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有没有谁知道辉县市城市建设是怎么拆迁补偿的
城市拆迁补偿可以参考国家在这方面出台的一些条文规定,省里的都是最主要的依据,如内果补容偿少于这个标准那就是不合理、不合法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全法》这些是可以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否则的话就是违宪,可以去京城上访,最好的群访,当然要有证据 不论是书面的还是录音 录像这些都是可以做为证据,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正当维护的。
㈡ 辉县市林业局 副局长叫什么名字哪位知道
何运富:副局长、党委副书记,主管林政一科、营林科(退耕办、公益林办)、林回改办(要素市场)、行答政服务中心。
朱建伟:副局长,主管防火办、纪检、监察、信访办、林政二科、国有林场,负责安全工作
刘志全:党委副书记,主管执法大队、木材检查站、苗圃场(林业协会)、百泉林场。
刘金榜:森林公安局局长、党委委员,主持森林公安局工作。
李建新:副主任科员、党委委员,主管绿化办(项目办)、林技站、森防站负责日元贷款造林、凤凰山森林公园建设。
秦 华:党委委员,主管机关、办公室,负责工、青、妇、宣传、政务公开、综合治理、计划生育。
㈢ 辉县市科技建筑有限公司怎么样
辉县市科技抄建筑有限公司是袭1999-02-26在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辉县市孟庄镇孟庄村。
辉县市科技建筑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410782173234075U,企业法人王勤,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辉县市科技建筑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工业与民用建筑。在河南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415144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5000万以上 和 1000-5000万 规模的企业中,共12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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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辉县市矿产资源管理局
惠庆立 局长、党组书记
李永刚 副局长
李爱云 副局长(女)
韩海龙 纪检组长
惠庆立简介:封丘县赵岗乡人,1960年11月生,汉族。1978年12月~1995年10月,在部队服役;198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毕业于西安空军通讯学校;1987年4月,毕业于西安空军通讯学院;1999年12月,任新乡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副队长;2005年9月~2006年7月,任辉县市矿产资源局党支部书记;2006年7月至今,任辉县市矿产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机构设置】辉县市矿产资源管理局的前身是辉县市矿产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成立于1985年7月,为辉县市工业局二级机构。1990年4月,辉县市矿产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调整为市辖一级机构,机关性质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对外称地质矿产管理局。1997年1月,更名为“辉县市矿产资源管理局”,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2002年5月,辉县市矿产资源管理局由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改为行政单位。2006年7月,辉县市矿产资源管理局迁至稻香路南段路西。2010年4月,机构改革,辉县市矿产资源管理局挂牌于辉县市国土资源局,局内设办公室、矿产开发管理科、矿山管理科、地质勘查与环境科、煤炭科、监察科、法规信访科、财务科、纪检监察室。辖张村矿管所、百泉矿管所、常村矿管所、上八里矿管所和煤炭经营管理办公室,干部职工115人,其中退休人员5人。
【矿产资源】全市发现矿种19种,查明储量5种,其中非金属矿产3种,水气矿产两种。已查明大型煤井田两处、小型煤井田3处,远景资源量14.7亿吨。石灰岩分布面积广、厚度大、质优量大,估算资源量可达百亿吨以上。花岗石矿分布广、规模大、花色品种多、质量好、易于开采,资源量为1.5亿立方米。矿泉水有南坪、白甘泉、杨庄3处,均为天然优质矿泉水。泥炭矿3处,其中中型矿床1处,储量102万吨,为省内目前探明的最大泥炭矿。黑色金属矿有山西式铁矿点1处,沉积变质铁矿两处。有色金属有铅锌矿点4处、铜矿点3处。冶金辅助原料矿有小型耐火粘土矿1处,储量为136万吨,还有白云岩矿两处、石英岩矿1处。化工原料矿有磷矿化点1处和钾长石矿点两处。特种非金属矿有水晶矿点1处、冰洲石矿点1处。此外,建筑用沙、砖瓦粘土、耐火粘土广泛开采。
【矿产资源有偿开采】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出让采矿权两宗,总成交价22.0959万元。督促全市矿山企业依法进行纳费申报,根据企业矿产品销售收入和矿山实测情况,共计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3185万余元,比上年同期增收148%,同时,累计征收采矿权价款816万余元。
【矿产储量动态管理】协调新乡市方正测绘服务有限公司每季度实测全市9家煤矿一次(全年4次)、每半年实测65家采石企业一次(全年两次),完善储量台账,落实煤矿图纸月交换制度。严格监督考核矿山企业资源利用情况,完备储量动态技术资料。
【地质灾害】2010年8月18日,辉县市遭受强降雨袭击,部分乡村发生地质灾害。黄水乡黄水村至韩口村路段发生小型滑坡6处(路内侧)、小型泥石流8处(路内侧)、小型崩塌1处(路内侧);上八里镇发生小型滑坡5处(主要位于九莲山、回龙、八里沟景区外围路段)、小型泥石流7处(回龙村5处,九莲山、回龙、八里沟景区外围路段两处);另外,冲断回龙景区路段多处、九莲山景区路段两处、八里沟景区路段1处;辉陵公路愚公洞附近发生山体滑坡1处(路内侧)、崩塌两处(在愚公洞两端),造成辉陵公路中断通车。
【地质灾害防治】2010年4月22日,矿管局在八里沟景区举办第41个世界地球日暨地质环境知识座谈会,培训乡镇、村地灾防治骨干,展出宣传版面6块,发放宣传画500余份,宣传材料5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16条。汛期来临之前,向有关乡镇村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73份,防灾避险明白卡708份;向重大隐患点监测人员发放喇叭、口哨、手电筒等预警器材和通讯费用,督促有关单位在地灾隐患点设立警示牌。5月27日,辉县市政府下发《关于印发辉县市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等3个文件,与有关部门签订《地质灾害防治目标管理责任书》。雨季强化地灾隐患巡查,发现新隐患点3个,分别分布在冀屯乡东北流村、西北流村和吴村镇王放营村,及时将灾害情况汇报至新乡市国土资源局;多次陪同省国土资源厅及新乡市国土资源局领导考察、检查沙窑、黄水、南寨等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督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做到责任单位、责任人、监测手段、防治措施“四到位”。6月1日~10月31日,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局人员轮流值班,对外公布局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名单和值班电话,协调电视台发布地质灾害预报;在遇到突发性天气变化时,利用短信平台向各级监测防治责任人员直接发送地灾信息30次共4800条;遇到恶劣天气,及时用电话向监测防治责任人传达上级紧急通知。
【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建设】协同河南省物探队、省水文地质工程勘察院开展洪洲乡大刘庄砂矿地质环境治理、香木河北沟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治理、沙窑乡南坪村不稳定斜坡和危岩体地质灾害治理、张村乡裴寨村煤矿塌陷区搬迁避让工程治理项目申报工作,争取项目资金891万元,其中,洪洲乡大刘庄砂矿环境治理项目535万元,沙窑南坪村不稳定斜坡和危岩体地质灾害治理项目356万元。
【落实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全年下达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通知书57份,年底,22家矿山企业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工作。是年,相关矿山企业存储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87.9万元。
【执法监察】2010年,关闭白矸土、铁矿井12家,非法采矿得到遏制。成立上八里矿管所,专项治理上八里、黄水等地偷采花岗岩、风景石行为;在通往非法矿点道路进出口设置封堵墙,并书写警示标语。落实与公安机关联合办案机制,办理盗挖煤炭案1起,刑事拘留花岗岩非法矿主1人。
【非煤矿山资源整合】根据国家12部委联合通知精神,结合辉县市矿产资源种类、赋存,以及矿产开发中实际问题,按照“提高矿业集中度、合理利用资源、节约集约开发”原则,认真编制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资源整合过程中,依法关闭采矿许可证逾期且不办理延续手续的企业,对持采矿证照企业进行停产整顿,促使其加快资源整合步伐。通过资源整合,全市县级发证数减少22%,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布局进一步优化,矿产勘查开发规模化、集约化程度进一步提高,矿山安全生产状况、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小煤矿资源整合】市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出台实施方案。多次召开全市煤矿座谈会,督促各矿提供兼并重组所需资料,配合焦煤集团对辉县市山前富达、辉县市富强、辉县市协和、辉县市兴华煤矿和辉县市煤园煤业有限公司逐一进行调查摸底、丈量井下巷道,登记设备、房产等资产;同时,妥善化解双方有关争议,维护职工利益,保障社会稳定。2010年6月下旬,上述5矿企与河南新乡焦煤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兼并重组协议,分别更名为新乡焦煤富达矿有限公司、新乡焦煤富强矿有限公司、新乡焦煤协和矿有限公司、新乡焦煤兴华矿有限公司、新乡焦煤富园矿有限公司。资源整合后股份比例为:河南新乡焦煤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控股51%,各参加资源整合小煤矿分别持股49%。
【煤矿安全监管】市委、市政府印发煤矿管理文件5份,召开全市煤矿工作会议12次。矿管局制定《2010年全市煤矿安全工作要点》,量化分解安全管理责任目标,实行煤管人员包矿监督制度;强化煤矿安全主体责任,督促矿领导下井带班,健全煤矿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奖罚制度。全年巡查各煤矿150余次,陪同上级督导30余矿次,组织季度安全检查及专项检查7次,查出各类隐患340余条,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61份,按照“五定”原则督导整改;督促煤矿落实隐患排查班报、日报和重大隐患季报制度,组织指导各矿排查治理隐患200余条;开展“一通三防”安全检查,提请市政府委托新乡市凤翔科技有限公司为各矿提供“一通三防”技术服务;加强“雨季三防”及防治水工作,协调省地球物理勘探院施工3个月,为各矿补充完善水文地质资料;邀请有关专家评审全市8处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督促各矿与鹤煤矿山救护大队签订矿山救护协议,为职工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督促在建矿井开展“三同时”自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40条;组织“三超”等违法违规生产行为专项监督检查,关闭未参加兼并重组小煤矿两处,并关闭了张村乡沙锅窑一盗采煤炭资源煤矿。
【煤矿停工停产整顿】辉县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煤矿停工停产整顿,市、乡两级党政正职领导参加包矿,并经常督导煤矿工作。矿管局对应整顿煤矿主提升系统全部上锁,拆除主井周边道轨,严格控制入井人数和矿灯发放;公安部门收缴封存煤矿火工用品;电力部门严格限制矿井提升和通风排水供电负荷;乡镇干部24小时驻矿严密监控整顿工作;市政府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各矿停工停产整顿进行不定期检查。
【煤炭经营管理】出动宣传车32辆次,发放宣传资料2500余份、煤炭经营法规汇编135本,张贴市政府“通告”150份,大力宣传“放心型煤”工程建设。召开座谈会,及时向经营单位提供煤炭市场行情信息。治理整顿煤炭经营秩序,依法打击无证经营、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取缔公路沿线非法经营户105家,规范经营户43家。实行煤炭经营资格证和销售信誉卡制度,年审煤炭经营资格证30个,报批资格证延续手续17宗,全年依法查处非法经营煤炭行为43起,收缴罚没款26万元。
【信访稳定工作】长期坚持每周一信访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和领导定期接访制度,及时排查、解决信访稳定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年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竞赛”活动,全年尤其是全国两会、世博会和亚运会期间,矿业系统没有发生信访案件。
(宋保清 任得红)
㈤ 辉县市国土资源局
辉县市地处豫、晋两省之交,西与山西省陵川县交界,北同林州市及山西省壶关县相接,东靠卫辉市,南临获嘉县,东南与新乡市毗连,西南与修武县相邻。市域总面积2007平方公里,其中,山地1007平方公里,丘陵216平方公里,平原784平方公里。辖孟庄、百泉、薄壁、峪河、南村、吴村、上八里、占城、冀屯、北云门、南寨、常村12个镇,沙窑、西平罗、张村、高庄、拍石头、黄水、洪洲、赵固8个乡,城关和胡桥两个办事处,村民委员会533个,居民委员会22个。
韩喜国 党委书记、局长
张玉君 副局长
郎向阳 副局长
张健 副局长
陈长军 副局长
周勇 纪检书记
王振兴 副主任科员
李明领 副主任科员
李顺福 副主任科员
韩喜国简介:男,汉,1965年10月20日生,中共党员。1980年9月~1983年6月,在新乡市师专数学系学习;1983年7月~1985年4月,在辉县市胡桥高中任教;1985年7月~2002年3月,先后任辉县市人大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党组成员、秘书长;1999年8月~2001年12月,在中央党校经济管理本科班学习;2002年4月至今,任辉县市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
【机构设置】局内设办公室、地籍科、用地科、规划科、耕保科、法规科、信访科、储备中心、征地所、利用科、监察大队、测管科、纪检室13个科室,辖北云门中心所、洪洲中心所、高庄中心所、百泉中心所、南寨中心所、冀屯国土所、吴村国土所、占城国土所、薄壁国土所、孟庄国土所、常村国土所、峪河国土所、赵固国土所、城关国土所、胡桥国土所15个国土所,职工240人。
【土地资源】辉县市行政辖区总面积168142.02公顷,其中,耕地面积64843.26公顷,基本农田54185.02公顷,人均耕地1.191亩,林地55635.69公顷,园地1873.20公顷,草地1524.88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6862.3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3461.20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7047.11公顷,其他土地16894.34公顷。
辉县市土地资源类型复杂多样,1984年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境内分布7个土类,续分13个亚类、29个土属、62个土种,其中褐土208.29万亩,占全市土地面积(301万亩)的69.2%,主要分布在北部、中部山地和山前倾斜平原;潮土54.18万亩,占全市土地面积的18%,主要分布在境内南部;棕壤土20.05万亩,占全市土地面积的6.7%,主要分布在境内海拔1200米以上的垂直带谱中;沙礓黑土11.50万亩,占全市土地面积的3.8%,分布在市境南部、西南部和西部一带;水稻土6.50万亩,占全市土地面积2.2%,主要分布在薄壁镇东部、百泉镇南部、北云门镇与胡桥乡周围及孟庄镇部分地块;风砂土0.21万亩,占全市土地面积0.1%,主要分布在赵固乡北部和洪洲乡境内;沼泽土0.06万亩,分布在北云门镇韩小庄、卓水以西地带。
【耕地保护】2010年,加大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力度,全市耕地面积稳定在90万亩以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控制在80.8万亩,保护率85%以上。土地开发整理力度不断加大,土地项目得到科学实施,全年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5个,总规模39500亩,总投资4700万元,实现净增耕地5100亩。其中省级土地整理项目两个,总规模35766亩,投资3713万元。赵固、冀屯、常村等三乡镇省级土地整理项目已通过验收,总规模2535.7亩,总投资2013.17万元,净增耕地988.05亩,同时,积极做好拆迁区土地复垦工作,完成张村乡裴寨社区旧区复垦65亩。
【土地利用管理】2010年,以旧城改造为推手,着力强化用地监管,召开4次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议,涉及地块72宗,所有国有土地的处置,均经土地资产委员会审查批准。全年共实施旧城改造项目12个,面积2370亩(33宗)。强化对土地市场的管理,加大了土地收购储备和盘活力度,全年挂牌出让电厂周边、轴承厂周边等国有土地使用权51宗,面积3518亩,成交额3.345亿元。实现了土地的优化配置,确保了土地的保值增值。全面落实节地措施,积极引导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大力推进三层标准厂房建设,全年建设标准厂房10万平方米。积极开展了节约集约用地模范县(市)活动,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严密的工作方案,加强对闲置土地的清查和利用,集体建设用地盘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本市被列为省级节约集约模范试点县(市)。
【第二次土地调查】第二次土地调查已全部完成,共调查面积1681.4平方公里,其成果已通过国家审核;城镇地籍更新调查外业测绘和权属调查任务已经完成,城区和10个建制镇的外业测绘和权属调查全部结束。
【建设用地管理】2010年,以保障项目落地为目标,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全市重点工业项目、城市重点工程项目和新农村社区建设项目用地得到保障。2010年,上报各类建设用地6751.5亩,一是保增长,确保省以上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市上报单独选址项目两个(孟电、焦煤二矿),面积1029亩。二是克服“两难”境地,在用地指标紧张的情况下,积极争取省、市支持,着力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共上报城市和乡镇建设用地7个批次,面积2607.5亩(城市批次3个,面积1042亩;乡镇批次4个,面积1565.5亩),确保了金马蓄电池厂、新辉制药公司等重点项目落地。三是积极服务新农村社区建设,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按城乡增减挂钩批准实施冀屯冀祥新区、常村逢春新区等社区建设项目10个,建新区面积2473.4亩,拆旧区面积4493.2亩(正在实施中)。重点解决了焦煤塌陷区吴村、冀屯、北云门社区的用地问题,此外,按城乡增减挂钩项目上报百泉金河社区等项目5个,建新区面积150亩,拆旧区面积165亩;按土地综合整治上报北云门宏云社区等项目9个,面积2100亩。严格落实了征地补偿政策,最大限度地维护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2010年,共征收各类用地33宗,面积2868亩,落实征地补偿6861万元。
【砖瓦窑治理】为防止粘土砖生产死灰复燃,杜绝取土毁田现象反弹,根据省、市安排部署,在全市范围内认真开展了砖瓦窑集中整治活动。在活动开展中,严格执行“五有二无”标准,并实行了国土、公安、电业等部门联动,通力配合,对于不符合生产条件标准的砖厂,进行停产整顿或限期拆除。特别是建立了长效监管机制,通过集中整治活动,既规范了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经营秩序,基本满足了全市建筑市场的需求,又彻底杜绝了烧砖取土毁地现象和使用粘土生产新型墙体材料现象。目前全市21家新型墙材企业均符合生产标准,全部正常生产。
【执法监察】以“管死”为目标,以落实六级动态巡查制度为动力,巩固完善了国土规划联合执法新机制,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巡查监督新机制,出台并严格实行了“制止违法占地新标准”和“国土执法监察新机制”,特别是加大了督查的力度,做到了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一年来全市共发现违法占地101宗,涉地面积508亩,均已查处到位。其中强制拆除和制止73宗,面积84亩。【信访工作】2010年,按照“稳定是基础”的要求,把信访工作作为保障民生的重要渠道,纳入了目标考核机制,充分利用国土所的人力资源,信访登记和受理前移,接访和疏导相结合,尽量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一是加大了对违法占地的查处力度,从源头上遏制信访苗头的发生。全年通过巡查制止信访苗头35起。二是结合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建设,开展了提高服务水平,转变工作作风的一系列活动,真正使国土系统党员干部深入到基层,深入到群众中去,为群众排忧解难,全年共解决信访责任案件19起。三是严格实行了责任追究和定期排查制度,同时要求国土所严格落实“四三三”工作机制。全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3起52人次(其中人访31起)。均已办结,到期结案率100%,其中立案25起,办结23起,此外复查案件6起,全部办结。省、市批转、交办的信访事项结案率达到100%。年度受理信访事项办结件的群众满意率达到85%以上。
【卫片执法】第十次卫片执法检查共监测到本市11个变化图斑,涉地面积489.2亩,其中,违法用地1宗,涉地12.4亩。按照上级要求,对于核查出的违法图斑,严格按照土地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依法下达了处罚决定,对相关的责任人移送公安、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做到了对违法违规用地处理的“五到位”,即依法作出处罚、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依法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移交财政没收。目前违法用地已处理到位,收缴罚款91660元,并对负领导责任的3名科级干部给予行政处分。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控制在0.6%以内。
(王振兴 李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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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辉县建县多少年
辉县市远古时期为共工氏部族居地。夏属冀州之域,殷商系畿内地,周称凡国、共国。周厉王十六年,共国君共伯和受诸侯拥戴,代行王政,号共和,是为元年(前841年,为中国历史上有确切纪年的开始)。春秋属卫,战国归魏,秦属三川郡。西汉,县境东部置共县,西部属山阳县。东汉、晋、北魏、东魏因之。隋开皇六年(596年),省山阳县,改置共城县。唐武德元年(618年),置共州,辖共城、凡城二县;武德四年废州,并凡城县入共城县。宋因之。金大定二十九年(1189年),避显宗允恭(共之谐音)之讳,改称为河平县;明昌三年(1192年)又改称苏门县;贞祐三年(1215年)升苏门县为州,因百泉威惠王祠有清辉殿(取谢灵运“山水含清辉”诗名命名),故以“辉”为名,称“辉州”,领苏门、山阳二县。元代因之,后废苏门县,改山阳为镇,仍称辉州。明洪武元年(1368年)废州立县,改辉州为辉县,属河南省布政使司卫辉府。清代因之,民国16年(1927年),天门会举义,在西平罗建合平县,不久即废。
1938年2月日军入侵辉县,1943年至1944年,中共太行区委根据抗战形势,将原辉县相继划为辉县(后改辉北县)、辉嘉、新乡(后改辉县)三县。1945年8月抗战胜利,1946年6月三县合并为辉县。
建国后,辉县属平原省新乡专区,1952年11月平原省撤销,改属河南省新乡专区,1986年新乡专区撤销,改属新乡市。1988年10月撤县设市,但仅在辉县后加“市”字,称作“辉县市”,并使用至今,成为中国目前仅有的名称中带“县”字的城市。
远古时这里是共工族的居住地,殷商时为畿内地(首都直辖区),武王克殷时曾经在城北的百泉誓师,次日与商军大战于牧野(今新乡),流血飘杵。西周时为共国,相传周代共和元年,执政的共公的封地就是这里。《诗经·卫风》篇里“毖波泉水,亦流于淇”,即是指城西北的百泉湖。更有一种说法,认为诗经中所提的“泉”,均是指百泉。春秋左传/古文观止首篇所提及的郑庄公的弟弟段就封在此地。后为魏国。西北山区尚有战国长城遗址。西汉置共县,隋置共城县。北宋末年,岳飞曾在此地死战,后退入太行山,即“八字军”。金代时,先改为河平县,金贞佑四年(1216)改辉州,因山下百泉湖畔建有清辉殿得名。直到明初降为辉县。清代属卫辉府管辖(治所在汲县)。1949年属平原省,后随平原省并入河南省。1988年撤县设市,但仅在辉县后加“市”字,称作“辉县市”,并使用至今,成为中国目前唯一名称中带“县”字的城市
㈧ 辉县市城市规划往西发展吗
答-城市的发展是有该地区的政府根据国家的统一的安排进行,不是谁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