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分工
蔡治清同志:局长、党委书记。主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全面工作。
李世英同志:副局专长、党委副书记属。分管工资福利科。
许文昌同志:党委委员,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党支部书记。分管办公室、规划财务科、医疗和生育保险科、信息中心、居民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分管招商引资工作;协调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工作;负责信访工作;协助主要领导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
李建华同志:党委委员,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党总支书记。主持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的全面工作;分管就业促进科。
张玉军同志:副局长、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主任。分管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外国专家办公室、高校毕业生就业科;分管人才工作;负责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李华章同志:主任科员,党委副书记。分管党务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养老和失业保险科、工伤保险科;负责人民办事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工作。
赵国华同志:副局长。分管劳动关系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企业单位改制、安全生产工作。
张新顺同志:公务员管理办公室主任。协助张玉军同志工作;分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贰』 青州市天然气由哪个部门管理建设
管建分离,管应该是建设局、燃气处、燃气办等,建设是当地燃气公司,或引入国内联锁的城市燃气企业,如新奥、港华、中燃等
『叁』 有没有谁知道山东省青州市建设局网站
你网络下:象过河网站建设,有关网站建设的资料信息都有的。
『肆』 青州实验中学的大事记编辑
1995年被潍坊市委、市政府授予潍坊市“文明单位”。
1996年3月,被青州市委、市政府授予“青州市十佳学校”称号。
1997年7月,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八中北征中所村大理石厂,占地9.58亩。
2000年3月,青州市召开教育体制改革动员大会,会上确定八中为普通高中改革试点单位。
2001年4月,为了加快我市基础建设,改善八中的教学环境,根据青州市新一轮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经市委市政府同意,青州八中向西拆迁建设操场,拆29户,9997平方米。
2001年6月10日,潍坊市教育局局长李希贵同志在青州市教育局局长朱振兴、副局长王明永的陪同下到八中视察。
2001年8月,被潍坊市教育局授予“潍坊市师德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2002年5月10日,青州市委书记辛丕宏同志在副市长郑汝智同志、教育局局长朱振兴同志的陪同下到八中检查指导工作,对八中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2002年9月,被授予“潍坊市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2002年10月26日,青州八中建校20周年庆典。
2003年10月,青州市政府授予“普通高中艺术教育先进单位”。
2003年12月,潍坊市教育局授予“潍坊市级规范化学校”。
2003年12月,青州市教育局授予“群众满意的学校”称号。
2004年3月,潍坊市教育工会授予“潍坊市工会工作先进单位”。
2004年9月,青州市教育局授予“现代教育示范学校”。
2004年12月,获得“潍坊市高中艺术教育先进单位”称号。
2005年4月,“青州市富民兴市劳动奖章”。
2005年12月,被评为潍坊市“劳动保障诚信单位”。
2006年1月,被潍坊市总工会授予“先进职工小家”称号。
2006年2月,被授予“平安青州建设示范校园”。
2006年3月,被授予“2005年度教书育人先进单位”。
2006年12月,被授予“富民兴市”先进单位。
2014年 8月 ,经青州市规划 并入实验中学
『伍』 青州市环境保护有什么方案
青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环境保护委员会人员组成、工作职责及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属各开发区管(工)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环保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发挥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协调组织作用,完善环保联合执法长效机制,经研究,决定对市环境保护委员会人员组成、工作职责、工作制度进行调整,现公布如下:
一、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的组成
市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由市政府市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由下列单位组成: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市监察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环境保护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和改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审计局、潍坊银监会青州办事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教育局、科技局、工商局、卫生局、物价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安监局、司法局、商务局、统计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播电视中心、新闻信息传播中心、供电公司,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属各开发区管(工)委会。
二、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协调市直部门、单位贯彻实施上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安排部署的环境保护专项工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指示、决定;
(二)组织对各镇、街道、市属各开发区及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的考核;
(三)审定全市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区划和其他环境保护的专门事项;
(四)组织对全市环境保护方面重大问题的检查、调研;
(五)研究并向市政府常务会议提出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中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六)牵头组织环保执法专项行动;
(七)履行市政府授予的其他职责。
市环境保护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办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市环境保护局局长担任。
三、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为方便环委会工作的安排、部署以及各成员单位间的工作交流特制定本制度:
1、市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由主任或主任委托副主任主持,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除例会外,主任或副主任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集临时性会议。
2、市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议题由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草拟,报市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审定。
3、市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根据研究的事项,可以吸收有关方面人士和有关专家、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参加。
4、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实行日常工作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与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联络,并提供本部门、本单位的环保工作情况、数据。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
(二)部门联动制度
市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应率先履行国家和省、市政府确定的环保工作职责,贯彻实施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做出的决定,并报告执行情况;积极参加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组织安排的集中行动及其他有关活动;根据自己承担的工作职责,提出改进和加强本行业、本部门、单位环境保护工作的措施和意见建议。
(三)情况通报制度
环委会办公室每季度向各成员单位通报一次工作开展情况。通报的内容包括:国家、省、潍坊市相关文件、本季度全市环保工作情况、各成员单位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成功经验、环境污染事故查处情况以及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的查处情况等;通报的方式为会议或发布环境信息。
(四)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确保在发生环境污染或破坏事故及紧急情况时,有效避免或减轻环境损害,避免环境遭受更大污染或破坏,确保政令畅通,使上级部门及时掌握情况,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最大限度地减轻损失和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1、报告事项:本辖区、本部门领域内发生的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相邻县市区发生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可能对我市造成影响的事件;辖区内严重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案件;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环境污染问题;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2、报告方式:以电话报告或书面报告形式上报环委会办公室。
3、报告时限:重、特大及跨区域的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报告分为速报、确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速报:从发现事故后起,1小时以内上报;确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立即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故处理完后立即上报。 2x0[@cT i? 辖区内严重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案件;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环境污染问题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必须在掌握确切情况后立即上报。 U:p<pTnMR
附:青州市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名单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附:
青州市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任:韩幸福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主任:丁爱辉市政府副市长
委员:刘学军市政府法制局局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
张锡武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局长
苏文清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王志方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孟庆广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吴金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刘务军市教育局局长
付晓市科技局局长
南天星市财政局局长
金玮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赵华章市水利局局长
李国华市农业局局长
赵明光市商务局局长
许新益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曾宪勇市卫生局局长
冀学平市审计局局长
孙国明市统计局局长
宋执湖市安监局局长
赵江田市广播电视中心主任
唐健市新闻信息传播中心主任
万金亮市规划局局长
李爱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于观洲市林业局局长
薛剑军市物价局局长
王江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刘荣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
温汝友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常务副局长
徐文德市司法局局长
柴浚川市工商局局长
张洪波潍坊银监分局青州办事处主任
辛卫东市供电公司经理
曲荣智王府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玉荣益都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国银云门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颜军平黄楼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延福弥河镇镇长
陈湘颖王坟镇镇长
张洪刚庙子镇镇长
赵新坤邵庄镇镇长
李世斌高柳镇镇长
张红伟何官镇镇长
陈伟东夏镇镇长
曹建国谭坊镇镇长
徐剑发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徐九华峱山经济发展区工委会主任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环境保护局,王志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陆』 青政发(2010)103号文件《青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工作的通
青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工作的
通 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工)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工作,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和完善城市功能,根据《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并加强征收使用管理的通知》(潍政发[2007]49 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收取办法
市建设局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收费主体,建设项目管网配套费一并纳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开发企业支付的管网配套工程建设资金计入房价,不得再向购房业主收取供暖、供水、燃气、综合布线等各类开户费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的管网配套费,不列入市招商引资项目优惠政策减免范围。采用地源热能、太阳能等新型能源,无需城市供暖管网的工程可免交供热管网建设费。对项目采取住宅产业化、节能低碳等措施的工程,在相关部门认定后给予相应返还。
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组成及标准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2元(路桥60元,排水15 元,环卫5 元,供热25 元,供水20 元,燃气22 元,综合布线5 元)收取,其中生产、办公、仓储建设项目按每平方米80 元(路桥60 元,排水15 元,环卫5 元)收取,需集中供热、供气、供水、布线的,按实际需要分别缴纳管网建设费(供热40 元,供水20 元,燃气22 元,综合布线5 元)。
三、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政府为筹集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而收取的费用,专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公用设施建设。所有建设项目,未经市政府许可,不得以会议纪要等形式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管理及业务流程仍按《青州市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青财预外字[2006]1 号)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我市以前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二0一0年十二月二日
『柒』 昌邑的主要领导
山东省昌邑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吕珊珊。
『捌』 青州市关于何官镇袁家村新村禁止盖房通知
青州市关于对济青高速铁路建设区域规划范围进行冻结的通知回
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市城市总体答规划要求和济青高铁建设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同意,自2015年12月24日起,至2016年12月23日止,对济青高速铁路建设区域规划范围内的高柳镇东水渠村、前李户村、后李户村、小吕庄村、东马兰村、北马兰村、交流村7个村庄,何官镇袁家村、苗家村、新胜村、邵市村、辛家村、北牛家村、近潘村、后演马村、扈家村、崔马村10个村庄的土地、房产及相关事项进行冻结。各有关单位于通知之日起,严格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暂停办理上述区域内各类房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装修等批准手续。
二、暂停办理上述区域内各类房屋的买卖、交换、赠与、租赁、抵押、析产等手续。
三、暂停办理上述区域内房屋为加工、经营点的各类营业执照。
四、暂停办理上述区域内户口的迁入迁出。
五、暂停办理上述区域内房屋有关的各类公证事宜。
六、禁止乱搭乱建和以赚取补偿为目的栽植树木等违法行为。
特此通知。
青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12月24日
『玖』 想知道: 青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在哪
印象中好像在青州市尧王西路上,大转盘的东边路南.
『拾』 青州市依法行政有什么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充实,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长:韩幸福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葛英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成 员:刘传明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高乐江市政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刘学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孟庆广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吴金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李新国市商务局局长
郝传谋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温汝友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常务副局长
李国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南天星市财政局局长
王效友市民政局局长
刘务军市教育局局长
曾宪勇市卫生局局长
扈文高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冀学平市审计局局长
刘正福市民宗局局长
付晓市科技局局长
许新益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裴生彪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杨志亮市体育局局长
赵立伟市地震局局长
马保平市人防办主任
王钦孟市安监局局长
刘国银市粮食局局长
孙国明市统计局局长
薛剑军市物价局局长
孟凡华市农业局局长
于观洲市林业局局长
魏东亭市农机局局长
张冠旺市畜牧局局长
赵华章市水利局局长
郝兴珠市农经局局长
金玮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爱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王志方市环保局局长
崔永刚市旅游局局长
刘允泉市文物局局长
徐文德市司法局局长
郭志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蔡治清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局长
高学礼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
辛建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康效生市人民办事中心主任
张锡武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局长
郭恒凯市招商局局长
李洪顺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中心主任
宋玉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
杨爱东市外事与侨务局局长
袁敏市金融办主任
徐立香市老龄办主任
赵世华市文化产业发展管理办公室主任
赵建宏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燕连深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
季太平市园林局局长
万金亮市规划局局长
陈洪书市拆迁办主任
赵明光市环卫局局长
吴国兴市风景区管理局局长
张明元市国税局局长
隋国庆市地税局局长
柴浚川市工商局局长
陈进市公路局局长
李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宋爱红市气象局局长
董世明市盐务局局长
李法亮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局长
曲荣智王府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玉荣益都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红伟云门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袁晓颖黄楼街道办事处主任
郇金刚弥河镇镇长
陈湘颖王坟镇镇长
张洪刚庙子镇镇长
赵新坤邵庄镇镇长
袁加龙高柳镇镇长
常方刚何官镇镇长
陈伟东夏镇镇长
朱英坤谭坊镇镇长
庄新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局,高乐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