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秦皇岛市六合建设开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秦皇岛市六合建设开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秦皇岛市六合公司,是秦皇岛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直隶于秦皇岛市政府。
法定代表人:俞俊生
成立时间:2008-10-27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13030000004059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324号
㈡ 秦皇岛住房公积金提取中心咨询电话
为了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效率与服务水平,为了增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开通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简单来说,公积金缴存职员只要拨打12329即可咨询公积金贷款、提取、缴存等信息。
公积金服务电话是12329,这是全国通用住房公积金热线。
㈢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于国家机关么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统筹秦皇岛地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和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的中国国家权力机构,是国家机关。
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基本标准和省颁布的地方性标准及实施办法;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宣传和舆情研究。
(二)负责全市人力资源规划、开发工作。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开发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办法。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非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办法。
(四)组织贯彻执行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拟订职业技能鉴定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拟订企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和企业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的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职业技能人才培养、表彰、奖励和职业技能竞赛的规划和措施,认定、公布结果;负责劳动预备制度具体办法的实施;指导技工学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师资队伍建设、教材建设规划及评估认定工作;负责社会职业培训机构的审批工作。
(五)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和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等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负责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城镇居民以及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和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的实施;负责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城镇居民和学生的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政策的实施;负责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的工伤保险政策的实施;统筹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办法和标准;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投资办法;负责对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工作实施行政监督;负责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审查认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保险业务的资格;负责工伤、职业病的认定工作。
(六)负责全市劳动关系调整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指导和管理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按分工负责政策性人员安置和工人调配工作;参与评定劳动模范的有关工作;负责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及其劳动报酬的宏观调控政策和企业工资指导线、最低工资标准的落实。
(七)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人才工作总体目标,参与人才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负责全市人事培训教育和考试、考核工作;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办法,综合管理全市职称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培训、考核、定级和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市职业技能培训、考核鉴定工作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人才选拔和培养。
(十)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办法。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培训、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市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政策落实和协调稳定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三)监督检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依法行使监督检查职权;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完善人事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四)综合管理引进国外智力和外籍专家工作;负责综合管理来秦工作的外国专家(包括经济技术管理领域、教科文卫系统、外商投资企业、随引进项目合同和重点建设工程来秦的外国专家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专家)和本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出国及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培训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㈣ 秦皇岛市建设局都有什么科
秦皇岛市建设局是负责全市城镇建设的市政府工作部门,组建于2002年1月,由原专市建设委员会、市建筑属安装业总会和市城市建设管理局部分科室合并而成。 内设15个科室,其中有党委办公室、组宣科、行政办公室、财务审计科、人事教育科、村镇科、城建科、工程技术科、建筑市场管理科、建筑行业管理科、科技材料设备科、政策法制科、勘察设计科、老干部科、纪检、监察室。 直属单位27个,其中事业单位12个,事改企单位6个,企业单位9个,全系统共有干部职工近13000人。全系统共有党组织111个。其中:局党委1个,基层党委7个,基层党支部103个。全系统共有党员1915名。
㈤ 秦皇岛市公用事业局还是公共事业局
秦皇岛市公用事业局是事业单位。
公用事业局是市政府负责全市供水、供气、供热和公共交通行业工作的行使行政职能的直属事业机构。下辖秦皇岛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市燃气总公司、秦皇岛公交有限责任公司、市热力总公司、市液化石油气总公司、市供热办公室共6个单位。全系统共有5个党委、4个总支、57个支部、1262名党员、在职职工5925名、离退休职工569人、临时工861人。局机关内设14个职能科室,现有73人,其中在编46人、离退休27人。
城市供水 城市区共有7个制水厂,制水能力39万吨/日。局直属企业为市自来水总公司,成立于1958年,为大型二类企业,2005年出售给北京首创股份公司50%产权,组建了秦皇岛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资产总额5.05亿元,净资产2.72亿元。
城市供气 城市区现有煤气制气厂1座(设计生产能力29万立方米/日,随着天然气转换工作的完成,已于2007年11月停产)、压缩天然气卸气站5座、液化气供应企业54家。局直属企业为市煤气总公司和市液化气总公司,均为中型二类企业。市煤气总公司成立于1992年,2008年1月26日更名为市燃气总公司,现有民用户13万户、工建用户138家、天然气锅炉采暖20家、天然气中央空调16家。公司资产总额5.11亿元,净资产3.41亿元。液化气总公司成立于1980年,现有固定用户3.5万余户、管道液化气用户500余户。公司资产总额0.23亿元,净资产22.97万元。
城市供热 城市区现有供热单位33家,集中供热面积3036万平方米,其中热电联网集中供热面积805万平方米,区域锅炉房集中供热面积2193万平方米,燃气、油、电等其他方式供热面积38万平方米。采暖期为11月5日至下一年的4月4日,热费按采暖面积收取,为6.97元/平方米·月(区域锅炉房)和6.80元/平方米·月(热电联网)。局直属企业为市热力总公司,成立于1987年,为中型二类企业。现有供热站点107个(其中热力站82座、锅炉房25座),供热面积945万平方米,公司资产总额6.94亿元,净资产2.02亿元。
公共交通 城市区共有营运车辆848台、营运线路37条,营运间隔2—15分钟。局直属企业为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成立于1975年,为中型二类企业,2002年12月改制为秦皇岛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民营企业),公司资产总额1.34亿元,净资产3559.57万元。
机关事务管理局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省、市有关规定;研究制订机关事务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市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和方案,并指导实施。
(二)负责市四大班子领导和机关的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市四大班子重要会议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党政及公务员住宅小区的安全保卫、综合治理、物业管理等工作。
(三)负责市直机关房地产管理,制定市直机关房地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市直机关公有房屋建设项目的初审工作。
(四)负责党政综合办公楼办公设施的配备与管理。
(五)负责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内设6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有关工作;负责调研、档案、机要、保密、信息、督查、车辆管理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局规章制度的制定和目标管理的组织实施;负责局办公会和其它重要会议的会务组织;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日常党务工作。
(二)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局属企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工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培训和技术培训、考核考评工作;负责本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三)财务科
负责党政综合办公楼内办公设施经费的预算管理;负责党政综合办公楼内办公设施的采购;负责局属行政、会议、接待、汽车维修等经费的预算与管理;制定局属财务会计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局属财务审计检查工作;指导局属单位财务管理。
(四)房管科
负责市直机关房地产管理,制定市直机关房地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机关办公用房、职工住房及公共设施基建工程的初审工作;负责对市直机关统一建设的办公房、职工住房的施工、分配、调整和水、电、暖、气的管理与维修。
(五)车辆管理科
负责市委、市政府机关及在党政综合办公楼办公的市直机关车辆的管理;负责制定党政综合办公楼内车辆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六)保卫科
负责党政综合办公楼区域内的安全保卫、门卫传达、车辆秩序、消防等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政务接待、重要活动、重要会议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搞好安全、消防设施、设备管理;负责局属工作人员集体户籍的管理工作。
也许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前身就是你说的市政府办公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这两个单位职能重叠,应该不是两个单位同时存在。如确实是同时存在,那么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就不会全部拥有上述职能。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一般为事业全供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不是所有城市的市政府普遍设立的单位,因此你们市的市政府办公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属于什么性质一下说不准,从名字上看属事业的可能性大些,但也有可能是行政或企业,也许是个人打着市政府办的个体私营企业。
㈥ 秦皇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机构职能
秦皇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秦皇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秦皇岛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为负责全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和房改工作的行使行政职能的市政府直属事业机构。 1、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住房保障和房管、房改、房地产开发、旧城改造、城市房屋拆迁、住宅产业现代化及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制定我市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编制全市城市区住宅建设规划和房地产开发、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参与全市居住区的规划审查、论证和竣工综合验收。
4、负责全市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审查、报批及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进行审计、审价;负责城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的审批。
5、负责全市城市廉租住房的管理,编制全市廉租住房中长期计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6、负责市直管公产房屋和托管产房屋的管理;负责制定全市公产房屋的租金标准。
7、负责全市各类房屋产权产籍的管理。依法办理城市区房屋所有权登记、核发房屋权属证书;负责全市房产测绘的管理和城市房屋面积计算结果的认定。
8、负责全市各类房产交易市场的管理。负责全市商品房的预(销)售管理,核发城市区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负责全市房地产中介机构和房屋租赁市场的管理。
9、负责全市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的实施;负责全市公有住房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二级市场的管理。
10、负责城市区房改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审批。
11、负责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负责编制城市房屋拆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房屋拆迁项目的审批、拆迁单位的资格审核和拆迁企业的资质管理,核发城市区房屋拆迁许可证。
12、负责全市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管理和行业管理。负责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市区新建住宅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审批;负责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
13、承办历史形成的私房政策的落实。
14、负责全市房屋安全鉴定的管理。
15、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行业管理和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审核报批、等级评定、年检以及专业人员培训。
16、负责城市区、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的协调、指导。
17、负责住宅产业现代化实施的管理、指导、协调;负责住宅性能评定工作和住宅建设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的推广应用。
18、负责住房保障和房管、房改、拆迁、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方面的行政复议和应诉;负责接待、调查处理有关来信来访、投诉、检举和控告。
19、负责依法查处房屋使用、交易、房屋拆迁、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方面的违法案件。
20、负责对各县、区住房保障和房管、房改、房屋拆迁、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实施业务指导,并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21、负责全市各类房屋的普查及房屋档案资料的管理。
22、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和管理;负责发布房地产市场相关信息。
23、负责房地产开发行业的招商引资工作。
24、负责协调铁路、煤炭、石油、军队系统与地方房改政策的衔接工作。
25、负责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6、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市房产局(市房改办)共内设17个科室。
(一)党委办公室
负责局党委重要文件、领导讲话、工作安排、工作总结的起草和局党委印发文件的审核、文字把关;负责局党委各种会议的准备,并做好记录;负责全局宣传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党委公文处理、印信管理、机要保密、信息反馈工作;负责局党委议定事项的催查、督办工作;负责房产行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协调工、青、妇工作;负责局党委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工作;承办组织局党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公室(信访办公室)
负责局重要文件、领导讲话、工作安排、工作总结的起草和局发文件的审核、文字把关;负责局各种会议的准备,并做好会议记录;负责局公文处理、印信管理、机要保密、后勤保障、政务接待、绿化卫生和安全保卫等项工作;负责局议定事项的催查、督办和各科室的工作协调;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馈;负责全局的统计报表工作;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制定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房产志、年鉴、大事记的编纂;负责全局信访和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行政调解、平安建设等日常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组织人事科(老干部科)
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资工作;负责机关、局属单位干部的培训、考核、考察、任免和干部、工人的录用、调配、奖惩方面的具体工作;负责局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及全局的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全局知识分子工作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工作;负责全局老干部工作和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人员的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公积金的缴交;负责全局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四)财务科(审计科)
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负责全局财务收支计划和预决算工作;负责全局的固定资产管理;负责全局各项行政性收费的收缴及结算;负责财政拨付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对直属单位的财务监督、管理和审计;负责全局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
(五)执法监察科(政策法规科)
负责全市住房保障和房管、房改、物业管理、房屋拆迁、房地产开发方面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组织查处房屋使用、交易、房屋拆迁、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预(销)售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执法过错和错案追究;负责组织行政复议和应诉;负责组织起草全市住房保障和房管、房改、物业管理、房屋拆迁、旧城改造、房地产开发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负责组织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负责组织住房保障和房管、房改、物业管理、房屋拆迁、房地产开发方面违法案件和行政许可听证会。
(六)房屋管理科(秦皇岛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
负责市直管公产房屋和托管产房屋的管理,落实私房政策;负责直管公房的出售和已购直管住房二级市场管理;负责直管公房租金的测算;负责直管公产房屋租赁保证金的管理;负责直管公房的统计和档案管理;负责编制城市区的危、旧房屋改造计划;负责城市区房屋安全鉴定的管理;负责指导各县做好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负责直管房屋修缮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和验收。
(七)产权管理科
负责全市各类房屋产权产籍的管理;负责城市区各类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审核把关和房屋所有权证的审核、报批;负责全市房产测绘机构资质的审核及房产测绘成果的认定;负责全市产权产籍管理业务规定、流程的制定及实施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产权产籍基础数据的统计;负责全市产权产籍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对四县房屋产权产籍管理的业务指导。
(八)市场管理科
负责全市房屋交易市场的管理;负责全市商品房预(销)售管理,核发城市区(含开发区)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负责全市房屋中介市场管理;负责城市区(含开发区)房地产经纪(咨询)资格备案和全市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初审、上报;负责全市房屋租赁市场的管理;负责城市区在建工程抵押登记管理,核发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证书;负责全市房产市场基础数据的统计和监测分析;负责全市房产市场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对各县、区房产市场管理的业务指导。
(九)物业管理科(秦皇岛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负责全市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管理和行业管理;负责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协调、指导;负责市区新建住宅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审批;依法监督物业管理企业招投标活动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参与全市居住区的规划审查、论证和竣工综合验收;负责审定新建物业的物业管理方案;负责组织房地产开发项目物业管理落实情况的综合验收;负责物业管理企业经营行为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物业管理企业的考评工作;负责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培训。
(十)拆迁管理科(秦皇岛市房屋拆迁办公室)
负责全市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负责编制全市城市房屋拆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房屋拆迁单位的资格审核和拆迁企业的资质管理;负责研究起草我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负责受理市区城市房屋拆迁项目的许可申请、核发拆迁许可证;负责延长暂停期限、延长拆迁期限、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的转让和拆迁产权不明确房屋的审批;负责对市区城市房屋拆迁项目补偿安置资金的使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受理拆迁委托合同备案;负责受理市区城市房屋拆迁项目的行政裁决申请,依法实施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和房屋强制拆迁代履行工作;负责对各县、区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实施业务指导和对拆迁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负责全市城市房屋拆迁规范化管理工作,依法对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拆迁行为;负责市区城市房屋拆迁资料、档案、统计及信息公开管理工作。
(十一)房改业务管理科
负责全市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的实施;负责全市公有住房(不含直管公房)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二级市场的管理;负责全市公产住房租金调整测算、等级评定;负责城市职工家庭住房档案的建立和管理;负责全市房改政策的宣传、咨询和业务培训;负责各县、区房改方案运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指导;负责协调全市各系统房改政策的衔接;负责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科(秦皇岛市廉租住房办公室)
负责编制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年度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初审、报批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经济适用住房的指导价格,并对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进行审计、审价;负责全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的审批和管理;参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竣工验收;负责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转让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确定联动项目拟开发的地块及经济适用住房所占的比例;负责确定联动项目中经济适用住房的房源、建筑面积总量和套数;负责组织进行联动项目建设中的监督管理;负责编制全市廉租住房的年度计划;负责全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资格登记和管理;负责编制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计划,并组织落实;会同市价格管理部门确定货币配租对象的补贴标准和实物配租住房的租金标准;负责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和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房改资金管理科
负责城市区房改资金的归集、支付、使用的审核等工作;负责各县(区)房改资金归集、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负责房改资金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负责房改资金管理政策的宣传、咨询和房改资金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指导;负责房改资金的统计汇总工作。
(十四)旧城改造管理科(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科)
负责协调处理原市旧城改造总指挥部及旧城改造遗留问题;负责制定旧城改造规划、计划;组织旧城改造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工作,提出改造方案和相应的配套政策;负责旧城改造项目的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市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开发企业管理科
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审查、等级评定、年检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从业人员岗位培训、核发上岗证;负责房地产开发行业诚信及信用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违法现象的查处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
(十六)住宅产业管理科
负责落实上级有关住宅产业现代化政策,制定全市住宅发展规划和住宅产业发展规划及住宅产业现代化促进政策;负责组织执行国家、省住宅产业技术标准、规范;负责组织国家康居住宅示范工程推进工作;负责研究拟定我市住宅开发建设的技术体系;负责组织实施住宅性能及住宅部品、部件的评估、认定工作;负责管理、指导住宅产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及落后技术、产品、材料的淘汰和限制工作。
(十七)开发项目管理科(信息化办公室)
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审批房地产开发项目;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制度的实施、监管;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审查和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统计报表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跟踪管理、服务;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和管理;负责局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纪检委(监察室)
为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派驻机构。
负责全局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协助局党委抓好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好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加强效能监察,促进机关办事廉洁、高效,确保上级和局党委有关工作的贯彻落实;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合法权利;对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负责全局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工 会
负责全局的工会工作,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组织、教育职工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民主权利,发挥主人翁的作用;组织、发动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提合理化建议、技术练兵活动;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培育“四有”职工队伍;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活跃职工文体生活;开展职工扶贫、互助互济和“送温暖”活动;加强工会组织的自身建设,依法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加强对基层工会的检查和指导。
团 委
负责全局的共青团工作。按照局党委和上级团委部署,抓好团员青年的职业道德建设,引导青年爱岗敬业、岗位建功,为青年的成长成才服务,为全局中心工作服务;协助局党委和有关部门抓好团干部的选拔、配备和管理;做好推荐优秀青年入党工作;抓好团的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对基层团组织进行检查、指导;开展各种文体活动,活跃青年文化生活;做好团费的收缴、使用及检查工作。
妇委会
负责全局的妇女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依法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组织、发动全局妇女不断发扬自尊、自爱、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开展“巾帼建功”活动,鼓励妇女在各自的岗位上建功立业;严格执行生育计划,杜绝计划外生育;加强对基层妇女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机关党总支
负责局机关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负责局机关的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指导机关各支部和老干部支部的工作。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机关事业编制按78名核定,逐步过渡到73名。其中:局长、党委书记、房改办主任1名,副局长5名,房改办副主任1名,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纪检书记1名,科级(含副科级)职数41名(含工、青、妇、机关总支副书记、纪检监察科级职数各1名)。工勤人员编制7名。
㈦ 秦皇岛有哪些政府部门、哪些执政部门、哪些基础部门什么什么的
司法和行政执法类
市法院 市检察院 市公安局 市司法局
市国土局 市环保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审计局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市工商局 市质监局
市安监局 秦皇岛海关 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秦皇岛海事局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市物价局 市城乡规划局 市城管局
经济和社会管理类
市发改委 市教育局 市科技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城乡建设局
市税务局 市农业局 市文化局 市卫生局
市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 市广电局 市新闻出版局 市体育局
市林业局 市旅游局 市扶贫办 市教育考试院
市房管局 市园林局 市社会公益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市政府征兵办
公益经营类
市电力公司 市邮政局 建行 农行
工商行 中行 农发行 信用联社
市烟草公司 市供销社 新联通 移动公司
中国电信 人保财产 中国人寿 太平洋人寿
平安人寿 平安财产 中华联合财险 大地财险
新华人寿 泰康人寿 交行 商业银行
邮政储蓄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渤海在线(负责三区有线电视) 燕山公司(负责四线电视)
市直基层直评单位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市公安局公交分局 市公安局户政处
市公安局经侦支队 市公安交警支队车管所 市物价局12358投诉中心 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市交通局运输管理处 市交通局公路管理处 市交通局公路建设管理处
市交通局公路路政管理处 市交通局地方道路管理处 市工商局经检支队 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中心
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分局 市国税局稽查局 市地税局稽查局 市规划执法监察大队
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 市环境执法监察支队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 市建筑市场稽查大队
市建设局安监站 市卫生执法监督所 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 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市土地开发整理服务中心 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市国税局车辆购置税管理分局 市地税局直属一分局
市地税局直属二分局 市财政集中支付中心 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处
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处 市失业保险事业管理处 市社会劳动力管理服务中心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科
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军转办 市民政局退伍军人安置办 市文化市场管理处
市卫生应急调度中心 市疾病预防防控控制中心 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 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市建设局节能办 市市政建设办公室 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市政府采购中心
市市场建设服务中心 市政府节约用水办公室 市政府节约用水办公室 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市一中 市三中 市五中 市实验中学
市新世纪高级中学 市图书馆 市第一公证处 市第一医院
市妇幼保健医院 市中医院 市骨科医院(原铁路医院) 市军工医院
市第三医院 市肿瘤医院 市中心血站 市长途客运总公司
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首创水务有限公司 市燃气总公司(含市液化气总公司) 市热力总公司
市殡葬管理处 秦皇岛火车站 秦皇岛民航(山海关机场)
社会团体和行业协会
红十字会 企业家协会 建筑业协会冶金机械行业协会 食品协会
商业联合会 质量管理协会 旅游协会 个体劳动者协会
民用品维修行业协会 机动车驾驶员协会 消费者协会 职工技术协会
工程建设监理协会 房地产开发协会 供热协会 燃气协会
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粮油行业协会 再生资源行业协会 畜牧产业发展协会
中小企业协会 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 酒类协会
律师协会 煤炭协会
这些应该很全面了嘿嘿
㈧ 秦皇岛市城建工程有限公司怎么样
秦皇岛市城建工程有限公司是1984-04-01在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版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权于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419号。
秦皇岛市城建工程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130300105250137T,企业法人吕甜,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秦皇岛市城建工程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土木工程建筑、建筑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土石方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建筑物拆除服务;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房屋租赁;木制品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河北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1520591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5000万以上 规模的企业中,共121家。
通过爱企查查看秦皇岛市城建工程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