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厦门如何申请城镇居民医保
厦门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向就读学校申请参保。
城镇居民及非在校未成年人应凭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残疾人员还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低保人员还须提供《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到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申请。
城镇居民和未成年人未在每年规定的申报缴费期内参保或续保的,只能于下一年度申报缴费期内办理参保或续保缴费手续。缴费中断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城镇居民和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㈡ 厦门市医保怎么办理流程
一、单位办理职工参保增员
适用对象:党政机关、企业、事业、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
需提供的证件、资料:
《厦门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情况申报表》(一式三份)
◆行政事业单位属财政统发人员还应提供:市编办(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核后的《行政事业单位增加减少审核表》。
◆其他情况还应提供下列证明资料:
(1)为外来管理、技术人员按本市户口缴纳社保费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管理、技术人员聘任文书原件。
(2)为超过劳动年龄的职工投保的,需提供经劳动部门审核后的《参保个人继续缴费申请审批表》。
(3)为二等乙级革命伤残军人及因工伤残人员(1-4)级办理参保手续,需提供工伤认定原件及复印件。
(4)为港澳台人员参保,需提供返乡证复印件、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矿山企业为农民工参保,需提供采矿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要求提供的资料。
办理地点:
各参保单位的管征局办税服务中心。具体地点详见《厦门市地税局、各区地税局办税服务中心地址、电话》
办理时间:
每月6日-25日
其他:
单位为个人增员涉及补缴,其2003年7月1日之前应补的的社保费部分应先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再按政策性补缴的流程进行操作征收。
每月的26日到次月6日,地税部门暂停办理企业增员业务,在这段时间,参保单位有录用的人员,应填写《工伤保险报备人员明细表》(请从网站表报下载)到地税柜台办理工伤保险报备申报,并在次月申报期的第一日(柜台增员申报6日开始,网站增员申报1日开始)到地税部门或通过地税网站进行增员申报,办理报备人员的参保手续。如此类办理过报备的人员在报备期间发生工伤,并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可视同参保人员享受工伤待遇。
二、独立个人参保登记
适用对象:
本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
需提供的证件、资料:
(1)填写《独立个人参保申请表》(2份);
(2)本市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经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审批的《厦门市灵活就业人员认定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4050”补贴对象应提供);
(4)渔民、农场流出人员以最低工资参保,还应提供养老保险手册。(手册中应有原在渔民、农场单位参保记录)
办理地点:
☆原在社保中心办理参保的个人:原岛内参保个人统一到思明区地税局办税服务中心办理;原在集美、杏林、海沧、同安社保经办机构参保的个人分别到集美、杏林、海沧、同安地税办税服务中心办理。
☆2004年4月以后新到地税部门办理登记的参保个人,可就近选择各区地税办税服务中心办理参保手续,确认管辖关系。
办理时间:每月6日-25日
另外可参考以下网站:
社保中心
地税
想了解更多的保险知识,可以进入 >> “多保鱼讲保险”进行免费咨询!
㈢ 厦门外地户口缴纳医社保标准
2017-2018年厦门外来人员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1、基本养老保险。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外来人员职工,按照厦门市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月)确定缴费基数
2、基本医疗保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外来人员职工,按照厦门市2016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3460.8元/月)确定缴费基数。
3、失业保险。参加失业保险的外来人员职工,按照厦门市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月)确定缴费基数
4、生育保险。参加生育保险的外来人员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北京市2016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17304元/月)确定,下限按照厦门市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月)确定。
5、工伤保险。企业职工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建筑工程项目的建筑企业,依《建筑、矿山及石材加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公司保险办法》规定缴费。
2017-2018年厦门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公司缴12%,个人缴8%;
2、失业保险。外来人员职工公司缴1%,个人不缴。
3、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4、生育保险。公司缴0.7%,个人0.7%;
5、医疗保险。外来人员职工公司缴3%,个人缴2%。
(3)厦门城乡医保条件扩展阅读:
自己缴纳社保方式:
个人缴纳社保,只能缴纳养老金和医疗保险这两部分。具体流程如下:
1、个人如何缴纳社保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上社保(养老+医疗);
2、参保条件:城镇户口或农转非户口;
3、办理地点: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劳动保障局);
4、个人如何缴纳社保问题中所需基本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和复印件,2张1寸照片;
5、缴费标准:以上一年本地社平工资为基础,养老缴费比例是20%,医疗约9%,目前尚有80%和100%两档可以选择。
个人缴纳社保两种形式:
1、由单位代交。
【说明】单位与个人按比例共同缴费,个人部分将按照个人的上年月平工资8%交纳养老保险,2%交纳医疗保险,0.5-1%交纳失业保险;
2、个人以灵活就业人员交纳社会保险。
【说明】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及比例缴纳,各地规定不同,一般养老保险在18--28%的比例缴费,医疗保险一般按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6--10%缴费。
参考资料:网络-社会医疗保险
㈣ 个人购买城镇医疗保险要什么条件
城镇居民医保可以买,没有年龄限制,只要是当地城镇户口都可以参加
带上身内份证、户口簿去户容口地街道办理参保手续
交费在200块左右/年(具体标准看当地规定)
每年年底交费,交的明年的钱,今年首次参保,次年1月1日开始生效
这个最适合的了,交的不多,商业保险你父母这个年纪限制太多了,也太贵了,不适合了,单位那种医保,交的太贵了
㈤ 在厦门给小孩子办医保需要哪些证件
外地户口如何办理宝宝厦门未成年医保卡? 一、办理条件: 1.父母一方办理暂住证满一年以上 2.父母一方有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有缴纳社医保 3.办理时间是在每年的三月份至五月份 二、所要带上的资料: 1.暂住证、社保卡原件 2.暂住证、社保卡复印件(暂住证、社保卡必须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劳动合同的原件与复印件(劳动合同双面都要复印,最好是用A3纸复印) 4.《厦门市城乡居民及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申请表》2份,可在地税网上直接打印,也可在地税局柜台上直接领取。(最好是事先在地税网上直接打印,然后填写表格内容,这样做是为了节省时间) 5.户口簿原件与宝宝户口名字那一页的复印件 6.父母一方的身份证原件与银行卡原件(往银行柜台办理费用代扣需要的资料) 三、办理过程:1.带上以上资料往暂住证上面的地址所属的区域:湖里地税局(竹坑路8号)或者思明地税局(湖滨北路70号)柜台办理。 2.柜台人员初审资料完毕后,会打印2张《城乡居民及未成年人参保缴费登记表》让父母一方签字,然后将其中一张交给父母一方。 3.《城乡居民及未成年人参保缴费登记表》有一栏叫《缴费用户号》,父母一方凭借这个《缴费用户号》到银行办理委托代扣。 4.往银行办理委托代扣必须在当天完成,2009年度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标准为50元。 5.湖里地税局旁边有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此两家银行虽说不远,但也要走一段);思明地税局一楼就是中国建设银行。 6.拿到《城乡居民及未成年人参保缴费登记表》7天以后(一个星期),带上户口簿原件与宝宝户口名字那一页的复印件,到所属区域的社保中心(湖里社保中心在公交车站康乐站)办理宝宝的保障卡。 7.社保中心柜台人员会拿一份《保障卡领取通知单(全民)》交给父母一方,在通知单上会写明20个工作日后再到社保中心领取保障卡。
㈥ 2019年7月起厦门城乡医保缴多少钱
城乡居民医抄疗保险缴费标准如下袭: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成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160元/人每年、320元/人每年两个档次;
学生、儿童个人缴费标准:150元/人每年,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
(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标准为:460元/人每年、230元/人每年两个档次
(三)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
没有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成年人居民,按26元/人每年的标准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并缴纳。
(6)厦门城乡医保条件扩展阅读
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建设要处理好普遍保障与分类实施之间的关系。普遍保障是指农村社会保障的对象范围,包括所有农村社会成员及他们所需要的社会保障的各个方面。
社会保险的科学机理是大多数人群分摊少数人群的风险,覆盖面越大,每个保障对象遭遇风险的概率越小,补偿越稳定,这就要求农村社会保障具有普遍性。
分类实施是指农村社会保障的主体、项目、资金筹集、管理方式、待遇标准等方面,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在不同地区、不同时期有所侧重和区别。
㈦ 厦门医保要交多久才可以报销能报多少
厦门医保当月缴纳,次月就可以享受医保待遇。
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需要进行治疗是按比例付保险金。
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㈧ 厦门个体工商户交社保医保需要什么条件
只要你有厦门的居住证,不是厦门户口没有固定工作、自由职业者也可以自己交养老保险。
参保对象:持有厦门市居住证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本人自愿,自2018年7月1日起可以个人身份在本市参加或接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标准:由参保人员按不低于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且不高于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标准自行选择缴费基数(共7个档次),依20%的比例按月缴纳养老保险。
参保手续办理:办理居住证持有人到税务部门办理参保手续,需提供公安机关发放的居住证。居住证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使用功能中止时,税务部门相应中止持有人申报缴费。
待遇享受:居住证持有人虽可在我市参保缴费,但由于其户籍地不在我市,所以仍需按国办发[2009]66号文件规定,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居住证持有人,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
在男性年满60周岁和女性年满50周岁时,按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待遇领取地不在我市的人员,不能继续在我市参保缴费。
待遇领取地确认为我市的居住证持有人,在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且累计缴费满15年时,可在我市办理退休,有关退休手续办理和待遇享受按我市相关规定执行。
(8)厦门城乡医保条件扩展阅读:
根据厦门市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5452元,月平均工资为6288元,最低工资标准为1700元/月。
2018-2019年厦门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如下:
一、基本养老保险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本市户籍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厦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18864元/月)确定,下限按照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月)确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外来人员职工,按照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月)确定缴费基数。
二、基本医疗保险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厦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18864元/月)确定,缴费基数下限按照2017年厦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 60%(3772.8元/月)确定。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外来人员职工,按照2017年厦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 60%(3772.8元/月)确定缴费基数。
三、失业保险
参加失业保险的本市户籍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下限按照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月)确定,上限无要求。
参加失业保险的外来人员职工,按照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月)确定缴费基数。
四、生育保险
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厦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18864元/月)确定,缴费基数下限按照2017年厦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 60%(3772.8元/月)确定。
五、工伤保险
企业职工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其中下限按照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月)确定。
建筑工程项目的建筑企业,依《建筑、矿山及石材加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公司保险办法》规定缴费。
㈨ 厦门市办理医疗保险需要什么证件
在厦门市随父或母居住,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非本市户籍未成年人,其父亲或母亲专与本市用人单位签属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暂住证》一年以上的,方可办理全民医保。
符合参保条件的参保人到本人户籍(暂住证)所在的居(村)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新生儿(一周岁以内)每月6日至月底均可办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各地税局的办事大厅办理,为更保险,你可以先到任意一家地税局办事厅咨询一下。
㈩ 2019年厦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居民个人缴费筹资标准的通知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22017年厦门市医保报销比例,厦门市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比例政策【新规】
厦门市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比例
1、门诊补偿: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补偿
(1)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补偿
(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2)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厦门市农村医疗保险问答
问:我父母现在都住在安徽农村,参加了新型农村医疗保险,请问这种保险报销金额有没有封顶,最多能报多少?另外,我现在想给他们再买一份大病医疗保险,请问将来这这个险种报销时会不会有冲突?
如果在本省内的医院看病,报销比例能不能达到50%,另外,医疗票据就一份,如果报了农村医疗保险,还有没有办法再去保险公司报大病医疗保险?
答:新农合最高封顶为四万元每年,报销比例为除起付线以后镇级医院为最高80%依次为县级60%级和省级45%,和其它商业保险不冲突。请保留各项资料复印件并让收你材料的新农合办公室盖他们的公章去报销商业保险。
厦门市农村医疗保险温馨提示
与2007年制度启动时相比,2010年发布的新版《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甲、乙类药品已达2422个品种,比上一版《药品目录》增加了300多种药品。同时,医保基金支付范围逐步扩大,门诊特大病、慢性病规定病种的范围不断增加。
另外,厦门市通过做好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服务,重点解决在城乡之间流动的安徽省农村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进而实现医保关系在不同制度与不同地区之间顺畅地转移接续。通过与“长三角”地区开展医保管理协作与经办服务的对接,不断完善异地就医结算办法,方便我省参保人员能更好地享受异地医保待遇。
2015年,厦门市继续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这项民生工程,并提高了医保的报销待遇。为帮助广大参保居民进一步了解居民医保政策,掌握如何参保、就诊、报销等相关程序,从而更好地享受政府惠民政策,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公布了居民医保2015-2016年度待遇及报销政策。
厦门市参保人员待遇
参保人员参保缴费后自本年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期间,凭医保卡、社会保障卡、身份证(18周岁以下参保人员可凭户口簿,以下简称:有效证件),可享受下列待遇:
①住院报销待遇②特殊病门诊待遇③普通门诊待遇④生育费用补助待遇⑤残疾人装配辅助器具补助待遇
●1.厦门市住院报销待遇
一级医院住院:
医保范围内费用超过2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90%;
二级医院住院:
医保范围内费用超过4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80%;
三级医院住院:
医保范围内费用超过6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70%;
异地(转院及异地急诊)住院:
医保范围内费用超过6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50%。
住院起付标准和基金支付比例详见下表:
医疗机构普通居民起付标准(门槛费)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及18周岁以下居民起付标准基金支付比例(报销比例)
三级医院60030070%
二级医院40020080%
一级医院20010090%
异地就医60030050%
1、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居民住院、门诊特殊病和普通门诊的累计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6万元。
2、使用乙类药品和诊疗项目,需个人先自付一定费用。
●2.厦门市特殊病门诊待遇
参保人员患有冠心病、高血压三期、糖尿病、精神病、肝硬化、恶性肿瘤、肾透析、肾移植术后、帕金森病、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乳腺癌(内分泌治疗)、肝豆状核变性、慢性心力衰竭、慢性肾功能不全、甲状腺功能亢进、癫痫、丙型肝炎、前列腺癌(内分泌治疗)、膀胱肿瘤(灌注治疗)、肝移植术后、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康复治疗、慢性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小儿脑瘫等27个病种,经申请确认后,享受每月限额下60%至80%的报销待遇。
●3.厦门市普通门诊待遇
参保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50%(在其他居民定点医院发生的普通门诊不享受此待遇)。单次就医费最高报销限额为40元。一个年度内最高报销限额为160元,其中:男满60周岁和女满55周岁以上的参保居民最高报销限额为240元。普通门诊的报销不设病种限制,医疗费用直接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算。
●4.厦门市生育费用补助待遇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居民生育,顺产(含助娩产)补助600元、剖宫产补助1200元。
●5.厦门市参保残疾人装配辅助器具补助待遇
参保居民中持有残疾证的下肢残疾人、7周岁以下听力障碍儿童,在残疾人装配辅助器具定点机构装配下肢假肢、配备助听器给予补助。每5年对持证下肢残疾人装配的普通大腿假肢每具补助2000元,小腿假肢每具补助1000元,7周岁以下听力障碍儿童配备助听器每只补助2400元。
厦门市医保报销办理须知
●1.本地住院就医
参保人员应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持有效证件在医院办理医保住院手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出院时在医院直接报销结算。不在定点医院就医或不在医院办理医保住院手续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2.特殊病门诊待遇的申请办理
参保人员填写《厦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并附近期相关病历、医学检查报告单,报厦门市医保中心特殊病鉴定办公室,由厦门市医保中心组织医疗保险专家进行鉴定,符合条件的发放《门诊特殊病治疗卡》,凭卡享受特殊病门诊待遇。鉴定每三个月组织一次。
●3.异地就医办理手续
参保人员所患疾病在三级医院(含专科医院)难以确诊或无治疗手段的,可申请转往异地住院诊治。异地转院须填写《异地转院申请表》,经厦门市三级以上定点医院签署意见后,报厦门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备案后,转入异地治疗。
参保人员在异地突发疾病,确需住院医疗的,应当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在入院后3日内向医保中心电话备案。
转院及异地急诊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支付。出院后一个月内,携带转院审批表、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发票单据、出院小结和有效证件到医保中心报销结算。
●4.生育费用补助待遇办理
生育出院后一月内,凭有效证件、准生证、婴儿出生证明、医疗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和出院小结,向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申报。
●5.新生儿先天性疾病报销办理
新生儿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等先天性疾病,自出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新生儿参保手续的,从其出生之日开始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因先天性疾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凭有效证件、住院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和出院小结,于出院后30日内,向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申报。
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因病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其个人承担在政策范围内超起付线2万元以上的部分,可享受大病保险待遇,按照50%-80%比例报销。具体分段比例为:
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2万元以上分段报销比例
0~5万元(含)50%
5万元~10万元(含)60%
10万元~30万元(含)70%
30万元(不含)以上80%
2017年厦门医保新政解读,厦门医保报销比例
厦门医保出新政在京沪12家医院住院可当场报销新年伊始,厦门即出台首个医保新政。昨日,导报记者从厦门人社局获悉,从现在起,厦门医保参保人如果需要到省外就医,只要先报备,且住院医院是北京、上海的12家试点医院之一,就可在就医地实现医保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一站式报销的服务,不必等到返回厦门再报销。此举走在全国前列,将大大减轻参保患者的医疗费用垫付压力。据介绍,人社部门还将在不久的将来逐步扩大厦门医保省外结算试点地区和试点医院的规模,进展状况将及时予以公布。以前须25个工作日..…[详情]
厦门农民居民医保同标准
农民居民医保同标准福建省厦门市通过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全民医保体系,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实现医保同标准、无差别,一样享受充分全面的医疗保障,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农村居民“新农合”医疗与城镇居民医保分属不同体系,缴纳费用不同,保障水平差异大。2008年,厦门就开始探索农村城镇医疗保障均等化。一方面,加大各级政府财政补贴的力度;另一方面,把原本由卫生部门主管的“新农合”移交给劳动保障部门,由劳动保障部门统一经办、管理城乡医保,避免多头管理,重复投资..…[详情]
福建厦门医保报销流程
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该医保惠民新政是今年市委、市政府24项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通知》通过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和门诊医疗费报销水平,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负担,实现全体市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全面提升市民的幸福指数。医保新政实施后,每年可减轻参保人员1500多万元门诊医疗费负担。医保门诊医疗费报销水平将达到55%据统计,一个社保年度内,参保居民门诊医疗费绝大多数发生在5000元以内。为了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详情]
厦门医保卡余额查询方式2015
2015厦门医保卡余额查询,厦门医保卡余额查询在线使用:说明:打开页面后,请输入社会保障号进行查询厦门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查询[厦门医保卡余额查询数据由厦门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提供]厦门医保卡余额查询电话:厦门市医疗保险中心统一查询电话(0592)12333,同时可以咨询医保卡定点医院、医疗保险办理、医疗保险补缴(补交)、医疗保险转移等问题的查询。短信查询:手机用户发送短信:11#社保登记的身份证号#社保卡号发送到106219009客服电话:0592-8798794厦门医保卡余额上门查询:厦..…[详情]
2015厦门城乡居民医保新惠民政策
7月起,厦门城乡居民医保又有新惠民政策。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昨天召开新闻通气会透露,厦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将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由原来的每人每年390元提高到430元,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医疗费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医保新政实施后,每年可减轻参保人员1500多万元门诊医疗费负担。医保财政补助增40元7月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将从原来的每人每年500元提高到550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由原来的390元提高到430元,比国家提出“今年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达到人均320元..…[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