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外省的建筑企业想要在河南设立分公司,河南建设主管部门的申报条件有哪些工商、税务上都有什么条件
设立分公司不是一天两天能办好的,如果急着有工程,那么先上河南省建设版信息网上看下外省建筑企业权备案的需要的资料是什么,先做单项备案,这个还是比较方便的。还有就是看你是在哪里有工程,目前河南省多个地方都需要在当地设立分公司,办理当地的备案后才能进行招投标以及备案等等,希望可以帮到你
B. 河南省城市规划设计院属于什么性质的企业
以前是事业单位,现在改制是企业,但还是建设厅直属单位~~两者关系密切~
C. 外省造价咨询公司可以在河南备案吗需要准备的材料
河南省省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豫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我省工程造价咨询市场,规范外省进豫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行为,维护建设市场秩序,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及我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省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豫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办理进豫单项业务登记备案和分支机构登记备案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省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是指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不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第三条 省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我省承揽业务,采取单项业务备案即应从承接业务(或拟承接业务)之日起15日内,报承接业务所在省辖市、直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初审,30日内到省厅备案。
备案时应报送下列资料:
(一)《进豫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备案表》(附表一)一式三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
(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
(四)承接河南省内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五)参与承接业务的企业专职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六)企业总部所在省(直辖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近两年信用证明(需注明企业近两年无不良行为记录及上一年度资质定期检查或复审结论)。
第四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初审意见审定备案。
第五条 省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办理完登记备案后,方可在河南省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第六条 省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自领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办理备案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备案表》(附表二)一式三份;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其设立的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
(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四)拟在分支机构执业不少于3名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证书复印件;
(五)企业总部所在地省(直辖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信用证明;
(六)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七)分支机构固定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人均办公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第七条 分支机构取得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回执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上述备案材料和备案回执复印件报分支机构工商注册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分支机构及从业人员应纳入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管理。
第八条 分支机构进豫登记备案实行年度复核制度。有效期内在我省承接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且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如需在豫继续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进豫登记备案延续,逾期未提交年度复核申请材料的,其进豫登记备案有效期届满后自动失效。
第九条 分支机构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应当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负责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订立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分支机构不得以自己名义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订立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第十条 分支机构负责人、专职技术人员、办公场所等内容发生变更的,应从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到工商注册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并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一条 省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因破产、倒闭、撤销、歇业的,需撤销分支机构的,应在办理工商注销手续后15日内,将进豫登记备案手续交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予以注销。
第十二条 分支机构取得进豫登记备案手续后,应纳入河南省工程造价管理诚信档案系统,将企业及分支机构相关信息数据录入诚信档案库,接受诚信评价年度考核。
第十三条 外省进豫工程价咨询企业承接业务不按本规定要求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或在执业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均计入不良行为记录,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备案资格。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其登记备案委托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负责。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D. 外省设计企业进河南备案需要有当地的办公场所吗
只是备案的情况
一般是不需要的
如果是分公司一类的
就需要有固定的
办公场所了
不知道河南的规定
E. 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南阳分公司怎么样
简介: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南阳分公司成立于2014年06月23日,主要经营范围为城市规划、市政公用行业(地铁轻轨、载人索道除外)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风景园林甲级及相关技术服务、咨询服务等。
法定代表人:董建峰
成立时间:2014-06-23
工商注册号:411302000035021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公司地址:南阳市宛城区仲景路尚城国际1号楼2208室
F. 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怎么样
简介: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成立于2012年06月18日,主要经营范围为城市规划、市政公用行业(地铁轻轨、载人索道除外)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风景园林甲级及相关技术服务、咨询服务等。
法定代表人:杨辉
成立时间:2012-06-18
工商注册号:410392020012233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公司地址: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21号
G. 外省公司在河南备案需要准备的材料
外地企业需提供资料:
先到企业分公司工商登记地的区建设局申请核查办公场所,填写核查表(见附件)并经区建设局盖章后,汇总以下资料办理:
A. 网上上报数据回执;
B.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C.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核原件收复印件);
D.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核原件收复印件);
E.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筑业企业提供,核原件收复印件);
F.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G. 建筑业企业前一年未发生《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59号)第二十一条所列行为或工程监理企业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未发生《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58号)第十六条所列行为的证明(外省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本省企业由当地地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广东省省属企业由企业主管部门出具,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中国港湾建设(集团)总公司、中国路桥(集团)总公司、中国冶金建设集团公司、中煤建设集团公司、中国化学工程总公司、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中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土木工程集团公司、中国地质工程集团公司、国家电力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新兴(集团)总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公司、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等中央管理大企业及其下属企业由总公司出具);
H. 介绍信【外省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本省企业由当地地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广东省省属企业由企业主管部门出具,中央管理大企业及其下属企业由总公司出具】;
I. 驻深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核原件收复印件);
J. 在深银行开户证明;
K. 企业在深办公场所证明(指本企业购买物业的房产证或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不少于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总承包企业不少于150平米,其他企业不少于100平米。注:一处办公地点只能注册一家企业);
L. 企业驻深分支机构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核原件收复印件),在深联系电话(含座机和手机),项目经理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M. 企业与分公司所在辖区的人口计生部门签订的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
N. 劳务分包企业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资质等级标准规定数量的技术工人的职业资格证书和社会保险清单(要求加盖社保部门公章);
最后希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