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苏州档案馆在哪里
苏州档案馆
地址:苏州市三香路998号7楼
2. 城乡建设档案馆 干什么的
负责市区城建档案的收集、接收、保管、利用服务。监督、指导全市城建档案业务工作,组织城建档案专业培训。
招土木的原因是与普通人相比他们更熟悉一些专业术语和流程。去了做什么参见上一段,还会催收工程竣工决算材料以及其他行政事务。
3. 重庆市城建档案馆网址是什么
重庆市城建档案馆网址:http://www.cqcjda.com/
1981年4月29日,重庆市编制委员会决定成立重庆市城市基本建设档案馆,对内是建委的一个处,一套机构,两块牌子。
同年9月30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明确通知:“重庆市城市基本建设档案馆是市人民政府直属的科学事业机构,归口市建委领域;其任务主要是接收和保管本市重要的城市基本建设工程档案”。
1999年4月30日,更名为“重庆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城建档案发展可喜。1996年市建委为档案馆新建了库房和办公用房,馆库面积达到4400m2;
人员编制增加到17人,具有高级职称的6人,设置了三科一室一部,馆藏各类重要城建档案4万卷,既有清代、民国时期的城建历史档案,又有新中国建立以来各个时期的现实城建档案,还有规划建设模型、雕塑、展板等实物档案,是一座十分珍贵的资源宝库。
今年1~5月,市馆接收重要城建档案2004卷,比去年同期(534卷)增长3.75倍,优良率达68%,出现了“十五”良好开局。
城建档案是传承城市文明进步的载体,是推动城市建设的一种潜在生产力,是加强有力程质量管理最基础、最有效的环节。
我们要脚踏实地推进我市城建档案事业发展“十五”目标:
——进一步健全城建档案法规体系,建立完备的法规制度,搞好普法教育培训,增强法制意识,严格依法治档;
——完善以城建档案馆(室)为中心、以产生城建档案的有关单位档案室为基础的城建档案管理网络体系,形成档案接收、管理、利用、咨询服务协作网络;
——建立从市到区县(自治县、市)城建档案管理处(科)与城建档案馆(室)合署办公的“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管理体系,切实加强城建档案的管理职能,保障档案归档;
——适应目前城建档案迅速增长的需要,加大资金投入,抓紧馆、库及其设施建设,确保档案安全,按时完成城建档案目标管理、达标升级任务;
——推进城建档案实体管理向档案信息开发利用转变、档案事业公益型向效益型转变,积极开展有偿服务,争取创收补充档案管理费用的不足;
——依靠科技进步,实现城建档案信息管理现代化、城建档案实体保管现代化和城建档案工作管理现代化,加快城建档案“数字化”进程。
4. 苏州市城乡建设档案馆怎么样
简介:苏州市城乡建设档案馆,成立于1981年,是市政府所属的科学技术事业单位和城建档案管理的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行政上隶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业务上受市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1999年被国家建设部评为国家一级城建档案馆。人员经费渠道为市财政全额拨款。
5. 苏州市档案馆在平江区的什么路上
市档案馆新馆位于北园路269号.,南面毗邻贝聿铭设计的苏州博物馆和中国四大名园之一的拙政园,与苏州名人馆、苏州丝绸博物馆等相望。
6. 建设局是不是就是城建档案馆
当然不是,城建档案馆只是建设局的下属机构。
7. 苏州户籍档案馆电话号码
要办独生子女证的话不是应该在计生部门办吗?如果你是想要知道户籍档案馆的电话号码可以打114的查询电话。
8. 城建档案馆的城建档案馆(又名城市建设档案馆)
其基本任务
①接收本城市重要的需永久和长期保管的城市建设档案;②对接收进馆的档案和资料进行整理、分类、排架等管理工作;③提供档案和资料为城市各项工作服务,开展编研工作;④对城市各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建档案馆移交的档案进行检查和指导,并参加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⑤在做好城建档案工作的同时,积极收集城市建设方面的资料,使城建档案馆成为城建档案和资料的贮存、咨询中心,开展城建信息交流。
9. 个人到城市建设档案馆调取档案需要什么手续
调取档案手续:
1、档案的移交单位、形成单位:凭本单位介绍信和利用者本人身份证明,可利用相关档案。
2、工程项目的产权单位:凭本单位介绍信、产权证明和利用者本人身份证明,可利用相关档案。
3、工程项目的管理单位:凭本单位介绍信、管理证明文件和利用者本人身份证明,可利用相关档案。
4、承担政府部门组织的项目或受政府部门委托的单位:凭政府部门介绍信和利用者本人身份证明,与本馆签订《利用档案保密协议》后,可利用相关档案。
5、因工程施工需要利用地下管线档案的单位:凭本单位介绍信、该工程的规划行政许可文件和利用者本人身份证明,与本馆签订《利用档案保密协议》后,可利用相关档案。
6、业主个人:凭房产所属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单位介绍信、业主产权证明、利用者本人身份证
明,可利用相关档案。
7、公、检、法、仲裁机构:凭本单位介绍信和利用者本人身份证明,可利用相关档案。
8、其它单位或个人利用档案:凭档案移交单位或档案形成单位或产权单位的介绍信和利用者本人身份证明,可利用相关档案。
9、利用密级档案:按照《北京市城建档案馆保密档案借阅办法》的规定办理。
10、利用规划管理类档案:到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档案管理二室办理。
11、利用声像类档案:到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声像室办理。
一、调取档案流程:
1、利用档案手续审核
2、利用者信息登记
3、查询档案
4、利用档案
二、调取档案注意事项:
1、利用档案人员应在指定场所利用档案,不得擅自将档案带离指定场所。
2、利用档案人员应在利用完毕后将档案恢复至原排列次序。
3、利用档案人员应爱护档案,不得对档案进行描画、折叠、涂改、损毁。
4、整套复制档案,仅提供电子光盘载体。
5、同一个单位或个人对同一项目档案仅限复制一份。
6、批量利用档案,须提前预约。
7、仅为办理证照或诉讼凭证用途的档案复制件加盖档案查询证明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