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什么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
它是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后,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医疗保障问题,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的重大举措。它主要是对城镇非从业居民医疗保险做了制度安排。这一制度的出现在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历程中具有重大意义,指明了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
(1)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是什么意思扩展阅读: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施案例
自2015年度起,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也将实行新的标准。这是自2011年以来,北京首次提高城镇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
其中,学生儿童个人缴费标准将由每人每年1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60元;城镇老年人由每人每年3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360元。无业居民由每人每年6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660元,无业居民中残疾人员、七至十级残疾军人由每人每年3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360元。
2015年度城镇居民医保的参保缴费时间为2014年9月10日至11月底,参保居民应按新标准及时办理参保手续,足额准备参保缴费资金。
由于目前居民医保的门诊报销政策要求连续参保一年以上,如果没有按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可能造成断缴,将会影响到参保人次年的门诊费用报销。
② 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是什么意思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从社会统回筹基金中支付给参加基本医疗保答险的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支出,和从个人帐户基金中支付给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支出,以及其他支出。
包括:住院医疗费用支出、门急诊医疗费用支出、个人账户基金支出、其他支出。
③ “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有什么区别
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区别如下:
1、面向对象不同:
居民医保主要面向的是没有工作的居民,低保户,学生儿童等人群;
职工医保面向的是有工作单位或者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等;
2、费用来源不同:
居民医保由个人缴费,财政给予补助;一般财政补助的金额比个人缴纳的要多的多;
职工医保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缴费,一般是单位缴纳8%,个人缴纳2%;
(3)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是什么意思扩展阅读
制度类型
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主要分为三种,一是适用于企业职工的劳保医疗制度,二是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费医疗制度,三是适用于农村居民的合作医疗制度。
中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原则上实行地市级统筹。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所有企业、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履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义务。
目前,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6%左右,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的2%。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个人账户。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分别承担不同的医疗费用支付责任。
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住院和部分慢性病门诊治疗的费用,统筹基金设有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一般门诊费用。
④ 农村居民医保财政补助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卫生计生委(卫生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局: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申报、审核和拨付流程,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现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办法修订如下:
一、财政补助标准和资金到位要求
经报国务院批准,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80元。其中,基数120元部分中央财政按原有补助标准给予补助,增加的260元部分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补助80%,对中部地区补助60%,对东部地区按一定比例补助。对中央所属高校大学生参加属地城镇居民医保,中央财政继续按照所在地规定的学生参保财政补助标准给予补助。此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部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国办函〔2007〕2号)和《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1号),比照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中部六省243个县(区、市)、江西省赣州市以及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央财政按照西部地区的标准给予补助(具体名单见附件7)。
根据以上财政补助标准和中央财政负担比例,省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财政分担办法,省级财政补助资金要重点向辖区内困难地区倾斜。省级财政收到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文件后,要按规定及时分配拨付至各统筹地区,确保资金在30个工作日内拨入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未按规定时间拨付到位的,将予以通报。地方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包括省级、市级、县级财政补助资金,要在每年9月底前全部到位。地方财政补助资金未按规定及时足额到位的,中央财政将在次年结算时相应扣减补助资金,扣减部分由地方财政补足,以保证补助资金的完整性。
二、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办法和程序
中央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补助资金统一采取“当年全额预拨,次年据实结算”的办法,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运行年度,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拨付至省级财政。除上年按照预算管理的统一要求提前下达预算指标以外,中央财政于每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的30日内全额预拨本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补助资金,并于6月底前结算上年度补助资金。
以2016年为例,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按照以下公式核拨,以后年度类推:
预拨某省(区、市)2016年补助资金数额=该省(区、市)经审核的2014年6月底参保(合)人数×2016年中央财政补助标准-2015年按照预算管理统一要求提前下达的预算指标
结算某省(区、市)2015年补助资金数额=该省(区、市)经审核的2015年6月底参保(合)人数×2015年中央财政补助标准-2015年已预拨补助资金-因地方财政资金不到位扣减补助资金数-应扣减违规资金
其中:
某省(区、市)2015年因地方财政资金不到位扣减补助资金数=该省(区、市)经审核的2015年6月底参保(合)人数×2015年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当年地方财政资金到位率)×10%
某省(区、市)2015年地方财政资金到位率=地方各级财政当年9月底前实际到位资金数(省、市、县级财政实际到位资金合计数)÷当年地方各级财政应到位资金数×100%
某省(区、市)2015年地方各级财政应到位资金数=该省(区、市)经审核的2015年6月底参保(合)人数×(国家统一规定的2015年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中央财政补助标准)
三、地方申请补助资金流程
(一)材料上报。
每年11月底前,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部门向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以下简称三部委)联合上报《XX省(区、市)关于申请20XX年中央财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的请示》(以下简称《请示》),包括文字和附表两部分内容。文字部分主要包括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建设情况、参保(合)情况、筹资和财政补助资金到位情况、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情况、基金运行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有关政策建议等。需向三部委上报的附表包括附表1、附表2和附表6(附表3、附表4和附表5不需向三部委报送)。同时,将《请示》及附表1、附表2、附表3、附表4、附表5、附表6抄送财政部驻所在省(区、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审核。
地方各级财政拨付当年资金后,各统筹地区财政部门应及时将参保(合)人数、补助资金预算文件和拨款凭证等审核所需的有关材料报送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部门进行汇总初审后,将汇总情况(附原始资料)与补助资金申请材料同时报送专员办。
(二)材料审核。
各专员办在11月底前收到补助资金申请材料和资金到位情况材料后,对参保(合)人数、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到位情况、城乡居民个人实际缴费情况等进行审核,次年3月底前完成审核工作,并将审核报告上报三部委。为了确保工作进度,专员办可在省级部门审核汇总各地上报材料时,提前介入审核工作。
(三)网络申报。
按照《关于启动使用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补助资金申报系统的通知》(财办社〔2014〕31号)的要求,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申请同时实行网络和纸质申报。省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登录全国财政社保信息网“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补助资金申报系统”,录入6张附表相关数据后报送专员办,各专员办审核完成后录入审核结果并上报中央财政。同时,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打印出纸质表格,形成正式文件后按规定上报三部委。省级财政部门和各专员办务必确保正式纸质文件与网上申报系统数据的一致性,中央财政将根据网上申报系统数据计算拨付补助资金。
四、监督检查
地方各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部门要高度重视补助资金申请材料的上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限高质量地上报申请材料。要层层明确工作职责,强化信息比对,提升审核技术手段,切实落实对参保(合)人数、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到位率、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水平等统计数据的审核责任,坚决杜绝重复参保、重复申报、虚报、统计错误等问题的发生。对未能按规定时间上报材料的,以及对经专员办审核发现有重复参保、重复申报、虚报等问题的,三部委将予以通报,省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卫生计生部门要专门向三部委提交书面报告,分析原因,作出说明。中央财政除据实扣减补助资金外,还将按重复申报、虚报人数及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的5%追加扣减补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加扣减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按照“谁重复申报、虚报,谁补足”的原则,由虚报的地方财政负责补足。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财政部
卫生部关于调整中央财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拨付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10〕46号)、《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卫生部关于调整中央财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申报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11〕285号)和《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地方财政补助资金考核办法的通知》(财社〔2012〕223号)同时废止。
附件:1.省(区、市)2015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结算申请表
2.省(区、市)2015年度中央所属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申请表
3.省(区、市)2015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合)情况分县表
4.省(区、市)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情况分县表
5.省(区、市)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情况分县表
6.省(区、市)2015年参保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情况分县表
7.中部地区享受西部政策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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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贴
据获悉,国家层面城乡居民医保年度重点任务清单首次出炉。除了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外,还将完善医保服务协议管理,将监管重点从医疗费用控制转向医疗费用和医疗质量双控制。此外,明确明年将全面启动实施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⑥ 2019年城乡医保财政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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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医保应该交多少钱,各地会因生活水平的高低略有差异
扩展阅读~2019年度安吉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一、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个人缴费:成年人458元/人,未成年人(18周岁以下)318元/人。各级财政补助942元/人。总筹资标准:成年人1400元/年,未成年人(18周岁以下)1260元/年。
二、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范围和对象:
1.具有本县户籍且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
2.非本县户籍,在本县领取浙江省居住证,且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3.非本县户籍,未在户籍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安吉县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在校学生。
三、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的地点:
1、2019年度首次参保的城乡居民统一到户籍所在村(社区)办理参保登记,同时在社保卡相对应的银行办理代扣代缴签约手续,并存入足额费用。
2、已参保并已办理银行代扣代缴签约手续的,直接将费用存入签约银行账户。(注:请大家关注银行代扣账户扣款信息)
3、通过“支付宝-城市服务-智慧人社”参保缴费。
四、特困人群减免费用的范围
本县户籍的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重度精神智力残疾人、低保边缘户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独生子女死亡不再生育收养及持证残疾独生子女的父母、孤儿和困境儿童,个人筹资部分全部由县财政全额补助。除以上人员外的持证残疾人个人筹资部分,全部由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全额补助,个人不缴费。
待遇情况具体见缴费通知
⑦ 我国今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20元提高到380元,提高了()%。
提高了百分之八
⑧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跟社保有什么区别
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一、面向对象不同居民医保主要面向的是没有版工作的居民,低权保户,学生儿童等人群;职工医保面向的是有工作单位或者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等;二、费用来源不同居民医保由个人缴费,财政给予补助;一般财政补助的金额比个人缴纳的要多的多;职工医保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缴费,一般是单位缴纳8%,个人缴纳2%;三、缴费标准方式不同居民医保是按年缴费,有征缴期,一般是每年的9-12月份缴纳下一年的费用,如果不在征缴期内缴费,会有一定得等待期,也就是会有一段时间不能享受待遇;职工医保是按月缴费,一般规定每月的几号之前缴费,如果超期缴纳,会有滞纳金,而且未交费期间如果发生医疗费用,是先不给报销的,等缴费之后才会报销。四、享受待遇不一同居民医保缴费较低,所以待遇较低,报销比例一般是45%~~65%左右;职工医保每月缴费,待遇较高,报销比例一般是70%~~90%左右;
⑨ 2018年,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再增加多少
2018年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比2017年增加4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49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基数部分的补助标准不变,对新增部分按照西部地区80%和中部地区60%的比例安排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份分别按一定比例补助。
省级财政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力度,进一步完善省级及以下财政分担办法,地方各级财政按照规定足额安排本级财政补助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
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20元,新增财政补助一半用于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在2018年人均筹资标准上增加15元);个人缴费同步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250元。
据了解,城乡居民医保按照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实行定额筹资办法。近年来,各级政府持续提高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2007年人均补助40元,到2018年增至490元,对减轻参保群众缴费负担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随着消费价格指数自然增长,以及新医药新技术的广泛应用,医疗费用逐年快速增长,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需合理调增,以支撑制度功能长期稳定发挥。
新增筹资一个方向是确保基本医保待遇保障到位。一是巩固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二是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医保门诊费用统筹及支付机制,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重点保障群众负担较重的多发病、慢性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