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长沙开办一家蒙氏儿童之家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在长沙801加盟是儿童之家需要的证件挺多的手下营业许可证,还有办园许可证,这个是比较难的。
⑵ 留守儿童之家制度怎样建设
新华社重庆11月8日专电题:为农村留守儿童建立一个家
——重庆市“代理家长”机制调查
新华社记者张琴
由于长期的亲情缺失和管理真空,农村留守儿童在生活、学习和心理等诸多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严重影响其健康成长和发展,甚至出现了意外和犯罪等极端现象。
重庆南川市创新的“代理家长”机制实行一年来,不仅建立了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制度,而且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重庆南川市鸣玉中学成为全国妇联授予的“农村留守儿童示范家长学校”首批11所学校之一,重庆市其他区县也纷纷建立起“代理家长”机制。重庆市妇联表示还将启动“关爱留守儿童教育工程”,全面推行“代理家长”机制,有效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问题。
意外频发 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堪忧
重庆南川市55万农民中外出打工者达15万人,目前有留守儿童18130人。最早在南川市推出“代理家长”机制的鸣玉镇,30%的农民外出打工,2800余名14岁以下未成年人中,父母一方外出的近1500人,双亲外出无人管护的412人;重庆武隆县共有8236名留守儿童,由老人带的占71.6%,亲戚带的占10.3%。
南川市鸣玉镇石龙村12岁的小红面对记者的提问,竟趴在小木桌上掩面痛哭起来。她父母外出打工11年未归且杳无音讯,还留下几万元债务。年过六旬的爷爷、奶奶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和粮食都被上门逼债的人抢走,至今还有8000多元债务没还完,现在靠租种8户人家的田来抚养孙女勉强度日。
更让人警示的是少数留守儿童因此走上违法道路。鸣玉中学初三学生小院父母在福建打工两年未归,他成绩下降后产生厌学心理,想辍学去打工,没有路费就拦路抢劫,被警察抓获。他说:“我们一起玩的几乎都是留守儿童,每天逃课上网打游戏,要不就打架,没心思学习。”
留守儿童不仅普遍存在学习成绩不好和心理障碍等问题,而且其基本的人身安全也缺乏保障。2004年7月,鸣玉镇两名留守儿童到河里游泳时被淹死。
“代理家长”机制建立关爱体系
鸣玉镇党委书记吴意迪说,对留守儿童状况的调查结果让人震惊,他们意识到这个群体的问题不解决好,不仅关系到孩子的健康成长,还关系到这些家庭的幸福稳定,甚至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和谐社会的建立。
2005年4月,鸣玉镇启动“代理家长”关爱机制,所做的第一步是全面建立留守儿童信息库,每学期开展一次调查,及时更新各方面情况,建立成长记录,形成全面的系统档案。
机制的核心是在此基础上推出的“代理家长”,即让30岁至50岁的镇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村社干部和有帮扶能力的共产党员,以及社会有识之士,自愿与留守儿童组成代理家庭,做他们生活知情人、学习引路人和成长保护人。“代理家长”须每学期制订帮扶计划书和撰写情况总结,每月有工作月报表,做到定期与留守儿童、家长和老师沟通走访,并且每学期接受两次心理教育专家的专题培训。目前,鸣玉镇412名无人管护留守儿童有了“代理家长”。
鸣玉中学老师谈自川是小院的“代理家长”,他把小院从看守所带回学校。他说,小院最初对人不理不睬,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350分,是班上第33名,上学期期末考了500分,前进到第13名。小院说:“谈老师对我太好了,我真想叫他一声爸爸,现在想好好读书考大学,将来当一名建筑工程师。”
南川鸣玉中心小学10岁的小炯因父亲两年前去世,母亲打工4年未归,他和没有收入的奶奶相依为命。今年春节,他在“代理家长”吴意迪家吃了汤圆和蛋糕,和吴家拍了全家福,还到公园看灯会。小炯说:“吴叔叔每周给我打电话,经常辅导我功课,就像亲人一样。”沉默寡言的他开始变得开朗起来,前不久组织同学们为父亲去世的同学捐款50多元,他还主动打电话告诉吴叔叔,和他讨论如何继续帮助有困难的同学。
去年底,南川市全面推广“代理家长”机制,武隆县在此基础上推出由学校老师和乡镇干部负责的“双代理家长”制度,重庆市其他区县也纷纷在留守儿童较多的地区建立起该机制。重庆市妇联表示将在今年启动“关爱留守儿童教育工程”,全面推行“代理家长”机制。
加强综合管理 专家剖析解决之道
全国人大代表、西南大学文学院院长刘明华教授连续两年提交了关于留守儿童的议案。他说,“代理家长”机制是目前国内解决留守儿童问题最有效的方案之一,其最大特点是因地制宜,依靠孩子身边人组成关爱队伍,且投入比较少,属于政府倡导的义务监护人制度,因而具有操作性和推广意义。“代理家长”机制还通过制度设立了进入门槛标准和退出机制,使之更加完善。
针对留守儿童现状,刘明华建议:一是建立政府主导的综合教育机制,联合民政、教育、妇联和社区等各个部门齐抓共管;二是建立法律和道德结合追踪机制,对不尽抚养教育子女义务的父母和监护人进行强制执行,还要建立留守儿童管理档案,追踪他们的成长情况,保证其权益;三是建立心理关爱机制,由学校和社区等相关单位成立心理咨询机构,开设针对留守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心理课程,共同对其显性和隐性心理压力进行疏导;四是建立城乡平等机制,积极改革户籍制度,逐步取消与户籍相联系的城乡隔离的各种制度,开辟打工者子女就学的绿色通道,使其享受与父母打工所在城市孩子同等的受教育待遇;五是建立农村保障机制,积极开办农村寄宿制学校,尽可能为外出打工父母不能带走的留守儿童提供相对完善的成长环境,杜绝其受教育的断层和真空。
重庆市精神文明办常务副主任李继才说,留守儿童问题是随着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不断增加而产生,因而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彻底解决。但通过“代理家长”制度等关爱教育机制,可以为留守儿童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让农村社会更加和谐。(文内未成年人均为化名)(完)
⑶ 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的目标是什么
1、以提高留守儿童及家长的素养为目标,以留守生与家长自主参与、自我教育、回亲子互动、共同提高为答特征。
2、加强对留守儿童进行理想教育、法制教育、和科技文化教育。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留守生的社会宣传,为留守生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⑷ 对妇联阵地"妇女儿童之家"的建设工作和作用发挥有何意见建议
建设妇女之家的标准
以中央党群共建创先争优视频会议精神、全国妇联《关于在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中建设村、社区妇女之家的意见》(妇字„2010‟34号)和贵州省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贵州省妇联《关于在全省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黔党建发„2010‟22号)、贵阳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贵阳市妇联《关于在全市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筑党建发„2011‟1号)为指导。建立长效工作管理机制,要以组织健全、工作规范、服务到位、妇女满意为标准,努力做到“五有”,即:
有妇女工作的组织。成立非公企业妇委会,切实把那些懂大局、善协调、重实干、能创新的优秀女性选拔到为妇女服务的工作中来,为妇联基层组织不断注入新的活力。
有固定活动场所。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党员之家,依托企业资源建立妇女之家活动阵地,实现党建与妇建资源共享。妇女之家牌子要有统一的式样、字体,悬挂在办公活动场所醒目位置。
有健全管理制度。活动室内要有妇委会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学习、活动等制度及各类台账。
有丰富多彩活动。开展妇女群众喜爱的活动。要在“三八”节、“六一”节、母亲节等重大节日,围绕权益维护、
健康生活、环境保护、文化娱乐等方面开展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活动,提升妇女、团结妇女、凝聚妇女,让妇女感受到“家”的温暖。
有妇女儿童书籍。围绕提升妇女素质,开展妇女读书活动,利用现代远程教育,举办有关培训、讲座等,增强科普意识、商品经济意识、参政意识和科学教子意识。
建设妇女之家的要求
党群共建创先争优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的创新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各级妇联要紧紧抓住这一重要契机,紧跟部署,因地制宜、主重实效、抓出成效。
1、抓宣传,通过简报、宣传栏、标语、广播等形式宣传开展妇女之家的目的意义,有的放矢地采取一些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与交流。
2、抓调研,要加强对非公企业妇女组织建设工作的调查研究,强化分类指导和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针对企业特点开展工作。
3,抓示范。按照“先建立、后完善、再提高”的工作思路,各级妇联将深入非公企业,按照“五有”标准建立妇女之家,并确定非公企业 “妇女之家”建设示范点,着力发挥示范点的辐射带动作用。
4、找准定位,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开展妇女工作。一是寓工作于企业经营管理和企业文化建
设之中。把工作重点同企业的全面发展和妇女自身的目标追求结合起来,加强与企业主和女职工之间的沟通协调,成为企业和女职工之间的桥梁和纽带,赢得企业主的理解、支持以及女职工的信任和拥护。根据企业特点做好女职工的思想疏导工作。建立女职工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关心、帮助她们解决实际困难,维护合法权益,拉近妇女组织与女职工的距离,使妇女组织成为她们的“娘家”。二是加强载体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女工劳动技能和科学文化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女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广泛开展“争当爱岗敬业标兵、争创巾帼文明岗”等“巾帼建功”活动,引导女职工岗位成才、岗位建功。大力弘扬企业文化,培育团队精神,增强凝聚力和吸引力,提高妇女组织在企业中的影响力。
⑸ 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办法
为规范校内留守儿童之家项目建设和管理,确保民生工程顺利实施,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意见》(皖发〔2009〕32号)、《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实施办法》(民生办〔2010〕1号)和《安徽省校内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办法》(皖教基〔2010〕6号),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农村留守儿童之家考核工作在省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协调小组的领导下,由省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协调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条 考核的原则是:注重实施效果,力求客观公正;简化考核方式,量化考核指标;实地抽样验证,统一规范操作;公开考核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条 考核以日常常规工作考核和年终阶段目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省协调办年终组织开展专项考核,并结合各地日常工作开展情况,提出初步考核意见。
各县(区)的考核工作由市级协调办统一组织。
第四条 考核工作实行百分制,对照考核指标逐项进行测评打分,扣分以事实和实证材料为依据。
第五条 考核指标主要分领导机制及制度建设情况、政策性保障措施出台和落实情况、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及其完成情况、软硬件建设情况、日常管理和活动开展情况等五个方面。
(一)领导机制及制度建设情况
成立留守儿童协调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相应的统筹协调机制;建立和执行包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并实行了有效的分级督查、考核制度;规范档案管理、建立了信息系统;按要求及时准确报送留守儿童之家建设有关信息。
(二)政策性保障性措施出台和落实情况
结合实际制定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实施办法;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办法;留守儿童之家建设考核办法。
(三)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及其完成情况
制定留守儿童之家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严格执行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四)软硬件建设情况
留守儿童之家内部建设情况符合省定标准,具体参见《安徽省校内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办法》(皖教基〔2010〕6号)。
(五)日常管理和活动开展情况
1.日常管理到位:明确专门人员;健全工作制度;落实管理职责。
2.活动内容丰富:加强道德品格培育;抓好健康文化熏陶;开展体质体能锻炼;组织社会实践活动;培养独立合作能力;进行心理健康疏导。
第六条 考核结果将进行通报,并作为其他有关教育考核、评先等依据。各省辖市必须对本辖区内的县(区)工作进行考核排序,有关县(区)的留守儿童工作评先评优工作必须建立在考核的基础之上。
第七条 本办法由省协调办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各省辖市可结合本办法制订具体的考核细则,报省协调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