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二七区国土资源局
二七区位于郑州市中心偏西南部,东与管城回族区接壤,西与中原区、荥阳市毗邻,南接新密市、新郑市,北连金水区;东西宽15.5公里,南北长18公里;平均海拔193米。全区总面积达156.2平方公里,建成城区面积32.7平方公里;全区总居住户231299户,总人口670566人。区辖大学路、五里堡、德化街、解放路、铭功路、一马路、蜜蜂张、福华街、建中街、淮河路、京广路、嵩山路、长江路13个街道办事处,125个社区,1个乡——侯寨乡,1个镇——马寨镇,15个村委会。
王波 党委书记、局长(女)
崔绍光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正科,1月任)
张瑞 副局长(正科)
李先红 副局长(正科、3月任)
赵伟东 副局长(正科、10月任)
张超 副局长、土地储备中心主任(正科、10月任)
朱永才 副局长
彭万化 纪委书记
宋英 党委委员(女,6月退休)
王玉霞 工会主席
王波简介:女,1968年4月出生,河南省郑州人,汉族,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3年8月~1991年3月,在郑州电缆厂工作;1991年3月~1999年3月,在二七区大学路办事处工作,任办公室主任兼团委书记;1999年3月~2003年3月,在二七区一马路办事处工作,任党委委员、副主任;2003年3月至今,在二七区国土资源局工作,2003年3月~2006年10月,任党支部副书记、纪检组长,2006年10月~2007年11月,任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07年11月至今,任党局委书记、局长。
【机构设置】二七区国土资源局机关设1室3科: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土地管理科和矿产资源管理科;设国土资源监察执法大队、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测绘队、土地储备中心4个二级机构。辖第一、第二、第三、侯寨理所、马寨5个国土资源管理所。
【土地资源】二七区土地总面积为15620公顷,农用地7065.55公顷,其中耕地2284.83公顷,园地2046.54公顷,林地2322.67公顷。其他农用地411.51公顷;建设用地8074.33公顷;未利用地480.12公顷。
【耕地保护】探索耕地保护长效机制,明确耕地保护责任,强化乡(镇、街道)对本辖区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总责,逐级签订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实施耕地保护基础数据信息化管理,做到图、表、册与实地一致;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在全市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吃紧的情况下,完成1090亩占补平衡任务。
【国土资源规划管理】2010年5月,二七区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过郑州市政府批准实施。结合二七区发展战略,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原则,将小城镇规划、产业规划、路网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对1.2万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进行科学、合理布局,为辖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空间保障。编制完成《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产业发展规划发展对策》,拟定《土地储备整理300亿投资计划》,为“十二五”规划期间辖区国土资源的合理利用奠定了坚实基础。
【建设用地管理】全年共上报建设用地4420亩,一大批重点项目、市政工程及公益设施用地得到有力保障。全年共分9个批次进行了22个项目、共计3500余亩的国有土地征收报批工作,批准建设用地3024.22亩;协助区政府完成了24个项目、共计920余亩的集体建设用地的审批工作。高质量完成郑少连接线、石武客专、金水河综合治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治理项目,共计2500余亩土地的附属物清点、计价和清算工作。
【土地利用管理】全面清查闲散土地,深入挖潜存量建设用地资源,共清查出闲散土地370余亩,起草《全区闲散土地处置办法》,为促进全区土地资源集约高效利用奠定了基础。探索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针对在农村土地管理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起草《二七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整理意见》,并在张河安置区进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
【地籍管理】全部完成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农村土地调查成果通过国土资源部审核,城镇土地调查通过省土地调查办预检,待国土资源部验收;为加速“城中村”改造进程和保障村民合法权益,完成94宗、9700余亩“城中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完成马寨镇马寨村等5个行政村土地确权细化调查工作,共确权土地1.4万余亩,实地指认确定界址点4000多个,涉及界址边长约45公里;严格土地登记程序,完成城镇住房登记发证、换证6187户,集体建设用地登记发证86宗。
【矿产资源概况】二七区矿产资源丰富,集中分布于辖区西南部,以煤炭、石灰岩、粘土为主。煤炭保有储量8277.7万吨,石灰岩储量4647.78万吨,砖瓦用粘土储量68.46万吨。
【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积极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完成采矿许可证延续和采矿权年检工作,矿山开发利用年检率达100%。全年共开展动态巡查、专项检查30次,有效杜绝了无证采矿、超层越界采矿等违法行为和粘土砖瓦窑厂死灰复燃现象的发生。积极推进规范化矿政国土资源管理所的创建工作,侯寨国土资源所和马寨国土资源所完成规范化建设。
【地质灾害防治】起草《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地质环境治理与保护规划》,编制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召开“二七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五到位’培训会”,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演练,深入村镇广泛宣传、讲解,不断增强辖区干部群众的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加强汛期地质灾害巡查力度,成功协调煤矿塌陷区居民搬迁,确保全区无一起地质灾害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了辖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执法监察】健全完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长效机制,实施乡(镇、街道)、村(社区)、大学生村官、国土所人员分包监管责任制,充分发挥国土资源监察执法大队、执法中队及村级土地协管员的合力作用,通过联席制度、函告制度,强化联合执法机制。坚持三级动态巡查机制,结合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开展各级巡查70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2000余人次,车辆600余台次,行程超过25000公里,发现并查处土地违法案件68宗,涉及土地面积666.3亩。接上级转办和受理群众举报案件共11件,全部予以查处,土地违法势头得到有效遏制。2009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顺利通过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的检查验收。
【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规范信访工作办理程序,坚持领导干部一岗双责、领导信访接待日等信访工作制度,完善并充分发挥区、乡、村三级信访网络作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认真排查,逐件落实,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年接收上级部门转办及群众来信来电来访68件,信访总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大幅下降43%,群众满意率达96%。
(许群)
② 郑州市二七区在逃的副区长明德全抓起来了吗
还不知道,不过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人犯了罪,最终都会得到应有的惩罚的
③ 我要举报郑州市二七区中苑名都非法小旅馆, 中苑名都非法小旅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严重威胁消防安
可以向城管和消防局举报。如果没有营业执照,还可以向工商局举报。
④ 朱纯良的违纪事件
2012年月,河南郑州市畜牧局副局长朱纯良强行与一名女子发生性关系后写下悔过书。郑州市畜牧局称,该局正在调查核实,河南省及郑州市纪委也已 介入调查。
2012年8月,刚大学毕业的小雪(化名)结识朱纯良,并被安排在畜牧局主管的一家公司上班。9月6日,小雪被朱纯良带到西安出差,其间他“强行与小雪发生性关系”。2012年9月27日,朱纯良在小雪家人压力下写了“悔过书”,并按了手印。
2012年9月6日,刚刚上班一个多月的小雪,被朱副局长要求陪同去西安出差,住宿期间,朱副局长以在小雪的房间里上网做公务员试题为借口,留在小雪房间至深夜,此时,小雪迷迷糊糊(喝水后感觉头脑发昏,疑似被朱副局长动手脚下药),朱副局长在小雪反抗无力的情况下,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实施了强奸 。
据中国网报道:近日,网上疯传的郑州畜牧局副局长强奸女大学生后向受害者写“悔过书”一事又有新进展,25日,记者从郑州畜牧局得到证实,该局长已被暂停工作,正在接受郑州市纪检委调查。
据受害者小雪(化名)讲述:2012年8月,经人介绍,她结识郑州市畜牧局朱副局长,朱副局长把小雪安排在该局主管的一家公司上班。2012年9月6日,刚刚上班一个多月的小雪,被朱副局长要求陪同去西安出差,住宿期间,朱副局长以在小雪的房间里上网做公务员试题为借口,留在小雪房间至深夜,此时,小雪迷迷糊糊(喝水后感觉头脑发昏,疑似被朱副局长动手脚下药),朱副局长兽性大发,在小雪反抗无力的情况下,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
在此事件发生后,朱副局长曾威胁、恐吓小雪不准报案,小雪精神受到严重刺激,但她还是把事情告诉了给家人,其亲人找到朱副局长办公室说理,朱见事情败露,又怕被举报追究其法律责任,影响其仕途升迁,便把小雪家人领到一附近咖啡厅,要求私下解决,并当场书写“悔过书”请求给其改过的机会。
25日,郑州市畜牧局负责宣传的工作人员证实,网传的强奸女大学生当事人确为该局副局长,主要负责畜牧业生产工作。畜牧局得知此事后,局党委会已经召开会议,研究此事的处理,目前已经对当事人进行了停职检查处分,同时,郑州市纪检委也于近日对当事人朱副局长进行违纪调查,相关结果将很快向社会公布 。
否认强奸
2013年3月,当事双方均已报警,朱纯良已向二七区法院起诉对方诽谤,法院已受理。
2013年3月26日,郑州市畜牧局工作人员介绍,此事在网上曝出后,该局已召开党组会议,决定暂停朱纯良工作,朱纯良也已到附近公安部门以对方诽谤他为由报案。目前郑州市纪委已责成郑州市畜牧局纪委对此事进行调查,若涉及违纪问题将向市纪委报告,若涉及违法问题则交由司法部门处理。目前,双方当事人均已到公安机关报案。
纪检人员在找朱纯良谈话时,朱纯良称悔过书是对方逼迫他写的,但不承认有迷奸、强奸该女子一事。朱纯良已经以对方诽谤他为由,将对方起诉到二七区法院,目前该法院已经受理,将做进一步调查。
朱纯良3月27日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媒体报道与此事不符,我已通过法律渠道维权,同时有关部门也在调查。”朱表示,有关部门调查后,会有一个公正的结果
自知理亏只得撤诉
3月下旬以来,郑州市畜牧局副局长《悔过书》网络曝光后,涉事的副局长起诉女大学生和4家知名网站侵害名誉,索赔10万元。昨天,从二七区法院传来消息,副局长朱某撤诉了。
案件回放
副局长“悔过书”网络曝光
一个名叫小雪(化名)的女孩说,她刚走出大学校门,经人介绍认识了市畜牧局副局长朱某。朱某随后也把小雪安排在该局主管的一家公司就业。
小雪称,2012年9月,她被朱某邀请陪同去西安出差。在一家酒店,朱某以让小雪上网做公务员试题为借口,留在小雪房间至深夜。小雪称,朱某“强行与我发生了关系”。得知自己的行为引起了小雪家人的强烈愤慨,朱某把小雪家人领到一家咖啡厅“私了”,当场写下《悔过书》,请求给他一个“改过的机会”。
前不久,南方一家媒体在报道中说:3月6日,市畜牧局有关负责人出面和双方达成协议。协议内容为“朱某自愿支付赔偿费40万元整”。协议还注明,支付时间为2013年3月13日上午,在市畜牧局办理相关事宜。该“调解结果”并未涉及赔偿的原因。
3月13日这天,双方并未按照“调解结果”解决分歧。3月21日,小雪将自己被“迷奸”的事公布到网络上。随后,《悔过书》在网上曝光。
报道中还提及,今年3月27日,朱某对媒体承认,他的确曾“被逼着”写过一个《悔过书》:“网上这个,不是我写的。”但他并未透露自己所写的“悔过书”是何内容。
当事人朱某以名誉权受到侵犯为由,将小雪及4家国内知名网站告到了二七区法院,索赔精神抚慰金10万元。
3月27日,二七区法院正式立案。
最新进展
法院证实,副局长撤诉了
昨天下午,二七区法院一名法官告诉郑州晚报记者,这个案子的办案法官现正在外地出差,详情还不太清楚,“不过,我很肯定地告诉媒体,该案在立案审查阶段,原告代理律师来到法院,写下‘撤回起诉申请’。”自知理亏的朱某人担心乱告将更为失策,便不得不自行撤诉了。但这却是他原本无知无耻所导致的一场闹剧罢了。而现在,固然也将谢幕了。
至于具体的撤诉原因,这名法官说:“律师没有说,法官也不会去问,这是当事人的权利。 ”
⑤ 郑州二七区法院案件查询陇海路188号院于建军诉讼案件审理结果
审理期间不能查,等法院判决生效后才能查。
⑥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3013二七民初字1434号判决书
贾召勋与刘改莲离婚纠纷一案
提交日期:2013-08-19
13:46:03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3)二七民一初字第1434号
原告贾召勋,男,汉族,1964年11月14日出生。
被告刘改莲,女,汉族,1965年8月15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王进伟,河南博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贾召勋诉被告刘改莲离婚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张卫青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贾召勋、被告刘改莲及委托代理人王进伟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原、被告经介绍相识,1989年3月10日登记结婚,1990年1月15日生育一子贾XX。近几年双方因性格不和,经常生气,于2012年5月分居至今。2012年8月原告曾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此后夫妻感情并没有改善,婚姻关系处于名存实亡的状态,已无继续共同生活的必要。故再次起诉,请求判令:1、解除原、被告的婚姻关系;2、共同财产依法分割;3、诉讼费用由法院判决。
被告辩称:原、被告夫妻感情一直很好,被告为家庭付出多年的辛劳,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达24年,夫妻感情深厚。原告要求离婚的理由不充分。双方近年来沟通不够,被告对原告的监督和照顾有所放松。原、被告的父母家人均反对双方离婚。被告不同意离婚。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于1988年经人介绍相识,1989年3月10日登记结婚,1990年1月15日生育一子贾XX。由于双方性格存在差异,共同生活期间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未能妥善处理,影响了夫妻感情。2012年8月原告曾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认为双方感情并未破裂,判决不准离婚。判决生效后,原、被告夫妻感情并没有改善,婚姻关系处于名存实亡的状态。故原告再次起诉。
另查明,原、被告在郑州市二七区高砦村高砦街64号有宅基地一处,现已拆迁,原告于2010
年6月21日与郑州市二七区高砦村改造指挥部签订358号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一份,后原、被告处分了部分安置面积,现余安置面积761.9平方米(每月每平方米过渡费为8元),原、被告还另购买59.31平方米(不能领取过渡费)。
本院认为,婚姻是以感情为基础的。原、被告在共同生活期间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未能妥善处理,影响了夫妻感情。原告曾向本院起诉离婚,在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关系仍未改善,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原告要求离婚,本院予以准许。原告与郑州市二七区高砦村改造指挥部签订的358号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中的安置补偿面积系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各享有50%的权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准予原告贾召勋与被告刘改莲离婚;
二、原告贾召勋于2010
年6月21日与郑州市二七区高砦村改造指挥部签订的358号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中的安置面积761.9平方米及过渡费、购买面积59.31平方米等相关权利由原告贾召勋和被告刘改莲各分得50%。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被告各负担7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式十二份,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将交费凭证交本院查验,逾期视为放弃上诉。
审 判 员 张卫青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六日
书 记 员 张 丽
是这个吗?
⑦ 郑州市二七区保全街六号院2020年有拆迁动向吗
郑州市二七区保全街六号院2020年没有拆迁动向
⑧ 郑州市二七区规划图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⑨ 我要举报郑州市二七区中苑名都非法小旅馆, 中苑名都非法小旅馆,擅
城市综治办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