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广安市建设局的领导要为老百姓做主啊
那些违法行为 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严惩不带,这个社会才有和谐可言
㈡ 广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规划和建设局的职责划入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二)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四)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的职责。
(五)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职责。
(六)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推进建筑节能,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七)加强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管理和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
㈢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机构简介
1、将原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劳务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3、取消制定技工学校年度指导性招生计划、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工资政策、制定企业惩处职工基本准则的职责。
4、将制定本市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审核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划入市商务局。
5、将技工学校评估工作交给社会中介组织。
6、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职责,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
7、加强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
8、加强统筹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职责,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9、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责,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10、加强促进就业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并落实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
11、加强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和协调农民工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12、加强出国(境)培训总量控制、优化出国(境)培训结构,提高出国(境)培训质量。
㈣ 广安市建设局局长是哪个
韩开富
㈤ 广安毕业生档案存放在哪里查
毕业生档案存放在哪里,看自己的报到证就清楚了。
1.毕业档案的存放,内是凭报到证上的容报到地址的。接收档案的人事机关要凭报到证的报到地址单位进行交接的。没有报到证,一律不得乱接收档案。
2.毕业档案的存放基本上分两类。一类是师范专业毕业生,其档案存放是生源地或工作地的教育局人事科。另一类是非师范毕业生档案,存放在工作地或生源地的人社局或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
3.存放档案凭证。存放档案的凭证,就是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报到证上有档案报到地址,档案存放地址。见2016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5.报到证是毕业生干部档案的”身份证“。应妥善保管,享受干部档案待遇和查询,全靠它。
㈥ 有谁知道四川省广安市教育局的电话号码。我想举报我们学校、因为我们的贫困补助那个钱已经拨下来了、而...
0826-2222851
你是广安区的吧?
教育局办公室:2333707 2332111 基础教育科:2333480 人事科:2333397
㈦ 广安市上挂干部管理办法
干部管理的主要制度
1、党管干部
党管干部是中国共产党干部管理的根本制度,包括:
⑴、由中共中央统一制定和执行干部工作政策;
⑵、中国共产党各级党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范围直接管理一定层次的领导干部,并向国家机关推荐重要干部;
⑶、党委负责监督和控制干部工作的执行情况;
⑷、干部管理的基本体制是分部、分级、分类管理。
分部管理就是由中共中央和各级党委的组织部统一管理干部。
分级管理就是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之间分工管理各级干部。
分类管理就是:对国家行政机关中的干部实行公务员制度;中共党组织的领导人和机关工作人员由各级党委管理;国家权力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领导人员和工作人员的管理,实行类似于公务员制度的管理;群众团体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原则上由所在组织或单位依照各自的章程或条例进行管理。
2、干部录用
干部主要来源于:
(1)考试录用;
(2)转业军人;
(3)大中专毕业生;
(4)从企事业、工厂和农村吸收、经过培训录用者。
3、干部任用制度
主要有考任、选任、委任和聘任制度。
4、鉴定考核制度
鉴定考核制度是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的、在干部录用提拔过程中进行的、对干部的正式评价制度。
鉴定主要由中共组织部门和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的组织做出。
鉴定考核可以采用公开或秘密的方式进行。
二、公务员制度
(一)公务员
1、公务员的概念和范围
公务员是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工作人员。也包括在其他行使国家行政职能、从事行政管理活动的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2、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
(1)公务员的权利
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行政处分;有权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力;有权获得劳动报酬和享有保险、福利待遇;有权参加培训;提出批评和建议权;有权提出申诉和控告;有权要求依法辞职;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2)公务员的义务
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义务;接受群众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忠于职守,服从命令;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公正廉洁;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公务员管理机构
公务员管理机构是国家根据管理公务员事务的需要,依法对公务员的录用、考核、晋升、工资、辞退、退休等事项实施管理的组织。
公务员管理机构的系统由国务院人事部和各部委、直属机构、办公机构等内设的人事局,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及其所属各部门中设立的人事部门构成。
1、综合管理机构
综合管理机构指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中设立的、具有多种管理功能,管理职权不限于本级部门,管理对象主要是事务而非公务员个人,管理权限具有宏观性、间接性特征的公务员管理机构。
综合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能是:
(1)制定公务员管理规范;
(2)对同级政府各部门的人事机构和下级人事部门进行业务指导;
(3)对某些管理事务进行跨部门地区的组织协调;
(4)根据管理权限的划分,行使审核、审批权;
(5)对公务员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2、部门管理机构
公务员管理的部门管理机构是各部门内部的人事机构。
部门管理机构,受本部门行政首长的领导,对其负责,同时接受同级政府人事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在本部门执行公务员管理的职责。主要职权有:
(1)录用权;
(2)考核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