劳资问题。
而我就是一名农民工,是一名泥水匠。你可能也知道。现在工地建设是微利时代。,承接工程建筑的工头,老板!他们一般都不会自掏腰包,垫资出来发放工资。都是等着上面发工程款和拔进度款来发放工资。以至于我也常常遇到被拖欠工资这种事情。每每遇到这种情况,我都是向当地劳动申诉!每每也能得到妥善的解决!
在此!我觉得有必要向当地劳动部门致以深深的谢意。
依我个人之见,你大概借鉴我的做法。
如果你觉得劳动部门处理这个事情还不够快速,还不够圆满,你还可以配合寻求劳动仲裁的法律援助。
抑或者!寻求社会舆论的关注。寻求媒体电台的介入和曝光!
这一点!你可千万不要忽视了媒介的力量。
社会舆论的是无所不在。它的触角涉及到天下的任何角落。涉及到各个领域,各个工种。包罗万象,无所不在!
可以!毫不质疑地说。社会的舆论的力量是无比强大的。
确切的说!你单打独斗,单枪匹马的讨薪行为是不容乐观的!
但如果你善于借助国家法律劳动保障的威慑力量!
善于借助外部力量的介入来解决“讨薪”问题。讨薪就不再是个问题。
祝你这忧人扰心的事情能够得到尽早妥善的解决!
……
祝好运!
Ⅵ 请问重庆市江北区和渝北区有什么区别啊
主要区别是,地理位置不同、幅员面积不同、下辖地区不同,具体如下:
一、地内理位置不同容
1、江北区
江北区地处长江、嘉陵江北岸,在重庆市中部北侧,位于东经106°26′41″-106°53′20″、北纬29°33′18″ -29°40′53″之间。东与巴南区毗邻,南与渝中区、南岸区隔江相望,西、西北与沙坪坝区隔嘉陵江相望,北与渝北区接壤。
二、幅员面积不同
1、江北区
幅员面积为220.77平方公里。
2、渝北区
幅员面积为1452平方公里。
三、下辖地区不同
1、江北区
下辖9个街道、3个镇。
2、渝北区
下辖19个街道、11个镇。
Ⅶ 重庆市渝北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重庆市渝北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11月04日,主要经营范围为回(无)股东单位内部财务答结算,投资理财服务等。
法定代表人:胡志清
成立时间:1996-11-04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500112180143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渝北区龙溪松桥路3号
Ⅷ 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重庆市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协调工作;负责党务群团、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目标管理、宣传、教育培训、信息、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安全保密、信访、综合治理、应急管理、财务、国有资产管理、计划生育、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规章制度、计划、总结等重要文件起草,组织重大调研。
(二)公务员科
综合管理行政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下同)人事工作;拟订公务员队伍建设规划;贯彻执行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综合管理公务员的分类、录用、考核、职务任免与升降、奖惩、交流(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回避、辞职辞退、职位聘任、申诉控告等工作;综合管理全区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区政府各部门、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科级及其以下公务员非领导职务的设置和职数管理;负责机构改革人员分流政策规定的起草并指导实施;按法定程序办理区政府授权管理领导人员的人事任免;负责干部管理权限范围内公务员的流动调配工作;负责公务员数据统计工作;负责全区公务员登记、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审核申报、人员登记工作;研究制定军队转业干部及随军家属(干部)、驻军随军家属和内调干部安置政策贯彻意见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服务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区军队干部自主择业管理中心工作。
(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调整和宏观管理规划;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的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聘用、考核、任免、奖励、惩戒、辞聘、解聘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流动调配工作;牵头开展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承担职称、专家综合管理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工作;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制度,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证书(开考专业考试合格资格证书除外)的发放工作;承担部分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的审批;承担国家级、市级和区级专家推荐选拔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数据的统计工作。联系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编制人力资源规划、拟制人才政策、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和开展地区、国际人才交流合作等工作。
(四)就业促进科
拟订促进城乡就业再就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及劳动者平等就业等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规划,指导实施再就业工程;指导公共就业服务管理,协调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综合管理全区职业能力建设,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员的职业技能等级(岗位)考核工作,负责指导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农村劳务开发管理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指导农村劳务开发和进城务工农民服务管理工作。
(五)社会保障科
负责审批办理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所涉行政审批事项;负责贯彻执行城乡各项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行使城乡社会保险行政管理职能;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区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等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体系和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措施;负责社会保险统一申报登记窗口的协调管理;负责企业职工工伤认定工作;负责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审批确认和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初审上报工作;履行区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企业职工工伤鉴定及病退鉴定相关工作;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企业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指导企业落实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和企业职工福利及工龄政策;负责企业参保人员退休和企业非标准工时制度审批;指导社会保险各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
(六)劳动关系科
负责劳动就业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贯彻、执行;起草劳动保障地方性管理工作规范;拟订并落实劳动关系调整政策;开展企业、工会、政府“三方”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协助相关部门指导破产企业改革改制和人员分流安置工作;参与国家级、市级、区级企业劳动模范的推荐;指导用人单位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综合管理和指导辖区企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综合管理及签订、变更、终止、解除、鉴证;负责协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与人民法院之间的关系;负责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法规,指导区劳动人事仲裁院开展工作;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负责调解员、仲裁员的培训、资格认证和监督管理工作。
(七)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与退休管理科
综合管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福利、津补贴、工伤、休息休假和离退休政策;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承担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总额管理、退休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和工资退休福利等业务工作的指导、监督等相关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工资、离退休费统发、工资统计和工资基金管理;参与住房、医疗和社会保险制度等改革;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更正、工伤(亡)认定、伤残等级和因伤病丧失工作能力鉴定的政策;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制度和带薪休假制度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易地退休干部协调管理工作;负责二次人才资源开发工作。
(八)培训科
综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考试以及专业技术人员英语、计算机和开考专业考试合格资格证书发放工作;负责制定科级及其以下公务员、机关工勤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事业单位职员和技术工人以及企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计划、规划并组织实施;审定区级行政机关举办的公务员专门业务知识培训,参加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成人学历教育;制定就业再就业培训、农村劳动者技能培训规划和综合性政策,并协调指导有关单位开展培训;负责行政学校的指导协调;负责国家公务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出国(境)培训的组织协调;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九)劳动保障监察科
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和贯彻,依法开展劳动保障行政执法监察管理,组织或参与查处重大劳动保障案件;监督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执法行为;牵头协调处理劳动者维权工作,指导劳动监察大队依法查处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提供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和政策咨询服务;依法对未成年儿童、妇女、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权益进行保护,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负责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培训、资格认证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负责局机关法制建设和普法工作。
(十)基金监督管理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资金(基金)规划;编制社会保障资金(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有关科技项目和国际援贷项目管理工作;监督金保工程的组织实施;拟订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基金监督制度,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行,负责组织查处违规案件;承担区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监督协调金保工程网络建设及安全管理;负责各类社会保险的统计、信息收集管理;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计划编制、基金核算和管理。
(十一)区公费医疗管理办公室
负责全区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的征收、管理、稽核和报销工作;负责全区离休干部、六级以上伤残军人、驻区消防武警官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医疗费的报销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医疗费报销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生育医疗费的审核报销工作;对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中心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党的组织、纪检(监察)、群团组织等按有关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