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昭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有哪几位
郭大进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副市长
领导并主持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监察、审计工作。
成联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协助郭大进同志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和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旅游、移民开发、民政、救灾、防震减灾、商务招商、安全生产、统计、政务服务、机构编制、税务等工作。
分管市发改委(金沙江办、能源局、民航办、铁建办)、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外专局)、旅发委、移民开发局、民政局、安全监管局、统计局、防震减灾局、老龄工作委员会、商务和招商合作局、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昭通军分区,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国家统计局昭通调查队,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联,市残疾人联合会,中石油昭通分公司、中石化昭通分公司。
余扬举副市长
协助郭大进同志负责农业、林业、水利、扶贫、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综合改革、烟草、供销、天麻产业发展等工作。
分管市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水利局、扶贫开发办公室、渔洞水库管理局、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烟草产业办公室、供销社、天麻特产局。
联系市气象局,省水文局昭通分局,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红塔集团昭通卷烟厂。
杨桂红副市长
协助郭大进同志负责教育、科技、文体、卫生、食品药品、人口和计划生育、广电、外事侨务、方志、妇女儿童等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文体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人口计生委、广电局、外事侨务办公室、地方志办公室、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联系市红十字会、计生协会、科协、台办、侨联,各新闻单位,市文联、社科联,昭通学院,市总工会、团市委、妇联。
郎学超副市长
协助郭大进同志负责城乡建设、环保、法制、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协助负责监察、审计工作。
分管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环境保护局、工商局、质监局、法制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协助分管市监察局、审计局。
余伟副市长
协助郭大进同志负责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公路、铁路、民航、水运)、煤炭、国土资源、民族、宗教、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工作。
分管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无线电管理办、中小企业局)、交通运输局、煤炭工业局(煤矿安全监管局)、国土资源局、民宗局、国资委,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公司、昭通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云南煤监局昭通分局,昭通供电局,市邮政管理局,邮政昭通分公司,昭通火车站,昭通机场,省公路开发投资公司昭通管理处,昭通公路管理总段、昭通路政支队、昭通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昭通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大队,电信昭通分公司、移动昭通分公司、联通昭通分公司、铁塔昭通分公司。
李彪副市长
协助郭大进同志负责社会稳定、司法、信访等工作,主持市公安局全面工作。
分管市司法局、信访局。
联系市法院、检察院,市国家安全局,武警昭通支队,昭通监狱。
2. 昭通市现在的发改委主任是谁
昭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
李松涛党组书记、主任
主持市发展改革委全面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胡建普副主任(正处级)
协助主任负责机关财务、社会事业发展、第三产业发展、商贸流通、物价等工作,完成主任交办的其它任务。分管社会发展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科)、财务科、价格调控监测管理科、收费管理科、商贸流通科(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价格监督检查局(反价格垄断执法局、价格举报中心)、市价格认证中心。
马灿党组成员、副主任
协助主任负责机关党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青妇、老干部工作 、西部开发、农村经济、地区经济发展、扶贫、节能减排、资源环境综合利用工作。负责机关挂钩扶贫工作,完成主任交办的其它任务。分管办公室、农村经济科、资源环境综合利用科(高新技术产业科、循环经济科)、西部开发科、地区经济科(扶贫科)。
袁安勇党组成员、副主任
协助主任负责“十三五”规划编制、重大专项规划编制、新型城镇化、基础产业发展、公路、水运、铁路建设、“五网”建设等工作,完成主任交办的其它任务。分管基础产业科(产业办)、发展规划科、市铁路建设办公室。
耿红萍党组成员、市能源局局长
协助主任负责能源开发、建设、安全管理及金沙江水电开发援建、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完成主任交办的其它任务。分管能源综合规划科、能源产业发展科、能源安全监督管理科、金沙江开发办公室。
张庆安党组成员、副主任
负责专项基金、债券、扶贫贷款、PPP项目的申报协调工作,完成主任交办的其它任务。
张磊党组成员、副主任
协助袁安勇副主任分管的铁路建设和公路建设、中心城市轨道交通工作以及委组织的技术性审查工作。完成主任交办的其它任务。
李静雯党组成员、市民航发展管理局副局长
负责市民航局日常事务,重点负责昭通机场迁建和通用航空建设前期报批协调、昭通机场盖被协调等工作。完成主任交办的其它任务。
张秀斌市民航发展管理局副局长
负责昭通机场迁建现场协调、通用航空机场规划选址、机场开发建设公司组建、航线拓展及补贴测算等工作。完成主任交办的其它任务。
晋雯市桥头堡办专职副主任
负责市桥头堡办、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经济体制改革、经济运行监测、分析考核、重大项目推进工作、专项基金申报、PPP项目申报等工作,完成主任交办的其它任务。分管市桥头堡办、固定资产投资科、综合科、市经济信息中心。
肖发善副调研员
协助袁安勇副主任分管的规划工作。负责全市“十三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和专项规划工作、产业发展、专项调研工作。完成主任交办的其它任务。
郭正黎副调研员
协助马灿副主任分管的机关后勤服务工作,协助胡建普副主任分管的社会事业工作、物价工作。完成主任交办的其它任务。
市人民政府重点项目稽察特派员分工:
陈 斌正处级稽察特派员
负责公务员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和固定资产投资、产业建设、铁路建设、能源建设、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等方面的稽察工作。完成主任交办的其它任务。
吴 平正处级稽察特派员
负责工业经济、农业农村、危房改造、扶贫开发、公路建设、资源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稽察工作。完成主任交办的其它任务。
游有芬副处级稽察特派员
负责社会事业、商贸流通等方面的稽察工作。主持机关党委工作,负责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完成主任交办的部门扶贫、机关纪律作风监督等其它任务。
3. 云南昭通,与以前相比发生了怎样的变化
云南昭通,与以前相比发生了怎样的变化?
一,要说云南昭通这些年来的变化,首先不得不说的便是城乡地貌和人文建筑,从经济水平上,人均居住水平等因素上都可以看出近些年来云南昭通的变化。并且也得到了昭通人民们的见证和肯定。很久以前的云脑,可以说算是一个相对落后的地区,但在短短几十年间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首先是说人口量。人口量从近几年来蒸蒸日上,这是一个最直观的表现。一个地方的人口量由少到多是经济水平提高的最明显表现。
云南昭通这些年来想比以前还有哪些明显的变化?欢迎大伙讨论补充!
4. 对申请人违规申请,骗取保障性住房的如何处罚
不可以。(若在昭阳区三城办事处有稳定职业3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除外)
昭阳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完善我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多渠道解决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单身人士、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昭阳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方案》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租赁、运营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计划安排并由政府提供资金和税费等政策支持,限定套型建筑面积,按照合理标准组织建设,按优惠租金向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租或有条件出售的保障性住房。
第四条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区住建局)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工作由昭阳区住房保障局、昭阳区住房保障运营中心组织实施和管理。
第五条 昭阳区工业园区管委会、三城办事处、各乡(镇)政府、云南建工集团公司、区发改局、公安、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土分局、税务局、审计、住房公积金中心、工商以及各政企共建的企业单位等相关部门应各司其职,协同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的审核、租售等工作。
第二章 准入管理
第六条 审核对象
(一)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的:
1.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未婚子女为共同申请人,审核对象为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
2.申请人成年未婚的,父母为共同申请人,审核对象为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
3.申请人成年未婚而年满35周岁以上的,可按家庭进行申请,审核对象为申请人本人。
(二)以单身人士申请的,审核对象为申请人本人 。
第七条 申请条件
(一)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原则上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按现行“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3500元计算,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975元,计算式为:3500×85%=2975元;
(二)申请人应当年满18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的下列群体:
1.户籍在昭阳区三城办事处的中等偏下收入或者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单身人士、新就业职工,包含国家在职在编人员、自主创业人员、务工人员;
2.在昭阳区三城办事处有稳定职业1年以上的云南籍农业转移人口或外来务工人员,包含取得工商营业许可并依法经营和纳税1年以上的自主创业人员,以及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的务工人员;
3.在昭阳区三城办事处有稳定职业3年以上的非云南籍外来务工人员,只包含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3年以上的务工人员;
4.在昭通市和昭阳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中等偏下收入或者低收入住房困难的国家在职在编人员,不受户籍、参加工作时间的限制,包含在昭阳区各乡镇工作的国家在职在编人员。
第八条 应提交的材料
(一)户籍在昭阳区三城办事处申请的,提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二)云南籍农业转移人口或外来务工人员以及非云南籍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身份证、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属有稳定工作和收入的:
1.应提供从业人员工作收入证明及用工合同;
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属企业职工的,应提供所在单位的企业法人资格证、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3.属昭通市和昭阳区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人员提供单位工作证明;
4.自主创业人员应提供经营、生产、纳税等原件、复印件。
(四)拥有机动车辆的应提供购车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包含共同申请人)。
(五)拥有私人房产应提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包含共同申请人)。
(六)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已婚或离婚的,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男未满22周岁,女未满20周岁不提供未婚证明)。
(七)昭阳区户籍以外的外来务工人员或农业转移人员,提供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家庭申请的人员,属昭通市和昭阳区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人员,所在单位提供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一起居住的证明方可,其它人员必须提供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八)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1.省部级以上劳模、英模,提供劳模、英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提供立功受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第九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昭阳区户籍的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在昭阳区三城办事处内拥有私有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13平方米的或拥有商铺,经相关部门评估后,人均商铺财产高于10万元的(商铺评估由申请人找有资质的部门进行评估,若不能提供评估证明材料的,取消其保障资格);
(二)非昭阳区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或农业转移人口,在昭阳区三城办事处内购买有住宅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13平方米的或拥有商铺,经相关部门评估后,人均商铺财产高于10万元的(商铺评估由申请人找有资质的部门进行评估,若不能提供评估证明材料的,取消其保障资格);
(三)已享受福利分房、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或单身人士;
(四)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拥有机动车辆累计价值超过10万以上的;
(五)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家庭人均养老保险月缴存基数高于按社平工资100%标准缴纳的;
缴费计算公式为:当年缴费金额=上年度社平工资×20%×12×缴存档次(100%或60%或40%)
(六)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在地税部门缴纳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附征个人所得税的(经营所得超过2万元以上的,地税部门才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
(七)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工商注册资金大于5万元以上的(不含5万元,不累计相加);
(八)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家庭人均公积金缴存基数大于2975元的(单身人士公积金缴存基数大于2975元的);
(九)离婚年限至当年受理申请之日起算,不满一年的(含一年)。
第三章 配租管理
第十条 申请登记
(一)昭阳区三城办事处户籍以及在三城办事处范围内的农业转移人口或外来务工人员,必须由申请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和婚姻情况证明(男未满22周岁,女未满20周岁不提供未婚证明)到户籍或者临时居住地所在社区提出申请;
(二)昭阳区其它乡(镇)在职在编人员申请时,须向申请人所在单位进行申请。
经社区或乡(镇)在职在编人员工作单位的工作人员初步审核,基本符合申请条件后,方可在社区或乡(镇)在职在编人员工作单位领取《昭阳区城镇住房保障申请书》和相关格式证明。
第十一条 收件
(一)社区(乡、镇的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对前来提交资料的申请人是否为本人进行核对,非本人的不予收件。
(二)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在《昭阳区城镇住房保障申请书》中填写的内容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逐一进行核对:
1.申请材料不齐全的,暂不收件,退回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并向申请人出具《申请昭阳区城镇住房保障一次性补充材料告知书》,告知申请人补齐相关材料后,重新交件;
2.申请材料齐全的,由工作人员将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信息按格式要求准确、无误在《昭阳区城镇住房保障申请书领取登记薄》上进行登记(电子版和纸质版),工作人员按照收件要求留存相应的复印件和材料,复印件需由工作人员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让申请人签字按手印确认。
第十二条 入户调查、邻里访问
社区(乡、镇的相关单位)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资料后对申请人进行入户调查和邻里访问。
第十三条 初审
社区(乡、镇的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在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完成后,根据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的情况对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初审。
第十四条 公示
(一)初审完成后,在三城办事处申请的,在申请人所在社区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
(二)初审完成后,在乡镇申请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汇总后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
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社区(乡、镇的相关单位)根据举报人投诉的内容进行核实调查,并最终作出初审决定。初审过程中异议成立或初审不合格的,由社区(乡镇的相关单位)书面告知申请人,资料由社区(乡镇的相关单位)封存存档,不须退还申请人,也不再上报。
第十五条 归档、报件
社区(乡、镇的相关单位)将准确、无误的《昭阳区城镇住房保障申请书领取登记薄》(电子版和纸质版)、所有申请人资料归档案袋后,一并报送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
第十六条 复审
(一)昭阳区其他乡(镇)在职在编人员申请的,由申请人所在乡(镇)的人民政府进行复审。
(二)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收到社区(乡镇的相关单位)申报资料后,进入复审程序,完善复审相关手续,复审结束后,将申请人资料和准确、无误的EXCEL电子数据移交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在复审过程中,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由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书面告知申请人,资料由其封存存档,不再上报资料。
第十七条 联合审核
区住房保障部门收到资料后,将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核对无误后的《昭阳区城镇住房保障申请书领取登记薄》(电子版)数据,分别交公安户籍、税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车管所、工商局、房管局和住房公积金监管机构等部门进行联合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各部门将比对后的电子数据资料和经办人签字加盖公章的审核意见资料(纸质版)移交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第十八条 联合审核各部门须审核的内容
公安户籍:核查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户籍情况(三城办事处籍人员、非三城办事处籍属云南籍人员、非云南籍人员)。
房管部门:核查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是否拥有个人房产(住房和商铺)。
车管部门:核查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是否拥有机动车辆(摩托车除外)。
社保部门:核查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养老保险月缴费情况。
工商部门:主要审核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是否在工商注册成立公司及营业执照。
地税部门主要审核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是否缴纳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附征个人所得税的。
公积金部门主要审核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缴纳公积金。第十九条 终审及公示
(一)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收到各部门的联合审核资料后,由各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配合住房保障部门按不低于5%的比例进行入户调查,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在入户调查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恶意隐瞒相关资料或信息的,将此申请人纳入不诚信档案,五年内不得申请保障性住房;若各级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直接上报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
(二)各部门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请保障性住房,若有举报,昭阳区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领导组责成各部门调查、核实处理。
(三)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根据各部门的联合审核资料,对其是否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作最终审核,提出终审意见。
1.经最终审核不符合入住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住房保障部门均应书面告知申请人所在的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由其再书面告知申请人,且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不予退还,申请资料由住房保障部门封存保管。
2.经终审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在区住建局门户网站公示5日。公示期间,如有举报申请人所申报情况不实的,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应组织相关部门对举报内容进行核实。经公示无异议、对举报内容进行核实不成立的予以核准,纳入住房保障轮候库,并发放符合保障条件的保障通知单;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由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由社区、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供的EXCEL电子数据必须准确、无误,由此造成后期审核失误,谁失误,谁负责。联合审核各部门必须按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提供的数据和格式审核、返回数据,不可改变数据格式;在返回数据中联合审核部门均应按审核内容给出准确的数据,不再进行备注。
第二十条 摇号配租
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数量很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人数也很多,若按廉租住房的抽签方式进行分配,则很难完成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工作,因此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采用电脑软件摇号的方式进行。
(一)摇号事项
对取得保障性住房保障对象的,进入保障性住房保障轮候库,由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组织进行公开摇号。摇号前5天向社会公告以下事项:
1.公布摇号的时间和地点;
2.保障性住房房源的套数、户型、面积、位置等情况。
(二)摇号方法
在昭通电视2台采用现场直播并由公证处现场公证,同时邀请区纪委监察、公安户籍部门、地税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局、交警一大队车管所、房管局、住房公积金监管机构、新闻媒体、各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和随机选出的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人代表参与全程监督的方式进行电脑摇号分配公共租赁住房(摇号程序详见《昭阳区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配方案》)。
(三)摇号注意事项
1.抽签人必须遵守公共秩序,会场内必须保持肃静,不得高声喧哗、寻衅滋事、扰乱会场,对阻碍正常的抽签活动、有违法行为、扰乱现场秩序或拒绝接受抽签结果的,取消其抽签资格;对扰乱现场秩序的,由公安人员依法强制带离现场,若因被强制带离造成本人不能参与抽签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抽签资格。
2.摇号过程中,出现停电等不可抗力因素或电脑故障,已产生的摇号结果有效,待故障排除或启用备用电脑后,摇号继续进行。
3.摇号配租结果一经产生,申请人不得任意调换房源,一经发现取消调换房源双方的入住资格。
4.摇号配租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或经公示有异议但经核实不成立的,申请人必须持《保障性住房摇号分配确认单》、身份证在10个工作日内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签订《昭阳区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办理相关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住资格。
5.申请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
①摇号结果现场公布后,拒绝领取《保障性住房摇号配租确认单》的;
②摇号定房后主动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入住手续的。
第二十一条 轮候
通过公开摇号,对本次摇号未能获得配租的申请人,吸纳进轮候库,进入下一批摇号配租;两次未摇到号的申请人,第三次可直接配租;若两次未摇到号的申请人较多、房屋不够直接配租时,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可以采取按照申请人员困难程度、申请顺序等方式进行合理配租,在轮候期间的申请家庭或个人必须进行动态监测。
第二十二条 监督管理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行政监督、法律监督”。
(一)社区工作人员不按相关规定接受申请,申请人可向区级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举报,受理部门严格调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申请人。
(二)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在审核、公开摇号等主要环节由区住建局牵头,邀请区纪检监察、审计、公证处、新闻媒体和联审部门进行监督。
(三)对骗取住房保障以及违规使用、转让保障性住房或拒不服从退出管理的,驳回其申请或责令其退还、退出,并将违规情况计入诚信档案,5年内不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
(四)对初审、复审和审核以及相关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纪追究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区住建局住房保障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发现违规行为及时纠正。
(六)监察机关应当监督各职能部门充分履行监管职责,对因失职渎职造成公共租赁住房在分配、管理中出现严重问题、产生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区住建局住房保障部门要畅通公共租赁住房投诉渠道,建立投诉、处理工作制度,对投诉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并向投诉人反馈结果,相关材料要建档备查。
第二十二条 政企共建、企业自建分配公共租赁住房的,按此实施细则执行。
5. 市住建局副局长是什么级别
要看什么级别城市,直辖市除外,大的城市就是副局级,小城市就是处级,如果是县级市的就是科级
6. 昭通2010年昨天报名人数
点击查看:2010年云南昭通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培训班招生中
报考职位 交费人数
2101001:昭通市人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档案管理(招1人) 0
2101002:昭通市总工会工人俱乐部法律援助(招1人) 3
2101003:昭通市昭通军供站军供管理(招2人) 0
2101004:昭通市疾控中心办公室(招1人) 4
2101005: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管理(招2人) 26
2101006:昭通市中医院医院管理(一)(招1人) 7
2101007:昭通市中医院财务管理(一)(招1人) 0
2101008:昭通市城市建设监察支队国土测绘管理(招1人) 0
2101009:昭阳区救助站文秘(招1人) 0
2101010:昭阳区救助站公共事业管理(招1人) 6
2101011:昭阳区凤凰办事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办公室(招1人) 3
2101012:昭阳区环卫所文秘(招1人) 3
2101013:昭阳区昭阳鹤舞高原艺术团舞美(招1人) 3
2101014:昭阳区昭阳鹤舞高原艺术团编剧(招1人) 0
2101015:鲁甸县乡镇法律服务所司法助理员(招4人) 41
2101016:鲁甸县计生服务站法律(招5人) 55
2101017:鲁甸县计生服务站文秘(招1人) 2
2101018:鲁甸县文化馆管理员(一)(招1人) 2
2101019:鲁甸县文化馆管理员(二)(招1人) 13
2101020:鲁甸县文化馆声乐(招1人) 2
2101021:鲁甸县文化馆舞蹈编导(招1人) 0
2101022:鲁甸县文化馆文体艺术指导(招1人) 3
2101023:鲁甸县水利管理站水利管理(三)(招1人) 1
2101024:鲁甸县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所工作人员(一)(招2人) 2
2101025:鲁甸县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所工作人员(二)(招2人) 2
2101026:鲁甸县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所工作人员(三)(招2人) 9
2101027:鲁甸县火德红乡劳动保障服务所工作人员(招1人) 52
2101028:巧家县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管理人员(招19人) 160
2101029:巧家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城市管理与监察(招1人) 3
2101030:巧家县乡镇文化站群众文化(招2人) 6
2101031:盐津县中和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招1人) 1
2101032:盐津县柿子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招2人) 14
2101033:盐津县落雁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招2人) 1
2101034:盐津县落雁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扶贫工作人员(招1人) 6
2101035:盐津县盐井镇环卫站驾驶及办公管理(招2人) 2
2101036:盐津县庙坝乡社会事务服务中主办公室内务(招2人) 2
2101037:盐津县庙坝乡社会事务服务中主扶贫工作人员(招1人) 20
2101038:盐津县庙坝乡社会事务服务中主社会救助服务(招1人) 8
2101039:盐津县滩头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内务(招1人) 10
2101040:大关县公证处公证员(招1人) 2
2101041:大关县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站办公室工作人员(招1人) 1
2101042:大关县社会福利院福利院工作人员(招1人) 4
2101043:大关县文化馆美术辅导(招1人) 2
2101044:大关县交通局路政管理大队路政管理(招1人) 2
2101045:大关县疾控中心办公室(招1人) 3
2101046:大关县天星镇卫生院后勤服务(招1人) 0
2101047:永善县婚姻登记所婚姻登记员(招1人) 1
2101048:永善县社会救助站工作人员(招1人) 0
2101049:永善县幸福院工作人员(招2人) 0
2101050:永善县种苗站办公室文秘(招1人) 0
2101051:永善县人民医院办公室(招1人) 6
2101052:永善县图书馆图书管员(招1人) 24
2101053:永善县文化馆群文员(招1人) 18
2101054:绥江县水利局新滩水利站工程管理(招3人) 42
2101055:绥江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办公室文秘(招1人) 9
2101056:绥江县煤矿安全监管执法队煤矿安全监管执法队(招1人) 16
2101057:绥江县云南怀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招1人) 0
2101058:绥江县移民开发局工程管理办公室(招1人) 2
2101059:绥江县移民开发局档案室(招4人) 0
2101060:绥江县移民开发局办公室(招1人) 1
2101061:绥江县移民开发局办公室(招4人) 2
2101062:绥江县板栗劳动保障事务所劳动保障(招1人) 0
2101063:绥江县新滩劳动保障事务所劳动保障(招1人) 0
2101064:绥江县会仪劳动保障事务所劳动保障(招1人) 3
2101065:绥江县南岸镇计生服务站办公室管理人员(招1人) 1
2101066:绥江县新滩镇文化服务中心办公室(招1人) 29
2101067:绥江县会仪镇文化服务中心广播电视(招1人) 9
2101068:绥江县会仪镇计生服务站负责办公室(招1人) 9
2101069:绥江县会仪镇计生服务站政策法规(招1人) 3
2101070:镇雄县政府采购中心事业全额工作人员(招1人) 0
2101071:镇雄县经济技术开发研究所办公室(招1人) 6
2101072:镇雄县坡头统计站统计员(招1人) 2
2101073:镇雄县雨河统计站统计员(招1人) 12
2101074:镇雄县花山统计站统计员(招1人) 0
2101075:镇雄县种子管理站办公室(招1人) 0
2101076:镇雄县种子管理站市场监管组(招2人) 1
2101077:镇雄县农经管理站办公室(招1人) 0
2101078:镇雄县人民医院心理咨询科(招1人) 1
2101079:中共彝良县委党校办公室(招1人) 2
2101080:彝良县建设用地事务所管理(招1人) 3
2101081:彝良县地籍规划测量事务所管理(招1人) 0
2101082:彝良县殡仪馆管理(一)(招1人) 0
2101083:彝良县殡仪馆管理(二)(招1人) 0
2101084:彝良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招1人) 4
2101085:水富县科技情报中心管理(招1人) 26
2102001:昭通市渔洞水库管理局安全监测(招1人) 3
2102002:昭通市渔洞水库管理局水情测报(招1人) 1
2102003:昭通市渔洞水库管理局机电设备运行管理(招1人) 1
2102004:昭通市投资审计中心投资审计(招1人) 0
2102005:昭通市总工会工人俱乐部会计(招1人) 3
2102006:昭通市电子政务中心网络管理(招1人) 0
2102007:昭通市电子政务中心信息安全(招1人) 0
2102008:昭通市农推所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六)(招1人) 4
2102009:昭通市植保植检站植物保护(招1人) 2
2102010:昭通市农机推广站财务管理(招1人) 0
2102011:昭通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质控科(招1人) 2
2102012:昭通市疾控中心检验中心(招1人) 1
2102013: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财务科(招1人) 5
2102014:昭通市中医院网络管理(招1人) 7
2102015:昭通市中医院医院管理(二)(招1人) 0
2102016:昭通市中医院财务管理(二)(招1人) 1
2102017:昭通市经委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招1人) 0
2102018:昭通市森林资源评估中心事业(招1人) 3
2102019: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盐津县办事处网络管理员(招1人) 1
2102020:昭通市城市建设监察支队规划管理(招1人) 0
2102021:昭通市城市建设监察支队规划设计(招1人) 0
2102022:昭通市水利局水利工程管理服务站工程管理(招1人) 0
2102023:昭通市水政监察支队工程管理(招2人) 0
2102024:昭通市水政监察支队工程管理(招1人) 0
2102025:昭通市水政监察支队工程管理(招2人) 2
2102026:昭通市水政监察支队工程管理(招1人) 0
2102027:昭通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水电工程设计(招1人) 0
2102028:昭通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水利工程设计(招1人) 3
2102029:昭通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灌区工程设计(招1人) 0
2102030:昭通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水工金属结构设计(招1人) 1
2102031:昭通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地质勘察(招1人) 0
2102032:昭通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地质勘察(招1人) 0
2102033:昭通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水工结构设计(招1人) 0
2102034:昭通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水利工程图印刷(招1人) 0
2102035:昭阳区林业局大龙洞国营林场会计(招1人) 0
2102036:昭阳区林业局能源办公室能源管理(招1人) 2
2102037:昭阳区水利勘测设计队水利工程施工技术(招1人) 0
2102038:昭阳区水利勘测设计队工程测量(招1人) 0
2102039:昭阳区水利勘测设计队财务会计(招1人) 1
2102040:昭阳区水利勘测设计队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招1人) 0
2102041:昭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公路桥梁(招3人) 3
2102042:昭通市第二人民医院会计(招1人) 1
2102043:大山包自然保护区科学研究所保护区管理(一)(招1人) 1
2102044:大山包自然保护区科学研究所保护区管理(二)(招1人) 0
2102045:大山包自然保护区科学研究所保护区管理(三)(招1人) 0
2102046:昭阳区建筑设计所设计员(招2人) 4
2102047:昭阳区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站建筑工程安全员(一)(招2人) 4
2102048:昭阳区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站建筑工程安全员(二)(招1人) 0
2102049:昭阳区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站网络维护(招1人) 0
2102050:昭阳区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站绿化设计员(招1人) 4
2102051:昭阳区环卫所会计(招1人) 1
2102052:鲁甸县村镇建设办公室鲁甸县村镇建设办公室(招2人) 0
2102053:鲁甸县环境卫生管理站鲁甸县环境卫生管理站(招1人) 0
2102054:鲁甸县江底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计算机管理(招1人) 3
2102055:鲁甸县梭山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技术(招1人) 0
2102056:鲁甸县水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管理(招1人) 0
2102057:鲁甸县水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管理(招1人) 3
2102058:鲁甸县龙树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技术(招1人) 0
2102059:鲁甸县龙树乡法律服务所司法助理员(招1人) 3
2102060:鲁甸县计生服务站统计员(招2人) 12
2102061:鲁甸县计生服务站管理人员(招1人) 7
2102062:鲁甸县地方公路段公路建设(一)(招1人) 1
2102063:鲁甸县地方公路段公路建设(二)(招1人) 0
2102064:鲁甸县地方公路段公路建设(三)(招1人) 0
2102065:鲁甸县中医院财务管理(招1人) 1
2102066:鲁甸县龙头山镇翠屏卫生院财务管理(招1人) 2
2102067:鲁甸县妇幼保健院化学检验(招1人) 0
2102068:鲁甸县乡镇林业站营造林规划设计(招3人) 5
2102069:鲁甸县乐红乡林业站野生动植物保护(招1人) 1
2102070:鲁甸县乐红乡林业站保护区建设与管理(招1人) 1
2102071:鲁甸县乡镇统计站统计员(招4人) 2
2102072:鲁甸县水利管理站水利管理(一)(招2人) 0
2102073:鲁甸县水利管理站水利管理(二)(招1人) 2
2102074:鲁甸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勘测设计(一)(招1人) 0
2102075:鲁甸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勘测设计(二)(招1人) 0
2102076:鲁甸县渔洞水库鲁甸灌区管理站水利管理(招1人) 1
2102077:鲁甸县乐红乡水利管理站水利管理(招1人) 0
2102078:鲁甸县采购中心职员(招1人) 5
2102079:鲁甸县采购中心职员(招1人) 1
2102080:鲁甸县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所工作人员(四)(招2人) 6
2102081:鲁甸县乐红乡劳动保障服务所工作人员(招1人) 5
2102082:鲁甸县梭山乡劳动保障服务所工作人员(招1人) 4
2102083:鲁甸县新街乡劳动保障服务所工作人员(招1人) 58
2102084:巧家县乡镇林业站林业规划(招2人) 1
2102085:巧家县建筑工程设计室设计(招1人) 0
2102086:巧家县城乡规划建设局规划所规划管理(招2人) 0
2102087:巧家县城乡规划建设局规划所规划测量(招1人) 0
2102088:巧家县乡镇统计站统计员(招4人) 0
2102089:巧家县乡镇统计站统计员(招2人) 1
2102090:巧家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水工(招7人) 0
2102091:巧家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规划设计(招1人) 0
2102092:巧家县乡镇水务管理站水利工程管理(招11人) 1
2102093:巧家县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技推广(招3人) 3
2102094:巧家县金塘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技推广(招1人) 4
2102095:巧家县大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招1人) 2
2102096:巧家县茂租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经(招1人) 0
2102097:巧家县茂租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招1人) 2
2102098:巧家县炉房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经(招1人) 0
2102099:巧家县药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招1人) 0
2102100:巧家县药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技推广(招1人) 1
2102101:药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科研所植物研究(招1人) 0
2102102:药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科研所动物研究(招1人) 0
2102103:药山管理所保护管理(招1人) 0
2102104:药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东坪管理所科技管理(招1人) 0
2102105:药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东坪管理所科学研究(招1人) 0
2102106:药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东坪管理所保护管理(招1人) 0
2102107:药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东坪管理所科研监测(招1人) 0
2102108:巧家县小河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站会计(招1人) 1
2102109:巧家县包谷垴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站会计(招1人) 0
2102110:盐津县中和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招1人) 0
2102111:盐津县中和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招1人) 1
2102112:盐津县兴隆乡林业站林业工程管理(招1人) 0
210:盐津县柿子乡林业站工作人员(招1人) 0
2102114:盐津县落雁乡水管站水利管理(招1人) 0
2102115:盐津县牛寨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招1人) 0
2102116:盐津县牛寨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招1人) 1
2102117:盐津县庙坝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招1人) 0
2102118:盐津县庙坝乡林业站林业工程管理(招1人) 0
2102119:盐津县庙坝乡水利站水利建设(招1人) 0
2102120:盐津县滩头乡水管站水利管理(招2人) 0
2102121:盐津县滩头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招1人) 1
2102122:盐津县滩头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工作人员(招1人) 0
2102123:盐津县畜牧站工作人员(招1人) 0
2102124:盐津县植保植检站工作人员(招1人) 0
2102125:盐津县农技推广中心工作人员(招1人) 0
2102126:盐津县资源林政管理站工作人员(招1人) 0
2102127:盐津县种苗管理站工作人员(招1人) 1
2102128:盐津县水勘队工作人员(招3人) 1
2102129:盐津县普洱镇中心卫生院办公室工作人员(招1人) 0
2102130:盐津县滩头乡卫生院财会(招1人) 1
2102131:盐津县乡镇合管站财会(招2人) 8
2102132:大关县水利规划设计所水保(招1人) 0
2102133:大关县水利规划设计所地勘(招1人) 0
2102134:大关县水利规划设计所水工(招1人) 0
2102135:大关县图书馆网络维护(招1人) 7
2102136:大关县公路工程建设管理所工程专业技术(招1人) 0
2102137:大关县乡镇新农合办办公室(招5人) 56
2102138:大关县乡镇新农合办办公室(招4人) 2
2102139:大关县乡镇城建所城建助理员(招4人) 0
2102140:永善县水勘队水堪设计(招1人) 0
2102141:永善县水勘队水利技术(招1人) 1
2102142:永善县乡镇水管站工作人员(招3人) 0
2102143:永善县乡镇林业站工作人员(招4人) 2
2102144:永善县莲峰镇林业站工作人员(招1人) 0
2102145:永善县人民医院财会(招1人) 4
2102146:永善县桧溪中心卫生院财会(招1人) 4
2102147:永善县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站会计(招5人) 3
2102148:永善县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站会计(招10人) 21
2102149:永善县经作站果树栽培(招1人) 0
2102150:永善县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经员(招2人) 3
2102151:永善县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技推广(招4人) 2
2102152:永善县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招24人) 52
2102153:永善县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经员(招3人) 18
2102154:永善县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技推广(招7人) 7
2102155:永善县莲峰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经员(招1人) 7
2102156:永善县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技推广(招7人) 10
2102157:永善县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经员(招3人) 1
2102158:永善县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技推广(招3人) 1
2102159:永善县伍寨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经员(招1人) 2
7. 云南昭通农村建房有补贴吗/
记者在下乡采访时,经常有农民朋友询问:现在国家在搞新农村建设,我们很欢迎。听说农民建房国家给补贴,不知道这事是真是假?这个问题在农村目前有一定的普遍性。为此,记者走访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相关部门。根据记者采访了解到的信息,就我省来说,目前还没有对农民平常意义上自建房屋的补贴政策,只限于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补贴,而且有严格的限制条件。我省新农村建设中的建房补贴,目前只有大约300多个试点村可以享受到相应的补贴政策,补贴的范围主要限于新农村建设过程中需要拆建的房屋。因政府财力所限,我省农村危房改造享受政府补贴的条件可以简略表述为国家级贫困县的贫困户的危房。也就是说,首先是国家级贫困县的农民,其次是在经济上最困难的农户,比如无房居住户、因灾倒房户或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及其他农村贫困户,三是所居住的房屋属于最危险的、特别不适于居住的房屋,经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房屋,三个条件缺一不可。而且优先解决无房户和(D级)危房中的最贫困户。截至目前,全省31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已完成农村危房改造投资9.68亿元,实施危房改造38264户,完成去年全年任务总数的102%。符合条件的农户,一般要走的程序是:本人申请、村委会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张榜公布、乡镇政府审核、县领导小组审批,乡村两级按照县政府下达的任务组织补助对象按照建房要求开工建房或维修加固房屋。补助对象必须按照改造标准建房,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工,取得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的验收合格后才能享受补助。去年,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三部门《关于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民自筹为主,中央和地方政府补助为辅,并通过银行信贷和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集。至于补助标准,各地要从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的实际出发,参考农村危房改造方式、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合理确定补助标准。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5000元。各地可在确保完成改造任务的前提下,结合翻建新建、修缮加固等不同情况自行确定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分类补助标准。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把支持农民建房作为扩大内需的重大举措,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建材下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多种形式支持农民依法依规建设自用住房。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民建房提供消费信贷。最近,农业银行河南分行已经在新乡开始对农民建房提供信贷支持的试点工作。就新农村建设来说,针对有些地方基层政府出现的一些强制农民拆建房屋的情况,有关部门负责人特别指出,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只是指导和合理引导,农民才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人,应当尊重农民意愿,不得强行拆建或强制农民拆建房屋。对一些农村公共设施建设中需要的集资问题,也必须坚持农民自愿原则。与此相关的问题是,我省正在积极推进农村城镇化试点工作,进城就业创业的农民,可以在廉租房租售、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等方面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
8. 昭通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昭通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1月22日,主要经营内范围为城市基础设施建容设项目和相关产业经营等。
法定代表人:周溢香
成立时间:2006-11-22
注册资本:18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53060000000078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公司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凤凰街道温泉泰鹤城12栋3号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