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居民大病保险是什么意思
全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为保障城镇职工重大疾病医疗需求而建立的专项医疗回保险基金。这答项措施已于2013年11月11日,人社部在京召开全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视频会,总结交流大病保险试点经验,研究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措施。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随后在2014年2月8日从国务院医改办获悉,2014年将全面推开全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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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怎么办理
1、参复保患者在市辖区内医制疗机构因病住院的自付合规费用累计达到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标准的,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有效对接,享受大病保险“直通车”报销;
2、参保患者在市辖区外医疗机构因病住院的自付合规费用累计达到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标准的,先按照城乡居民异地就医政策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给予报销,剩余符合大病保险报销规定的费用,参保患者按照县区规定,提供所需资料后,由参保区县医保经办机构按流程审核报销。
3、认定为门诊特殊慢性病和门诊特殊药品的相关医药费用与同年度因病住院费用累计计算,纳入大病保险报销,参保患者按照县区规定,提供所需资料后,由参保区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经办机构按流程审核报销。
所以说,区县医保经办机构应及时向区县财政申请大病保险资金,并拨付各垫资医疗机构,确保参保居民医保待遇及时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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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什么和重大疾病险有什么区别
居民来大病保险按照规自定报销额度不能低于50,是为了解决因家庭大病致贫的保障体系,而跟商业保险的区别还是有得,商业保险重大疾病没有报销,按照发病前投保的额度来赔付,投20万赔20万,而且是提前给付,居民大病是先垫钱出去再报销,两者基本是兼容的,例如可以利用商业保险的重疾赔付来作为垫付资金,然后在从居民重疾那边保险,这样可以有效解决大病至贫的问题
❹ 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吗
大病保险是对来城乡居民因患大病自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目的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使绝大部分人不会再因为疾病陷入经济困境。2012年8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卫生部、财政部、人社部、民政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六部委《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发布,明确针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合)人大病负担重的情况,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大病保险制度,减轻城乡居民的大病负担,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50%。
❺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是多少
大病保险所指的“大病”是以费用来确定的,而不是医学上的大病概念。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主要目的在于进一步完善医保制度,提高医疗保险保障水平,避免一个家庭出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发生。同时为了规范大病保险报销流程,确保大病医保基金安全,我国制定了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那你知道现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是多少?
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是多少?
【答】:目前我国政府暂未制定条例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进行统一规定执行,一般由各省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例如2015年山东省全省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2万元,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下的部分不给予补偿。再例如湖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由各市州确定,原则上起付线标准不高于本地区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保困难群众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降低50%。如需了解更多,请拨打本地社保局服务热线12333。
【相关问题】:城乡居民大病医保范围包括哪些?
一、山东省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是多少?报销比例是多少?
【回复】:现行山东省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2万元。其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上(含1.2万元)、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50%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的补偿;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65%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30万元的补偿。
二、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是什么意思?全国统一吗?
【回复】: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是指参保人员一个自然年度内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目前我国政府没有统一规定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
三、天津居民大病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咨询电话多少?
【回复】:目前天津市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标准为,在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疾病),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2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部分,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给付范围。2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以下部分,给付50%;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以下部分,给付60%;20万元以上至30万元(含)以下部分,给付70%。
❻ 城乡居民医保的大病保险是需要自己去办理的吗
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如何办理?
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是对患有大病的城镇居民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给予报销。其目的是为了解决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至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办理可以参考以下步骤,具体如下:
1、申报和登记。
投保人可以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到保险公司的营业大厅选择一款适合自己的大病医疗保险产品,选择好之后,需要投保人填写好保险申购单。
2、选择缴费方式。
一般情况下,大病医疗保险的缴费方式可以分为按月缴费、按年缴费和一次性缴费。投保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缴费方式,一般选择按年缴费的居多。
3、办理或提交一张活期银行卡。
投保人需要办理或提交一张活期银行卡,用于以后保费的缴纳。如果发生保险合同范围内大病,也可以通过这张银行卡领取理赔保险金。
4、仔细阅读保险合同并签订。
投保人应该仔细阅读大病医疗保险的保险合同的各个条款,尤其是除外责任、保障范围、保障疾病等。经过投保人确认没有异议之后再进行签字。
5、缴纳保费。
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之后,需要先缴纳第一次保险的费用。如果是按年进行缴纳,之后的每一年都需要缴纳相应的保费。
综上所述,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办理步骤为:申报和登记--选择缴费方式--办理或提交一张活期银行卡--仔细阅读保险合同并签订--缴纳保费。
❼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有大病保险吗
有的。大病保险是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目的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使绝大部分人不会再因为疾病陷入经济困境。2012年8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卫生部、财政部、人社部、民政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六部委《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发布,明确针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合)人大病负担重的情况,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大病保险制度,减轻城乡居民的大病负担,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50%。
(一)筹资标准。各地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医疗保险筹资能力、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基本医疗保险补偿水平,以及大病保险保障水平等因素,精细测算,科学合理确定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
(二)资金来源。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基金有结余的地区,利用结余筹集大病保险资金;结余不足或没有结余的地区,在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年度提高筹资时统筹解决资金来源,逐步完善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多渠道筹资机制。
(三)统筹层次和范围。开展大病保险可以市(地)级统筹,也可以探索全省(区、市)统一政策,统一组织实施,提高抗风险能力。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建立覆盖职工、城镇居民、农村居民的统一的大病保险制度。
❽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基本原则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首位,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等的协同互补作用,加强制度之间的衔接,形成合力。
(二)坚持政府主导,专业运作。政府负责基本政策制定、组织协调、筹资管理,并加强监管指导。利用商业保险机构的专业优势,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大病保险的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
(三)坚持责任共担,持续发展。大病保险保障水平要与经济社会发展、医疗消费水平及承受能力相适应。强化社会互助共济的意识和作用,形成政府、个人和保险机构共同分担大病风险的机制。强化当年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测算、稳妥起步,规范运作,保障资金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
(8)全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扩展阅读:
大病保险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大病保险的重要性,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先行试点,逐步推开。已开展大病保险试点的省份要及时总结经验,逐步扩大实施范围。
尚未开展试点的省份可以选择几个市(地)试点或全省进行试点。各地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政策。各省(区、市)医改领导小组要将本省份制定的实施方案报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卫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保监会备案。
(二)稳妥推进,注意趋利避害。各地要充分考虑大病保险保障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循序推进,重点探索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保障程度、资金管理、招标机制、运行规范等。
注意总结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发现的问题,加强评估,每年对大病保险工作进展和运行情况进行总结。各省(区、市)医改领导小组要将年度报告报送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卫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保监会、民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