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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建设局购房补贴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27 12:24:12

⑴ 2019年4月25号淮安市淮阴区政府的通知进城购房补贴在清江浦区买房有补贴吗

如果有2019年4月25号,淮安市淮阴区政府的书面通知,进城购房可以享受补贴的待遇书面文件,应该在淮阴区享受这种政策。清江浦区是否有这样的政策应到清江浦区政府住房保障局咨询。供参考。

⑵ 农村户口买房补贴现在不拿会过期么

一般来说,

购房者从签订购房合同到收到购房补贴的时间为2至3个月。

你现在不拿会不会过期,最好咨询当地主管部门。

⑶ 夫妻其中一方在结婚前参加过单位集资建房的,另一方能不能申请住房补贴

房补保证领满20年
对于未领足20年购房补贴离、退休的职工,按其离、退休时补贴标准继续领取购房补贴,至满20年止;在计发补贴期间,职工在市内调动工作的,原工作单位从职工调离之日起停止计发补贴,新工作单位应在原计发补贴月数基础上继续发放补贴,连续累计满20年为止。
另外,在计发补贴期间去世的职工,从去世之日起停止计发补贴,本人账户中的购房补贴可由其继承人一次性领取;而按原房改政策已购买了平房(不含按住宅楼一楼标准计价的平房)的职工,单位条件允许,可将原平房按当时售价退给产权单位后,享受购房补贴。

职工如何领取房补
明确住房货币补贴、补差程序。各单位确定的住房货币补贴和补差人员,本人填写由市房改办统一印制的《职工住房货币补贴申请》、《职工住房货币补差申请》,职工单位领导签字,单位加盖公章,由单位填写《职工住房货币补贴计算表》或《职工住房货币补差计算表》一式3份,单位持职工户口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式3份报市房改办,市房改办核准审批后出具《职工住房货币补贴通知单》或《职工住房货币补差通知单》,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接到通知单后,将其补贴或补差款直接划转到单位个人账户(账号按个人身份证号编制)。
享受货币补贴的无房户职工购房时,持《售房合同》或《房屋买卖契约》、身份证报市房改办,经查档后,出具《购房补贴划转通知单》,由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支付。
而享受货币补差的职工,则持本人身份证报市房改办,经查档后,出具划款(支取)通知单,由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支付。
另外,按规定,我市财政非供给的事业单位和企业,住房货币分配办法可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参照机关行政事业单位住房货币化分配办法执行。

⑷ 夫妻不是同一单位,一方已享受住房补贴(每月100多),另一方能参加单位的集资建房吗要有法律依据

房补保证领满20年
对于未领足20年购房补贴离、退休的职工,按其离、退休时补贴标准继续领取购房补贴,至满20年止;在计发补贴期间,职工在市内调动工作的,原工作单位从职工调离之日起停止计发补贴,新工作单位应在原计发补贴月数基础上继续发放补贴,连续累计满20年为止。
另外,在计发补贴期间去世的职工,从去世之日起停止计发补贴,本人账户中的购房补贴可由其继承人一次性领取;而按原房改政策已购买了平房(不含按住宅楼一楼标准计价的平房)的职工,单位条件允许,可将原平房按当时售价退给产权单位后,享受购房补贴。

职工如何领取房补
明确住房货币补贴、补差程序。各单位确定的住房货币补贴和补差人员,本人填写由市房改办统一印制的《职工住房货币补贴申请》、《职工住房货币补差申请》,职工单位领导签字,单位加盖公章,由单位填写《职工住房货币补贴计算表》或《职工住房货币补差计算表》一式3份,单位持职工户口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式3份报市房改办,市房改办核准审批后出具《职工住房货币补贴通知单》或《职工住房货币补差通知单》,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接到通知单后,将其补贴或补差款直接划转到单位个人账户(账号按个人身份证号编制)。
享受货币补贴的无房户职工购房时,持《售房合同》或《房屋买卖契约》、身份证报市房改办,经查档后,出具《购房补贴划转通知单》,由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支付。
而享受货币补差的职工,则持本人身份证报市房改办,经查档后,出具划款(支取)通知单,由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支付。
另外,按规定,我市财政非供给的事业单位和企业,住房货币分配办法可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参照机关行政事业单位住房货币化分配办法执行。

⑸ 庄河市购房补贴150没办卡的说可以领现金,为什么办卡的都接到通知了,我却没有人通知我

你应该到有关部门问一下不就明白了。

⑹ 年内30多地发购房补贴政策是怎么回事

据统计,年内至少已有30多个地区发布或调整购房补贴政策,其中,有6个地区最高补贴金额超过百万

近日,南京江北新区印发通知,提出最高300万元购房补贴的政策。此前,郑州、南宁等地区分别发布或调整购房补贴政策。

根据各地政府部门文件以及公开报道,今年以来,多个地区发布或调整对引进人才、医护人员、农民工等群体给予购房补贴的政策。从金额来看,有6个地区补贴金额达到百万级别,分别为杭州、苏州工业园区、南京江北新区、台州、南宁和济南。

(6)岳池建设局购房补贴通知扩展阅读

杭州、苏州、南京的具体规定

今年2月,杭州推出“战疫引才、杭向未来”八大举措,提高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对A类顶尖人才按“一人一议”最高给予800万元购房补贴,B、C、D类人才分别给予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购房补贴。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南京片区和苏州片区也有相关政策推出。6月5日,南京江北新区(南京片区所属辖区)印发通知,实施区块链顶尖人才集聚计划,经认定的可享受最高300万元购房补贴。

4月底,苏州工业园区(苏州片区所属辖区)出台文件提出,全职工作的顶尖人才按“一事一议”最高可获得500万元购房补贴。

⑺ 购房补贴申请办理后一般多久到帐

一般来说复,购房者从签订购房制合同到收到购房补贴的时间为2至3个月。
购房补贴发放延迟的原因:
1、购房者契税返还手续均由开发企业代办,开发商一般会成批次申请,这就耽误了一些时间。
2、购房补贴申请及审批发放有5道程序,整套流程大约需要2个月。
①开发商向市房管局政务中心窗口提交申请;
②市房管局窗口审核后按周汇总并提交市财政局窗口;
③市财政局复核并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
④市财政局审批后,将购房补贴资金按月拨付至市房管局财务部;
⑤财务分别拨付至购房者个人账户。
具体需要咨询经办人。

⑻ 深圳的安居房如何申请

1、申请人网上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网上申报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轮候。

申请人在线填写申请信息,核实无误后提交并打印《申请表》。对于没有条件进行网上申报的家庭,区住房保障部门受理窗口可提供电脑设备由申请人进行填报。为保障受理工作场所及申报流程的顺畅,建议申请家庭优先采用自行网上申请的方式提出申请。

申请人应认真核对申请信息,确保申请信息与申请人的实际情况保持一致。若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第一次网上申报时身份证号码已被使用,请尽快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市售房中心提出申诉。

2、网上预约受理时间

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信息后,可根据系统的提示,在线预约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受理时间(节假日除外),系统将根据申请家庭的意向安排申请家庭的预约受理时间。

3、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申请家庭根据预约的申请材料受理时间,凭在线打印的《申请表》和申请人身份证到各区住房和建设(住宅)局、新区城建局提交申请材料。

4、当场领取受理回执

各区住房和建设(住宅)局、新区城建局工作人员根据申请家庭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如申请材料完备,工作人员将对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现场拍照,并对申请家庭的申请材料进行备案。备案后现场发放安居型商品房申请受理备案回执。备案回执是申请家庭认购我市安居型商品房的重要凭证,请申请家庭务必妥善保管。

5、终审合格,纳入轮候库并关注项目配售通告

市主管部门按季度会同市规土委、民政、各区住房保障部门批量核查有关条件,包括婚姻、户籍、住房及宅基地、购房补贴、区级政策房等。终审符合安居型商品房申请条件的,纳入轮候数据库;终审不合格的,由市主管部门驳回申请,出具《驳回申请通知书》。申请家庭轮候期间可在市住房建设局网站上查看我市安居型商品房的配售通告,了解安居型商品房最新的配售情况,以便申请家庭根据自身意愿网上提交认购意向。

6、网上预约看房时间

申购通告发布后,申请家庭在通告规定时间内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业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预约看房”提交预约申请。

7、按照约定时间现场看房

申请家庭按照约定的时间到安居型商品房项目现场看房。

8、网上提交认购申请

轮候库中的申请家庭可根据自身意愿,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业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在线认购我市安居型商品房项目。在配售公告规定的时限内未提请认购,视为放弃该项目的申购。(提示:未预约看房的申请家庭,可按照配售通告规定直接提交认购申请。)

9、公示认购资格核查结果

认购截止,经审核公示后,申请家庭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业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查看本家庭是否符合认购资格。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联系深圳市住房保障署了解具体情况。

10、公布选房名单及排位

安居型商品房开发建设单位将根据配售通告的规定,确定选房名单和排序,并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公布。

11、网上打印选房通知书

选房名单及排位公布后,申请家庭应当按照规定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业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在线打印选房通知书。申请家庭可在线下载配售项目的选房说明书和房源房价表,了解该批次安居型商品房的房源、户型、面积、朝向、房价等具体情况,以便于选房当天快速、准确的选择自身最为满意的房源。

12、现场选房,交纳认购定金,并签订认购协议书

申请人凭《选房通知书》和身份证按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依次选房。申请人选定住房后,须携带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的储蓄卡,当场向项目开发建设单位交纳认购定金,并签订《认购协议书》。

13、签订买卖合同

申请家庭凭《认购协议书》、缴款凭证及身份证按预约时间到指定地点签订买卖合同。

(8)岳池建设局购房补贴通知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一)认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购安居型商品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1、已认购住房但放弃选房达到三次的;

2、签订认购协议书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买卖合同达到两次的;

3、签订买卖合同后毁约的。

(二)申请人在取得《备案回执》后离异的,离异双方协商一致,可由其中一方(须符合申请条件)保留轮候排序,另一方退出轮候。无法协商一致的,离异双方均退出轮候,可各自重新申请。离异双方协商一致的,须提交协议书。

(三)申请人在取得《备案回执》后如存在家庭人口、住房、计划生育、人才认定、户籍、姓名、身份证(居住证)、婚姻、抚恤定补优抚和残疾等发生变化的情况,可持变更事项相应的材料到市主管部门窗口办理轮候信息变更;

其它信息项(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电子邮箱、社会保险电脑号、工作单位名称、工作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公积金帐号等)变化的,申请人可直接登录系统在网上自行修改。

(四)申请人在取得《备案回执》后补报符合申请条件的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的,须重新轮候,按变更申请审核通过的时点确定其日常轮候受理回执号。

⑼ 《西安市个人购房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的实施办法》 全文

西安市房屋管理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个人购房补贴资金发放实施办法的通知》

西安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西安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恢复房地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市政发【2008】87号,以下简称《意见》文件精神,恢复震后房地产业发展,确保购房补贴及时足额发放给购房者,现就我市个人购房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的实施办法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在《意见》规定期限内,即2008年9月4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在西安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辖区内购房的购房者,所购房屋属于在以上区域内第一次购买商品住房或第一次购买二手住房,且购房面积在180平方米(含180平方米)以下的,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购房补贴。
商品住房是指新建商品房中用于居民居住的商品住房,别墅除外。
二手住房是指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存量住房,别墅除外。
二、购房时间界定
新购商品房以网上签约时间为准,在《意见》实施前已购买的商品房,通过退房后再购的方式(包括换名购买)改变网上签约时间的,不在补贴范围;二手住房以买卖双方向市房屋管理局提交房屋过户手续的时间为准,在《意见》实施前已提交过户手续的,不在补贴范围。
三、补贴标准
(一)2008年9月4日至2008年10月31日所购住房,按下述标准补贴:
1、商品房补贴标准: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按购房款总额的1.5%补贴;90至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按购房款总额的1%补贴;144至180平方米(含180平方米),按购房款总额的0.5%补贴。
2、二手房补贴标准:144平方米以下的(含144平方米),按购房款总额的1.5%补贴;144至180平方米的(含180平方米),按购房款总额的0.5%补贴。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37号)实施后所购住房,即2008年1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所购住房,经市政府同意,按下述标准补贴:
1、商品住房补贴标准: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按购房款总额的1%补贴;144至180平方米(含180平方米),按购房款总额的0.5%补贴。
2、二手住房补贴标准: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按购房款总额的1%补贴,90至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按购房款总额的1.5%补贴;144至180平方米(含180平方米),按购房款总额的0.5%补贴。
四、补贴资金发放
购房补贴资金的审核和发放由西安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西安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及房管部门指定银行办理。购房补贴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购房者应在所购房屋交易权属登记确认后,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契税完税凭证等资料到市房管局指定机构办理购房补贴资格和补贴金额的认定审核手续,购买商品房的,到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办理认定审核手续,购买二手房的,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认定审核手续。审核后,购房者持审核凭证连同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指定银行领取补贴资金。补贴资金将直接发给购房者本人。
五、本实施办法由西安市房屋管理局、西安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⑽ 新引进人才住房和生活补贴发放时间要多久分几次发

住房租赁补贴抄和购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6月,每季度(每年)集中受理和发放一次,须在人才引进之日起5年内申请领取完毕。

拔尖人才和其他高层次人才等可选择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为:拔尖人才5000元/月,其他类高层次人才(含急需紧缺的技术技能人才)3000元/月,硕士毕业生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2000元/月,本科毕业生1500元/月。

购房补贴标准为:拔尖人才6万元/年,其他类高层次人才(含急需紧缺的技术技能人才)3.6万元/年,硕士毕业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2.4万元/年,本科毕业生1.8万元/年。

(10)岳池建设局购房补贴通知扩展阅读

申请人已婚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租住公租房或者购房优惠政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都符合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可以各自申请。

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应当在本市用人单位全职工作并通过用人单位提出安居申请。用人单位负责对申请人的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查验,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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