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回,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答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完善实施城镇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一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实现跨省可接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发挥商业保险补充性作用。实现城乡社会救助全覆盖。积极稳妥推进养老基金投资运营。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加强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建设,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实现精确管理。
② 推进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改革重点有哪些
新华网北京2月13日电 我国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已经基本形成,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等基本保障部分和补充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等补充保障部分,其中社会保险是基本保障的主体和核心部分。《决定》强调要构建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并明确了以下改革重点:
第一,推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目前,我国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核心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形成,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中是第一支柱,发挥着重要的兜底保障作用。在未来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加快的新形势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的着力点要逐步转向城乡统筹发展,重点是推进制度整合和待遇衔接,努力消除城乡制度上的差异,逐步缩小待遇标准上的差距。
第二,建立健全符合国情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我国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和宝贵经验。今后一个时期,要继续推进住房保障制度改革,整合发展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要形式的住房保障模式,探索建立更加符合我国国情的住房保障制度。以增强针对性、有效性、公平性为重点,积极探索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的有效方式,建立更加完善的保障房供应体系,切实解决住房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监管机制,着力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
第三,积极发展补充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等补充社会保险和各类商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第三支柱。《决定》特别提出,要制定实施免税、延期征税等优惠政策,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保险,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第四,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随着我国快速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老年人的社会服务保障问题越来越突出,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普遍关注。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让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安度晚年,必须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老年服务产业,更好满足老年人特殊的服务保障需求。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快养老院、老年公寓、老年活动室等老年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老年护理、保健等老年服务产业。
第五,健全特殊群体的服务保障制度。一是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要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建立领导责任制和相关部门工作协调机制。要健全服务体系,重点围绕留守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教育、就业、卫生健康、思想情感等方面实施有效的关爱服务。要健全保障体系,加强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社会救助、就业扶持等政策。要加快完善农村劳动力输入地的户籍政策和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政策,使更多的留守人员尽快融入城市生活,积极解决两地居住问题。二是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重点是要健全残疾人基本医疗、康复服务体系,落实各类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为残疾人就业创业提供政策扶持,将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制度,加强残疾人权益法律保护,大力营造尊重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真正让残疾人平等享有各种社会权益。三是健全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针对我国儿童福利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要在孤儿国家保障制度的基础上,坚持总体规划与分类保障相结合,进一步明确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责任主体,完善工作机制和监管机制,加强政策制度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探索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长效机制。
③ 如何推进构建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调研报告
我国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已经基本形成,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等基本保障部分和补充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等补充保障部分,其中社会保险是基本保障的主体和核心部分。《决定》强调要构建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并明确了以下改革重点:
第一,推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目前,我国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核心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形成,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中是第一支柱,发挥着重要的兜底保障作用。在未来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加快的新形势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的着力点要逐步转向城乡统筹发展,重点是推进制度整合和待遇衔接,努力消除城乡制度上的差异,逐步缩小待遇标准上的差距。
第二,建立健全符合国情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我国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和宝贵经验。今后一个时期,要继续推进住房保障制度改革,整合发展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要形式的住房保障模式,探索建立更加符合我国国情的住房保障制度。以增强针对性、有效性、公平性为重点,积极探索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的有效方式,建立更加完善的保障房供应体系,切实解决住房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监管机制,着力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
第三,积极发展补充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等补充社会保险和各类商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第三支柱。《决定》特别提出,要制定实施免税、延期征税等优惠政策,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保险,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第四,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随着我国快速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老年人的社会服务保障问题越来越突出,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普遍关注。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让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安度晚年,必须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老年服务产业,更好满足老年人特殊的服务保障需求。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快养老院、老年公寓、老年活动室等老年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老年护理、保健等老年服务产业。
④ 健全什么什么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要把提高发展平衡性放在重要位置,不断推动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构建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建成全覆盖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是民生的安全网、社会的稳定器,是全社会应对风险和危机冲击的坚实盾牌,更是凝聚民心、坚定信心的重要基础。
(4)加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将城乡居扩展阅读:
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基本方针,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基本要求,继续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首先,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扩大制度覆盖面。
当前扩大参保覆盖范围的重点是中小微企业和广大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未参保居民等群体。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中小微企业和重点群体积极参保、持续缴费,促进和引导各类单位和符合条件的人员长期持续参保。其次,加快实现社会保障制度统筹统一。
⑤ 如何完善和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分步走:确定社会保障范畴,先从占大比例人口的弱势群体方面,考虑人力资源再利用化,确定社会保障最低水平与标准;确保社会保障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建立健全完善补充社会保障体系制度;提高社会保障服务管理水平; 进一步理顺社会保障行政管理体制。
更好地合理保障、并挖掘利用人力资源,做好即将到来的大批退休群体基本生活、贫困弱势群体包括具有价值创造力的知识分子、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人群的待遇水平、标准、人力资源开发等诸多问题及其化解工作;
确保社会保障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社会保险基金关系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是参保人员的养命钱和保命钱。支付、基金安全、基金监督、基金投资运营方式、增值、资金筹资渠道、战略储备基金,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实现社会保障基金的长期平衡。
社会救助、救助制度、补助标准、普惠型社会福利事业,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社会化保障服务管理,统筹层次管理体制,各种管理资源。互联网务平台、信息化,规范、标准化精确管理。
⑥ 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要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重点是什么
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
⑦ 如何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改善民生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公报,处处体现着党中央对民生问题的重视。作为“十二五”规划的精华版,4700多字的公报中总共5次提到“改善民生”。无论是制定“十二五”规划时明确的“顺应各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新期待”,还是强调坚持科学发展要“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及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把民生问题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而对“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的阐述,更为百姓勾画出一幅“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加、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明显改善”的美好图景。那么,“十二五”时期我国保障和改善民生应该把着力点放在哪些方面呢?
一、更加注重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完善公共财政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党的十七大报告再次做了强调。根据国际经验和我国的现实,所谓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中央政府通过制定相关基本公共服务国家标准,在财政上确保负责提供服务的地方政府具有均等支付这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确保每个公民不分城乡、不分地区地能够有机会接近法定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过程。党中央之所以提出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其特定的现实背景。目前我国GDP已经达到20多万亿元,与改革开放初期相比增长了近13倍, 堪称世界经济奇迹。GDP快速增长,国家综合实力逐步增强,财政收入规模迅速扩大。在喜人的成就面前,也清楚地看到人们在各方面的差距也随之拉大,突出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城乡差距,目前我国城市与乡村之间的经济差距十分明显,包括教育、医疗、交通、信息、就业等各个方面;二是地区差距,这种差距随着我国经济总量的增加而不断扩大,东部突飞猛进,中西部发展滞后。十七届五中全会公报提出,必须逐步完善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政府保障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是我国“十二五”时期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着力点之一。其要点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考核体系, 强化对地方政府的公共服务行政问责,使为城乡居民提供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成为政府重要职责,做到在不同阶段提供具有不同标准的、大致均等的公共服务,其领域既包括公共设施、公共医疗、文化教育、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等,又包括全体公民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机会均等、结果大体相等,同时还要尊重社会成员的自由选择权,维护人民的民主权利。此外,在强调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中主导作用的同时, 必须提倡基本公共服务的多元参与, 这是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所倡导的。
二、更加注重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世界各国和地区在经济起飞初期,都不同程度地实行过高积累、高投入的政策,并以此取得经济成功。我国在改革开放初期,为了尽快把经济搞上去,在积累和消费结构上需要适当向积累倾斜。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生产力水平显著提高,经济实力不断壮大,社会财富这块“蛋糕”越做越大。在这种形势下,分好社会财富这块“蛋糕”就变得越来越关键。近些年来,我国采取一系列措施,努力提高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众的收入,积极调节收入分配,人民生活得到显著改善。比如,“十一五”期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06年的11760元增长到2009年的17175元,年均实际增长10.2%,比“十五”的平均增速加快了0.6个百分点。但目前我国收入分配还主要存在以下三大问题:一是居民收入增长滞后于经济增长,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逐渐下降。二是不同收入阶层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在不同行业、同一行业不同部门、同一部门不同单位,个人收入差距日渐扩大;中低收入阶层数量过大,收入增长缓慢。三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以及地区收入差距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高收入者、工薪阶层和农村居民形成收入不同的群体,即便在城市或农村也形成了有明显差距的群体。“十二五”时期要进一步完善宏观调控,保持宏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增加居民收入提供稳定的物质基础;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在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更加积极地支持创业的同时,努力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在强调政府在再分配中的调控作用的同时,重视政府对初次分配的调节作用,加大规范市场行为的力度,促进劳动关系和谐;通过实施相应的财政税收和转移支付政策,在收入再分配过程中注重实现公平,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
三、更加注重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等几个方面。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了历史性进展,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框架初步形成。特别是“十一五”期间,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取得新突破,覆盖范围不断扩大,财政投入大幅增加,保障水平明显提高,我国距离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目标越来越近,人民群众等到的实惠越来越多,社会保障在促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越来越大。2009年,中央财政就安排社会保障资金2906亿元;在320个县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达551亿元,比上年增加2倍;全国社会保障资金积累达6927亿元,比上年增长44.2%。我们既要看到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和已经取得的重要进展,又要充分估计前进中的困难。“十二五”时期我国要加大社会保障推进力度,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构建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安全网,不断提高城乡社会保障水平,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亿万人民。其要点是着力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紧制定城镇居民养老保障制度;加快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将全国“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积极推进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城乡低保工作,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探索机关公务员基本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做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统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同时,各级政府还要进一步增加社会保障投入,多渠道增加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加强监管,实现保值增值;要下大力气抓好事关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的工程项目,民生建设的投资无论是增长速度还是在经济建设投入中所占的比例,都应当有明显提高;要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好扶残助残的各项政策,为他们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更好的环境;要鼓励和支持慈善事业发展。
四、更加注重加快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上学难”、“上不起学”,“看病难”、“看病贵”是我国当前民生问题的热点,也是民生问题的难点。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改革攻坚、实现科学发展的关键时期,全社会对教育和医疗卫生的关注度、敏感度、期望值空前提高,加快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任务繁重艰巨。“十二五”时期,我国要在推进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方向的体制机制改革的同时,坚持教育、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质,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确保政府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的教育、医疗卫生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办学,鼓励社会资本以更多形式举办医疗机构;要更好地问计于民、问政于民、问需于民,依靠人民群众解决教育、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中存在的难题。具体而言,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方面,要解决好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的问题,使公共教育资源配置向薄弱地区倾斜,努力推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不同学校之间的教育均衡发展;要从有利于提高劳动者素质、缓解技能型与应用型人才紧缺、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和扩大就业的高度来办好职业教育;要进一步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鼓励高等学校调整专业和课程设置以适应就业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总之,既要着力解决“上学难”、“上不起学”的问题,又要突出提高教育质量,切实解决“上好学”问题。在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方面,要优化资源配置,新增卫生资源重点向农村和城市社区等薄弱环节倾斜,进一步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完善以社区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在改革中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加强内部服务管理,方便群众看病就医。由此可见,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强化和提升,既可以保障城乡居民“少得病、晚得病、不得大病”,又可以缓解“看病贵”的问题以及减轻大医院“看病难”的压力。
五、更加注重解决好农村地区的民生问题。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农村的进步与农业的发展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绩。比如,我国解决了2亿多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农村尚未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已由1978年的2.5亿人减少到2008年4007万人,农村贫困发生率从30.7%下降到4.2%,我国农村贫困人口的数量显著下降,贫困地区的经济社会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但“三农”问题似乎积重难返,在总体状况上仍然给人一种徘徊不前的“病恹恹”感觉。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所作出的判断:农业基础仍然薄弱,最需要加强;农村发展仍然滞后,最需要扶持;农民增收仍然困难,最需要加快。解决好农村地区的民生问题,将成为“十二五”时期我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中之重。因此,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公报指出,要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其要点是:一要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比如支持农村住房建设,进一步增加农村危房改造投入,鼓励有条件地方通过多种形式支持农民依法依规建设自用住房;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农村公路和农村沼气建设。二要进一步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着力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基本医疗服务、公共文化体系建设和社会保障水平。三要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态建设,推动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和林业产业发展,加强森林保护和经营,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四要防治农村垃圾、污水、农业面源污染。五要进一步抓好农村扶贫开发,增加扶贫资金投入,使整村推进、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化扶贫等各项扶贫工作有序推进。六要拓宽农民就业渠道,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七要加快建立有利于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的激励机制,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要素向农村倾斜,向农村聚集。八要深化农村改革,突出城乡联动,突出协调推进,突出制度建设,切实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六、更加注重抓好抗灾救灾和防灾减灾工作。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少数国家之一。新中国成立后,虽然蝗灾作为巨灾已被送进了历史,但水灾、旱灾却在持续恶化,台风、冰雪等也时常酿成巨灾。2008年5月12日发生在四川汶川的大地震,再次揭示了地震作为中国的巨灾所带来的灾难性后果,并足以令整个世界都为之心悸。同时,对汶川大地震的出色救援,也为新中国60年来的抗灾救灾画上了一个圆满的符号。抗灾救灾和防灾减灾工作,与民生问题息息相关。十七届五中全会公报对今年以来我国发生的严重自然灾害也表达了关注并指出,今年以来我国连续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给受灾地区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在各部门各地区共同努力下,抗灾救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公报特别强调,当前安置受灾群众、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很繁重,中央有关部门、受灾地区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科学规划,加大投入,精心组织,全力抓好。下一步如何抓好灾后重建和防灾减灾工作呢?公报提出,要切实安排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抓紧制定和实施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全面抓好各项生产特别是农业生产,帮助受灾群众重建家园,促进灾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要坚持兴利除害结合、防灾减灾并重、治标治本兼顾、政府社会协同,尽快启动水利重点薄弱环节工程建设,加快建立地质灾害易发区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提高对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和抵御能力。这些要求,具体而务实,既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受灾地区着力抓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性意见,也是“十二五”时期我国抓好抗灾救灾和防灾减灾工作的纲领性意见。当然,防灾减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很广,比如加强生态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就是一项有利于防灾减灾的基础性工程,“十二五”务必继续推进。
⑧ 如何理解多层次的,统一的,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体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养老保险涉及数以十亿计的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完善的重中之重,必须认真总结已有实践经验,充分借鉴国际经验教训,科学分析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变化趋势,加强顶层设计,明确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重点任务和实施步骤,坚定不移、循序渐进地加以推进。
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发展成效显著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着力改革完善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基金实力持续增强,管理服务逐步规范,在保障人民生活、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就巨大,举世公认。
构建起覆盖城乡的制度体系。上世纪80年代,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首先在企业进行改革,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由单位保障向社会保险的根本性转变。适应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于2009年、2011年先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并在此基础上全面推开,2014年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至今,我国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已全面建立。
越来越多的人享有基本保障。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范围由国有、集体企业逐步扩大到城镇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以及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2013年底参保人数3.22亿,其中8000多万人领取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13年底参保人数4.98亿,其中1.38亿人领取养老金。以上合计参保8.2亿人,是世界上最大的养老保障计划。
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建立了待遇水平与缴费年限和缴费多少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经过2005年以来的连续9次调整,全国平均待遇水平由每月700元提高到2013年的近1900元,增长1.7倍。今年国务院决定再次进行调整,待遇水平将进一步提高。城乡老年居民月人均养老金水平为81元,其中政府支付的基础养老金74元。城乡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集中解决了一批突出的历史遗留问题。先后将农垦职工、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五七工、家属工等群体上千万人纳入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化解了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矛盾,支持了国有企业改革和经济体制转轨。
资金实力明显增强。不断拓宽筹资渠道,2001年至2013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年均增长20%,基金支出年均增长19%。2013年基金收入2.27万亿元,其中单位缴费约占58%,个人缴费约占25%,各级财政补助约占13%,初步建立起国家、单位、个人共担的筹资机制。2013年新农保、城居保基金收入2052亿元(其中个人缴费636亿元,财政补助1318亿元),支出1348亿元。目前城乡各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3.1万亿元,比2001年增长28倍多。同时建立了战略储备性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2013年达近万亿元,为应对老龄化高峰的挑战作了必要的资金储备。
管理服务不断加强。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全面建立,并实现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基金全部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监管制度逐步完善;社保经办服务网络日益健全,并延伸到乡镇、社区,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已发放5.4亿张。
但也要看到,当前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还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还有近2亿人游离在制度保障之外,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尚未改革、与社会化的养老保险制度双轨运行,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还不顺畅,基金统筹层次有待进一步提高,筹资和投资渠道仍比较窄,退休年龄偏低等因素导致抚养比不断升高,也加重了单位费率负担,保障方式单一、难以充分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社会保障需求。这些矛盾和问题,有些是过去遗留下来的,有些则是在改革发展过程中新出现的,必须以更大的勇气、更高的智慧,用深化改革的办法加以解决。
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到2020年,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相契合,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障,保障项目基本完备,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制度衔接顺畅有序,管理服务高效便捷。到2050年,与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伟目标相适应,建立起覆盖全民、法制完备、待遇适度、持续发展的有中国特色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
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深化改革养老保险制度必须立足基本国情,积极有为,量力而行,始终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社会保障制度设计需要有普惠性的安排,政府承担起对最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的“兜底”责任。要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合理调节各方面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同时,要把缴费型养老保险作为老年保障的核心制度,既发挥社会统筹互济、分散风险的功能,又强调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待遇水平与缴费多少适度挂钩,促进诚实勤奋劳动,避免重蹈一些国家福利制度刚性过强、难以持续的覆辙。
保持基本制度稳定并不断完善。国际经验表明,养老保险没有所谓“最优模式”,各国都是依据国情做出制度安排。基本制度稳定是实现持续发展的前提,轻率地“翻烧饼”式的“改革”,代价沉重,教训深刻。我国统账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立足基本国情、借鉴国际经验做出的正确选择,已有多年运行的实践经验,得到社会认可。要在深化改革中实现基本制度的定型,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而不能在基本制度模式上推倒重来、反复折腾。
统一规范。我国的养老保险改革都是在地方试点基础上逐步推开的,在制度发展中难免带有政策标准参差、地域管理分割的矛盾。进一步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基本取向是,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基本政策,统一基金管理,规范经办服务流程,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形成全国“一盘棋”。这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舍此不能实现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上起决定性作用。因此必须彻底打破现存的体制壁垒和地域藩篱,勇于在改革“深水区”开展攻坚战。
坚持统筹兼顾。要超越“单兵突进”思维,加强养老保险顶层设计,增强改革的前瞻性、系统性和协调性,协调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统筹城乡发展,妥善处理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明确国家、单位、个人(家庭)养老保障的各自责任,同步提高法制水平和经办服务能力,综合推进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统筹当前和长远,实现制度可持续发展。
三、当前我国养老保险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
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目标,养老保险制度建设要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近期要集中完成好以下重点任务:
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目前全国参保人数8.2亿人,对比“使全体人民老有所养”的目标还有不小差距。要继续把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作为重要任务,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对城镇就业群体,以小微企业、非公单位员工、农民工、劳务派遣员工、灵活就业人员、城镇个体户等为重点,通过严格执法、扩大宣传、权益累计以及适当降低费率等方法,持续扩大覆盖面,并积极向家政服务、网络就业、农村新兴产业从业人员扩展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对城乡居民,进一步强化多缴多补、长缴多得的激励政策,引导他们积极参保和持续缴费。争取到2020年,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超过10亿人,覆盖率达到95%。
深化养老保险重点领域改革。国务院已决定合并实施新农保与城居保,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是统筹城乡社保体系、使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养老保障权利的重大改革举措。与此相配套,有关部门出台了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衔接政策。要认真落实这些改革措施,使各类参保群体的基本养老保险权益得到更好保障。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逐步解决“双轨”运行矛盾。进一步提高统筹层次,实现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清晰界定各级政府对基本养老保险的筹资和支付责任,均衡地区负担,增强抵御风险能力。这些改革都是对原有体制、制度的重大突破,必须解放思想,统一认识,协力推进。
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在经济发展基础上,统筹确定各项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标准,逐步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不同群体之间的待遇水平差距。建立与经济发展、收入水平、物价变化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联系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使人民群众更好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实施支持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的税收优惠等政策,大力发展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加快形成多层次的保障体系。弘扬尊老敬老的民族优良传统,继续发挥好家庭的养老保障功能。
建立有利于制度持续稳定发展的体制机制。人口老龄化高峰期的到来,是未来几十年我国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的最严峻挑战,必须深谋远虑,未雨绸缪。要进一步拓宽养老保险筹资渠道,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政府对社会保障的投入,落实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参保缴费的责任。划转部分国有资产充实并做大做强社会保障战略储备基金。在确保安全基础上,推动养老保险结余基金进行市场化、多元化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坚持精算平衡原则,综合考虑人力资源供需、教育水平、人均预期寿命、基金收支等因素,研究制订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改善养老保险抚养比。进一步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完善预算制度,积极探索社会直接监督的有效方式,提高透明度,使基金在阳光下运行,确保亿万群众“养命钱”的安全完整。
健全经办服务体系。大力提升社保管理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整合分散设置的各类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机构,优化服务规程。加快制订实施社会保障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形成统一的服务标准体系。以中西部地区和基层为重点,加强社会保障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实施“金保工程”二期(全民社会保障信息化工程),全面实现基本数据省级集中管理,大力推进网上经办等服务新模式。全国统一、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今年发放到6.5亿张,2017年达到10亿张,基本覆盖全体参保人员,尽快实现全国一卡通,提高精确管理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规范、方便、快捷的社保服务。
参考:胡晓义:到2050年建立起有中国特色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
http://theory.people.com.cn/n/2014/0416/c83846-24901784.html
⑨ 如何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第一,坚持以人为本,把社会保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把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突出位置,公共财政支出更多地向社会保障领域倾斜,推动实现人民群众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第二,坚持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立足基本国情,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遵循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根据城乡、区域不平衡的特点和不同人群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关政策和待遇标准。
第三,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根据城镇化和统筹城乡发展的新形势,在完善城镇社会保障制度的同时,大力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加强社会保障法制建设,实现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不断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和共济能力,使社会保障覆盖人数成倍增长。
第四,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坚持以缴费型社会保险制度为主体、以非缴费型福利项目为补充,建立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与缴费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和鼓励劳动者积极就业,多劳多得,早缴费、多缴费、连续缴费、长期缴费。
第五,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注重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坚持统筹城乡、整体设计、分步实施、配套推进,坚持试点先行,及时总结经验,由点及面,渐次推进改革,充分考虑促进事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
(9)加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将城乡居扩展阅读:
社保体系的作用
一、维护稳定
不言而喻,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减少社会动荡的“稳定器”。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是降低城乡居民生存风险、促进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目前我国城乡居民面临着各种各样的生存风险,如失业的风险、疾病的风险、养老保障的风险等,而这种风险在农村表现得尤为突出。
这是因为在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进程中,大量农业土地转化为城市用地和建设用地,随之而来的是出现了大量失去土地的农民,农民失去土地或部分失去土地,其收入得不到保障,加之农村医疗条件本来就差,农民缺医少药、看不起病的问题在相当多的地方还非常突出,低收入人口仅能勉强解决温饱问题。
这些人抵御上述风险的能力十分脆弱,时刻游离于绝对贫困人口的边缘。这些问题若不能及时得到妥善解决,必然会影响社会的稳定。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农民也在不断增加。因此,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维护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
二、促进公平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而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非常行之有效的一部“调节器”。
从社会保障制度本身的性质来说,它应该是覆盖城乡居民的普惠性的一种社会制度,即无论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都应该是保障对象。因此,覆盖城乡的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一方面可以保障每个社会成员都享有平等的国民待遇,都能够获得最基本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另一方面,社会保障通过筹集资金,对于城乡居民中低收入基于生活所必需的帮助,在他们年老、疾病、失业等情况发生时提供保障,对经济活动所造成的收入分配不均进行了再分配,缩小了贫富差距,促进了社会公平,具有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可以充分发挥其实现社会公平的“调节器”功能。
三、满足需求
保障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需求,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和前提,也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功能。社会保障通常被称为社会的安全网或社会减震器,国家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就是保障城乡居民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需求,使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城乡居民有生活来源,保障他们的基本生存需要,进而实现整个社会的稳定。
参考资料来源:中共新闻网-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⑩ 从哪些方面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求答案
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既不利于保障民生,也不利于通过稳定消费预期、扩大消费,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要从加大投入、完善政策、健全制度等方面,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具体地说,就是要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快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按照国务院批复8省市试点方案的要求,继续推进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同时再选择部分省市扩大做实个人账户试点。研究个人账户资金的投资运营办法,逐步推进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初步形成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不断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今年启动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试点,逐步将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扩大到学生、儿童等非从业城镇居民。同时,继续加强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制度建设。
二是着力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不断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重点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参保工作,使更多的人享有社会保障。逐步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就业的功能。强化社会保障基金监管。完善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等公共基金的监管制度和预警监测机制,逐步健全行政监督、专门监督、社会监督、内部控制相结合的监督体系,严格执行基金管理的政策法规,确保基金安全。加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和企业年金市场化投资运营监管。
三是认真解决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加快建立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重点推进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工作。今年农民工工伤保险工作将以推动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为重点,同时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煤矿企业参保成果,继续做好制造业、商贸餐饮业农民工参保工作,力争到2007年底实现多数有相对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达到3600万。劳动保障部门将抓紧研究制定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办法,以及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办法。积极推进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试点。合理确定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标准,严格加强土地管理,按照国家规定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征地时主要和优先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社会保障资金没有落实的,不得批准征地。原则上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应全部用于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
四是加快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按照中央的部署,今年要在全国范围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各地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合理确定低保对象范围和标准,中央财政对困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同时,继续完善城市低保制度,巩固应保尽保、推进分类施保、强化动态管理。在巩固既有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农村医疗救助,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城市医疗救助。切实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助管理,特别是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深入贯彻《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认真落实供养资金,着力解决好五保老人住房、医疗问题,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帮助低保边缘群体、低收入群体解决特殊困难。
五是继续加大各级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2007年中央财政社会保障支出安排2019亿元,比上年增加247亿元。地方各级财政也将增加这方面的投入。(国研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