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住建局,建设局和城建局一样吗
1、建设局,又称住建局,全称为住房与城乡建设(规划)局,县(或回设区)一级主管建设行业的答行政部门;
2、城建局--主管城镇建设(主要指城管大队负责的市容市貌);
3、住建局--主要是住房、建筑的审批规划发证等;
4、几年前只有建委后来改为城建局,现在细化为城镇建设局与城市住宅建设局。
② 城建局和住建局是一回事吗
城建局和住建局是一样的。
城建局负责市政工程、园林工程、环境工程、公用事业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理、质量、竣工验收、安全等建设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资金的使用,会同财政、物价等部门研究制定城市建设资金的收费政策和标准;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工作。
负责城市道路、桥梁、路灯、绿化、排水、排涝、污水处理等市政设施、风景园林、环境卫生和公用事业中的燃气、城市公共客运的维修和管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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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市政设施、风景园林绿化、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爱国卫生、公用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我市相关的政策、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
2、拟定和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公用设施、风景园林绿化和市容市貌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负责管理市政建设、公用事业建设、园林绿化建设市场,对全市市政建设和园林绿化设计、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负责指导城建档案的管理工作。
4、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和国家、省级风景名胜区定级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等相关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议书和公共、公用设施建设、城市市政工程的设计方案,并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
6、研究拟定城市建设与管理的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7、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直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负责本系统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③ 住建局和建设局是一样吗
一样。
建设局是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内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容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的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简称为建设局,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1、建设局,又称住建局,全称为住房与城乡建设(规划)局,县(或设区)一级主管建设行业的行政部门;
2、住建局--主要是住房、建筑的审批规划发证等;主要是住房、建筑的审批规划发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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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职责调整:
(一)将原建设部的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取消已由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取消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个人执业资格行政审批的审查事项。
(四)将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划给交通运输部。
(五)将城市管理的具体职责交给城市人民政府,并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市政公用事业、绿化、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城市客运、市政设施、园林、市容、环卫和建设档案等方面的管理体制。
(六)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七)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推进建筑节能,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④ 梅州市梅江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怎么样
梅州市梅江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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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梅州市梅县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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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建设局和住建局区别
一样。
建设局是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的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简称为建设局,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1、建设局,又称住建局,全称为住房与城乡建设(规划)局,县(或设区)一级主管建设行业的行政部门;
2、住建局--主要是住房、建筑的审批规划发证等;主要是住房、建筑的审批规划发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是2008年中央“大部制”改革背景下新成立的中央部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负责建设行政管理的国务院组成部门,负责国家建设方面的行政管理事务。2008年3月15日,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建设部”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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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1979年3月12日,国务院发出通知,中共中央批准成立“国家城市建设总局”,直属国务院,由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代管。
1982年5月4日,“国家城市建设总局 ”、“国家建筑工程总局”、“国家测绘总局”、“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的部分机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合并,成立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1988年5月,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撤销“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设立“建设部”;并把国家计委主管的基本建设方面的勘察设计、建筑施工、标准定额工作及其机构划归“建设部”。
2008年3月15日,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建设部”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管理。
⑦ “梅州模式”的评价
梅江一河两岸建设规划的范围从梅江南堤起点(梅塘0+000)起至西阳水电站长约20.14km的梅江河及两岸纵深不等的地域,确定这些地域纵深界线的标准为:南堤和西堤大部以原土堤为界,部分根据规划需要适当扩展;北堤、芹黄堤、东升及枫树下下游至西阳地域,根据山地面河坡的山脊线为界。规划时贯彻了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尽可能保护较多的以绿化植被为主的自然生态环境、优先满足城市公共服务功能的要求、认真考虑投资改造开发单位需从房地产开发中取得回报的实际情况、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相结合和有利于旅游资源开发等原则 梅州市梅江一江两岸规划说明书(梅州市城市规划设计院,1996),P4。
“梅州模式”是我国滨江城市发展江河经济和城市土地利用的一个成功范例。其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9.2.1化水患为水利
梅江是广东的十大江河之一,经过梅州城区中心的“U”字形河段长达12km。以往遇汛期经常洪水泛滥,抗洪标准低,难于有效抗御洪水侵袭,曾给城区居民带来无尽的水患。据历史资料显示:1960年,梅江最高水位79.77m,梅城受浸三天三夜,近万公顷农田被淹,5388间房屋冲毁,250人在洪水中丧生;1970年9月16日,梅江洪峰79.33m,6万hm2农田受浸,1000多间房屋倒塌,29人死亡;1986年7月11日,梅江洪峰达79.56m,梅江及其支流程江16座堤围决口77处,8万居民困于泽国,160人丧生,财产损失6亿多元 《梅州日报》(2000-10-26)。
1993年,当地政府决定以河道滩涂、沙洲和原土堤中取得80hm2的土地使用权作为补偿,引导社会投资建堤防,将梅江大堤20年一遇防洪标准提高到100年一遇。以地换堤激发了民间资本以及华侨和港澳台同胞投资河堤改造的积极性。经过几年的建设,完成了梅州城区梅江两岸20km堤围的改造建设,并达到了抵御100年一遇洪水标准(图19.2)。1997年8月,梅江再发特大洪水,超警戒水位2.05m。此时江堤改造已大部分完成,城区人民终于等到了笑看洪水驯服东流的一天;2003年5月17日,梅州全市骤降暴雨,造成6县89镇40万人受灾,死亡7人,直接经济损失2.8亿元 《梅州日报》(2003-05-18)。
图19.2 梅城江北防洪堤
梅城下游西阳水电站于1997年建成蓄水发电,年发电量7000万k Wh左右。梅州城区梅江河段已成为一座面积约4km2,总蓄水量达到1860万m3的人工湖。宽阔的水面形成了水中城的旖旎风光。
19.2.2带旺房地产市场
梅城“一江两岸”的改造规划从河道的滩涂、沙洲和原土堤中取得将近80hm2的土地,因此确立了“堤围改造与房地产开发相结合,企业筹资进行堤围改造,政府以土地作为补偿”和“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建设开发模式。这一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各级企业参与“一江两岸”改造建设工程的积极性,城中的荒滩恶水成为梅州市城市建设的新亮点。近年来,梅城一江两岸房地产建设如火如荼,如沿江金岸、南门广场、沿江半岛、状元楼盘、客都新村、江泮花园、滨江新村等,商品房销售量持续增长。由于“一江两岸”成功开发,整个梅州城区的投资环境得以改善。因此,梅园新村、鸿都花园等一批优秀小区先后得以成功开发,并成为住宅小区“领头雁”,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房地产的开发为梅州市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据统计,“九五”期间,全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20.25亿元,销售商品房面积134.57万m2,销售额12.66亿元,比“八五”期间分别增长50.44%、172.26%,实现利润5687万元,上缴税收8227万元,比“八五”期间分别增长64.84%、35.25% 数据来自梅州市建设局。
19.2.3营造旅游休闲环境
梅城“一河两岸”的改造,成就了绵延两岸几十公里的梅江大堤。堤上滨江公园、文化长堤、人物石雕、如淡长廊、文化广场、沿江金岸、沿江半岛、客都新村等,一个个新景点,与7座大桥连缀,构成堤、桥、水、楼飘逸绵长的城市景观。由于在建设“一江两岸”时,就十分注重为城市提供公共游憩休闲空间和城市观光景点,如今的梅江两岸成为当地旅游部门向外地游客推介景点时的保留节目,并专门为此开设旅游电瓶车观光项目。此外,旅游部门抓住机遇,大力培育客家文化氛围,引导文化广场和桥头亭成为晚间群众自发的客家山歌对唱场所,形成了梅州独有的一道人文景观,使梅州成为有内涵、有品位的文化城市。梅州的城市建设为游客提供了良好的旅游环境,也为各大旅行社开发城市观光旅游提供了良好条件。
19.2.4改善交通条件
20世纪90年代以前,梅城梅江两岸只有3座桥,其中梅江桥是建于抗战时期的已不能通机动车辆的危桥。因此,一江两岸只能靠刚建起来的东山大桥和嘉应大桥连通,而城内街道狭窄,车辆分流极为不便。“一江两岸”改造工程实施后,不仅新增的梅州、德龙、剑英、秀兰4座桥梁加强了江南和江北的联系,而新增的20km的堤围更是成为疏散城内交通和人们驾车观赏两岸风光的便利条件。此外,由于下游西阳电站蓄水形成城区的人工湖,也增加了水面交通便利,调节了城市小气候,减缓了热岛效应。
19.2.5成为滨江城市的样板
“梅州模式”的成功之处还在于规划理念上的突破,把科学发展观融入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之中。这些工程在捍卫城市安全的同时,还体现了防洪工程与城市发展、人文景观、生态环境和旅游资源开发等相协调,实现了“水安全、水环境、水景观、水文化、水经济”五位一体的有机结合,促进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梅州模式”在梅城取得成功后,又进一步辐射到全市有条件的各县、镇,带动其市政建设向滨河地区推动,以形成城市新景观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如蕉岭石窟河蕉城段一河两岸经过改造,二、三产业异军崛起,东南亚外商投资纷至沓来,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的利益平台拉动着全县GDP以每年约20%的幅度增长,城市化进程快速提升。此外,梅县的雁阳、丙村、松口,大埔的高陂、西河,平远的差干、仁居等则成为乡镇江河经济的领头雁 《广州日报》(2003-10-19)。
在梅州经验的启发下,广东各地以及省外兄弟市也在效仿“梅州模式”,启动“江河经济”,可谓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有条件的地市采用财政增加拨款,如东莞市每年从市镇两级公路桥车辆通行费中提取3%,作为水利建设基金,东莞大堤所需5.7亿元建设资金,全部由市财政划拨,一步到位;中山市从财政资金、水利规费、水利基金等渠道保证5年内筹集12.48亿元用于工程建设 中国水利报网(2004-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