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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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明年实施
国家医保局近日会同财政部、人社部、国家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国家层面首次从统筹城乡的角度,对城乡居民医凳岩保年度重点工作进行统一部署。
《通知》提出,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在2017年基础上新增4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490元。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新增40元,达到每人每年220元。此外,2019年全国范围内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全面启动实施。未出台整合方案和尚未启动运行的地区要抓紧出台方案并尽快启动实施;已启动运行的要实现制度深度融合,提高运行质量,增强保障功能。
2016年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就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政策明确提出了“六统一”的要求,即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
“这是国家医保局成立后颁布的首个全国性政策,也是首次明确实现全国统山粗返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时间表,意味着不久将彻底结束基本医保制度‘分群体设立’的局面。”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执行研究员张盈华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将财政人均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同步各提高40元,将增强城乡居民逗饥医保基金收入能力,确保制度健康持续运行。
⑵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筹资机制
(一)筹资标准。各地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医疗保险筹资能力、患大专病发生高额医属疗费用的情况、基本医疗保险补偿水平,以及大病保险保障水平等因素,精细测算,科学合理确定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
(二)资金来源。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基金有结余的地区,利用结余筹集大病保险资金;结余不足或没有结余的地区,在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年度提高筹资时统筹解决资金来源,逐步完善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多渠道筹资机制。
(三)统筹层次和范围。开展大病保险可以市(地)级统筹,也可以探索全省(区、市)统一政策,统一组织实施,提高抗风险能力。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建立覆盖职工、城镇居民、农村居民的统一的大病保险制度。
⑶ 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1、意思是:合并原来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居保),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2、政策详情:
2014年2月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昨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合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居保),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3、政策内容:
会议决定,在已基本实现新农保、城居保全覆盖的基础上,依法将这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在制度模式、筹资方式、待遇支付等方面与合并前的新农保和城居保保持基本一致。基金筹集采取个人缴、集体助、政府补的方式,中央财政按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中西部地区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地方政府为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鼓励公益慈善等社会组织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国务院要求推行全国统一社保卡
会议要求,要整合资源,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投入。大力推行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改进管理服务,做到方便利民。要严格基金监管,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2014年1月24日,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介绍,中国已有15个省份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李忠还介绍,下一步,人社部还将深化养老保险顶层设计研究,整合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接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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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是多少
大病保险所指的“大病”是以费用来确定的,而不是医学上的大病概念。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主要目的在于进一步完善医保制度,提高医疗保险保障水平,避免一个家庭出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发生。同时为了规范大病保险报销流程,确保大病医保基金安全,我国制定了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那你知道现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是多少?
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是多少?
【答】:目前我国政府暂未制定条例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进行统一规定执行,一般由各省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例如2015年山东省全省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2万元,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下的部分不给予补偿。再例如湖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由各市州确定,原则上起付线标准不高于本地区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保困难群众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降低50%。如需了解更多,请拨打本地社保局服务热线12333。
【相关问题】:城乡居民大病医保范围包括哪些?
一、山东省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是多少?报销比例是多少?
【回复】:现行山东省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2万元。其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上(含1.2万元)、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50%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的补偿;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65%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30万元的补偿。
二、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是什么意思?全国统一吗?
【回复】: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是指参保人员一个自然年度内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目前我国政府没有统一规定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
三、天津居民大病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咨询电话多少?
【回复】:目前天津市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标准为,在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疾病),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2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部分,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给付范围。2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以下部分,给付50%;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以下部分,给付60%;20万元以上至30万元(含)以下部分,给付70%。
⑸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基本原则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首位,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等的协同互补作用,加强制度之间的衔接,形成合力。
(二)坚持政府主导,专业运作。政府负责基本政策制定、组织协调、筹资管理,并加强监管指导。利用商业保险机构的专业优势,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大病保险的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
(三)坚持责任共担,持续发展。大病保险保障水平要与经济社会发展、医疗消费水平及承受能力相适应。强化社会互助共济的意识和作用,形成政府、个人和保险机构共同分担大病风险的机制。强化当年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测算、稳妥起步,规范运作,保障资金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
(5)怎样统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扩展阅读:
大病保险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大病保险的重要性,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先行试点,逐步推开。已开展大病保险试点的省份要及时总结经验,逐步扩大实施范围。
尚未开展试点的省份可以选择几个市(地)试点或全省进行试点。各地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政策。各省(区、市)医改领导小组要将本省份制定的实施方案报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卫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保监会备案。
(二)稳妥推进,注意趋利避害。各地要充分考虑大病保险保障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循序推进,重点探索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保障程度、资金管理、招标机制、运行规范等。
注意总结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发现的问题,加强评估,每年对大病保险工作进展和运行情况进行总结。各省(区、市)医改领导小组要将年度报告报送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卫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保监会、民政部。
⑹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怎么办理
1、参复保患者在市辖区内医制疗机构因病住院的自付合规费用累计达到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标准的,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有效对接,享受大病保险“直通车”报销;
2、参保患者在市辖区外医疗机构因病住院的自付合规费用累计达到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标准的,先按照城乡居民异地就医政策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给予报销,剩余符合大病保险报销规定的费用,参保患者按照县区规定,提供所需资料后,由参保区县医保经办机构按流程审核报销。
3、认定为门诊特殊慢性病和门诊特殊药品的相关医药费用与同年度因病住院费用累计计算,纳入大病保险报销,参保患者按照县区规定,提供所需资料后,由参保区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经办机构按流程审核报销。
所以说,区县医保经办机构应及时向区县财政申请大病保险资金,并拨付各垫资医疗机构,确保参保居民医保待遇及时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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