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能在网上查到吗如果可以,在哪里查怎样查谢谢~
不能 只能到当地的建委才能查的到
㈡ 重庆房管局副局长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领导
董建国,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局党组工作、局行政工作,主管直属机关党委、审计、外事工作。
联系市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中心。
蒋宜茂,局党组成员,市地勘局党委书记、局长
分管地质环境处,负责市三峡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日常工作;主持市地勘局全面工作。
联系万州区、南川区、梁平区、奉节县、巫山县国土房管局,市地质灾害防治中心、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黄 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国土资源规划处、建设用地处、土地利用管理处、干部人事处。
联系渝中区、南岸区、长寿区、大足区、荣昌区国土房管局(国土资源分局、房管局),铁路分局,市建设用地事务中心、市国土资源利用事务中心、南岸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房地产业协会。
陈光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综合处、房地产权籍处、住房保障处(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北碚区、渝北区、綦江区、万盛经开区国土房管局(国土资源分局、房管局),北碚不动产登记中心、渝北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局宣传教育中心、市国土房屋安全应急调度中心、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市国土资源和房地产学会、市国土资源房屋评估和经纪协会,中国国土资源报重庆记者站。
向 戎,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分管局系统纪检监察工作。
联系江北区、江津区、合川区、璧山区、潼南区、丰都县国土房管局(国土资源分局、房管局),两江新区国土房管分局,江北不动产登记中心。
黄 涛,局党组成员、副巡视员
分管离退休人员处、直属机关党委和共青团工作,协助分管审计和干部人事工作。
联系九龙坡区、开州区、城口县、酉阳自治县、彭水自治县国土房管局(国土资源分局、房管局),九龙坡不动产登记中心。
韦 平,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分管总工程师办公室、油气处、物业处、科技与对外合作处。
联系黔江区、涪陵区、秀山自治县国土房管局(国土资源局、房管局),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勘测规划院、市国土资源和房地产信息中心、市国土资源和房屋档案馆、市城市害虫防治研究所、市小康住宅工程处、局属核心控股企业,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科协、市物业管理协会。
郭唐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耕地保护处、矿产资源勘查储量处、矿产开发管理处、房屋征收管理处。
联系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市农村土地整治中心,巴南区、铜梁区、武隆区国土房管局(国土资源分局、房管局),市地质调查院、市级机关公房管理处、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巴南不动产登记中心、市重点工程建设拆迁办公室,市地质矿业协会、重庆宝玉石产业协会;协助联系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
刘文琼,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分管财务处、工会和妇委会工作。
联系沙坪坝区、云阳县、巫溪县国土房管局(国土资源分局、房管局),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沙坪坝不动产登记中心、市不动产融资担保公司。
文 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法规处、房地产发展处、房地产市场处、执法监察处。
联系市国土资源房屋执法监察总队,大渡口区、永川区、垫江县、忠县、石柱自治县国土房管局(国土资源分局、房管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大渡口不动产登记中心,重庆市巴渝民宿集团有限公司;协助联系市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中心。
㈢ 重庆城乡建设委员会承办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吗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版(建质【权2008】75号)和《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建办质【2008】41号)。
二、承办机构
承办机构: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市城乡建委七楼)
协办机构:重庆市建设科技培训中心
重庆市渝中区观音岩捍卫路18号3楼
㈣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登记表
关于印发福鼎市建设局加强我市建筑工程 质量监督管理和开展质量监督执法检查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有关科室: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和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特制定《福鼎市建设局加强我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和开展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将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 附:《福鼎市建设局加强我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和开展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二OO九年六月十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宁德市建设局 福鼎市建设局 2009年6月10日印发 福鼎市建设局加强我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和开展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 工作目标 按照有关精神要求,认真落实开展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各项工作,确保建设工程现场实体质量安全和使用功能的真正落实,杜绝不合格工程投入使用,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进一步规范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严格落实质量责任制和追究制,强化开展质量监督执法跟踪检查,严厉查处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促使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发挥自我管理能力和自控水准,主动规范自我质量责任行为,严格认真控制工程质量“保底线”,不断提升专业技术管理水平,由此力争发挥质量监督对我市建设行业的健康有序和稳步发展起到积极有效的推动作用。 二、 组织领导 充分认识“开展本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和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为了做好每个阶段工作,确保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扎实推进,富有成效,本局成立福鼎市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和开展监督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相关科室、单位组成,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各相关科室负责相应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机构组成 组 长:陆 钢(市建设局副局长、分管领导) 副组长:上官秀忠(质监站站长) 成 员:苏文春(市建设局办公室和监察室主任) 翁江晖(建管股股长) 周伏敬(安监股股长) 白炳忠(城建站站长) 夏名强(村建股股长) 马 铮(质监站副站长) 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上官秀忠(兼) 副 主 任:马 铮(兼) 成 员:王世顺、王小平、王晓明、陈明星、张全灿、 林德本、施继祥、郑景盛、谢茂泉 三、 主要内容和实施步骤 (一) 动员部署:6月初制定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和开展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进行宣传发动,针对我市存在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提出明确要求,确保开展“检查工作”富有成效。 (二) 组织质量宣教活动:各企业紧紧围绕“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八字方针。6月-9月份,我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质量宣教表彰活动。一是在城市的主要街道、企业、项目部墙报、宣传栏等场地、场所张贴和悬挂质量宣传标语等。二是组织好质量宣教咨询日活动,开展现场质量咨询。三是充分利用黑板报、简报等形式,及时宣传、报道“开展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的情况,组织参观优质质文明工地,通过典型示范作用,推广先进经验,增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意识,加强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努力营造推进我市建设系统遵章守法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良好氛围。 (三) 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6月份我市在建工程责任主体组织自查和我局结合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综合整治组织督查;7月份迎接省建设厅督查;8-9月份迎接建设部组织的督查。 1、 检查范围:在建的公共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住宅工程,其中住宅工程检查重点是各类保障性住房。 2、 检查内容:开展工程质量检查或巡查,抽查的情况;对工程质量事故及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理情况;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到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和图审、工程质量检测等到有关机构以及预料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工程现场实体质量进行抽查情况。 (四) 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健全监管工作机制、体制。 1、 贯彻落实建设部,省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福建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诚信办法》等规章制度。为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竣工住宅工程质量和房屋使用功能,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自2009年1月1日起,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规定,
㈤ 重庆市建筑中标信息查询方式
建筑企业中标信息,建议可以到筑龙标事通网站查询,使用企业查询或中标业绩查询,就可以轻松查询到建筑企业资质,中标信息,中标金额,工商司法风险信息等。
㈥ 重庆市住建局局长副局长是谁
张定宇,局长、局党组副书记
主持局行政工作,负责外事、财务专、审计、督察工作。分管财务处、属审计处、督察室。
联系市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中心。
辛世杰,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主持局党组工作,负责系统党建工作和廉政建设工作。分管干部人事处、矿产资源勘查储量处、矿产开发管理处。
㈦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主要职能
(一)承担规范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城乡建设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城乡建设发展战略、改革方案、政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乡建设综合执法工作。
(二)负责推进统筹城乡建设。拟订统筹城乡建设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指导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工作;牵头负责“宜居重庆”建设。
(三)负责培育和规范城乡建设投融资市场。负责城市建设配套费等的征收和管理;会同市财政部门筹集城市建设维护资金,编制收支年度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安排下达;监督管理城市建设维护资金及其他专项资金的使用;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概预算的监督管理。
(四)承担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市场的责任。拟订规范勘察、设计活动的政策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及从业资质和资格;负责工业和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和城市地下空间的综合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城市雕塑工作。
(五)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的责任。拟订规范建筑活动的政策并监督实施;管理建筑活动从业资质和资格;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质量、安全、工程监理、工程保险、工程担保、竣工验收等工作;监督管理建筑材料、建筑机械与设备的施工准入;指导新型建材和建筑机械与设备的推广;制定地方工程造价定额并监督实施。
(六)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拟订建设工程招标政策并监督实施;管理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监督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评标专家库;监督管理建设工程交易市场。
(七)负责市重点工程建设监督管理。拟订重点工程建设政策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确定重点工程项目;参与重点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和资金平衡工作;负责或参与重点工程施工管理和突发事件的处理;负责市重点工程建设的目标考核;负责重点工程的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
(八)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拟订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组织实施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指导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筑修复建设;指导市级以上风景名胜区建(构)筑物建设;指导城市地下管网建设。
(九)负责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开发建设的监督管理。拟订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开发建设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城镇住宅区建设;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项目转让和项目资本金管理。
(十)负责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拟订村镇建设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村镇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指导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组织村镇建设试点,指导市级中心镇和重点示范镇建设和管理;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拟订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专业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监督协调;监督管理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内项目建设;协调城市轨道交通和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物业开发,协调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
(十二)承担推进城乡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拟订科技发展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鉴定;负责建设领域新技术推广应用;负责行业信息化、建筑智能化等管理工作;负责推进成品住宅建设和住宅产业化工作;制定地方城乡建设标准。
(十三)承担推进建筑节能的责任。拟订建筑节能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建筑节能技术认定;负责建筑节能审查;管理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指导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指导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负责推进绿色建筑工作;指导新型建材、环保建材和建筑机械与设备等的认证、研发,指导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十四)负责城建档案管理工作;承担城乡建设系统培训和引进人才工作;承担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开展城乡建设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㈧ 重庆江津住建局电话是多少
12336全国城建局统一举报电话。
城建是以规划为依据,通过建设工程对城市人居环专境进行改造,属对城市系统内各物质设施进行建设,城市建设的内容包括城市系统内各个物质设施的实物行态,是为管理城市创造良好条件的基础性、阶段性工作,是过程性和周期性比较明显的一种特殊经济工作。
城市建设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城市建设以规划为依据,通过建设工程对城市人居环境进行改造,对城市系统内各物质设施进行建设,城市建设的内容包括城市系统内各个物质设施的实物形态,是为管理城市创造良好条件的基础性、阶段性工作,是过程性和周期性比较明显的一种特殊经济工作。
城市经过规划、建设后投入运行并发挥功能,提供服务,真正为市民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保障市民正常生活,服务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因此,城市建设是以城市规划为依据最终服务于城市运行。其中分为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和建筑实物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