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想问一下,财政局的少给我发了一个月的工资,还会给我补发吗
如果少给你发了一个月的工资,你就应该及时到财政局部门进行查询。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是可以进行补发的。
B. 哈尔滨市呼兰区2020年土地补贴发放了吗
哈尔滨市呼兰区2020年土地补贴发放了吗?没有
C. 退休工资补发的钱发了,但是工资没有发放
退休工资补发的钱发了,工资没有发放,这种情况下你再等几天。他也可能是工资的基数的变化,所以然后了。
D. 哈尔滨市呼兰区技术监督局住房补贴什么时候发放
八月二十八号
E. 工资卡丢失后,重新补了张新卡,那么会影响工资发放吗
如果新卡卡号不一样,就要把新卡账号给公司会计重新更改,才能不影响工资发放哦。
F. 建设单位施工管理人员可以发放补贴吗有没有发放标准
建设单位施工管理人员发放补贴要由单位内部决定,每个单位的标准都不同,主要是按各个单位的内部标准来发放。可以参考《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
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
包括: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印花税、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
(6)呼兰区建设局补工资发放了吗扩展阅读:
建设财务管理要求规定:
1.非经营性项目发生的江河清障、航道清淤、飞播造林、补助群众造林、退耕还林(草)、封山(沙)育林(草)、水土保持、城市绿化、取消项目可行性研究费、项目报废及其他经财政部门认可的不能形成资产部分的投资,作待核销处理。
在财政部门批复竣工决算后,冲销相应的资金。形成资产部分的投资,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
2.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工程价款结算的制度规定,坚持按照规范的工程价款结算程序支付资金。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确定的工程价款结算方式要符合财政支出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
工程建设期间,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进行工程价款结算,建设单位必须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后再清算。
3.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组织领导,组织专门人员,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做好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
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竣工后3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在竣工财务决算未经批复之前,原机构不得撤销,项目负责人及财务主管人员不得调离。
G. 补发工资如何做
不理解你以前各月份未发放工资,都是零申报为何有申报上的工资表名字呢?从实际来说:未发放工资,你公司是虚报工资表,个税各月份都是零申报起,说明虚报工资表编制每一个工资额除费用都是达不上2000元。象这样情况算虚报工资,税务发现会处罚的。我国会计制度,无论是否当月发放工资都要通过应付工资,那就是预提就没有员工签字工资表。从这方面来说:你公司当时做为计提工资还是合理的。
在当期补发以前各月份未发放工资,工资按各月份每一月编制计算个税,千万不能编制归纳一月,下月报个税按实际发生个税申报。
“确定申报工资表上的人不肯签”你你这句话来说,说明各月份报工资表是员工有签字是未付员工工资,你已经是有正式编工资表,那报税务不等于虚报工资。
现在和你做总结,你把以前的编制工资表可以补提分录:按旧科目来说通过“应付工资”科目分录“借”有关科目“贷“应付工资。这一次实际发放现金工资分录“借”应付工资“贷”有关科目“或”现金。
这一次这一月补发以前各月份差额工资视同当月发生工资,本月工资+以前各月份差额工资合并计算当月个税,员工就会答字,要合理也不违反财务制度。因为员工以前各月份工资表有答字,这次多付差额工资视同另加工资计入当期编制工资。
H. 工资知补和边补能不能一起发放
你好,正常的情况下,工资知补和边补是不可以放在一起发放的,都是单独发放的!谢谢
I. 呼兰区2020年动迁怎么补助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知识延伸:
房屋拆迁补偿方式
一、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二、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三、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
异地安置。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回迁安置。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
附:目前我国各大城市在拆迁补偿上都有设定人均最低面积,如上海人均最低面积为22㎡.
两者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J. 公司成立一直没有发放工资,后续补放怎么操作
公司如果有成立了就要按时的给工人发放工资,后续补放的时候也要按照每月的工资按时发放的标准来进行。