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宁德蕉城区负区长是谁
二、杨良辉常务副区长: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区长外出时,负责区政府工作。分管反腐纠风、机关效能、应急管理、重点项目、发展改革、工业信息化、环境保护、旅游、地质公园、企业上市、国土资源、对口支援、区域协作、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支提山管委会等工作。协助区长抓监察、审计工作。
分管部门:三都澳开发区管委会,发展改革局(含物价局)、经信局、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工业供销公司、国土分局、地矿局、监察局、环保局、审计局、统计局、旅游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重点办、数字办、行政学院、上市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农村联动中心、效能办、纠风办、支提山管委会。
联系单位:人大、区委党校、区委老干部局、总工会、工商联、保密局、无线电管理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三、阮细章副区长:分管公安、综治、司法、信访、支前、打击走私、民兵预备役等工作。
分管部门:公安分局(公安边防大队、消防大队、交警大队、打私办)、司法局、信访局、支前办、征兵办。
联系单位: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驻宁部队、武警大队、综治办、610办、110社会联动中心。
四、吴小斌副区长:分管农村、农业、民族与宗教事务、民政(双拥)、老区、老龄等工作。
分管部门:农业局、农办、脱贫办、生猪屠宰站、水利局(含防汛办、水土办)、林业局(含山纠办)、海洋与渔业局、农机局、茶业局、三高农业园区、库区移民开发局、民政局(含老区办)、民宗局。
联系单位:气象局、海事处(含海上搜救中心)、农商行、农行、扶贫协会、农体协、木材公司、老促会、残联、老龄委。
五、洪毅副区长:协助抓住建、效能工作。
六、王永健副区长:分管交通(含高速公路和铁路)等工作。
分管部门:交通运输局(含交战办)、交通执法大队、交通事业发展中心、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铁路建设指挥部、宏鑫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路桥公司。
联系部门:公路分局。
七、钟宜国副区长:分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金融、税务、国资、外事、侨务工作、电力及城乡电网建设,联系政府系统对台工作。协助区长抓财政工作。
分管部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含公务员局)、区技校、外侨办、国资办、金融办,电网建设指挥部、环三兴港公司、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富宁公司、虎贝石材公司、临海公司。
联系单位:城区供电局、侨联、台办、团区委、妇联、国税局、地税局、各驻蕉城金融机构和保险机构。
八、石水凤副区长:分管外经、外贸、利用外资、内贸、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食品安全、质量监督、粮食等工作。
分管部门:商务局、招商中心、供销合作社、市场监督管理局(含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安办、质量技术监督局)、粮食局。
联系单位:政协、各民主党派、贸促会、邮政管理局、商业总公司、物资公司、外贸公司。
九、吴光灼副区长:分管建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清违等工作。协助区长抓规划工作。
分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规划分局(含村镇建设规划中心)、城管办、清违办、园林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中心城市建设指挥部、旧改指挥部、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单位:房改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十、邓积伟副区长:分管区政府办、政府法制、科技、地方志、档案等工作。
分管部门:政府办(含经研中心、应急办、督查室、法制办、口岸与海防办)、档案局、方志委、科技与知识产权局、预防地震办、接待处。
联系单位:科协。
② 宁德市公务员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宁德市公务员局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和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信息网络平台建设等工作;组织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政治学习、业务培训;承担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管理局机关行政事务。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和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老干部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起草全市人事人才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公有制经济企业人才统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才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承办管辖范围内的公务员申诉控告案件,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政府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审核申报工作;负责政府公务员及政府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登记工作;负责政府系统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科级领导职务调任的审核审批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指导人事争议调解和预防工作,依法处理人事争议,承担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审批事项的规范工作。
(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贯彻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政策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组建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组织并对评审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和监督;负责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审核确认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颁发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负责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组织管理;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和继续教育管理。参与研究拟订企业和农村实用人才开发政策。 (四)专家工作科(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 地府并组织实施,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负责拟订全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国杰出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的选拔、申报、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高技能人才的推荐、培养和管理工作;承办回国来宁定居专家有关工作;组织开展专家考察、休假和宣传、表彰活动,做好专家日常服务工作。管理高级专家数据库;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院士、专家来宁公务活动的联系、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资助经费和各在站博士后生活补助费的管理工作。编制全市国(境)外智力引进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市引智项目的组织申报、执行检查及效果评估工作;负责引进国(境)外智力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督;组织协调在宁工作外国专家的奖励表彰工作;负责非教育系统国家公费(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申报及协调联系工作;承担全市人才智力的对外联络与交流合作,建立和管理海外人才智力信息库;受理在宁中等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申请和外国专家工作许可证发放。 (五)考试录用职位科 贯彻执行全市公务员职位分类、职位管理等制度;负责政府系统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位和科级非领导职数的设置、管理;组织指导政府系统公务员竞争上岗和公开选拔工作;负责政府公务员和政府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和面试考官管理工作;承办省公务员局委托的省直在宁单位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承担代市政府向市人大提交市政府工作机构人员任免提案有关工作,承办市管有关领导人员的行政职务任免事宜。
(六)考核奖惩培训科 综合管理全市政府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承担市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的审核备案工作;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机关、事业单位表彰规定;推荐、审核省级系统以上层次的人员及单位的奖励表彰,组织、指导和协调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管理和指导市直政府系统的奖励表彰工作;按规定负责公务员奖励的审核或审批工作;负责惩戒工作的指导和处分决定备案工作;负责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贯彻国家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政策、法规,编制国家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府系统干部院校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七)流动调配科(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负责指导全市人才流动配置工作,组织实施人才市场发展政策法规;监督管理人才市场,承办人才中介机构设立的审批及年检;研究拟订全市政府系统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政策措施,承办市直政府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我市特殊需要人员的调配工作;贯彻闽台闽港闽澳人才交流合作政策,综合管理出国留学人员来宁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承担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开招聘工作及市直行政机关工勤人员的招收工作;牵头拟订全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派遣和就业统计分析工作,培育和管理毕业生就业市场,组织开展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检查评估;承担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市高校毕业生 “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人才储备政策的制定及全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八)工资福利科 研究制定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政策及标准的贯彻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增长中长期规划和编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工龄计算的有关政策;研究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疾病、工伤、生育、死亡等待遇的贯彻意见;研究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各类假期制度的实施办法;负责拟订机关、事业单位福利政策贯彻意见;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承担市直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辞退、解聘辞聘工作;承担市工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军官转业安置科(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政策法规,负责编制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组织市直单位接收和选调军队转业干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转业军官家属的随调随迁安置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负责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承担宁德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和宁德市企业军队转业干部问题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退休干部管理科 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的政策,负责市直机关及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做好退休人员继续发挥作用的宏观指导;负责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延长或提前退休、享受特殊贡献待遇的手续;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政策法规和离休干部的有关待遇规定,检查和督促落实退休人员的有关待遇;负责市直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相关业务的审核审批工作;对各县(市、区)机关及事业单位退休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③ 三角梅需要上什么肥料才能开花
要想三角梅开花,施肥应该参考如下介绍:
1、三角梅在生长期间,为了使其开花良好,需要多施一些磷肥、钾肥,少施氮肥,这样可以减少植株的徒长并且开花亮丽。
2、三角梅的花芽生长在新生的枝条上,在开花前施用一些复合肥,并且控水,花期里施用一两次的磷钾肥,可以延长花期并且增加花量,这样就可以形成花开满树的景象了。注意在春季花后需要及时的追肥。
(3)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钟金忠职务扩展阅读
一、三角梅不开花的原因
1.生长空间不足
三角梅根系发达,生长迅速,需要及时换盆。种植在园林、庭院的露地栽培三角梅往往花开茂盛,因其根系生长空间大,可无限制延伸。但家庭盆栽受花盆大小的限制,若未及时换盆,根系生长不良,难免影响开花。
2.光照不足
三角梅原产于热带地区,喜欢充足的光照,整个生长期都需要光照,即使是暴晒也无所谓。日照时间越长,开花越多,花色越艳丽。反之,不但不会开花,连叶片也会逐渐暗淡,出现落叶现象。
3.枝条过密
三角梅生命力旺盛,几个月就会茂密如林,需要及时修剪。若未及时修剪枝条过密,会造成养分多余流失,影响花芽的分化,难以开花。
4.水肥不当
花期前要适当控水,若浇水过多,会影响花芽分化,难以开花。另外三角梅开花需要充足的养分,尤其是磷钾肥,但若施氮肥过多,会造成叶片翠绿,花朵稀少。
二、三角梅不开花的解决办法
1.及时换盆
根据植株的生长情况不同,我们要及时的给三角梅换盆。换盆时间通常选择在春季进行,如果植株生长的比较好,一年之中可能会出现两次换盆的过程,只要符合植物的生长需求那就是正常的。
2.增加光照
根据三角梅的花期,提前补充光照。北方的三角梅需要种植在温室当中,如果温室的光照环境比较差的话,可以采用日光灯来补充光照。
3.及时修剪
三角梅如果生长过密就要及时修剪,这样不仅美观,还能保证营养能够有效利用,并且对通风也有一定的好处。
4.控水增肥
三角梅的花期在冬春之间,在花期到来前就要严格控水,可以等到叶片萎蔫后再浇水;同时对施肥也要把控好,及时追肥,施肥时可以适当减少氮肥,增加磷钾肥,更有利于开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